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种子协会会员自律公约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市种子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境内育种、生产、经营及相关行业的公平竞争行为,积极引导种子企业树立诚信意识,维护行业形象,保障品种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子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市种子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石家庄市种子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协会公约”)。
第二章规则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从事种子选育、生产和经营活动,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第三条自觉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奉行“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提倡“诚信守约,信誉至上”的行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自觉遵守和执行本协会通过的有关公约、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和及时交纳会费,认真接受社会和行业的监督。
第五条自觉维护种子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利益,服从大局,密切合作,同业互助,共谋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信用环境,促
进本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高我市种子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第六条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种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种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尊重知识产权,不侵权生产、经营他人受保护的品种,不盗用他人的品种、品牌和包装生产经营种子,不向无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批量销售散种子。
第八条不乱引、乱调、乱推未经审定和越区种植的农作物种子,不进行虚假宣传,不发布种子生产经营的虚假信息或广告。
第九条不抢购、套购其他单位种子基地生产的种子。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进入他人投资建立的种子生产基地。
第十条切实保护繁制种农民利益,严格遵守种子生产合同,做到合格种子全产全收,不拖欠农民繁制种款。
第十一条自觉抵制低价倾销和高价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秩序和正常的价格秩序。
第三章执行和调节处理
第十二条各会员单位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公约、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各会员单位对本协会的各项公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有相互监督的义务和权利,可向本协会秘书处申诉并提供有效证据。本协会将对违反协会公约、规章制度的会员单位按照公约规定进行调解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会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调解会员间纠纷,属于种子质量问题,本协会向种子管理机构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对种子进行田间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解。
第十五条协会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警告并劝阻停止违约行为,责令消除影响;
(二)在本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通过媒体或网站公布其违约行为;
(四)取消其会员资格;
(五)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在执行本公约过程中,如出现本公约未涉及事宜,或本公约的修改,均需本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本公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者,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公约由石家庄市种子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公约经协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
行。
石家庄市种子协会
二○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