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2014年中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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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2014年中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组织机构
教委和各校都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学科评议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
1.区领导小组
组长:王群会
副组长:崔连娜王宪福
组员:于洪全、王书明、闫景娟、吕争
2.区评议小组
组长:王书明
副组长:闫景娟、吕争
组员:中教研全体教研员
二、区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对象
参评者为我区各中学在职一线教师及行政人员。原则上本年度评选的区级学科带头人在原有的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产生,区级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三、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热爱学生。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本学科课
程标准。
(3)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工作效果显著,有较强的影响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五年以上教龄(含五年)。
(6)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担任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兼课(书记、校长专项指标除外)。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北京市教委、中国教育学会、北京教育学会、北京教科院、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评选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学方面的奖励(论文、先进、辅导、作课、说课、设计、课件、等)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或参与教学用书、论著的编写。
(7)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区级(含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有相关证明)。
(8)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并熟练运用到教育教学当中。
2.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育思想端正,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练掌握本学科课程标准。
(3)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工作效果显著,有一定的影响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5)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含初级)。具有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含
二级),教龄三年以上(含三年)。担任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兼课。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获得过市、区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北京市教委、中国教育学会、北京教育学会、北京教科院、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大兴区教委、大兴区教师进修学校等)评选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学方面的奖励(论文、先进、辅导、作课、说课、设计、课件等)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或参与教学用书、论著的编写。
(7)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的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有相关证明)。
(8)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并能够运用到教育教学当中。
3.几点特殊说明
(1)本年度区教委推荐到市里参评的特级教师人选、2013年度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不再参与区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评选,视同区级学科带头人。
(2)对在2013年北京市初中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奖和在大兴区第四轮教师基本功考核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3)每位教师可申报两项骨干称号(如骨干班主任、科研骨干教师),最多只获得一项骨干称号。
四、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考核的内容
1.师德方面
2.教学方面
(1)编写一课时(45分钟)的课前教学设计
(2)课堂教学
(3)片段课现场展示与答辩
(4)教学业绩
五、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
选拔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遵循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程序:(一)学校评选阶段
1.学校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
学校要组成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组长组成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校的考核评议工作。
2.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评选程序公开、透明。
3.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教师实际工作业绩、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校级骨干教师。新增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得超过所在学校专技和管理总数的10%。
4.各单位在评选校级骨干教师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
5.学校考核评议的内容要求
(1)师德评价
通过对该教师任教学生、同年级教师进行问卷调查确定师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2)课堂教学
通过课堂听课,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方案,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教学业绩
学校根据2011年9月至今教师的教学工作成绩和工作效果对申报教师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6.学校考核评议的程序
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学校考核评议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评审条件制定评价表综合各项考核成绩,评选出校级骨干教师,并在校内公示两天。在学校评选出的骨干教师中择优上报参评人员(申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总和)的指标依照在现有区级学带、骨干数的基础上,加上专任教师(见附件)的10%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推荐时应考虑非中、高考学科的教师。书记、校长专项学科带头人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申报,不受比例限制。
公示结束后,各校于2014年11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
(1)上报申报名单及上报教师校内考核结果(表格形式)
中学(盖章)2014年区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