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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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黔东南府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精神,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黔东南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州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百姓富、生态美黔东南新未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2.坚持分类施策。

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3.坚持动态更新。

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三线一单”的内容将根据全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遵义市汇川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承担单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安泰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二年四月1 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遵义市汇川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2)建设单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3)建设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板桥镇4)建设性质:土地整理5)建设规模:5230.62亩。

1.2 工程简况1.2.1土地平整1)田块归并项目区大部分区域的水田坡度在0°~8°之间,为达到机械化生产,对项目区零星地块的水田进行平整。

平整设计中,按“等高不等宽,大弯随弯,小弯取直”的原则,沿等高线修成水平梯田,并实行机械开挖,扩大田块面积,平整后耕作层厚度不小于15cm。

以格田化形式进行平整,开发成高标准农田。

2)翻耕项目区地块经过平整后,为达到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要求,需对整理后的耕地进行翻耕,其翻耕深度不低于15cm(机械翻耕)。

3)筑坎为规范地块,进行水土保持,便于耕种和承包到户,根据项目区的土质、材料情况,主要考虑修筑田坎,修筑田坎根据不同的地块高差来设计坎高。

1.2.2农田水利工程1)灌溉工程布局根据农田承包自主经营的条件,村组要求以村组为集体的行政体制、灌溉工程以组为单位和田块关系来布置。

在项目区内,除了农办对项目区布置一些灌溉沟渠之外。

本次规划新建灌溉农渠4条,总长为1405..5m,规格分别为0.25m ×0.25m 、0.3m×0.3m和0.5m×0.6m砼沟渠。

改建农渠8条,总长3545.5m,规格分别为0.25m×0.25m 、0.3m×0.3m和0.5m×0.6m砼沟渠,并与项目区内原有沟渠和农办布置沟渠相连接,使整个灌溉系统呈网状覆盖整个项目区,形成田间自流灌溉体系。

(新建农渠和改建农渠位置和设计规格见设计图册。

)2)生产道边沟和田间道边沟布局现对项目区域布置沟渠,在沿新建生产道和新建田间道修建生产道边沟和田间道边沟与原有沟渠连接。

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

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

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结合贵州省地面水域的特点和实际惰况,对我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类管理作如下规定:一、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对象及范围(一)划分对象:贵州省地表水城即河流、湖泊和水库。

(二)划分范围:第一级:省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贵州省境内的乌江干流、赤水河千流、北盘江干流、南盘江千流、红水河干流、清水江干流、都柳江干流.舞阳河千流、锦江干流及重点水域。

第二级:地市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位于地区、市范围内水系干流,一、二级支流,湖库水环境功能的进一步划分。

第三级:县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位于县境内的河流、湖库。

二、水域功能分类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有季节性功能类别的,可分季划分类别。

混合区:为了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在排污口附近水域所实际形成的混合区,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涸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域。

三、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对于一个水体的功能区的划分,首先必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在保证饮用水源功能区的原则下,兼顾其他功能区的划分。

(二)划分各功能区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

县级及县级市应报地区环境功能领导小组审批;地市级划分方案,应报省环境功能划分领导小组审批。

地、市、县的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类别,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级整体划分类别的要求,若低于需报省领导小组审批。

贵州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贵州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世界和国家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 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
重点开发区
省重点开发区有;钟山-水 城-盘县区域 兴义-兴仁区域碧江 -万山-松桃区域 等八个区域。
区域性人口和经济密集区,交通和商贸物流中心,优势产业发展和城 镇建设的集中区,核心城市产业服务保障基地,中心区域产业辐射和 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
贵州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我省国家层面的主 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三类,没有优化开发区域。
国家重点开发区——黔中地区(国家层面)、和省级
重点开发区域的共有8 个县级行政单元
国家限制开发区域———1、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共有35 个县级行政单元,同时还包括整体划为重点开发区的 5 个县的90 个乡镇。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共有9个县级行政单元
限制开发区
——主要农产品区
主要有黔东玉米水稻产 业区、和黔南水稻油菜 产业区。
—— 主要生态功能区
主要有赫章高原石漠化防治区和水 涵养区、镇宁高原石漠化防治区和 水涵养区、平塘高原石漠化防治区 和水涵养区、等石漠化防治区和水 涵养区及沿河石阡武陵山生物多样 性与水土保持区
禁止开发功能区
我省保护文化 自然资源的重 要区域,点状 分布的生态功 能区域,珍稀 动植物基因资 源保护地和重 要迁徙地,生 物物种多样性 和重要水源保 护区域

(完整word版)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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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 11 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1、自然状况 (1)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1、供水量和用水量 (3)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3)(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3)1、区划依据 (3)2、区划目的 (4)(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指导思想 (5)2、区划原则 (5)(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1、保护区 (7)2、保留区 (8)3、开发利用区 (8)4、缓冲区 (9)(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1、饮用水源区 (9)2、工业用水区 (10)3、农业用水区 (10)4、渔业用水区 (11)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6、过渡区 (12)7、排污控制区 (13)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一)一级水功能区 (13)1、保护区 (15)2、保留区 (15)3、开发利用区 (15)4、缓冲区 (16)(三)二级水功能区 (16)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 36′~109°35′、北纬24°37′~ 29° 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 595km,南北相距约 509km,总面积为 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 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 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前言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的地区。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以全国生态调查评估为基础,综合分析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分区方案。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分区管理、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与积极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低,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

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党和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对进一步开展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2008年发布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态保护工作的加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生态安全与保护的形势,主要问题:一是近10多年来我国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变化剧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格局已经改变;二是现行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不能满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要求,保护比例普遍较低;三是受当时多种因素影响,生态功能区划分不完善,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未能纳入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

为此,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决定,以2014年完成的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与评估为基础,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对《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修编,完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修订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布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的批复-黔府函[2005]15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的批复-黔府函[2005]15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5.05.10
施行日期2005.05.10
文号黔府函[2005]154号
主题类别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的批复
(黔府函[2005]154号)
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请示》(黔环呈〔2004〕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

二、《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由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并组织实施。

三、《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是我省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决策的科学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日
——结束——。

(完整word版)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完整word版)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1、自然状况 (1)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1、供水量和用水量 (3)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3)(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3)1、区划依据 (3)2、区划目的 (4)(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指导思想 (5)2、区划原则 (5)(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1、保护区 (7)2、保留区 (8)3、开发利用区 (8)4、缓冲区 (9)(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1、饮用水源区 (9)2、工业用水区 (10)3、农业用水区 (10)4、渔业用水区 (11)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6、过渡区 (12)7、排污控制区 (13)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一)一级水功能区 (13)1、保护区 (15)2、保留区 (15)3、开发利用区 (15)4、缓冲区 (16)(三)二级水功能区 (16)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595km,南北相距约509km,总面积为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

贵州省情教程-第一章-特殊的地理环境(网络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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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包括盘县、晴隆 以北,黔西、织金以 西地区。地势西高东 低,海拔1400-2400 米,是全省最高地区。 该区域林牧业发展潜 力较大,但水土流失 严重。
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宜人气候
贵州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一)气温
贵州在全国的温度带划分中属于亚热带范围。 冬温较高,夏温较低,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在 10℃-20℃之间。
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宜人气候
(四)气候的地域差异及类型
全省可分为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暖温带 和中温带气候类型。
1.南亚热带:红水河和南、北盘江河谷地带,年均温19℃以 上,几乎长夏无冬,农作物可一年三熟,宜种多种喜温亚热 带经济作物; 2.中亚热带:东、南、北三面地势较低的河谷地带,冬暖夏 热,农作物可一年两熟或三熟,宜发展多种亚热带经济作物。 3.北亚热带:黔北、黔中和黔西南海拔1000米左右的广大地 区,冬暖夏凉,农作物可一年一熟或两熟,适种性广,这是 贵州的主要气候类型; 4.暖温带:黔西北海拔1700-2400米之间的地区,冬冷夏凉, 可种植荞麦、马铃薯等喜耐寒作物; 5.中温带:黔西北海拔2400米以上的地带,几乎长冬无夏。
喀斯特土地面积大,生态脆弱,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03
喀斯特地貌成土速率低、土层浅薄,植被一旦被 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石漠化程度高。
04
林牧地质量不均,分布欠平衡。 封山育林、小流域治理、生态移民搬迁、多 业态山地农业等项目使石漠化山区生态好转。
五、种类繁多、分布呈现过渡性的生态植被
阔叶林
针叶林
灌丛和 灌草丛
(二)降水量
贵州年降水量多在1100-1300毫米之间,属于湿润地区。
三个多雨区和两个少雨带。
第一个多雨区:苗岭西段南坡,年降雨量最多的是晴隆达 1588.2毫米。 第二个多雨区:苗岭东段南坡,年降雨量最多的是丹寨达 1505.8毫米。 第三个多雨区:东北部武陵山东南坡,年降雨量在1400毫米 以上。 三个多雨区之间就是少雨带,威宁、赫章、毕节年降水量在 800-900毫米,其中赫章最少。

(完整word版)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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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1、自然状况 (1)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1、供水量和用水量 (3)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3)(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3)1、区划依据 (3)2、区划目的 (4)(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指导思想 (5)2、区划原则 (5)(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1、保护区 (7)2、保留区 (8)3、开发利用区 (8)4、缓冲区 (9)(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1、饮用水源区 (9)2、工业用水区 (10)3、农业用水区 (10)4、渔业用水区 (11)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6、过渡区 (12)7、排污控制区 (13)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一)一级水功能区 (13)1、保护区 (15)2、保留区 (15)3、开发利用区 (15)4、缓冲区 (16)(三)二级水功能区 (16)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595km,南北相距约509km,总面积为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

关于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规定

关于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规定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hard you work.(页眉可删)关于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规定1地表水概况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大部分地方属亚热带温凉湿润季风气候。

境内多山地,占93.3%,海拔457~2900米,全区土地总面积26853平方公里,具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特征,区内沟壑纵横,溶洞发育遍布。

由于地下喀斯特溶蚀管道非常发育,地表水渗漏严重,虽然降水丰富,但地表仍然干旱缺水,毕节地区地处长江、珠江两大流域,属长江流域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4.8%,珠江流域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2%。

长江流域的二级分区有金沙江石鼓以下、宜宾至宜昌和乌江。

珠江水系的二级分区有南北盘江,境内有三岔河干流和可渡河、牛拦江、洛泽河(横江)、赤水河、六冲河、野济河、偏岩河等一级支流,以及哈喇河、二道河、白甫河等27条二级支流。

经多年的水利建设,目前有草海、洪家渡水库、杨湾桥水库、附廓水库,倒天河水库等容积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湖库46个,还有100万立方米以下10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上百个。

当前毕节地区的妈姑河、倒天河毕节城区段、织金河、哈喇河、前河、野济河黔西城区段、三岔河二塘段和纳雍段、金沙县偏岩河城区段等部分水体因煤炭开采及洗选、金属冶炼、化肥、医院废水、城镇生活废水等排入,已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较差。

其余水体及湖库已受到一定的污染影响,但因其自净力大于影响程度,水质较好。

各县市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也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85%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不能全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草海是我区唯一的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水质较好,近年来因土法炼锌及城市生活废水注入,部分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毕节地区地表水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其质量不容乐观。

贵州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

贵州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

贵州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7年12月-1-目录1.赤水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2.习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3.江口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5)4.石阡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3)5.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1)6.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8)7.黄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6)8.施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2)9.锦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9)10.剑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66)11.台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74)12.榕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1)13.从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9)14.雷山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7)15.荔波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3)16.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0)-2-赤水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赤水市地处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属于水土保持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21大类32中类40小类。

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8大类28中类36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3大类4中类4小类。

1.负面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能发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2.负面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进一步细化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涉及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要求相一致的产业,负面清单中不再重复列出。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1日通过 8月1日起实施)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1日通过 8月1日起实施)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研究处理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定期带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等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遗产名录......................... (108) 表 3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109) 表 4 国家级森林公园名录......................................... (110) 表 5 国家级地质公园名录......................................... (111) 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112) 表 6 省级、市(州)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112) 表 7 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114) 表 8 省级森林公园名录..............................................(116) 表 9 省级地质公园名录..............................................(117) 表 10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117) 表 11 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名录..................................... (120) 表 12 国家重要湿地名录..............................................(124) 表 13 国家湿地公园名录..............................................(124) 表 14 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录......... (125) 附件 5:附图..........................................................................(126) 图 1 贵州省行政区划图.......................................(126) 图 2 贵州省地形图..............................................(127) 图 3 贵州省城镇化战略格局示意图......................(128) 图 4 贵州省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129) 图 5 贵州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130) 图 6 贵州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131) 图 7 贵州省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132) 图 8 贵州省农产品主产区分布图..........................(133) 图 9 贵州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134)

城镇生态功能区划

城镇生态功能区划

《环境规划》电子教材
城镇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

(一)生态保护区划的类型
建设开发区;农业生产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

(二)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采用3级分区:
(1)一级区划分
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分
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

城镇及城镇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分
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自然状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供水量和用水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河湖水质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区划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区划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指导思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区划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

保护范围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12类区域。

截至2016年8月底,保护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

今后新设立的以上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一、生态保护红线分类(一)禁止开发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开发区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的生态地区。

我省禁止开发区域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包括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此次将我省禁止开发区中的遗产地(不包括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种类型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遗产地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地三个部分,全省遗产地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430.1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38%,其中世界自然遗产地3个,面积1286.7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73%;国家自然遗产地4个,面积624.5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36%;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1个,面积518.8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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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已通过省政府批准并于日前发布实施。

该规划将我省划分为5个生态区、10个生态亚区和64个生态功能区,该规划的发布实施为我省生态保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区划》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遥感技术等先进科学手段,对贵州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评价。

《区划》将我省划分为5个生态区,即东部湿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区;中部湿润亚热带喀斯特脆弱生态区;北部湿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区;西部半湿润亚热带针阔混交林、草山喀斯特脆弱环境生态区;南部干热河谷南亚热带季雨林生态区。

在5个生态区中又划分出10个生态亚区及64个生态功能区。

《区划》确定各主要生态功能区的经济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提出了限制性产业、鼓励性产业、禁止性产业发展方向,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了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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