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最新版)目录1.引言:介绍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重要性2.补助资金的种类和用途3.使用明细模板的步骤和注意事项4.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结语:强调使用明细模板的必要性和规范性正文【引言】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
为了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动,国家提供了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
为了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本文旨在介绍这个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补助资金的种类和用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传承人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生活补助:用于改善传承人的生活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传承活动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和研究活动。
3.培训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参加非遗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资料整理和出版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整理、出版非遗资料和研究成果。
【使用明细模板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在使用传承人补助资金时,需按照以下步骤填写和使用明细模板:1.填写明细模板:首先,传承人需要详细填写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表,明确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明细表提交给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执行项目:在资金拨付后,传承人应按照申请时填写的明细表开展活动,确保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报账和验收:项目执行完毕后,传承人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发票、证明材料等,进行报账。
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资金使用情况。
在使用明细模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明细表时,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资金。
2.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传承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申请时明确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合理安排资金:传承人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保障补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项资金:为补助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12.30•【文号】财教〔2021〕314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我们对《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12月30日附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以下简称保护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护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
保护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国家财力情况核定。
保护资金实施期限根据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等确定。
各级财政应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本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
第三条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中央补助、分级负责、加强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鲁财文资〔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以下简称非遗保护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遗保护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
非遗保护资金年度预算,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省级财力情况确定。
第三条非遗保护资金管理使用遵循“统筹规划、上下结合、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非遗保护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预算编制及执行,分配下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省文化厅负责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参与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支持对象、范围和内容第五条非遗保护资金支持对象为山东省境内经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不含青岛市),以及传承人(含青岛市)。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最新版)目录1.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2.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主要内容3.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4.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流程5.传承人补助资金的意义和作用正文一、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传承人补助资金,是指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一项专项资金。
该资金旨在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性,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
二、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主要内容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传承人基本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所属非遗项目等。
2.资金用途:明确资金用于的具体项目或活动,如非遗项目的传承、研究、保护、传播等。
3.资金使用计划:详细列出资金的使用计划,包括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预期效果等。
4.资金使用明细: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详细列出每一笔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
三、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1.资金用途需符合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的要求。
2.资金使用需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最大程度利用。
3.资金使用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4.资金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流程1.传承人需向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资金用途、使用计划等。
2.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传承人。
3.审核通过后,文化和旅游部门向传承人发放补助资金。
4.传承人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并定期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五、传承人补助资金的意义和作用传承人补助资金的设立,对于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具有重要意义:1.激发传承人积极性: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激发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的积极性。
文化部关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政策解读
文化部关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政策解读非遗保护与传承是文化部长期以来的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非遗事业的发展,文化部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
本文将对文化部关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政策进行解读,详细介绍政策的内容和意义。
一、政策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消亡的危险。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非遗资源,文化部积极制定有关政策,并以此为基础推动非遗事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力求全面系统地保护非遗,促进其传承与创新,旨在实现非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内容1.非遗保护目录的制定文化部制定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非遗保护目录,通过将非遗项目纳入保护目录,确保了对非遗资源的有效保护。
同时,政府将拨款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推动相关项目的发展与传播。
2.非遗传承人的培训与认定为了保证非遗技艺的传承,文化部通过举办培训班、实施培训计划等方式,培养和选拔非遗传承人。
经过认定的非遗传承人将享受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包括资金补助、技术支持等,以保障其正常的传承活动。
3.非遗活动的扶持文化部对非遗相关的展览、比赛、演出等活动进行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宣传和推广。
此举旨在激发社会各界对非遗的重视和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
4.非遗资源的数字化保护为了更好地保存和传承非遗资源,文化部提出了非遗资源的数字化保护措施。
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对非遗项目进行全面的记录和整理,以便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5.非遗传承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部鼓励非遗项目与国际接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召开国际研讨会、组织海外展览等活动,加强非遗项目在国际间的传播和交流,提高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三、政策意义1.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创新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文化部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鼓励非遗传承人积极参与传承活动,推动非遗的传承与创新。
2.保护民族文化传统非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3.03.03•【字号】辽文旅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文旅发〔2023〕6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立足当前保护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3日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尊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注重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加强传承实践能力建设,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传承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8.09•【字号】闽文旅非遗〔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文旅非遗〔2022〕7号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申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经批准公布的各批次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国家级)可申报2023年度传承补助经费,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去世的除外。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用于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的支出。
补助经费由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文旅局、省非保中心核实传承人情况后汇总申报,填写《福建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申请表》(附件1)。
被认定为丧失传承能力、取消资格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传承补助经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支持省级以上及市、县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展宣传展示、理论研究、培训交流、场馆建设提升、数字化建设等保护传承活动的支出;支持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及示范点建设补助。
补助额度为5-80万元。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申请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
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国家财力情况核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和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分类和开支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分为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开支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
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包括文化部本级组织管理费和中央部门所属单位保护补助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保护补助费。
第六条组织管理费是指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规划编制、调查研究、宣传出版、培训、数据库建设、咨询支出等。
第七条保护补助费是指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记录、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保护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具体包括:(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展示推广、民俗活动支出等。
(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用于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出。
(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等。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5.27•【字号】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开展传习活动,促进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弘扬,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9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6]217号),参照《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浙文社[2007]8号),从2008年起,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实施补贴制度。
第二条补贴发放对象:(一)杭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5岁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二)杭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命名的65周岁以上的“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家”;(三)其他在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有突出贡献且生活困难的民间老艺人;(四)已经享受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的传承人不在本《办法》补贴范围之内。
第三条补贴用途:此专项补贴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带徒授艺、培训讲习、整理出版有关资料、展演展示、学术交流和生活予以补助。
第四条补贴发放标准:(一)65至75周岁(含)的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的补助;(二)75周岁以上(含)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
第五条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传承人(民间老艺人),须向所在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非遗保护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非遗保护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制定了非遗保护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以期推动非遗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展,促进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播。
一、资助范围本资金补助方案将主要面向具有一定传承价值和发展潜力的非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手工艺、传统音乐舞蹈、传统戏曲表演、传统医药、传统美食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传统工艺技师、非遗组织机构等,以及对非遗项目有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三、资助方式1. 直接经济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用于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发展。
2. 培训支持:对非遗传承人和技艺传承机构提供相关培训支持,提高其传承能力和管理水平。
3. 宣传推广:对优秀的非遗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增强社会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和关注度。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将根据非遗项目的传承价值、发展潜力、传承人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五、资助申请流程1. 申请资助者需提供详细的非遗项目介绍、传承计划、资金需求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书。
2. 资助申请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定,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公示资助名单。
3. 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约定的资金使用规定进行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资助效果评估对获得资助的非遗项目将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对项目的传承情况、发展成果等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非遗项目的持续发展。
七、资助管理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非遗项目的有效传承和发展。
总之,本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推动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为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同努力,共同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2.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3.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内容4.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结语正文【引言】随着国家对传统文化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
为了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国设立了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
本文将为您介绍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相关内容。
【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而设立的一项资金,旨在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基本生活,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内容】为了让非遗传承人更好地使用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制定了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该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
2.补助资金用途:明确补助资金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的具体内容,如传承教学、资料整理、作品创作等。
3.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详细列明每次补助资金的支出情况,包括支出时间、支出金额、支出用途及发票等相关凭证。
4.承诺书:传承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确保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相关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1.补助资金发放实行实名制,确保资金发放到传承人本人。
2.传承人应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挪用、侵占、冒领。
3.传承人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对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传承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结语】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对于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传统村落补助标准
中国传统村落补助标准一、资金补助方面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村落的独特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国家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的维护和发展。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基础建设:对于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项目,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资金补助。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2.修缮保护:对于传统村落中历史建筑、古迹的修缮和保护,根据修缮保护的面积和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文化传承:对于传统村落中的文化传承活动,如传统手工艺、非遗项目等,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4.生态环保:对于传统村落中的生态环保项目,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政策支持方面除了资金补助外,国家还通过政策手段,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包括:1.土地政策:对传统村落中的历史建筑、古迹等,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优惠,如减免土地出让金等。
2.税收政策:对在传统村落内从事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如贷款贴息、低息贷款等。
4.人才政策:鼓励专业人才到传统村落中从事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工作,在人才引进政策上给予优惠。
三、协调服务方面为了更好地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国家还提供协调服务方面的支持。
具体包括:1.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中的工作,解决相关问题。
2.提供技术咨询:建立专家库,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难题。
3.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加强对传统村落的宣传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4.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2017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7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243万元的使用指向,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对这笔资金提出如下分配使用方案:一、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600万元根据《文化部关于全面推进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要求,对所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记录年满70周岁以上的,或者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根据传承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力有序地开展抢救性记录。
抢救性记录工作要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
2017年计划安排15名国家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每人需经费40万元,共计600万元。
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98万元我省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7名,实有49名(热贡艺术代表性传承人启加、德昂洒智代表性传承人查·巴智、青海越弦代表性传承人李得顺、河湟皮影戏代表性传承人靳生昌、藏戏(黄南藏戏)代表性传承人多杰太、汗青格勒代表性传承人茶汉扣文、索克和格萨(斯)尔代表性传承人才让旺堆已去世)。
这些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大多数生活农村牧区,经济拮据,生活贫困,为支持传承人创建传习活动场所、帮助他们传艺授徒或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购买辅助教学设备、制作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参加文化交流活动,需对他们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按补助标准20000元/人计算,共需补助经费98万元。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经费545万元根据《文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办非遗发〔2017〕1号)精神,2017年我省青海民族大学、青海省师范大学计划举办热贡唐卡、土族盘绣等8期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公布日期】2015.08.12•【字号】津文广非遗〔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重新修订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8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分类和支出范围第三章专项资金申报与管理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第五章附则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市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专项资金分为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和组织管理经费,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本市情况核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指列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认定的,承担天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保护责任的代表性传承人。
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使用范围
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使用范围一、传承人的培训与教育咱都知道非遗传承可不容易呢,传承人也得不断学习进步呀。
这补助经费呢,一部分就可以用在传承人的培训课程上。
比如说,传统手工艺类的非遗,传承人可以参加一些高级的手工技艺提升班,学习新的制作技巧或者了解新的材料。
再比如说,像一些民俗类非遗的传承人,能参加民俗文化研究方面的讲座,让自己对民俗的内涵理解得更深刻。
这培训可能需要请一些专家来授课,专家的费用、场地的租赁费用、培训教材的购买费用等,都可以从补助经费里出呢。
二、材料与工具的购置非遗传承很多时候都离不开特定的材料和工具。
像制作刺绣类非遗的传承人,那得购买各种各样的丝线、绣布、绣针等。
这些材料的质量好坏对作品的影响可大了呢。
还有做木雕的,好的木材、锋利的雕刻刀具那都是必须的。
补助经费就可以用来购买这些原材料和工具,保证传承人的创作可以顺利进行。
三、传承活动的开展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传承人们经常要开展各种传承活动。
比如举办非遗展览,展示非遗作品的精美。
这个时候,场地的布置、展品的运输、宣传资料的印刷等费用都可以从补助经费里出。
还有像开展非遗进学校、进社区的活动,给孩子们、社区居民们传授非遗知识和技艺,活动中用到的道具、教学材料等的费用也能从这里面拿。
四、作品的保护与修复很多非遗作品年代久远或者比较脆弱,需要进行保护和修复。
比如一些古老的剪纸作品可能会褪色、破损,那就要请专业的修复人员来处理。
这修复的费用,包括使用的特殊纸张、修复的技术设备等花费,就可以用补助经费来支付。
五、记录与研究非遗传承也需要与时俱进,要把它的各种知识、技艺、传承过程等记录下来,进行深入的研究。
比如拍摄纪录片,记录非遗传承人的生活和创作过程,购买摄影设备、聘请拍摄团队的费用可以从补助经费里出。
还有进行非遗相关的学术研究,购买研究资料、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也能靠这个经费。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实用版】目录1.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概述2.传承人补助资金的分类及使用规定3.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内容及结构4.如何填写和使用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5.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重要性和意义正文一、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概述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是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的一种资金使用管理工具。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他们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工作。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旨在规范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非遗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传承人补助资金的分类及使用规定传承人补助资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传承人个人生活补助,用于改善传承人的生活条件;另一类是项目资助资金,用于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工作。
在使用传承人补助资金时,传承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确保资金主要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三、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内容及结构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
2.补助资金分类:分为个人生活补助和项目资助资金。
3.资金使用明细:详细列明每一笔资金的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
4.资金使用计划:传承人需根据项目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
5.签名及日期:传承人需在模板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表示对资金使用明细的确认。
四、如何填写和使用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传承人在填写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仔细阅读模板内容及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补助资金分类等内容。
3.在资金使用明细部分,详细列明每一笔资金的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
4.根据项目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能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我国宝
贵的文化瑰宝,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鼓励和支持非
遗传承人,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激励更多
的人投身于非遗的传承工作。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非遗项目的特点,各
级政府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
一般来说,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包括
经济补助、培训支持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首先,经济补助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遗传承
人通常是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创作工作,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和精力。
为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各级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这些补助可以用于购买材料、器具和设备,也可以用于支付工作和生
活的费用。
经济补助的标准根据非遗项目的复杂程度、传承人的工作
量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培训支持也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
非遗项目的
传承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知识,传承人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
水平。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遗项目,各级政府会组织培
训班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和老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同时,政府还会提
供一定的培训经费,用于传承人的培训和学习费用。
最后,社会保障也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非遗传
承人通常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比较不稳定。
为了保障
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各级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
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通过社会保障的支持,非遗传承人可以更加安心地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
总之,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非遗的传承工作。
经济补助、培训支持和社会保障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些补助,非遗传承人可以更好地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为我国非遗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关注和支持,让他们在传承非遗项目的道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