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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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经过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警务 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月印发全省施行。 《意见》对用人额度、薪酬待遇、招聘条件、分级管理等问题,提出明确要 求和标准。 根据 《意见》 , 用人额度原则上按实有民警数与警务辅助人员数不超过 1∶1 的比例配置;对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反恐维稳任务艰巨繁重的市县一般不 高于 1∶1.2;凡高于 1∶1 比例的,须报省级和编制部门核定审批或备案。 《意见》明确,辅警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 具体执行标准则由省辖市、 直管县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 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本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酬薪结构和 补贴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素质, 河南省统一招聘条件要求报考人员 学历为大专以上;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 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为拓展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拟将警务辅助人员职级分为七级, 并明 确了晋升年限。《意见》明确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 训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晋升、 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 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据了解,近期省公安厅将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相关 职能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进一步细化、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层级晋升管理办法、 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
。(记者 王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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