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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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珠海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支撑。

然而,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人员不到位等,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市场导向。

三、主要内容与措施1. 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部门:成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人员队伍:增加从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提高管理与养护水平。

2.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1) 建立农村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农村公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农村公路基本情况、养护历程、养护经费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 健全农村公路维护与养护制度:制定农村公路维护与养护规程,明确养护内容、周期和标准,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强化农村公路巡查监管:加大对农村公路巡查的频次和范围,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 改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1) 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资金需求的有效供给。

(2) 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农民自筹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负担。

4. 推动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1) 推进农村公路电子化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化工作,如道路信息、维护记录等整合到电子管理系统中,提高管理和监控效率。

(2) 加强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建设:加大对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的安装和维护力度,提高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性。

四、实施保障1. 增加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有效供给。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市、县(区)政府为主导,保障管养资金,完善管理措施,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丘陵和山地地区农村特点,服务于特色农业、旅游等产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市、县、乡、村权责清晰,市、县(区)资金投入和管养措施保障有力,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农村公路招呼站(亭)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

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管理养护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

3.培育专业化养护队伍,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水平。

4.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具体措施1.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需求。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

2.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1)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管理养护水平。

(3)创新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广专业化养护。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1)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素质,加强培训与考核。

(2)培育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企业,提升养护服务水平。

4.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1)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规范养护流程。

(2)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养护效果。

5.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机制,确保养护质量。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

四、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2.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3.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2024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通过改革,我们期待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的目标得以实现。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 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精神,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

“十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出台政策措施,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但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重建设、轻管养”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尚未真正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养护管理滞后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全省农村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本地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稳妥推进,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为原则,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实行“管养分离”,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力争“十一五”时期,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价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常政办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9日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求实效,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2 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县为主体、乡村尽责、分级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格局。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100%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农村公路三类以上桥梁占比98%以上;创建市级“美丽农村路”10条以上;力争“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达到4个以上。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1.1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河南省第一大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丘市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和效益有待提高。

目前,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亟待改革和完善。

1.2 需要进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原因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存在着养护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管理体制不科学等问题,导致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滞后和落后。

需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进行改革,以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原则2.1 改革目标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养护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2.2 改革原则改革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适度投入、市场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展,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有效保障。

三、实施方案3.1 确定责任主体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养护企业等各自的责任,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3.2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养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3 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健全养护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3.4 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和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3.5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四、改革成效与展望4.1 改革成效经过改革实施,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得到提升,农民出行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4.2 展望未来未来,商丘市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水平,为商丘市农村公路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呼政办字〔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短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完善组织体系、强化资金供给和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成功创建。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铜府办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0〕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全面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深入推进贵州交通强国西部试点省铜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完善铜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武陵山区域要素集散中心。

坚持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障到位、多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全力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和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为加快推进“一区五地”建设,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随着中国农村的不断发展与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越发重要。

而农村公路目前面临的问题包括线路不通畅、路面破损、路面不平、路面沉降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潍坊市政府提出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效率和运输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完成改革任务,潍坊市政府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组长,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成员参与。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潍坊市政府对相关职责作出如下规定:(一)责任明确。

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乡镇机构中,乡镇政府负责养护管理,配备养护机具和设备,制定养护计划,做好养护工作。

(二)资金落实。

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资金,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同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的财务管理,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三)技术保障。

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技术档案库,加强技术维护和更新。

三、加强大力度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潍坊市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以下措施:(一)完善农村公路网。

根据农村公路网规划,优化农村公路布局,加强对其畅通度和方便性的改进,逐渐实现农村公路零死角覆盖。

(二)改善农村公路路况。

完善农村公路路况,改建路面,打好路基,贯通桥梁,加强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

(三)提高农村公路标准。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其逐步达到国家公路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效率和运输能力。

四、创新管理体制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潍坊市政府要创新管理体制,实施以下措施:(一)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基地。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4•【字号】湖政办发[2008]81号•【施行日期】200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8〕81号)农村公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下同)是我市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切实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5﹞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4号)等文件精神,在前阶段调研、宣传和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和“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健全机制、平稳推进”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

(二)目标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二、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明确和落实乡级政府及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监督乡、村两级落实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履行政府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的职责。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1•【字号】嘉政办发[2007]156号•【施行日期】200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十一日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交通部《关于印发2007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35号)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交〔2007〕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上级有关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既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律,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路子,促进我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思路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职能,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存在的问题,如管理体系薄弱、养护经费不足、技术力量不足等,导致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存在一定隐患,也制约了农村公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为此,本方案提出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2)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

(3)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提高路网的运营效率。

2. 原则(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作用。

(2)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机制,因地制宜。

(3)坚持公益性和经济性相结合,保障农村公路的基本养护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1. 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管和管理。

2. 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如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农村公路通行费等。

3. 建立专业化养护机构。

建立专业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提高养护技术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4. 实行分级管理。

将农村公路分为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机制,因地制宜。

5. 推动市场化运营。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推动农村公路的市场化运作。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 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3. 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建立农村公路维修基金。

4. 建立专业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

5. 制定农村公路分级管理制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机制。

6.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

五、预期效果1.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更加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2. 农村公路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实现农村公路长期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渝办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3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精神,切实深化我市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重要载体。

我市公路路网中农村公路占了很大比重。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里程大幅度增加,路面大面积改善,但是养护管理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提高农村公路投资效益,巩固建设成果,促进全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保证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责任,分级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养机制,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确保长效”的原则,做到有路必养。

某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农村公路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如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养护水平不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县决定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3.促进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协调,助力乡村振兴。

三、具体措施1.明确责任主体(1)县级政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落实养护责任,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3)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组织村民参与养护。

2.资金保障(1)县级财政: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充足。

(2)乡镇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

(3)社会捐助: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农村公路养护,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3.养护水平提升(1)加强养护队伍建设:培训养护人员,提高养护技能,确保养护质量。

(2)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提高养护效率。

(3)建立健全养护制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规范养护流程,提高养护水平。

4.农村公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1)优化农村公路布局:结合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需求,合理规划农村公路布局。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3)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发展互动:发挥农村公路在产业发展中的纽带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组织实施1.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分工、责任主体等。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08•【字号】烟政办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8日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市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监督各区市政府(管委)落实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推动路长制以及“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乡村道管护新机制实施,补齐乡村道管护短板;组织全市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各区市政府(管委)履行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纳入政府(管委)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8•【字号】郑政办[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改革的目标: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管理养护职责(一)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审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和考核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监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6•【字号】宁政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6日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紧扣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细化改革目标任务,创新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巩固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管养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以区为主、街镇村社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长制”全面推行,养护质量稳中有升,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58号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58号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5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

本办法所称辖市(区)仅指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

第三条本市农村公路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管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市、辖市(区)、乡镇、村四级管理体系,全面构建“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第四条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及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不得干涉正常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养体制第五条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养护体制。

第六条市交通主管部门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行业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审核汇总、编制上报辖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管理养护质量;申领上级养护资金;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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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76号)以及扬州市交通局《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7]144号)精神,就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扬州市有关要求,到2008年全市要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目标任务为:建立“三个体系、二个机制、一个运行模式”。

“三个体系”是指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以县为主、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养运行体系,建立“标准统一、动态跟踪、奖优罚劣、绩效挂钩”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

“二个机制”是指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机制和“制度配套、分级负责、应管尽管、应养尽养”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的正常化和全覆盖。

“一个运行模式”是指全市只有一个公路管养机构,公路管养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执行,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精干、统一和效能”。

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围绕省、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我市具体目标任务,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抓住“五个定”,即定管养职责、定管养机构、定管养范围、定管养资金、定管养考核。

(一)定管养职责按照“统一领导、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1、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组织协调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市交通局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为:(1)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的建议。

(3)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4)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和管理养护考核评定。

(5)组织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工作,实施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并组织交工验收以及负责乡村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6)负责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委托和监督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实施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维护。

(7)建立全市农村公路数据库,及时编制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报表。

(8)与市财政等部门共同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管养资金。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在市交通局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县道养护计划的执行和数据统计上报,组织实施县道的养护。

(2)具体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3)具体负责乡道的养护技术指导、检查考核。

(4)具体办理乡道的路政许可和路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镇交管所(路政中队)对乡道进行日常路政巡查。

(5)对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申领县道小修保养经费,做好县道小修保养的计量支付工作。

3、市交通局派出的镇交管所(路政中队),在市路政大队的具体指导下,进行乡道的路政巡查,制止或纠正对侵害乡道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道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4、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镇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为:(1)落实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

(2)负责乡道的养护工作,指导村道的管理养护,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3)负责村道的红线控制、损害赔补偿处理以及对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堙道申请的办理。

(4)配合支持县道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道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

(5)负责乡村道路管养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5、村民委员会按照镇人民政府要求,指定专人对村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侵害村道路产、路权行为;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属于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事项,及时向其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定管养机构在自上而下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的同时,明确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如下:1、按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在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增设农村公路管理股,明确专职人员3-5名,具体承担市公路管理站关于农村公路的相关职能。

2、市交通局应根据职责分工和执法委托,明确由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相关职责。

3、市交通局应加强镇中心交管所的建设,各中心交管所原则上在现有交管执法人员中明确3-5名路政管理人员。

4、各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并保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力量。

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应在现有符合标准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但必须由市公路管理站报市人事部门同意后组织考试,录用后培训上岗。

培训考试和人员录用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定管养范围1、县道:在省交通厅核定和扬州市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县道公路网规划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验收合格的县道,列为管养范围。

2、乡村道:在省交通厅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乡村道公路网规划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验收合格的乡村道,列为管养范围。

(四)定管养资金市政府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多无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帐户,使用和管理好农村公路管养资金。

1、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来源(1)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扬州市“以奖代补”资金(3)县级自筹资金①市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养列入公共财政正常支出范围,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的县级财政性资金,每年不少于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40%。

同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投入比例。

②市交通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五小”车辆养路费的征管工作,千方百计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应用尽用。

“五小”车辆养路费剔除征收成本后,所收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养。

(4)镇自筹资金镇人民政府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财政预算用于乡道、村道的养护。

(5)各类社会性资金投入2、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管理市交通局和镇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使用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以下项目:(1)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2)农村公路大中修和改善养护工程;(3)路政巡查等必要的运行成本。

4、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拨付(1)省专项补助资金由扬州公路管理处根据对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考核结果、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县级交通局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和管理情况,扬州市交通局审核后,按序时进度,分期拨付至各县级交通局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户。

(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在市交通局组织市公路站(路政大队)、镇农路办进行有效考核的基础上,按考核结果和序时进度规范拨付。

(五)定管养考核1、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

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与建设一并纳入市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要体现“奖优罚劣、绩效挂钩”,考核结果与各镇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计划安排相挂钩、与养护资金的拨付相挂钩,与问责和责任追究相挂钩。

各镇都要层层建立起管养考核标准和目标管理制度。

2、示范镇重点考核。

对列入全市农村公路管理示范镇的4个镇组织重点考核。

3、定期检查和督查。

市政府和市交通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农村公路管养专项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市公路管理站每年至少组织2次农村公路管养专项检查,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管养资金拨付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镇都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并落实农村公路管养定期督查和检查考评制度,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和良性运行。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政策精神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理念,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来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构,协调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日常管理、拟制具体标准制度、协调处理重大事项等。

各镇都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领导,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二)强化督查考核省交通厅、扬州市交通局已明确将各县(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作为省补资金拨付的先决条件,并对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进到位的地方优先拨付省补资金,同时对各地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开展总结评比表彰。

市政府将相应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全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推动,对农村公路管养示范镇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将督促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严密工作组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将我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1、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分表;2、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网络图;3、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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