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收费标准
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
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2021年版)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二00三年九月目录1、编制说明2、定额指导标准一、综合管理费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三、园林绿化日常维护费四、环境卫生服务费五、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费六、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水电费七、物业公司办公费八、公共设施保险费九、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十、法定税费编制说明1、住宅小区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受小区面积、绿化面积、共用设施、出入口、地理位置和环境等诸多不同的因素限制,反映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价格构成的成本含量不同; 物业管理的服务深度、服务档次、服务质量的不同也导致成本的不同。
由此一个具体的住宅小区形成的价格定位也应不同。
通过制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具体明确物业管理每项服务内容的社会平均成本,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本定额指导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具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管理合同中约定。
2、本定额指导标准假设:一个住宅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为8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5%,有二个出入口(一个主入口,一个次入口)。
在应用这一定额指导标准时,应针对具体住宅小区情况,作相应调整。
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费用在测算本定额指导标准时包括了工资、福利、津贴、保险、服装费和加班费等。
假如小区为小高层、高层住宅与其他住宅混合的,小高层、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建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65元。
3、本定额指导标准不包括物业公司利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进行的各种经营性活动的经营性收入,如车位停车费、小区商业网点租金等,根据合同约定抵充物业管理费的,实际收取的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相应进行调整。
4、本定额指导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本定额指导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雪良杨丽华丁贤志林雁彭仁康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一、综合管理费收费项目管理服务内容管理服务标准收费标测算依据(包准(元/括人员安排、月?平方用工用料分米) 1、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1)每三个月0.0950 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向委托方报告的工资,按并组织实施;一次计划实施析)以管理处主管理员3任1名3500名,为服元/月,管理务受理人员3名2000员1名、元/月计,每内勤兼财月总费用为务1名、9500元。
昆山物业费收取标准
昆山物业费收取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昆山物业费收取标准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设施设备维护;(2)物业管理;(3)物业环境卫生;(4)物业安全保卫;(5)物业公共设施维修;(6)物业绿化养护;(7)物业公共秩序维护;(8)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确保乙方的物业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条物业费收费标准2.1 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1)住宅物业费:____元/平方米·月;(2)非住宅物业费:____元/平方米·月;(3)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2.2 物业费收费周期:按月收取。
2.3 物业费缴费方式:乙方可通过现金、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缴纳物业费。
第三条物业费的调整3.1 物业费调整周期为一年。
如遇物业费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说明调整原因及依据。
3.2 物业费调整须经乙方同意。
甲方应就调整事项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物业费的减免4.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政策,甲方应予以执行。
4.2 乙方如因特殊情况申请减免物业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可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物业费的,甲方有权催告乙方缴纳,并可自逾期之日起__日内加收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为了提升小区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特此通知,请各位业主朋友及时了解和配合。
一、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服务等级划分:根据小区的规模、设施及服务内容,将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三个不同档次:高级服务、中级服务和基础服务。
2.高级服务:若小区拥有规模较大的绿化面积、高档门禁系统、健身器材等较为高级的设施,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增值服务:24小时安保巡逻、高速电梯保洁、小区绿化养护、健身设施维护等。
3.中级服务:若小区设施较为普通,但较具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2小时安保巡逻、电梯保洁、小区绿化养护等。
4.基础服务:若小区设施较简单或临近村庄等较为简易的地段,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基础服务:常规巡逻、电梯保洁、公共区域清洁等。
二、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根据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服务内容,制定了以下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具体如下:1.高级服务:每平方米每月X元2.中级服务:每平方米每月Y元3.基础服务:每平方米每月Z元请各位业主朋友根据自己所居住的楼栋及对服务等级的要求,参照以上收费基准价格缴纳物业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1.业主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对应等级的物业服务,并在统一缴纳的物业费用中体现。
2.业主缴纳物业费用应按月缴纳,并于每月1日至10日之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3.对于大面积普遍受损的公共设施维修、加装新设施、或公共区域改造等项目,将按实际费用产生进行加装维修费用的分摊。
4.如对以上服务等级划分和收费基准价格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以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将于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望各位业主朋友了解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四、物业服务项目明细及收费标准除了基础服务外,物业服务还包括一系列具体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物业服务项目明细及收费标准:1.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每小时XX元服务内容:24小时巡逻、小区安全监控、门禁管理等。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的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为了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昆山市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及使用。
2. 背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服务是城市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长期以来,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管理混乱、费用不确定以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昆山市政府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3. 定义在本细则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物业服务:指供给住户日常居住、工作的基础设施维修、环境清洁、安全管理等相关服务。
•物业服务收费:指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物业服务的成本及管理费用。
4. 收费标准本细则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基础设施维修费:根据实际损耗情况,按照公式计算收费标准。
•环境清洁费:根据小区面积和清洁频率,制定收费标准。
•安全管理费:根据小区规模和安全风险程度,制定收费标准。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其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5. 收费方式为了方便住户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本细则规定了以下收费方式:•在线支付:住户可以通过电子支付平台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银行转账:住户可以将物业服务费用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现金支付:住户可以直接到物业管理处缴纳现金。
6. 收费周期本细则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周期,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收费周期;一般而言,收费周期为月度或季度。
7. 收费管理为了确保物业服务收费的公平和透明,本细则规定了以下收费管理措施:•收费公示:物业公司应当在小区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周期,以便住户了解并核对费用。
•收费清单:物业公司应当向住户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明确列出各项费用及其金额。
•收费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执行进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费用调整:物业公司在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提前告知住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 .doc
4.建立供配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80%以上;
5.弱电系统每半年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80%以上;
6.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其他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80%以上;
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4.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1.每月巡检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并制定大中修计划;楼道、单元门窗、路灯等重点部位每日巡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生活水泵每2小时巡查1次并填写运行记录;排污泵每月巡查启动1次;生活泵房每季度清洗1次;每年全面检查1次给水管道,对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对锈蚀部分及时刷涂防锈;饮用水池每年消毒2次;水质每季度检测1次;
5.专业维保人员持证上岗;
6.配置电梯的住宅区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二级;
7.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等级
服务
标准
1.定期巡检公共部位、公用设施、重点部位,特殊天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给水系统及配套设施每月巡查启动1次;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委托方报告1次计划准备和实施情况;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是指根据物业服务的不同等级和内容,对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
在我国,随着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此,建立合理的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对于保障业主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住宅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一般来说,住宅物业服务可以分为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高级服务三个等级。
基础服务包括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增值服务包括安保服务、停车管理、垃圾清运等;高级服务则包括健身休闲设施的维护、社区活动组织等。
不同的服务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因此在收费标准上也应该有所区别。
其次,针对不同的物业服务等级,我们应该建立起相应的收费标准。
基础服务的收费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套数来计费,例如每平方米或每套收取固定的费用;增值服务则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收费,比如停车位租金可以按月收取,而安保服务可以按人头收费;高级服务的收费则可以通过社区活动费用或者会员制来收取。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服务内容的实际需求和业主的支付能力,避免因收费过高导致业主负担过重,也要避免因收费过低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
最后,为了保障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执行,我们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监督机制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途径来实现,业主可以通过参与监督和评议,来监督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收费的合理性。
同时,建立起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可以通过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估,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从而激励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建立对于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合理的等级划分和收费标准制定,以及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可以实现物业服务的优质化,为业主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共同努力,为住宅物业服务的提升贡献力量。
江苏省普通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
江苏省普通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江苏省普通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全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体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基本项目及内容包括:(一)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住宅区内机电设备、消防设施的检修、保养以及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
住宅区楼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垃圾清运及经常性卫生保洁。
住宅区内无乱设摊点、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等情况。
(三)绿化维护管理。
住宅区内花草树林定期修剪、施肥,保持生长良好;绿化管理及维护措施落实。
(四)房屋维修管理。
房屋本体的日常维护和房屋装修的管理。
装修房屋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房屋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房屋档案资料齐全。
(五)安全护卫管理。
住宅区基本实行封闭管理,有专职护卫人员定时巡逻值班;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
第三条为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的普通住宅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服务等级。
按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苏建房…1999‟521号)进行考核,确定服务等级。
第四条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实行等级收费管理。
收费等级的确认,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见附件一)进行考核,确定收费等级,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级管理原则,由价格主管部门颁发《收费等级证书》。
第五条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可逐步达到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江苏省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各等级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二。
各地可在省定指导价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减,增减幅度为30%。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评定以住宅小区为单位,一个住宅小区执行一个等级收费标准。
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
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等级
服务
标准
1.可不设专门的服务接待处,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
2.公布业务受理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
4.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
5.物业服务经理(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言行规范;
7.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1次、代收代交费用每2个月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4.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每日巡查现场不少于2次,装修过程的施工管理、垃圾堆放、噪音等有专人管理,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并取证,对于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细则》政策解读[查阅次数:1607次] [公布时间:2010年9月21日]为了增进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旳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三年来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出现旳新状况和价格管理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旳基础上,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镇建设局对原《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制定了《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细则》(如下简称《实行细则》),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现对其解读如下:一、什么是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协议旳约定,对房屋及配套旳设施设备和有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有关区域内旳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旳费用。
二、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服务费用重要有哪些构成?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管理服务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平常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经业主大会同意旳其他费用、合理利润(一般住宅不超过8%)、法定税费构成。
三、物业服务收费有哪几部分构成?我们一般所讲旳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三部分构成。
四、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机制是怎样规定旳?一般住宅旳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等专题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一般住宅以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旳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整价。
五、一般住宅与非一般住宅旳辨别原则是什么?《实行细则》将小区区域规划户型建筑面积所有不不大于144㎡旳商品住房,各类别墅、低层住宅、高级公寓等住宅商品房定性为非一般住宅。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3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主题词:建设物业收费通知2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7日印发共印160份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建设厅<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3资质的企业,对各类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经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4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苏州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2<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界人士能够将书面意见于9月6日前经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07,电子邮箱:。
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3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并引导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经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1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021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xx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20xx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第四条尊重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提倡并引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鼓励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合理、公开、服务质量和价格相符的原则确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第六条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等级收费管理制度,今后逐步向分类分项分级的“菜单式”收费管理制度过渡,并适时调整和定期公布。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一、服务等级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高级服务三个等级。
1. 基础服务等级标准基础服务等级标准是对物业服务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设施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公共场所的清洁与卫生管理,以及绿化带和小区道路的日常管理等。
(2) 社区安全管理:包括小区门禁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巡逻保安的配备与管理,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解决等。
(3) 客户服务:包括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办公室的设置,业主投诉的接待与处理,以及居民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
(4) 居民权益保护:包括维护公共秩序,防止非法集资和违法行为,以及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等。
基础服务等级标准的实施将为住宅小区提供一个基本的物业服务标准,确保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
2. 增值服务等级标准增值服务等级标准是在基础服务基础上提供的一些增值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洁具清洁:包括公共洗手间的日常清洁与卫生消毒,居民洗手间的定期清洁维护等。
(2) 绿化景观养护:包括花坛的定期浇水与修剪,草坪的草坪的修建与修剪,以及绿化带的保养与养护等。
(3) 小区活动组织:包括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社区活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以及绿化带和公共场所的改造与提升等。
(4) 便民服务:包括小区内的一些便民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例如停车场的管理与维护,快递服务的提供与管理等。
增值服务等级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的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生活品质。
3. 高级服务等级标准高级服务等级标准是在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基础上提供的豪华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档装修:包括小区公共场所和入户门厅的豪华装修与维护,以及居民住户的高档装修服务等。
(2) 私家管家服务:包括高级住宅小区设立私人管家服务,提供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各种个性化需求的解决方案等。
(3) 专属礼宾服务:包括小区设立专属礼宾服务台,为居民提供预订机票、酒店、租车等服务,以及接待来宾和居民的需求等。
2024版昆山物业费收取标准
2024版昆山物业费收取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2 甲方应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维护物业的安全、整洁、舒适和正常使用。
第二条物业费收取标准2.1 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1)住宅: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2)商业: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3)其他物业: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
2.2 物业费收取周期为每月一次,乙方应在每个收费周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当期物业费支付给甲方。
2.3 乙方逾期支付物业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三条物业费的调整3.1 物业费的调整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2 甲方调整物业费时,应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银行转账;(2)、支付;(3)现场缴费。
4.2 甲方应提供合法、安全的缴费方式,确保乙方缴费的便捷和安全。
第五条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双方同意,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支付截至解除或终止日期所产生的物业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0〕1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倡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特点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普通住宅(小区区域规划户型建筑面积全部大于144㎡的商品住房,各类别墅、低层住宅、高级公寓等)以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
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2003年版)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二00三年九月目录1、编制说明2、定额指导标准一、综合管理费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三、园林绿化日常维护费四、环境卫生服务费五、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费六、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水电费七、物业公司办公费八、公共设施保险费九、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十、法定税费编制说明1、住宅小区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受小区面积、绿化面积、共用设施、出入口、地理位置和环境等诸多不同的因素限制,反映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价格构成的成本含量不同; 物业管理的服务深度、服务档次、服务质量的不同也导致成本的不同。
由此一个具体的住宅小区形成的价格定位也应不同。
通过制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具体明确物业管理每项服务内容的社会平均成本,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本定额指导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具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管理合同中约定。
2、本定额指导标准假设:一个住宅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为8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5%,有二个出入口(一个主入口,一个次入口)。
在应用这一定额指导标准时,应针对具体住宅小区情况,作相应调整。
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费用在测算本定额指导标准时包括了工资、福利、津贴、保险、服装费和加班费等。
假如小区为小高层、高层住宅与其他住宅混合的,小高层、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建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65元。
3、本定额指导标准不包括物业公司利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进行的各种经营性活动的经营性收入,如车位停车费、小区商业网点租金等,根据合同约定抵充物业管理费的,实际收取的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相应进行调整。
4、本定额指导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本定额指导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雪良杨丽华丁贤志林雁彭仁康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分项目定额指导标准一、综合管理费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及场地、共用部位小修维护费三、园林绿化日常维护费(应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日常绿化工具材料费、绿化用水费用、园林景观美化费等。
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
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收费标准附件1: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服务项目(一)综合服务基本服务要求1.服务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2.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3.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4.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5.物业服务经理(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言行规范;7.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1次、代收代交费用每2个月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服务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服务标准1.可不设专门的服务接待处,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有专人值守;配置基本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及时处理;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2.公布业务受理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3.2.周一至周五在服务接待处受理业务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并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2.每日不少于12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并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4.急修服务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4.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4.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4.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4.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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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服务经理(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书;
6.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言行规;
7.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1次、代收代交费用每2个月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每个等级的服务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委走访、恳谈会、通讯或问卷调查等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5%,业主对服务总体满意率不低于90%,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8.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6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9.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社区活动。
最高收费标准
一档
0.24元/㎡/月
0.25元/㎡/月
0.32元/㎡/月
0.44元/㎡/月
0.52元/㎡/月
二档
0.16元/㎡/月
0.21元/㎡/月
0.27元/㎡/月
0.34元/㎡/月
0.40元/㎡/月
三档
0.12元/㎡/月
0.17元/㎡/月
0.24元/㎡/月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7.采取走访、恳谈会、通讯或问卷调查等形式与业主(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业主对服务总体满意率不低于70%,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8.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2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9.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社区活动。
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8.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4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9.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社区活动。
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配有专人值守;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2.每日不少于12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并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2.周一至周五在服务接待处受理业务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答复;
4.急修服务1小时到位,24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5日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附件1:
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
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
服务项目
(一)综合服务
基本
服务
要求
1.服务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容;
2.财务管理运作规,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制度、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
4.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7日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并报告。
1.设置专门的服务接待处,有专人值守;配置基本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服务接待处进行业务受理,并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答复;做到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4.急修服务30分钟到位,12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2日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4.急修服务45分钟到位,24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3日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1次计划准备和实施情况;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等级
服务
标准
1.可不设专门的服务接待处,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
2.公布业务受理,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联系人员并公示其联系方式;
3.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答复;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每日巡查现场不小少于1次,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并取证,对于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委托方报告1次计划准备和实施情况;
7.采取走访、恳谈会、通讯或问卷调查等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业主对服务总体满意率不低于80%,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4.急修服务15分钟到位,8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2日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5.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每日巡查现场不少于2次,装修过程的施工管理、垃圾堆放、噪音等有专人管理,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并取证,对于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0.29元/㎡/月
0.3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