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原料采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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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及保管规定
(一)采购入库
1.工厂开出材料采购委托单,交经办部门办理。
2.采购人员将材料及供货方原始单据交工厂物料管理员,由其收货后开出“入
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库管登记原料帐,制作《材料采购日报表》并附后,月末一并交公司统计。
3.工厂物料管理员收经办人采购的原料,收取供货方原始单据后,开出收据一
式三联,一联留存,二联交经办人报账,三联与原始单据及“入库单”一并交财务。
(二)材料领取
1.藤条领取由料房根据生产制作单开料,由制作人凭单领取。月末最后一天,架工将未制作交工的在制品盘点登记。
2.木料及板材的领取,由木工车间安排。
3.编织材料及辅料由辅料库专人保管,领料登记,每日由库管员将所发材料按领取人登记表登记入账。
(三)材料盘点
每月末由厂部安排仓库对物料进行盘点,并制作《盘点表》。对实盘数量及账面数量进行核对,属正常盈亏部分,经报公司批准后进行调整。
每月末由厂部安排车间对物料进行盘点,对在制品、半成品进行实盘,以便核算当月生产成本。
(四)材料核查
除工厂每月对材料进行盘点外,公司对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非正常盈亏进行核查。某月末因生产不便全面进行盘点,可分批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