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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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二、城市绿地分类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绿地分类标准: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1.1、规划原则:(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

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

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

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

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

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

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

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总则1.0.1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表

城市绿地分类表

附件:城市绿地分类表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城市绿地分类表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注: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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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 J 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笔记】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杨赉丽

【笔记】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杨赉丽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杨赉丽第一章城市规划基本知识一、城市1、城市的概念和定义:“城”和“市”起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防御功能;市——贸易交换功能。

定义:城市是以人为主体,以空间和环境为基础,以聚集经济效益为特征的空间地域体系。

2、城市的内涵:①人口数量;②产业构成;③行政管辖3、城市化(城镇化)的定义:农业人口及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城市化包括四个方面:①人口职业的转变(农转非);②产业结构的转变(一产变二三产);③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比较集中的用地和较高的人口密度,便于建设较完备的基础设施)(第一产业:农业,提供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包括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副业;第二产业:工业,生产资料加工,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服务业,涵盖广泛,从业人口最多。

)4、城市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总人口X100%5、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及规律——“S”型曲线(诺瑟姆曲线):①起步阶段:城市化发展速度缓慢,城市化水平30%左右②加速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提高极快而加速增长,城市化水平30%-60%③稳定阶段:由于农业现代化过程基本完成,剩余劳动力已基本上转化为城市人口而趋于缓慢或停滞。

6、城市问题(会列举即可):住宅、交通、城市污染、城市灾害、社会秩序混乱、就业……(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马丘比丘宪章》、《京都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城市功能(《雅典宪章》):生活(居住)、工作、游憩、交通8、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

依据人口规模划分:>100W人——特大城市;50-100W人——大城市;20-50W人——中特城市;10-20W人——小城市二、城市规划1、定义:城市规划是人居环境各层面上得以城市层次为工作对象的空间规划,是城市政府为达到城市发展目标而对城市建设进行的安排,包括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控制引导两个层面。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3.0.l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X行业标准CJJ/T85—202X条文说明前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2X),经建设部202X年6月3日以建标[202X]135X批准,业已公布。

为便于广阔规划、设计、施工、治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觉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X市清华东路35号X 林业大学122信箱,X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1总则1.0.1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地域。

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开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根底上,是对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地建设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所以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差异较大,有些即使是同类绿地,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和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

绿地分类及统计口径的不标准,导致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缺少协调关系,使城市之间的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缺少可比性,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影响到绿地的建设与治理。

从绿地建设实践和城市的可延续开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建国以来绿地规划、建设、治理的经验,参考和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特点的绿地分类,以统一全国的绿地分类和统计口径,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提高绿地爱护、建设和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延续开展。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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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浏部览信专息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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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85-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节选

CJJT-85-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节选
——
G11
综合 公园
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 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 务设施的绿地
规模宜大 于10hm2
G12
社区 公园
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 务设施,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 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 绿地
规模宜大
于Ihm2
G13
专类 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相应的 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G133
历史
名园
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的造园 艺术,需要特别保护的园林
——
G134
遗址
公园
以重要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形 成的,在遗址保护和展示等方面具 有示范意义,并具有文化、游憩等 功能的绿地

G135
游乐 公园
单独设置,具有大型游乐设施, 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 比例应大于 或等于65%
G139
不再重复 参与城市建 设用地平衡
RG
居住用地 附属绿地
居住用地内的配建绿地

AG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附属绿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 的绿地
——
BG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附属绿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MG
工业用地 附属绿地
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WG
物流仓储用 地附属绿地
物流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EG12
森林公园
具有一定规模,且自然风景优美 的森林地域,可供人们进行游憩或 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绿地
——
EG13
湿地公园
以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和多样化 的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具有生态 保护、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 休闲等多种功能,具备游憩和服务 设施的绿地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的修订根据XXX《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绿地分类和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调整绿地大类、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附属绿地中类、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以及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XXX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XXX负责。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XXX。

参编单位包括XXX、XXX、XXX、XXX、XXX和XXX。

总则为了统一城市绿地的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除执行本标准外,绿地分类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绿地分类应遵循《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和广场用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

绿地应按照其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进行分类。

绿地类别应使用英文字母或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来表示,并符合表2.0.4-1和表2.0.4-2的规定。

表2.0.4-1为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分类和代码,其中大类为G1,中类包括G11、G12、G13,小类包括G131、G132、G133、G134、G135和G139.这些绿地包括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等多种功能的公园绿地和应急避险等功能绿地,以及动物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地。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还有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如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

这些绿地除了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外,还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的游园和带状游园的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2m的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建标[1993]699号通知的要求制定的,旨在统一全国城市绿地的分类,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除执行本标准外,绿地分类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并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列出了具体的绿地分类,包括公园绿地、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区游园等。

其中,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

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为0.3-0.5km。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XXX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XXX组织XXX发行。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城市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美化等方面有重要意义的绿地,包括城市森林、湿地公园、生态农业园等。

这些绿地不属于以上分类,但同样对城市环境有着重要的贡献。

儿童公园是专门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和开展科普、文体活动的绿地,设施完善、安全可靠。

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

同时,动物园也是一处绿地,设施良好。

植物园用于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同时也供观赏、游憩和开展生产资料活动。

CJJ85T-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85T-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儿 !"#" 公
童 单 独 设 置)为 少 年 儿 童 提 供 园 游 戏 及 开 展 科 普*文 体 活 动)
有 安 全 *完 善 设 施 的 绿 地
!"#& 动 物 园
在 人 工 饲 养 条 件 下)移 地 保 护 野 生 动 物)供 观 赏*普 及 科 学 知 识)进 行 科 学 研 究 和 动 物 繁 育 )并 具 有 良 好 设 施 的 绿 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月 (日
9
前言
根 据 建 设 部 建 标 !"##$%&##号 文 的 要 求’标 准 编 制 组 在 广 泛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参 考 有 关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内 先 进 标 准 ’并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了 本 标 准 (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
!"## 植 物 园 驯 化 )并 供 观 赏 *游 憩 及 开 展 科普活动的绿地
!"#
历 !"#$ 名
史 历 史 悠 久)知 名 度 高)体 现 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
园 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风景名 以文物 古 迹*风 景 名 胜 点 +区 , !"#% 胜 公 园 为 主 形 成 的 具 有 城 市 公 园 功
内容与范围
备注
公 园 向 公 众 开 放&以 游 憩 为 主 要 绿 地 功 能&兼 具 生 态(美 化(防 灾 等
作用的绿地
综 合 内 容 丰 富&有 相 应 设 施&适 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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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为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乡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λg=[(A g1十A g2十A g3´十A xg)/A c]╳100%(3.0.4-1)式中:λg ──绿地率(%);A g1 ──公园绿地面积(m²);A g2 ──防护绿地面积(m²);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²);A xg ──附属绿地面积(m²);A c ──城市的用地面积(m²),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Ag2+Ag3+Ag4)/Np (3.0.4-2)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 Ag1+Ag2+Ag3+Ag4)/Ac]×100%(3.0.4-3)式中λg——绿地率(%);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Ac——城市的用地面积(㎡);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8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8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总则1.0.1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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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2002年9月1日施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69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合国内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城市绿地分类;2.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参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省三亚市园林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园林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波、李金路、赵锋、曹礼昆、高仁凤、吴淑琴、陈世平、肖至中、江长桥、王胜永、张文娟、孙国强。

1 总则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分类
2.0.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表
类别代码
类别
名称
内容与范围
备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G1
公园
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11
综合
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11
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12
区域性公园
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2
社区
公园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121
居住区公园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5~1.0km
G122
小区
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
0.3~0.5km
G13
专类
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31
儿童
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
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
历史
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公园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
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37
其他专类公园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4
带状
公园
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G15
街旁
绿地
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2
生产
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防护
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
附属
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G41
居住
绿地
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G42
公共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3
工业
绿地
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G44
仓储
绿地
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G45
对外交通绿地
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G46
道路
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G47
市政设施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8
特殊
绿地
特殊用地内的绿地
G5
其他
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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