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第二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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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第二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集团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医疗集团在册在岗全体职工(含大集体及聘用职工)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医疗集团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医疗集团董事会确定医疗集团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科主任(科长)的任免去留,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五条集团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临床医技科室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医疗集团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医疗集团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疗集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疗集团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临床医技科室办理医疗集团职工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
手续。
九、负责医疗集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根据医疗集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一、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六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组织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表》发放给各临床医技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科长)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医疗集团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医疗集团董事会根据临床医技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疗集团的经营方案,来确定医疗集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临床医技科室人员设置。
第八条经医疗集团董事会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科室人员的选聘
第九条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医疗集团董事会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疗集团其它临床医技科室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第十条各临床医技科室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应填写《人员需求表》后,报医疗集团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组织人事科招聘所需人员。求职人员应聘本医疗集团,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用人科室和组织人事科根据应聘人员
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医疗集团董事会审批,由组织人事科
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二条体检合格后,组织人事科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工报到
第十三条所有录用的新职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组织人事科报到,并以其向组织人事科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四条报到当天所有新职工须携带:四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表;
第十五条一经录用职工要将档案转入医疗集团;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医疗集团同意后,暂缓办理;
第六章:人员试用
第十六条新职工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新职工试聘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第十七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工在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科将《职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职工,
新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实是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科长)根据新职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出勤情况,公正地
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八条转正组织人事科根据考核结果,报集团审批,在新职工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
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
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80分以上按期转正;
2、考核结果60—80分延长试用期;
3、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人员录用
第二十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工,由组织人事科发给《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叁份,一份由组织人事科存档,一份交新职工自留,一份报上级劳动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按医疗集团经营年度三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组织人
事科。
第八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二条为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疗集团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职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职工参加各种培训。
第二十三条职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内容为:
1、医疗集团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科室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职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科主任(科长)应随时施教,提高
职工的能力;
三、视科室业务的需要,挑选学科带头人或者优秀的职工到上级医疗机构参加专业
培训,回医疗集团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它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医疗集团做专题
培训。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职工更好地为医疗集团创效益,医疗集团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一些重要医疗技术培训的职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医疗集团签订协议。
第九章职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二十五条职工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疗集团《关于规范职工考勤及工资支付的暂行规定
》(新医政〔2006〕20号)执行。
第十章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职工待遇按照《新华医疗集团薪酬方案》执行。
一、职工的工资由固定工资、年功工资、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新进职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二章人员考核
第二十七条、职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考核按照集团文件新医党〔2005〕16号“关于印发《淮南新华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新医党〔2007〕10号“关于印发《淮南新华医疗集团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