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出入库流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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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冀普钢字[2013]12号、[2013]23号文件
仓库出入库流程实施细则
一、目的:
根据公司领导“抓节约、反浪费”会议精神,为加强仓库库存物资管理,减少物资浪费和公司资金占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普阳集团的所有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物资需求申请
各部门、生产分厂领用物资,先在ERP系统中查看公司仓库是否有所需的存货,对于仓库已有的先到仓库领用,差额部分填写“物资需求申请单”。仓库物资实现全公司资源共享,严禁在仓库有所需存货的情况下填写物资需求申请单,违反该条规定考核经办人员100元。材料平衡员宋丽杰OA系统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每10天报一次。
1、各部门、生产分厂应做好采购周计划,每周六上午12点之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过ERP系统录入“物资需求申请单”,经分厂厂长(或授权人员)审批后传备件仓库。仓库每周六下午对“需求申请单”进行汇总平衡后将“请购单”报采购部门。“物资需求申请单”未经厂长(或授权人员)审批传仓库的,仓库有权拒绝接收,并对申请人考核50元。材料平衡员宋丽杰OA系统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每10天报一次。
2、车间报料员通过NC系统报备件计划,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紧急计划两种。车间报料计划员正确填制表内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及使用单位。如报错造成与到货不符,由材料平衡员宋丽杰对车间报料员考核100
元/次,每10天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
3、仓库在周六以外的时间不再接收各部门、生产分厂的需求申请,对突发、严重影响生产的紧急采购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件仓库,由备件仓库在NC系统中录入请购单转备采科,但每次考核厂长500元。紧急采购计划的考核不包括大项技改项目、大修工程和新建工程。(紧急计划由仓库平衡员宋丽杰通过OA系统报设备部刘恩科,签字确认是否紧急后转报财务部长孟红星对分厂进行考核)。
4、公司所有采购计划必须经备件仓库报备采科,备采科不得私自接收,违反规定由仓库报财务部孟部长考核备采科经办人员100元/次。
对采购周期长的专用备件、大型设备,各分厂应提前做好采购计划。
二、物资入库
1、供应商送货到厂,仓库依照物资需求申请单核对物资相关信息,对需要生产分厂验收的由仓库通知分厂人员验收。分厂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仓库办理验收手续并在纸质入库单上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延迟1小时由仓库保管员报仓库负责人考核工申报人50元。
2、办理入库时发现采购人员没有下订单,由仓库保管员报仓库负责人对采购人员考核50元/次。
3、仓库人员配合分厂人员根据请购计划共同验收,除合金、耐材外,仓库实际入库数量不得超过“请购单”中的数量,否则由仓库负责人考核仓库经办人员50元/次。
4、对当月没有订单的未入库手续,备件仓库月末在ERP系统中按供应部/设备部备采科提供的数据进行暂估入库. 否则由仓库负责人考核仓库
经办人员50元/次。
5、除大型设备、备件外,物资一律储存到仓库内。供应商送货直接到车间没有经过仓库的验收一律不办理入库手续,违反规定由仓库负责人考核现场收料人500元,并每10天报财务部孟部长。
三、物资出库
1 、备件仓库严禁以不办理入库等手段强迫生产分厂将需入库物资全部由生产分厂领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财务部孟部长考核仓库经办人员500元,仓库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2、各领用单位对已出库的材料拒不办理出库手续的,仓库负责人将具体情况写成文字说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字后直接在ERP系统中办理出库,并考核厂长500元/次。已办理入库手续,仓库负责人发现仓库保管员没有及时办理出库手续,考核保管员100元/次。仓库负责人每10天报财务部孟部长签字考核。
3、。仓库保管员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月各仓库保管员配合审计科进行一次盘点,盈亏现象由审计部门对保管员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扣分考核。
四、积压物资处理
1、积压物资每年1月份和7月份各清理一次,由设备部牵头各分厂参与成立清理小组,将仓库长期不用的备品备件进行清理,做好记录并注明原因。对拒不参与清理的部门,由仓库负责人报财务部孟部长考核部门负责人500元。
2、对仓库存放一年以上的物资,由分厂出具证明经设备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可以不认定为积压物资。
3、对清理出的积压物资,由清理小组区分能否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物资按通用件和非标件进行分类,通用件由采购部门负责退库,非标件由废旧物资科集中处理,违反规定由仓库负责人考核经办人员100元/次,并报财务部孟部长(每月报一次)。
4、各分厂、部门申报入库物资过量,造成仓库库存物资积压,由仓库负责人报财务部孟部长,按物资价值的10%考核分厂工资并连带考核厂长1000元(每月报一次)。
5、在建工程验收完毕后所剩物资,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结合采购部门办理退库。因图纸变更造成物资积压的,由项目负责人说明变更原因,经公司领导确认责任后,由仓库负责人报财务部孟部长对责任人考核1000元(每月报一次)。
6、因技术改造所造成的积压物资,由仓库负责人报财务部孟部长,对积压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按备件/设备价值5%不超过1000元考核厂长(每月报一次)。
7、车间给供应商出示证明的“积压物品”,在车间正常备件的情况下,超过1年没有使用的备件,仓库人员报财务部孟部长按备件价值的50%对车间出示证明的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材料退库
1、各生产单位应按实际需要量合理申请采购计划,对因采购量超过实际需要造成积压退库的,仓库按盘盈处理,不冲减生产分厂的物料消耗,生产分厂再次领用时按正常消耗办理出库。
2、仓库保管员打印“退库单据”一式四联由供应商送到财务部盖章生效,保管员收到供应商返回的财务部盖章“退库单据”其中一联后,供应
商才能取走货物,违反规定,由仓库负责人考核仓库保管员50元/次。
以上考核规定,仓库负责人没有监督、执行到位,第一次考核500元,二次考核1000元,三次免职,由财务部孟部长考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