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件通用检验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錄※※

1.目的

制定冲压生产线的一般检验准则,在规格,客户之外观规范及产品范围等没有明确规定时,以此作为检验检验过运作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PCE,ECG的所有冲制作

3.参考文件

3.1ES04-021Compaq铁壳外观规范

3.2记录保存依QS-16

4.特殊规定

4.1本文件若与蓝图及IS,SIP,SOP,PMP客户检验规范发生冲突,以上述规格和蓝图为准。

4.2例外规定放入个别检验规格内。

4.3若个别规格要求超出(低于或松于)此文件,以个别规格为准。

5.检验规定

5.1毛刺的规定:

5.1.1所有冲制件的毛刺高度不得超过板厚的5%,不允许有毛刺的方,必须有压毛

边工序,压完毛边后,不得有刮手的感觉。

5.1.2对于0.15~0.4MM的不锈钢,马口铁及铜弹片,毛刺高度应控制在0.04MM以

下。

5.1.3

出毛刺(如图1)

5.1.4在制程中,

度大于4%时,就要做好检查记录并要求修模,但已冲零件放行。

5.2平面度的规定:

5.2.1冲件平面不允许有与蓝图不符之最严重翘曲。

5.5图面没有形位公差标注时,与该处尺寸公差相等。

5.6冲制件折弯角度必须控制±1°范围,以防止因装配、铆接、拉铆、打螺钉后产生变

形。有特殊装配的边要加严管制,并放入个别规格内列管。

5.7聚固件

5.7.1紧固件须与基材紧密相连,符合安装程序及制程中尺寸。

5.7.2紧固件在安装中不能变形或挤压变形。

5.7.3基材安装中不能变形或凸出。

5.7.4长的压件如螺柱STANDOFF,ETC须垂直度<1.5°

5.8螺柱(STANDOFF),螺母(NUT)螺钉(SCREW)压合的规定:

5.8.1所有的螺柱,螺母,螺钉与冲压件母面压合时,必须压牢,不得压偏,螺母(NUT)压合后不得与母面有间隙存在,螺柱(STANDOFF),螺钉(SCREW)不允许高出母面。

5.8.2螺母、螺柱、螺钉的料号及数量,在与冲压件母体铆合后,首件必须检验清楚,以

防止混料。

5.8.3螺柱或螺母与冲压件母面的结合力必须符合客户规格或蓝图要求,并作推力,扭力,

拉力测试。

5.8.4螺母(NUT),螺柱(STANDOFF),螺钉(SCREW),进料时除按规定对尺寸,

外观检查外,还应对其硬度进行测试,硬度依

5.8.5螺柱(STANDOFF),螺母(NUT)与冲件基体压合后,必须用牙规检验,检验数

与频率依个别SPEC之要求。

5.9对所有卡钩的规定:

5.9.1所有卡钩高度必须在检验规格之内,且卡钩的深度也应在规格之内。

5.9.2卡钩R位置变异:

如下图所示:

A处不应塌下,B面不允许有斜度,C部尺寸在尺寸公差内(如图4),治具前端必须插到尺寸线与R的切点处(如图5)。

度差距在0.1MM,有异议时送检测剖开测量。

5.10.2不允许缺齿,缺角。

5.10.3版次与蓝图及ECN版次一致。

5.10.4字模在零件中的位置及方向必须与图面一致。

5.10.5字模面之背部不能有凹陷及凸出手感,弹片例外。

5.10.6字模中每一个单个字体所使用之字型格式一样。

5.10.7上蓄商标的压字深度必须在0.4±0.1MM,平面度0.12MM,用通用附表治具测量. 5.10.8烤漆后字迹要清晰完整,深浅一致(例如LX-33AT之要求)

5.11沙拉孔:

所有的沙拉孔,不允许偏位,要有倒角,其深度H要在规格之内,如图所示(图6),

5.12.1所有攻牙,必须用牙规测量。

5.12.2不允许滑牙。

5.12.3螺纹内不允许残留铁屑。

5.12.4不允许漏攻。

5.12.5不允许有牙规GO端无法锁入的情况存在。

5.12.6牙规NG端只允许旋入两扣。

5.13铆接

5.13.1不允许漏铆.

5.13.2抽牙孔处外翻后必须压死在铆接面上,且两铆合面铆合后无间隙存在以防止铆接

动.

5.13.3铆接后铆合处不应高出母面0.2MM.有装配功能处0.13MMMAX.

5.13.4铆合孔内不允许铁屑存在。

5.13.5铆接面±2°扳动后仍不松动,铆接部位无间隙存在,且做高度1公尺的落地试验

而不松脱,则牢。

5.14断差:连续模生产,过桥冲断时,断差不应超过0.2MM,且通过客户TVR及FAI

之要求则允收。

5.15焊点:

5.15.1焊点直径必须在规格之内。

5.15.2焊点凹痕深度不应大于0.2MM,Ⅰ、Ⅱ级面不允许有凹痕,有凹痕必须打磨掉再

烤漆。

5.15.3不允许漏焊,焊接不牢等现象,要有强度破坏性拉力测试,力度以规格为准。

5.15.4焊接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杂质,氧化等,以防止焊接不牢。

2)B处拉铆后不允许松动,被拉套包住不允许脱落。

3)C.D.E.F处铆后不允许有间隙。

5.28标示线/特殊符号:

图面上的标示线必须冲制清晰,不允许漏压(包括接口标示线,标签及对齐线)5.29功能尺寸在铆接次线成后一定要进行检测,且需在规格中注明功能尺寸。

5.30磁架弹片与磁架铆接后,不允许有间隙存在除非蓝图有特殊规定防止因磁盘转动

后,有振动的嚓嚓声,影响磁盘运转速度。

5.31冲压件任何部位不允许有裂纹产生。

5.32弯曲,拉深时零件表面不允许拉伤,破坏锌层。

5.33不允许有铁屑存在于冲件的任何部位。

5.34漏冲孔问题:不允许漏冲孔,要与样品比对,上下模,调模,修模后首件必须样品对比确认,防止漏冲孔或多冲孔等问题。

5.35刮伤或磨损

I级面不适用

II级面(1)刮痕如果超过长期2.00英寸x宽0.02英寸不接受.

(2)组装后,组装工具造成的明显螺旋状刮痕,不接受。

(3)磨损直径大于0.38英寸者不予接受.

(4)在直径6.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三个刮伤或一个磨损.

Ⅲ级面(1)刮痕如超过长6.00英寸X宽0.04英寸不接受.

(2)组装后,组装工具造成的明显螺旋状刮痕,且直径大于0.63英寸者不接受.

(3)磨损直径大于0.50英寸者不予接受.

(4)在直径12.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四个刮伤或三个磨损.

Ⅳ级面(1)刮痕如果超过长8.00英寸X宽0.05英寸不接受.

(2)磨损直径大于1英寸者不予接受.

(3)在直径6.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6个刮伤或4个磨损.

5.36凹痕

I级面不适用

II级面(1)超过直径0.50英寸之凹痕或压痕不接受.

(2)在直径6.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及压痕.

Ⅲ级面(1)

(1)超过直径0.50英寸之凹痕或压痕不接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