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肿瘤内科手册第六以及临床肿瘤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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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肿瘤内科手册第六版以及临床肿瘤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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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肿瘤内科手册第六版以及临床肿瘤内科学

肿瘤内科一些基本概念

细胞周期:处于增殖的细胞从一次有丝分裂结束到下一次有丝分裂完成所经历的整个过程。包括合成前期(G1)、DNA合成期(S)、合成后期(G2)、有丝分裂期(M)。

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可作用于细胞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对整个细胞周期中的细胞均有杀灭作用。

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只针对某一时期的细胞有杀伤作用。

根治性化疗:对可治愈的敏感性肿瘤,如急淋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使用由作用机制不同、毒性发应各异、而且单用有效的药物所组成的联合化疗方案多个疗程,间歇期尽量缩短以求完全杀灭。

辅助化疗:根治性手术后施行的化疗,实质上是根治性治疗的一部分。

新辅助化疗:是指手术或放射治疗前使用的化疗。单用手术或放疗难以根除的肿瘤,化疗后有利于随后的手术或放疗的施行。

姑息性化疗:以减轻症状、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化疗。

研究性化疗:指探索性的新药或新化疗方案的临床试验。

剂量强度:每周药物按体表面积每平方米的剂量(mg/m2.wk),而不计较给药途径。相对剂量强度是和标准剂量之比。

化疗周期:指一次化疗药物治疗开始的日期到下一次的化疗开始前的一段时间。周期长短应根据肿瘤的生物学特性与细胞增殖动力学特点来确定。

多药耐药性:指癌细胞接触一种抗癌药物后,产生对多种结构上迥然不同、作用原理各异的其他抗癌药物的抗药性。

个体化治疗:根据病人的机体状况、肿瘤负荷情况来具体确定化疗剂量与化疗周期长短。

综合治疗:根据病人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和发展趋向,合理的、有计划的综合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以期较大幅度地提高治愈率和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

肿瘤内科治疗适应证

对化疗敏感的全身性恶性肿瘤,如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

已无手术和放疗指征的播散性的晚期肿瘤或术后、放疗后复发转移的病人

对化疗疗效较差的肿瘤,可采用特殊给药途径或特殊给药方法,以便获得较好的疗效,如原发性肝癌采用介入治疗

癌性胸、腹腔和心包积液,采用腔内给药。

肿瘤引起的上腔静脉压迫、呼吸道压迫、颅内高压的的病人,通过化疗减轻症状。

有化疗、生物治疗指征的综合治疗病人,手术前后需辅助化疗的病人。

禁忌证

白细胞总数低于4.0×109/L或血小板数低于80×1012/L者。

肝、肾功能异常者。

心脏病心功能障碍者,不能选用蒽环类药物。

一般状况衰竭者,有严重感染者。

食管、胃肠道有穿孔倾向的病人。

过敏体质应慎用。

注意事项

治疗中应密切观察血象、肝肾功能和心电图变化

年龄65岁以上或一般状况较差者应酌情减量

有骨髓转移者密切注意观察

既往化疗、放疗后骨髓抑制严重者用药应注意

全骨盆放疗后病人应注意血象,并根据情况用药

严重贫血的病人应先纠正贫血

停药指征

白细胞总数低于4.0×109/L或血小板数低于80×1012/L时,应停药观察。

肝肾功能或心肌损伤严重者。

感染发热,体温在38℃以上。

出现并发症,如胃肠道出血或穿孔,肺大咯血

用药二周期,肿瘤病变恶化,可停用此方案,改换其他方案。

肿瘤内科病例书写要点

主诉中有症状和时间

诊断时间和依据应写清楚,病理结果要具体描写

多次抗肿瘤治疗的病人,要列表说明

治疗起止日期;治疗方法;疗效评定的结果;

复发日期和部位及缓解期;不良反应

近期病情变化和目前症状与程度

一般生命体征,身高、体重、体表面积和一般情况评分

肿瘤情况

辅助检查

化疗前计划与化疗后小结

化疗前计划化疗后小结

诊断化疗日期

诊断依据化疗方案

化疗目的剂量用法

化疗方案总量周期数

观察指标不良反应

疗效评价

评价依据

肿瘤内科疗效评价标准

可测量的病变

完全缓解(CR):所有可见病变完全消失并至少维持4周以上。

部分缓解(PR):肿瘤病灶的最大径及其最大垂直径的乘积减少50%以上,维持4周以上。

好转(MR): 肿瘤病灶两径乘积缩小25%以上,但<50%,无新病灶出现,维持四周以上。

病变进展(PD):肿瘤病灶两径乘积增大>25%,或出现新病灶。

总缓解率:CR+PR

不可测量的病变

CR 所有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至少4周

PR 估计肿瘤大小减少50%或大于50%,至少4周。

NC 病情无明显变化至少4周,估计肿瘤大小减少不足50%,增大不到25%。

PD 有新病变出现,或原有病变估计增大25%或超过25%。

骨转移的评价标准

CR X线或核素扫描等检查,原有病变完全消失,持续4周以上。

PR 溶骨性病灶部分缩小、钙化或成骨病变之密度减低,持续4周以上。

NC 病变无明显变化,由于骨病变的变化比较缓慢,所以判定NC至少在开始治疗的第8周后。

PD 原有病灶扩大及或出现新病灶。

缓解期、生存期

缓解时间:CR(完全缓解) 自开始判定CR起至肿瘤开始出现复发的时间。

PR(部分缓解) 自开始判定PR起至肿瘤两径乘积增大到治疗前1/2以上的时间。

中位缓解期:将各个缓解期由小到大排列,取其位置居中的数值为中位缓解期。

生存时间:从开始化疗至死亡的时间或末次随访的时间。

无病生存时间:CR患者从开始化疗至开始复发或死亡的时间(未取得CR者无此项指标)。

病人一般情况计分标准-KPS评分

正常,无症状及体征 100

能进行正常活动,有轻微症状及体征90

勉强可进行正常活动,有一些症状及体征80

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或工作 70

有时需人扶助,但大多数时间可自理60

常需人照料50

生活不能自理,需特别照顾 40

生活严重不能自理 30

病重,需住院积极支持治疗20

病危,临近死亡10

死亡 0

化疗失败的原因

病人方面:骨髓与其他重要器官(肝、脾、肾)的功能不全,一般情况太差,不能耐受治疗。

肿瘤方面:原发性或继发性耐药;增殖比率降低;肿瘤负荷过大。

药物方面:选择性不强;对G0期细胞无效或效力较差;不能作用于“避难所”内的瘤细胞。

肿瘤耐药性

耐药性是影响化疗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其机制十分复杂:

药物的转运或摄取过程障碍

药物的活化障碍

靶酶的质和量的改变

增加利用内替的代谢途径

分解酶增加

修复机制增加

由于特殊的膜糖蛋白增加,而使细胞排出药物增多

DNA链间或链内交链减少

激素受体减少或功能丧失

肿瘤细胞的耐药性限制了化疗疗效的提高,常导致治疗失败。抗肿瘤药物耐药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基础和临床研究的许多方面。不同肿瘤细胞对同一种药物可能有不同的耐药机制,而一种肿瘤对一种药物也可能产生多种耐药机制。为了成功的克服临床上肿瘤耐药,应首先确定该肿瘤的耐药机制,必要时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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