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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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设、使用和拆除的全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节水、材料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适应能力,从而实现减排、节能、保护环境的目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建筑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节能方面的要求。

建筑是能耗大户,因此在评价标准中应包括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采光、通风等设计要素,以及建筑材料的绿色环保性能。

通过科学的能源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引导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节能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和施工,降低建筑的能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注重节水方面的要求。

建筑在使用阶段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因此评价标准应包括建筑的节水设计、水资源回收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科学的水资源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引导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节水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和施工,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另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应考虑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和循环利用。

建筑材料的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评价标准应包括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可循环利用性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科学的建筑材料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引导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选择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考虑建筑的环境适应能力和舒适性。

建筑的环境适应能力和舒适性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效果和居住体验,因此评价标准应包括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采光、通风、隔热隔音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科学的环境适应能力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引导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出环境适应能力强、舒适性好的建筑,提高建筑的使用效果和居住体验。

总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建筑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节能性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节能性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减少碳排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 评价标准:a. 建筑围护结构应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以减少冬季和夏季的能源消耗。

b. 建筑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的方式,降低室内外温差,减少能源消耗。

c. 建筑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如LED灯、节能灯等,以降低电能消耗。

d. 建筑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低能耗的空调设备,如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以降低制冷和制热量。

e. 建筑能源系统应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

f. 建筑水系统应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如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以减少水资源消耗。

二、资源利用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资源利用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和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评价标准:a. 建筑材料应选择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如木材、竹材等,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b. 建筑设备应选择高效、低能耗的设备,如节水马桶、节能灯等,以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

c. 建筑维护结构应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

d. 建筑景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保和节能的原则,如绿化带、景观水池等,以提高环境质量。

e. 建筑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三、环境质量1. 定义和目标:绿色建筑的环境质量主要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控制环境污染和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为居民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

2. 评价标准:a. 建筑室内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室内空气质量、噪声标准等。

b. 建筑材料应选择无毒、无害、环保的材料,以减少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c. 建筑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d. 建筑照明系统应采用无频闪、低眩光的照明设备,以减少对居民视力的影响。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补充说明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补充说明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4页:表3.2.2—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居住建筑)表3。

2。

2—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公共建筑)《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页1.3.4 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同时对项目的加分项进行评价。

加分项包括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值设定如表1。

3。

4。

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项得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

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总得分=基本分+加分项得分×0.5凡在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加分项得分的项目,对一般项和优选项最低得分不做要求,总得分及一般项、优选项最低项数要求满足即视为达到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表1.3.4 加分项分值设定表表4.2。

11-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上限值0K表4.2。

11—2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下限值1K《细则》第118页4.3.7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处理技术。

4。

3。

1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0%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28页4。

2.11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标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评价方法1: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评价内容中删去对窗墙面积比和建筑朝向的要求及得分(各0.5分),并将其得分补充至外窗传热系数得分栏,即外窗传热系数指标满分由3分变为4分。

评价方法2:分数()()[]()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n评价方法3:H1q —参照建筑耗热量指标,≤3层(17。

1 W/m 2),4~8层(16。

0 W/m 2), 9~13层(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益的建筑。

为了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下文将从可持续性、能源和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论述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

一、可持续性可持续性是绿色建筑的核心价值。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材料的来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

同时,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降低建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

1.2 资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

包括但不限于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1.3 生态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建筑应尽可能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供适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包括绿化和生态廊道等。

二、能源和水资源利用节约能源和水资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目标之一,相应的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2.1 能源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采用能源高效的建筑设计和装备,包括建筑外墙保温、高效照明装置、太阳能利用等。

建筑在运营阶段应具备能源监测和管理系统,以实时监测和优化能源使用。

2.2 太阳能利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适宜的情况下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供电和照明等。

建筑应考虑方位、窗户面积和太阳能系统设计等因素,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

2.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充分考虑节约用水,包括采用节水器具,收集和利用雨水,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等措施。

三、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对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度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3.1 室内空气质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采用有效的通风、过滤和净化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积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9.24•【文号】建科函[2009]235号•【施行日期】2009.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建科函[2009]23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我部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说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颁布以来,对指导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把绿色建筑的理念与工程实践结合起来,使细则更加完善,使绿色建筑评价更加严谨、准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

其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由张播、刘燕辉、陈蔚镇、许荷等负责完成;“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由杨建荣、李晓锋、曹阳、陆俊俊、冯莹莹等负责完成;“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由曾捷、赵锂、李建琳、吕石磊等负责完成;“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由王昌兴、韩继红、姜兆黎、赵平、冯跃等负责完成;“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由林波荣、燕翔、谭华等负责完成,“运营管理”部分由王占友等负责完成。

绿色建筑一星标准

绿色建筑一星标准

绿色建筑一星标准绿色建筑一星标准是指建筑物在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符合一定的环保要求,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的一种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一星标准的实施,旨在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首先,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节能和资源利用效率。

比如,在建筑设计中要合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通风系统的依赖,降低能耗。

同时,建筑材料的选择也要符合环保要求,尽量选用可再生材料或者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此外,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重节能减排,采用高效的能源设备和系统,减少能源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建筑物的布局和造型要尽量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保护周围的植被和水体,减少土地开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同时,建筑物的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也要得到充分考虑,减少城市雨洪对自然水循环的干扰,保护地下水资源。

另外,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还要求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要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的健康和舒适。

建筑物的室内装饰和家具要尽量选用环保材料,减少有害气体的释放,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此外,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也要合理设计,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畅通,温度适宜,湿度适中,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一星标准是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

通过实施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可以降低建筑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建筑物符合绿色建筑一星标准,为我们的城市环境和生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自正式发布也有些时日了。

随着绿色建筑咨询师和绿色建筑设计师的逐步研究探索,以及一些实际项目落地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瑕疵和不足,亟待后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细则》完善、补充和解说,从而为后期顺畅实施与推广绿色建筑评价咨询提供便利条件。

笔者在此稍微做了一些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提供一点帮助。

混合功能类建筑整体评价问题3.2.9条“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9条文说明中阐述“所评价建筑如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则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标准后文中不再一一说明”。

需要强调的是3.2.9条是针对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并非适用区域内包含多功能分散性混合功能建筑群。

比如,小区内包含了居住、商业、幼儿园等混合功能类型分散性建筑群。

值得一说的是,这类混合功能类型建筑应该采用各单体逐项评分,整体等级原则是就低不就高。

其实混合功能类型建筑申报原则和方法早在2012年住建部就有了详细的文件说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7号中规定:“混合功能类型(即在同一建筑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使用功能,如商用和居住等)的建筑应作为一个整体申报,不同功能区分别评价,整栋建筑星级评定就低不就高。

”因此,建议《绿色建筑评价细则》能够澄清混合功能类型建筑群采用的评价原则,想必很多绿色建筑咨询师和绿色建筑设计师也十分迫切地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

整体指标问题人均居住用地指标4.2.1条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对于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需满足4.2.1-1的规则评分。

①复合功能类型建筑复合功能类型建筑包括综合性单体建筑和多功能类型建筑。

这两类复合功能建筑在评价人均用地指标时,由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用了相同开发地块,在计算人均用地指标时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疑问:疑问1:复合功能类型公共建筑常用人数是否需要增加到人均用地指标计算?从理论和心理接受程度来说,因为同一地块开发产生的人员影响,公共建筑是应该计算在内的。

天津市碳中和建筑评定标准

天津市碳中和建筑评定标准

天津市碳中和建筑评定标准说明文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碳中和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建筑行业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碳中和的实现对于减缓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制定了一套《天津市碳中和建筑评定标准》,以促进碳中和建筑的发展。

该标准规定了天津市碳中和建筑的评定要求和方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项目。

在碳中和建筑的评定中,主要考虑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包括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施工、建筑运行和建筑拆除等阶段的碳排放。

1.建筑材料生产的碳排放是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标准要求建筑材料应优先选择低碳、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并尽量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2.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也不容忽视。

标准规定建筑施工应采用低碳施工技术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同时,应合理利用建筑废弃物,实现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3.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是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主要来源。

标准要求建筑应采用高效的能源系统和设备,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应加强建筑运行管理,提高建筑的运行能效。

4.建筑拆除阶段的碳排放也不容忽视。

标准规定建筑拆除应采用环保的拆除技术和设备,减少拆除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同时,应合理利用拆除废弃物,实现拆除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总之,《天津市碳中和建筑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天津市碳中和建筑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

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建筑项目能够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专篇

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专篇

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住宅建筑、公共建筑)2013年11月前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评价和设计标准,进一步规我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帮助设计单位提供正确完整的设计文件,保证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深度和质量,根据天津市《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建科[2012]396号文件)、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教[2010]883号文件)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绿色建筑的设计情况,编写本专篇。

本专篇依据《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10、《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29-205-2010进行编写,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个篇章,每个篇章又包含设计依据、绿色建筑目标、工程概况、场地与室外环境、建筑设计与室环境、结构设计、建筑材料、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等容。

本专篇适用于天津市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

本专篇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交天津市城乡和建设交通委员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天津市城乡和建设交通委员会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写人员:洪再生祝捷洪海胡振杰绍国王亨优越鹏王勇磊审查人员:治政宝瑜丁永君王俊霞建华周鹏周国民康清王东林牛奇编写说明1.依据《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建科[2012]396号文件)、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教[2010]883号文件)等文件,天津市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且独立成篇,设于施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总说明中。

2.本专篇适用于天津市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对于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工程可供参考。

3.本专篇编写的依据是《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10(2013年版)、《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3年版)、《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29-205-2010及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节能性:评价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消耗水平,包括建筑材料的热传导系数、外墙保温、采暖和空调系统的效能等。

2. 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物的水资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包括节水设备、雨水收集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建筑材料的再生利用和可持续采购。

3. 环境质量:评价建筑物的室内和室外环境质量,包括通风系统、空气质量、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空间设计等。

4. 生态效益:评价建筑物对生态环境的积极影响,包括周边绿化、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等。

5. 健康与舒适性:评价建筑物对居住者和使用者身体健康和舒适感的影响,包括噪音控制、采光效果、室内空气质量和室内温度控制等。

以上标准是天津绿色建筑评价的主要方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同时,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建筑物的可持续性、社会责任和经济可行性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10.10•【文号】建科综[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建科综[2008]61号)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管理,根据原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我中心修订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二○○八年十月十日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3年。

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介绍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即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1. 引入绿色建造的背景: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绿色建造作为一种重要的建筑发展模式和理念,已经成为全球建筑业的重要研究领域。

在中国,为了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化发展,许多组织和机构开始制定绿色建造评价标准,其中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就是其中之一。

2. 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概述: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制定的评价工具,用于评估建筑项目的绿色建造水平。

该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和标准,对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进行评价和分级,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它不仅涵盖了建筑的节能、资源利用、室内环境等方面,还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社会效益。

3. 文章结构的介绍:本文将围绕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展开论述,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结构和目的,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制定背景、内容和指标,结论部分将总结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意义、影响和应用前景。

通过以上概述,读者可以对本文的主题有一个初步了解,并能够理解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重要性和研究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来讨论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第一部分是引言。

在该部分中,我们将提供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概述,其中包括对标准的定义和背景的简要介绍。

我们还将介绍本文的结构,以帮助读者理解文章的内容。

第二部分是正文。

我们将详细探讨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制定背景。

这将包括介绍为什么中建协制定了这一标准以及其意义和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中建协绿色建造水平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指标。

我们将解释每个指标的含义,并说明其在评价建筑绿色水平方面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是结论。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5.3.6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评鉴内容: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此项为参评项。

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下、4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此项加分。

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雨水积蓄处理方案及技术,得分不低于12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1.采用了雨水入渗等技术设施(分值 4 / 20)。

2.采用了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分值 10 / 20)。

3.采用了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分值 6 / 20)。

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判定。

5.3.7 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评价内容: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为参评项。

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得分不低于10分则判定该项达标(绿化5分洗车、道路冲洗5分景观水5分)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B]5.3.9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评价内容: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为参评项。

优先选用市政再生水;采用建筑中水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

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优先选用市政再生水 15分采用地埋式或封闭式设备 15分建筑中污水处理选用经济、适用的成熟处理工艺及安全可靠的消毒技术 9分)。

补充说明: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判定。

5.3.11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平均日用水量计算方法参照4.3.11。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20分)。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12分)。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doc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doc
每北、西北地区不少于32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8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4种。
15
15
原则上,平均每100m2绿地面积不少于3株乔木,且木本植物的种类满足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每100㎡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且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宜少于25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5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0种。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
得分则判定该项达标。
20%
20
20
用水定额采用平均日用水量:折减系数(0.67~0.91,按照给水一、二、三分区和特大、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取值)×最高日用水量(参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当地是否为缺水地区由专家判定。
10%
(12)
优选项
4.3.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附表一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分表补充说明(住宅建筑)
指标名称
类别
标准条文
评价内容
分值设定
补充说明
分值
总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人均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有两种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一是控制户均住宅面积;二是通过增加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的建设比例,在增加户均住宅面积的同时,满足国家控制指标的要求。
1.选择当地适宜方向作为建筑朝向,建筑总平面设计综合考虑日照、通风与采光。
5
8
——
2.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设计与优化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效果。
3
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效果进行校核并满足舒适性要求,或进行了优化设计,此项均达标。

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为了评价建筑的绿色程度,人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星级评价标准,以便对建筑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认证。

本文将介绍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包括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是评价建筑是否绿色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应该采用高效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能源的消耗。

此外,建筑应该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其次,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还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

建筑材料应该是环保的,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能够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应该尽量采用可回收材料,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实现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

另外,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还考虑了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筑应该采用节水设备,减少用水量的同时,实现雨水的收集和利用。

通过采用节水设备和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对自然水资源的消耗,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还包括建筑的环境适应性。

建筑应该能够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干扰。

建筑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采用合适的 passivhaus 技术,实现建筑的 passivhaus标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最后,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还包括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建筑应该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采用环保的装修材料,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保证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涵盖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建筑材料的选择、水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适应性和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

通过对建筑进行星级评价,可以鼓励建筑业采用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二0一五年七月前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以下简称《标准》)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

为了适应当前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在该标准修订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标准》修订组专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同时启动了原《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 年2 月通过了专家审查。

《技术细则》依据新《标准》进行修订编制,并与其配合使用,为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技术指导。

《技术细则》章节编排也与《标准》基本对应。

《技术细则》第1 3 章,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关术语、评价对象、评价阶段、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文件要求等作了阐释;第4 ~11 章,对《标准》评价技术条文逐条给出【条文说明扩展】和【具体评价方式1【条文说明扩展】主要是对标准正文技术内容的细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标准》条文说明内容。

E具体评价方式】主要是对评价工作要求的细化,包括适用的评价阶段,条文说明中所列各点评价方式的具体操作形式及相应的材料文件名称、内容和格式要求等,是对定性条文判定或评分原则、对定量条文计算方法或工具的补充说明,明确评价时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附录给出了评价中方便查阅参考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总览、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等。

《技术细则》的编制工作还得到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重点标准规范研究”、“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课题组专家的大力支持。

各地在《技术细则》的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士也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编:100013;E-mail:),以便修订完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周围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物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和认证的依据,它可以帮助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更好地考虑环境和健康因素,从而创造更加可持续的建筑。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选择、室内环境质量、建筑设计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其中,能源利用是评价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采用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能源设备,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水资源利用是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绿色建筑通常会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对地下水和自然水体的开采和污染。

材料选择是绿色建筑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材料具有低碳排放、可回收利用和环保的特点。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这包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声环境和室内舒适度等方面。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提高室内空气的清新度;同时,也会要求建筑在设计中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设计创新。

评价标准通常会鼓励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提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以实现对环境的最大保护和对人的最大利益。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建筑进行可持续性评价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建筑行业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应该充分了解和遵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析探讨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析探讨

参 评 项 目获 得 加 分 时 .只 要 总 得 分 满 足 要 求 即可 获 得 相 应
星级 .对一般 项和优选 项 的具体 得分可 不作 限制。 由于 加 分项是 一种开 放性得分 ,并且 得分权重 较高 ,为严格控 制
其9 项 共9 项
1O O
运 营管理
其5 项 共7 项
l0 0
项 数 项 数
满 分
其3 项 共7 项
1O O
共5 项 共7 项
10 O
其4 项 共6 项
lO O
共5 项 共6 项
10 0

计 分 权 值
评 价 项 数
0 1 .5
02 -5
O1 . 5
文章编号 :1 7 — 1 X ( 0 2 53 . 3 6 48 4 2 1 )0 —00
我 国 20 0 6年颁布实施了 《 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作为 衡 量和评价我国绿色建筑 的标尺 ,这一举措极大推动 了我国
绿 色 建 筑事 业 的发 展 。为 充分 发 挥 和 调 动 全 国各 地 发 展 绿 色
类 指 标 权 重 ,能够 区分 条文 难 度 并 进 行 有 效 实施 引导 。
准》 。这就突 出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的重要性 ,也 带
指标分类
控 制 项
般 项
表 1天津市绿色建筑评 分体 系设置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共 1 项 2
O1 .5 l0 O
O2 .
01 .
优 选 项
满 分

计 分 权 值
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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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4页:
表3.2.2-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居住建筑)
表3.2.2-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与分数要求(公共建筑)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页
1.3.4 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同时对项目的加分项进行评价。

加分项包括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值设定如表1.3.4。

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项得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

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得分=基本分+加分项得分×0.5
凡在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加分项得分的项目,对一般项和优选项最低得分不做要求,总得分及一般项、优选项最低项数要求满足即视为达到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表1.3.4 加分项分值设定表
《细则》第20页
表4.2.11-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上限值0K
表4.2.11-2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下限值1K
《细则》第118页
4.3.7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处理技术。

《细则》第120页
4.3.1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0%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28页
4.2.11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标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评价方法1:
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

评价内容中删去对窗墙面积比和建筑朝向的要求及得分(各0.5分),并将其得分补充至外窗传热系数得分栏,即外窗传热系数指标满分由3分变为4分。

评价方法2: 分数()()[]
()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n
评价方法3:
H1q —参照建筑耗热量指标,≤3层(17.1
W/m 2),4~8层(16.0 W/m 2
), 9~13层(14.3 W/m 2), ≥14层(12.7 W/m 2
);
H2q —耗热量指标计分下限值,≤3层(12.0 W/m 2
),4~8层(11.2 W/m 2
), 9~13层
(10 W/m 2), ≥14层(8.9 W/m 2
)。

《细则》第130页
4.2.12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评价方法1: 分数Min
Max Min
PRE --⨯
+=55n
《细则》第130页
4.3.13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评价内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得8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6分。

《细则》第144页
5.2.15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该条分值由30分改为22分。

《细则》第146页
5.3.8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评价内容应为“降雨量(重现期2年)达到15%的设计降雨量时,雨水不外排至市政雨水管或城市水体时得2分,高于15%时,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细则》第147页
5.3.11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20%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旅馆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5%时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细则》第156页
5.1.15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 。

评价内容:透水地面面积比达到40%得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0.6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细则》第157页
5.2.16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标准《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 - 153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评价方法1:
当建筑物体形系数及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时适用。

评价方法2: 分数()()[]
()h c h c h c q q Q Q q q 107++-+⨯
+=n
《细则》第159页
5.2.17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能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评价内容: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国家标准目标值的要求得满分5分。

《细则》第159页
5.2.19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评价方法1: 分数Min
Max Min
PRE --⨯
+=44n
《细则》第161页
5.3.14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

评价内容: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40%以上得7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旅馆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25%以上得7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

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不参评的条文有:
居住建筑:
控制项:4.1.9、4.4.1、4.5.5、4.6.1、4.6.3、4.6.4
一般项:4.3.12、4.4.5、4.4.7、4.4.10、4.6.6、4.6.8、4.6.9、4.6.11、4.6.12 优选项:4.4.12、4.5.12、4.6.13、4.6.14
公共建筑:
控制项:5.1.6、5.4.1、5.5.4、5.6.1、5.6.2、5.6.3
一般项:5.3.12、5.4.5、5.4.7、5.4.11、5.6.6、5.6.7、5.6.11
优选项:5.4.13、5.6.1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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