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
药事管理与法规案例分析汇总
1、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案情简介:2003年4月,某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时发现,辖区内袁某(个人)涉嫌无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该工商部门对袁某的药品进行了扣押。
由于工商部门对扣押的药品质量不能鉴定,便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
药监部门在鉴定药品质量的时候,发现袁某经营药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进一步调查,袁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已长达5年之久。
鉴于此种情况,药监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此案应属于药监部门的查处范围。
案例分析:该案件涉及到谁是案件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证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查处无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时,《药品管理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适用效力不同,《药品管理法》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以国务院令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处理结论:袁某无证照批发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应由药监部门以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如果袁某的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药监部门应及时把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5、假冒名牌药品处罚案案情简介: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达克宁乳膏(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公司001120778)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即对该乳膏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寄至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进行确认。
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但西安杨森制药公司质量部确认该乳膏为假冒产品。
案例分析:该案件涉及到关于使用假冒品牌药品的处罚适用条款目前,有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假冒品牌药品行为的处罚的违反条款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
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与药学有关的事务,是由药学若干部门(行业)构成的完整体系。
药学事业简称药事。
2、药品管理规范: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AP:《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EP:《药品评价管理规范》GRP:《药品研究开发管理规范》GUP:《药品使用管理规范》GPP:《优良药房管理规范》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6、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7、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为椭形背景下O、T、C三个英文字母,分为甲类和乙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药事管理与法规 时间总结、罚款总结
《药事管理与法规》
罚款总结:
2.5倍罚款: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药、非法购进药品;
1-3倍罚款:生产经营劣药、销售医院制剂、非法使用证件(2-10万)
5000-2万罚款:未实施规范;
1-3万罚款:非法取得证件,5年不受理。
时间总结
3日:相对人申请听证的时限;
7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提前7日告知相对人;
1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0日:许可事项在变更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0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
3个月:证件有效期3年及以下的,期满前3个月再申请;《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有效期;
6个月:直接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证件有效期3年以上的,期满前6个月再申请;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1年: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
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有效期;
麻精准予邮寄证明;
麻一精运输证明有效期(不跨年度);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
违反药品广告管理规定\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广告审批,被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在受理审查中发现的,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首次进口的药品,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
2年:。
从《我不是药神》看假药劣药——药事管理与法规信息化教学设计
从《我不是药神》看假药劣药——药事管理
与法规信息化教学设计
《我不是药神》是一部反映药品市场乱象的电影。
其中,刻画了
很多假药劣药的现象,如“糖衣炮弹”、“山寨药”等。
这些药品在
市场上盛行,不仅浪费了公众的钱财,也对健康造成了威胁。
要解决
这些问题,需要依靠药事管理和规范的法规。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药事管理和法规,我们可以设计一些信
息化教学模块。
这些模块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和体系
通过介绍药物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让学生了解药
事管理的范畴和职责。
同时,还可以介绍国际上药事管理的基本体系
和标准,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国的药事管理制度。
二、药品质量评估和监管
介绍药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标准,让学生了解药品的质量如何被
评估和监管。
同时,还可以介绍我国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药品监管体系。
三、药品流通与销售的管理
介绍药品的流通和销售环节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让学生了解药
品的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隐患。
同时,还可以介绍我国药
品流通和销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国
的药品流通和销售体系。
通过以上的信息化教学模块的设计,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药事
管理和规范的法规,从而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药品的使用和购买,避免
假药劣药的伤害。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药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假药和劣药问题在药品市场上依然存在,给广大患者带来了巨大的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各国政府加强了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以下是对____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问题的总结。
首先,在药品监管方面,____年各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的查处力度。
对于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加大对违法者的刑事处罚力度。
同时,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了药品市场的管理水平。
此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药品市场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假药、劣药问题,提高了药品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在法律法规方面,____年各国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
明确了药品质量标准和药品生产、销售的行为规范,严格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和监管程序,加强了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控制。
此外,在假药、劣药问题的法律追责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了对公众的权益保护,建立了健全的药品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了患者合法权益。
再次,在宣传教育方面,____年各国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假药、劣药问题的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假药、劣药的危害以及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同时,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药品质量意识,确保医药行业的从业人员合法经营。
最后,在国际合作方面,____年各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国际间的药品监管合作。
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加大对跨国制售假药、劣药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了健全的国际合作机制和联络渠道,加强了药品质量监管的全球化合作,形成了跨国治理假药、劣药问题的合力。
总之,在____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问题的总结中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针对假药、劣药问题加强了药品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药事管理与法规 知识点总结
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2.药事管理: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
3.药事管理的重要性:①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③增强医学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4.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以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5.《药品管理法》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6.药品管理的分类:①传统药和现代药②处方药和非处方药③新药、仿制药、医疗机构制剂④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新农合用药⑤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预防类疫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类兴奋剂)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7.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8.国家药品标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9.药品监督管理的含义: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外,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药品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10.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概念:是指国家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和验证并发出相关结果报告的药物分析活动。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进展与成果。
在该年度,我国药事管理机构积极开展了假药、劣药的检测和打击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药事管理机构加强了假药、劣药的监测和检测工作。
他们建立了假药、劣药的检测网络,整合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实验室的资源,加强了对市场上各类药品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通过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假冒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打击力度,有效地减少了假药、劣药的流通。
其次,药事管理机构加强了对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了“一票制”和“终端溯源”制度。
通过对药品经销企业的许可管理和信息化监管,实现了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和追溯。
同时,药事管理机构还加强了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对违规销售假药、劣药的网站进行了打击和封堵,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药事管理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药品注册和审评制度,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他们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和抽检工作,对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进行严格监督和抽检。
只有通过了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审评程序,才能获得药品注册和上市许可。
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提高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了假冒药品和劣药的流通。
最后,药事管理机构还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他们积极开展了假药、劣药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
通过举办假药、劣药案例分析会议、宣传片和公众座谈会等活动,向公众普及了假药、劣药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帮助公众提高了对药品的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
总之,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药事管理机构通过加强假药、劣药的检测和打击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了对药品销售环节和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
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
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我们在药学专业枯燥的学习时,很多同学想着各种办法记伍这些枯燥的专业知识。
小编收集整理了这些年大家分享的“口诀”,其实最好的口诀是自己整理口诀。
不过他人的口诀可以给我们点子。
让我们也去总结编出自己的记忆方法。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假药《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确认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口诀】成份不符!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充分)【口诀】以假充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口诀】原文超出批准检验范围、变质污染的假药禁止使用!劣药《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口诀】含量不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口诀】其他材料批号有效期有问题的——劣药!。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2篇)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导言】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指对药品进行监管、管理和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假药、劣药是指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假药是指冒充或以伪劣的材料制造的药品,劣药是指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药品。
药品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加强药事管理与法规对假药、劣药的打击至关重要。
本文通过对2024年的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对策,以期为解决药品质量问题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假药问题的表现在2024年的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假药问题依然存在,并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表现:1. 高仿药物伪造通过冒用已上市药物的品名、商标、外包装等方式制造伪造药物,令消费者无法辨认真伪。
这类药物往往只是在外包装上有所伪造,而药物组成和质量参差不齐。
2. 境外药品非法销售存在一些渠道非法销售境外药品,这些药品没有经过相关审批和检测,无法保证其质量和效果。
部分境外药品具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对人们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3. 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未能及时更新和管理药品库存的问题。
有些医疗机构购买了过期药品或与正规药品相似的假冒药品,给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带来了风险。
【第二部分】劣药问题的表现劣药问题在2024年的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同样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药物质量不合格一些药品以次充好,药效不明显或与说明书中的药物成分不符合。
这些药品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严重时可能造成药物中毒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
2. 药品检测不及时一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者在未能及时对药品进行质量监测的情况下,将药品上市,使得药品质量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3. 产地和生产环境不符合标准一些药品企业生产药品的生产环境不合规范,可能存在污染、交叉污染等问题,从而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部分】问题原因分析在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假药、劣药问题依然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力度不足相关部门对药品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假药、劣药问题的滋生。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总结
第一章1、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药学有关的事务,简称药事。
P12、药事管理的概念:既然药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就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
P23、什么事药事法规:药事法规,又称药事法、药事管理法、药事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与药事活动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关于药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的总称。
P9药事法规的广义的概念,一是为了区别于具体的法律名称,另一方面也是指药事管理法律体系,包括有关药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P9第二章1、药事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就是前言部分。
1949 年10月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隶属卫生部,12月,卫生部设药政管理处。
1953年5月改为药政管理司。
1957年改为药政管理局。
1985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1998 年4月16日挂牌成立,1998年8月19日正式运行。
看P152、药事管理体制的定义:药事管理体制是指一定社会制度下药事工作的组织方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 是国家权力机关关于药事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P163、我国药事管理体制的类型:分2大类一、国家药事管理体制和药学机构自身的药事管理体制。
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体制、药品使用管理体制、药学教育和科技管理体制。
P164、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行政监督管理机构和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组成。
P17 利益关系和职责行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规定, 省、地( 市 ) 、县级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工作, 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 负责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我国的药品检验机构分为四级: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地 ( 市 )、自治州、盟药品检验所县级药品检验所。
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总结
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进行了大力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制售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力量,提高处罚
力度,严厉打击了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制售假药劣药的流入市场。
其次,加强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政府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了对制售假
药劣药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了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制售假药劣药的案例,敦促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政府还加强了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
通过与其
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了跨国制售假药劣药的犯罪活动,维护了国际药品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总的来说,我国政府对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取得了显著
成效。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级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
202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范文在____年的药事管理与法规领域,假药和劣药问题仍然存在,并且给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针对这一问题,药事管理部门和相关法规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和打击行动。
本文将对____年药事管理与法规领域假药和劣药问题的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假药和劣药问题的现状1. 假药问题:____年,假药问题仍然广泛存在,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
假药生产和销售渠道更为隐蔽,利润丰厚的背后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
同时,假药的包装、标签伪造技术也变得更加精湛,很难被普通消费者辨别。
由于假药成分和生产过程不明确,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更加难以预测。
因此,假药对公众健康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2. 劣药问题:与假药问题相比,劣药问题在____年有所减少,但仍然存在。
劣药一方面指药品质量不达标,与正规药品相比存在着剂量不准确、杂质超标等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劣药还包括部分非法药品,即未获得药品注册许可和流通许可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没有经过有效的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
3. 公众的反应和负面影响:假药和劣药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公众对药品质量的信任感,对药品购买和使用产生了恐慌和疑虑。
一些患者甚至因服用假药或劣药导致健康问题或加重病情。
这种情况不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负担,也令人们对医疗系统的信心受到了严重挑战。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应对策略1. 加强监管力度:药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对中间环节的追踪和监管,加强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药和劣药的生产、销售和流通行为。
2. 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信息的全程可追溯,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准确记录和追踪。
药品追溯体系的建立能够帮助监管机构及时发现和排查假药和劣药,提高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能力。
假药劣药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假药劣药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第一季度中,假药劣药工作组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有效打击了假
药劣药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我们工作组在第一季度的总结和反思。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的监测和排查力度。
通过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和
公安机关的合作,我们成功查处了多起假药劣药生产和销售案件,有效遏制了这些违法活动的蔓延。
同时,我们还对药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并销毁了大量假冒伪劣药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我们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
布警示通告等方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假药劣药的认识和警惕性,引导他们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有效降低了假药劣药的风险。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假药劣药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和整治。
我们与相关部
门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对涉嫌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了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合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假药劣药的认识和警惕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共同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用药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
我们在药学专业枯燥的学习时,很多同学想着各种办法记伍这些枯燥的专业知识。
小编收集整理了这些年大家分享的“口诀”,其实最好的口诀是自己整理口诀。
不过他人的口诀可以给我们点子。
让我们也去总结编出自己的记忆方法。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药事管理与法规假药、劣药总结...
假药
《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确认为假药):
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口诀】成份不符!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充分)
【口诀】以假充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
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口诀】原文超出批准检验范围、变质污染的假药禁止使用!
劣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口诀】含量不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口诀】其他材料批号有效期有问题的——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