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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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噪音防控方案

工地噪音防控方案

工地噪音防控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工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建筑工地产生的噪音却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工地噪音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还可能对其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制定有效的工地噪音防控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技术措施1.使用低噪音设备:在建设工地上,应尽量选择低噪音的设备和机械设备,如使用低噪音的工地起重机、钢筋切割机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隔音措施:可以在建设工地周边搭建隔音挡墙或者使用隔音板进行隔音处理。

挡墙和隔音板的材质应选用吸音性能较好的材料,并且需要具备良好的隔音效果。

3.空气动力噪音控制:通过增加消声设备,减少空气动力设备噪声的产生。

例如,在建筑工地的空气压缩机和风机上安装消声器,可以有效降低噪音。

4.施工计划优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音干扰。

例如,在居民区离高峰时段施工,减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管理措施1.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部门与建筑工地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定期检查工地是否符合相应的噪音排放标准。

2.提高工人素质: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重视噪音污染的防控工作。

让工人们养成良好的工地作业习惯,减少噪音的产生。

3.宣传教育:通过建立宣传噪音防控的标识牌、播放相关宣传片等方式,向工地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普及噪音防控的重要性,提高环保意识。

4.环境评估:在工地施工前应进行噪音环境评估,科学制定防控方案。

施工期间,需要定期开展噪音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噪音问题。

三、法律法规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对工地噪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作,将工地噪音纳入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中,并对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建筑工地进行严厉处罚。

2.执行力度加大:通过加大对建筑工地噪音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地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对违规建筑工地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有效遏制工地噪音污染。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产生和控制工作,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秩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乡村等建设活动中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噪声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扩散。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措施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噪声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规定第七条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声音,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声音、爆破声、车辆行驶噪声、人声等。

第八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限值标准。

具体的噪声限值标准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公布。

第九条建筑施工噪声的评估和监测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与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保持沟通。

第十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控制应当参考《建筑施工噪声源分级与控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噪声控制方案,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备。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施工,减少噪声的产生。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日进行噪声大的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合理布置工地,减少噪声传播到周边居民的程度。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噪声管理人员,负责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施工噪声的情况,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改正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活动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地区都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然而,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干扰和困扰。

因此,制定并实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对于维护城市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原则1.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是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首要原则,任何施工活动都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2. 合理配置工期和工序:合理调节施工工期和工序,避免在敏感时段和地点进行施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3. 技术措施为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降低施工噪声的产生。

4. 规范监管和惩罚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管和惩罚机制,对违规施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噪声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源清单: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的源头进行清单管理,并对噪音源的噪音级别和产生条件进行评估。

2. 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和工地布局: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和工地布局,减少施工活动对居民的干扰。

尽量避免在敏感时段(如早晨和晚上)进行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 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进行施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干扰。

例如,使用低噪声的挖掘机和打桩机,采用吸声材料进行隔音处理等。

4. 实施噪声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和周边区域设置噪声隔离措施,如搭建噪声围挡、使用噪声屏障等,减少噪声向周围传播。

5.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建立健全的施工噪声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噪声检测和评估。

对超标的施工工地进行警告、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规定标准。

6.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其责任意识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四、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监管和惩罚机制1. 建设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施工噪声的排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噪音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噪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影响,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等建筑工地。

三、噪音控制目标1. 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确保施工期间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2. 针对夜间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3.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进行持续监测,确保噪音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四、噪音控制措施1. 施工现场管理:1.1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时间及噪音情况;1.2 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车辆行驶噪音;1.3 施工现场设置隔音屏障,降低噪音传播;1.4 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厕所,减少人员流动噪音;1.5 施工现场内禁止高音喇叭等噪音设备的使用。

2. 施工时间管理:2.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进行高噪音作业;2.2 工作日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2.3 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3. 施工设备管理:3.1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3.2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减少噪音;3.3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

4. 施工人员管理:4.1 加强施工人员噪音控制意识,提高环保意识;4.2 对违反噪音控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噪音监测与处罚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噪音进行监测,确保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噪音扰民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二、施工单位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明显的噪音污染警示标志,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使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设备。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居民休息时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提前通知周边居民。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场地内的噪音污染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噪音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工地,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噪音污染防治水平。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时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城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物料堆放等造成的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四、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城市范围内进行的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管道等。

第三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

第四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应当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限制第七条建筑施工期间,白天(07:00-22:00)的噪声限制为55分贝。

第八条建筑施工期间,夜间(22:00-07:00)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

第九条建筑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限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噪声隔离设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的传播。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责任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噪声,居民有权向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整改或控制噪声。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与评估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记录施工现场的噪声数据。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应采用专业的噪声监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评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评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噪声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有效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下面将介绍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噪声监测与评估建筑施工前,需要进行噪声监测与评估工作,确定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噪声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

噪声监测需涵盖施工期间的各个阶段和施工设备的不同使用情况。

2. 设备与工艺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建筑施工,比如使用减振器、隔音罩等,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噪声。

此外,合理规划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减少噪声产生的机会和强度。

3. 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源,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械振动和碰撞等情况带来的噪声。

建立噪声管控点并进行管控,警示施工人员注意噪声产生的时间、位置和强度。

4. 噪声防护设施针对施工现场附近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设置噪声防护措施,如建立围挡、安装隔音窗等,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扩散。

5. 噪声监管与处罚建立噪声监管机制,对违规施工的单位进行罚款、停工等处罚,以保证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噪声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和物资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紧密结合施工实际,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标识管理、堆放物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等。

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划定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3. 机械设备操作对施工中使用的吊装、起重和运输机械设备,必须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并遵守操作规程。

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噪音是目前城市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居民的权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噪音源控制、施工管理和居民沟通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来制定一套有效的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

一、噪音源控制1.使用低噪音设备和机械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音设备和机械可以大幅减少噪音污染。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购买低噪音设备,并进行相关的补贴和奖励措施。

2.限制施工时间段为了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可以规定施工时间段,限制施工作业在夜间和假日进行。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施工单位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3.加强施工噪音监测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噪音的监测,建立监测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噪音超标的施工单位,要进行罚款和停工等处罚措施,严肃违规行为。

二、施工管理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同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管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1.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秩序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

减少重型机械的同时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流程,避免噪音集中排放。

2.施工工人培训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噪音危害教育培训,普及噪音对人体的危害和防护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控制噪音的能力。

三、居民沟通2.提供投诉渠道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方便居民对施工噪音问题进行投诉和反馈。

并且要对每一次投诉进行记录和处理。

3.定期沟通会议施工单位和居民代表可以定期举行沟通会议,就施工噪音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处罚和奖励措施为了执行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还应制定相关的处罚和奖励措施。

1.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的单位,可以采取罚款、停工或吊销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以保护周围居民的权益。

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噪声污染是指施工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将施工噪声排放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和措施。

第四条各分部(场)是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各分部(场)经理要对环保工作负全责,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第五条所有员工有责任保护环境,并有权对施工噪声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二章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第六条《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第七条凡是向已有地方噪声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施工噪声污染的,应当执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第三章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与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向周边排放施工噪声污染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开工前,各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和工程所在区域的环保要求,认真制定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的影响,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各分部(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应当纳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报经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十一条经理部和各分部(场)要确定环保管理主责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分部(场)要切实加强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先进的防治噪声技术和施工工艺,减少施工噪声排放,保护和改善施工场界环境。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进行钻孔、打击、冲击等作业,都会产生噪声扰民。

为了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权益,需要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管理和控制。

一、总则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权益,合理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公共建筑等区域。

三、责任主体1. 建筑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噪声控制方案、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培训工作人员等。

2.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和执法,及时处理违规建筑施工单位,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

3. 监测机构应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为各方决策提供参考。

四、噪声控制措施1. 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需求,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方案,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

方案需包括噪声排放源的预防、减轻和控制措施,施工期间的噪声限值等内容。

2. 建筑施工单位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且噪声较低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施工作业。

3. 建筑施工单位应使用降噪设备,如降噪罩、隔音板等,减轻噪声的传播和影响范围。

4.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置隔离带或屏障,将施工现场与周边居民区分隔开,减少噪声的传播。

五、施工时间限制1. 白天施工时间应控制在早上7点至晚上10点之间。

2. 夜间施工时间应尽量避免,如确有必要,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并在噪声控制方案中说明夜间施工的原因和措施。

六、噪声监测与评估1. 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2. 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噪声评估,评估施工现场的噪声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七、罚则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符合噪声标准。

施工现场噪声治理方案

施工现场噪声治理方案

施工现场噪声治理方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噪声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过大的噪声不仅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还会对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施工现场噪声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一、施工现场噪声来源分析1、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常用的机械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搅拌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高强度的噪声。

这些机械的发动机、传动系统、工作部件的运转和振动是噪声的主要来源。

2、施工工艺噪声例如在打桩、混凝土浇筑、拆模等施工环节中,会产生冲击、振动等噪声。

3、运输车辆噪声运输建筑材料和废料的车辆在进出施工现场时,发动机的轰鸣、喇叭声以及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胎噪等也会形成噪声。

4、人为噪声施工人员在现场的呼喊、交流以及工具的碰撞等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

二、施工现场噪声的危害1、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下,居民的正常生活会受到严重干扰,如影响睡眠、学习、工作等,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心理和生理健康问题。

2、对施工人员的危害长期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中,施工人员容易出现听力下降、耳鸣、神经衰弱等症状,影响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

三、噪声治理原则1、源头控制优先选择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产生。

2、传播途径控制通过设置隔音屏障、吸声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的能量。

3、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4、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噪声控制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噪声控制意识。

四、具体治理措施1、设备选型与优化(1)在采购施工机械设备时,优先选择具有低噪声技术的产品。

例如,选择电动或混合动力的设备,其噪声通常比传统燃油设备低。

(2)对现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设备故障或磨损导致的额外噪声。

(3)为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装置等降噪配件,降低设备运行时的噪声。

2、施工工艺改进(1)采用预制构件代替现场浇筑,减少混凝土振捣等产生的噪声。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工作,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宁生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城市居民区内进行建筑、土木工程、市政设施等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污染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夜间作业时间:夜间作业时间为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第四条夜间施工噪音标准: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周边居民区环境噪声标准的60分贝(A)。

第五条夜间施工噪音计量方法:夜间施工噪音的测量应采用A计权、快速响应计量方式进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噪音标准均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二章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夜间施工噪声控制方案,并报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如采用吸声材料、加装隔音设备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时段进行高噪音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噪音扰民等问题。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做好噪音监测、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应当得到城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办法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是城市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周围的居民和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合理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下面将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前期准备在施工前期,建设单位需进行周围环境噪声的详细测量,了解周边居民的噪声敏感情况,为后续的施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建设单位应制定噪声控制方案,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划定以及噪声防护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施工时间管控为了减小施工期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应规定施工时间的具体限制。

一般而言,施工时间应在白天8:00-18:00之间进行,夜间应保持安静,以避免扰民。

特殊情况下,如新建居民区或医疗机构附近的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限制,夜间禁止施工。

三、施工区域划定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施工区域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以及医疗机构等噪声敏感区域,减小噪声扩散的影响。

对于与居民区比较近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合理的隔音措施,避免噪声传播到居民区。

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遮挡物,如围挡、隔音屏等,有效减小噪声的影响范围。

四、施工设备管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施工设备噪声较大,容易引起噪声污染。

因此,建设单位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使用规程,合理控制噪声的产生。

五、噪声监测与评估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

监测点的选择应包括居民区内、靠近施工现场以及周边的敏感场所等。

监测结果应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和评估。

若监测结果超出了规定的噪声限值,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措施,降低噪声水平。

六、应急处理措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应明确针对突发事件或噪声超标的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1.人为噪声的控制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二)是用于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控制的几种方法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控制的几种方法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控制的几种方法一、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中,有些噪声源的位置不固定,如一些行走作业的机械、还有施工位置随建筑主体的施工进度而变化的作业内容;但有些主要是基础建造材料的加工处理的地方是固定的,在同一地点进行加工,再利用人工或运输吊装工具搬运到其他需要的地方,即声源位置固定,如钢筋的加工、木工加工等。

针对这类型固定的噪声源,可以在工地布置的前期进行合理规划,使其远离周边的敏感建筑物,采用“动静分区”、“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设计。

需要注意的是,当施工场地用地较为紧张时,可能固定噪声源的位置安排会受到限制;但是当场地较为开阔、场地内有一定的空余土地时,通常可以借助以下手法:1.使施工中的固定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建筑,选择周边相对不敏感的方向布置,通过距离的衰减,以及噪声在较长传播距离过程中受到的阻碍,尽量使得到达敏感建筑处的声压级较低。

固定噪声源的声压级在70-110dB(A),若将边界处的噪声控制在65dB(A),固定噪声源需要距离敏感建筑50m 以上。

2.当施工场地位于道路周边时,将固定噪声源布置在相对吵闹的道路一侧,首先,道路侧主要对行人造成影响,但该影响持续时间较短,而对建筑室内的居民影响时间则较长;另外,这是因为道路处的车辆交通噪声也具有较高的声压级,就会产生声掩蔽现象,减弱突发噪声的影响。

3.当施工场地周边有大量绿化时,布置在绿化带附近,利用树木的吸收作用减小噪声对绿化带后面建筑的影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绿化有一定密度才会有效。

4.有效利用自然声屏障,首先,当噪声源和噪声敏感区之间的土丘、高差等地形时,布置在地面高度较低处,阻止或屏蔽一部分噪声传播;其次,还可以规划前期土方开挖的体积,将待运输的土方堆积形成声波土墩,来阻隔噪声的传播;最后,施工场地上的材料或零部件大量堆放的区域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隔声作用,通过将其进行松散布置,来形成噪声的多次反射,达到减弱噪声的效果。

5.当场地中有多栋待建建筑时,将固定噪声源设在建筑之间,这样在主体阶段和装修阶段施工时,已经建起的主体部分,使声源发出的噪声在特定的传播方向上受到阻碍,向上方传播的部分也会经过多次反射而减小。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模版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模版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维护公众利益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管理。

三、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本办法依据《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可控:建筑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控制在安全可接受的范围内。

3. 防治为主:建筑施工单位应优先考虑采取控制噪声产生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 合理布局:建筑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避免对居民和周边环境产生噪声干扰。

5. 精确测量: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精确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6. 公众参与:建筑施工单位应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噪声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的布置和管理(1)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2)临时噪声防护墙的设置:建筑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临时噪声防护墙,起到隔音、降噪的作用。

(3)施工时间限制: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作息,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或休息日进行施工活动。

2. 声源控制措施(1)工程设备噪声控制: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噪声控制,如采用降噪装置、减速装置等措施,减少噪声产生。

(2)施工工艺优化:建筑施工单位应探索和推广施工工艺的改进,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

(3)车辆运输控制: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限制其在施工区域内的行驶速度和发动机的噪声排放。

3. 建筑环境噪声控制(1)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声达标。

(2)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居民提供噪声保护措施,如提供隔音窗等设施,减少噪声干扰。

(3)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噪声进行检测,确保噪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保障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规定限制噪声的产生、传播与影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噪声的控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噪声管理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噪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噪声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噪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低噪声技术、低噪声设备和低噪声工艺,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噪声的产生。

(二)噪声控制与资源节约相结合。

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选择噪声传播路径短的区域,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合理时段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居民休息时间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

(四)加强技术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噪声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噪声控制达标。

(五)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噪声污染问题。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前必须编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施工过程中噪声的控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噪声管理台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进行记录和统计,将噪声数据及时报送环境保护部门。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噪声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噪声管理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设计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声。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噪声管理方案,明确噪声控制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施工噪音管理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音管理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音管理控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值 (2)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2)第四章噪声监测 (4)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6)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与《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共同执行,互为补充。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建设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各工区依据本办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值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第四条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第五条深圳市允许施工的时间段为7:00~12:00、14:00~23:00;不允许施工的时间段为12:00~14:00、23:00~7:00。

第六条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前24小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第七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

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八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冲击钻机、旋挖钻机、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

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麦等。

第九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休息环境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权益,保障建筑施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和实施合理有效的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进行阐述,以促进健康城市建设。

一、建立噪声控制标准建筑施工活动会产生噪声,噪声的控制是保障居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针对建筑施工噪声,应建立相应的噪声控制标准。

根据不同施工场所和环境要求,确定不同类型施工活动的噪声排放限值,并对施工设备和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降低噪声产生。

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测方法和措施,保证施工噪声符合规定。

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为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在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应禁止或限制夜间和节假日的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

同时,对于需要在敏感区域进行施工的情况,可以采取临时隔离措施,降低噪声传播。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噪声的产生主要源于施工现场。

为减少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首先,要对施工场所进行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各项施工活动,减少相互干扰和噪声交叠。

其次,要配备适当的施工设备和工具,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产生。

另外,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噪声污染的认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四、加强噪声监测和执法力度为保证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噪声监测和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系统,对施工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噪声问题。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噪声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确保施工单位和个体认真履行噪声管理责任。

总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居民权益,保障施工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噪声控制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及加强噪声监测和执法力度,能有效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健康城市建设。

2023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3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3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噪声管理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休息日进行施工,以减少对邻近居民的影响。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噪声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噪声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合理控制,减少噪音产生和传播。

第二部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噪声评估,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与周边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声防护设施,如围挡、隔音墙等,有效隔离噪声传播。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产生。

第三部分:施工期间的噪声控制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休息日进行施工,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噪声水平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减少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噪声,采取隔音、吸声等技术措施降低噪音水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阶段性施工,避免同时进行多种噪声源的作业。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噪声管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部分:重要工程施工的特殊要求第十七条:对于重要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住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场所的重要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噪声监测和管理,确保噪声水平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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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 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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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

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

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六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七条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八条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

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九条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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