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规定

一、进驻梁村乡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人事部门审核,择优选用。

二、“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关系不转、身份性质不变,工作期限为2年,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三、“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中心”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管理。“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定期评比。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期满后。由“中心”管理办公室做出鉴定,送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违反“中心”有关规定的,“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换人要求,派出单位要立即调整。

五、按照“能进则进、充分授权、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原则,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规定进入“中心”,并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凡已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另行受理。

六、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按要求办理。

七、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中心”管理办公室要主持召开联席审会议,讨论议定有关事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联办部门意见分岐较大时,由“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裁决。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参加会议,执行会议议定的事项。

八、“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中心”窗口单位要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等情况及时报“中心”管理办公室,由“中心”管理办公室统计汇总,定期通报。

九、市监察局要加强对“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各窗口单位的监督,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对“中心”管理办公室及窗口单位的投诉,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思想觉悟高,安心窗口工作,没有临时观念,对中心办安排的各项工作能象在原单位一样认真对待,没有怨言,圆满完成任务。

2、业务能力强,能独立完成所分工的审批业务,对群众的咨询对答如流,对项目的办理熟练快捷,同时在评比期内应有一定的办件数量。

3、服务态度好,接待当时人态度热情,阐述办件规定、要求等详细清楚,不因交待不清引起群众来回跑,不因服务态度和说话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投诉。

4、注意仪表,规范行为,工作期间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戴牌止风,无任务不文明和不礼貌的举动。

5、能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一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并能积极配合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的各种检查和督办活动。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无吃拿卡要等损害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7、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正确处理好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大厅其它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8、在一个评比期内,若出现一次群众投诉或出现一张“不满意”的意见卡(经查属实的),均不能被评为“优质

服务标兵”。

评比方法参照文政审办发[2003]13号文执行。

文政审办发[2004]6号

关于试行“跟踪考评积分通报”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审批中心的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起对各窗口试行“跟踪考评积分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通过积分考评方式,增加日常各种检查和参加中心日常非业务性工作情况在年度评比中的比重,并将服务对象的意见卡、表扬信(锦旗)等纳入积分考核范畴,以全面反映每个窗口驻中心以来的综合业绩和整体面貌,从而达到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培养全体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习惯之日的,确保《行政许可法》的顺利贯彻和落实,使审批中心的各项工作走上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

二、考评对象

根据目前大厅的实际情况,积分考评只对窗口进行(每个部门和建制单位均作为一个窗口单位计算),暂不对个人。综合窗口所属各部门也暂不参加该项考评。

三、考评方法

每个窗口以100分为基数,随时累加扣分与奖分分数,积分之和不设上限和下限,逐月逐年递增,并不定期将名次

与分数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2002年8月份—2003年12月31日的积分情况,统计备案)。

四、奖分、扣分条件

1、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者奖6分,不称职(不合格)-5分;获优秀等次同时被市里再奖3分,获优秀同时被市里嘉奖者再加2分。

2、年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奖6分。

3、季度性考评中,被评为“文明窗口”的奖3分;被评为“优质服务标兵”的奖2分(每个窗口每次只加1人的奖分,不累加)。

4、受到群众来信表扬的(不含意见卡)每件奖1分,锦旗每面奖2分;受到群众“不满意”意见卡批评并注明理由的,每张扣3分;被群众投放的每次扣6分,并不得评为本季度“文明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

5、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文件和竞赛活动并获得名次者,依次奖2—3分。

6、节假日积极参加中心扫雪、植树、清理卫生及其他活动的,每个窗口以10人为基准,每人(次)奖1分,高于或低于10人的窗口按到勤率折分。

7、宣传与中心相关的新闻稿件,并被各级报刊采用的每篇奖2—4;向中心简报和网站上报信息被采用的,每篇奖1分。

8、向中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的,每条奖2分。

9、扣分条件:执行中心《规章制度汇编》中所列所有扣分条款与扣分标准。

10、经中心办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奖励、扣分条件。(文政审办发[2004]10号)

二00四年五月九日

窗口负责人办公会议制度

一、窗口负责人办公会议由中心管理办公室召集和主持,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参加。

二、会议由中心管理办公室视情况需要可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

三、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不得缺席、顶替、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顶替一次扣0.5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四、会议内容

(一)研究、处理中心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通报前一阶段各窗口业务工作及日常考核情况;

(三)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指示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四)需要由窗口负责人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中心管理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有关窗口应抓紧办理,并主动向中心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汇报。

六、会议由中心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编写纪要或简报,发至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主管局。

七、窗口负责人办公会议的纪要、记录稿,由记录人员整理,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过目后按规定存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