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要求内容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愈加显得举足轻重。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和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职责,保护林木资源,防止非法采伐和滥伐森林,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管行为。
因此,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方案,在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的同时,也能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氛围和信任度,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国土绿化战略创造良好土壤。
一、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机制公开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关键措施之一。
公开执法程序包括执法范围和标准、执法流程和程序、执法结果和效果的审核和监督。
公开执法程序需要明确执法对象、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强制措施、执法机构、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等,确保执法行为具有明确性、公正性、可控性和可预期性。
同时,执法程序还应规定执法权的行使主体,明确行使原则和规模,避免过度行使执法权或滥用执法权的情况。
公正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在进行执法行为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客观地考虑事实和证据,对所有被执法对象一视同仁,防止恃权而行、瞎作为及不依法行使职务的情况。
建立公正的执法机制,需要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观念和责任心,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水平,增强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
特别是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把关,增加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促进了公正执法。
公平是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行为中应保持公平,不偏不错地对待包括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在内的各种类型的主体。
公平执法的核心就是尽可能地避免与排除利益的相互影响,尽力保持执法行为对全体人民的一致利益。
公平的执法机制建立需要强化执法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深化执法执纪一体化工作,加强执法的公开透明度。
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执法人员是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他们的执法水平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质量和执法机关的形象。
1. 造林绿化行政执法——造林绿化概述.
森林培育行政执法——造林绿化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一、造林绿化概述造林是森林培育的主要工作,指在大面积的土地上种植树苗,经过人工抚育、保护和管理成为森林。
造林是森林培育的主要工作。
造林绿化,广义理解应包括植(种)树、种草、种花。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和四旁植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荒山造林,目的都是为了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
造林绿化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造林绿化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规划、管理、检查和监督。
为改变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充分发挥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的主体作用,从上世纪70年代末起,我国开始实施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森林资源为主要目标的林业生态工程。
进入本世纪,全国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在各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强化了工程管理,严格检查监督,提高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
实践证明,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管理,是推动造林绿化的根本保证。
二、造林绿化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1.全民义务植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为了加速实现绿化祖国的宏伟目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理和其他绿化任务。
义务植树,是我国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公民的法定任务。
不论工人、农民、机关干部、部队官兵、教师、学生、城镇居民,都应当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规定的任务。
国务院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对全国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组织领导、规划设计、苗木准备、栽后管理、林木权属、奖罚措施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其主要内容如下:(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为保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长期扎实开展,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
林业行政执法概述.ppt
⑻ 森林采伐行政执法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广西树蔸
树木采挖流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⑼ 木材经营、运输行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政执法
国森林法〉办法、广西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
⑽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执法
③是一种单方面的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
⑶ 方法
①政处置
⑴ 概念 ⑵ 形式 ⑶ 主要特点
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标的物采取即 时强制或限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①封存
②暂扣 ①具有急迫性 ②具有临时性和即时性 ③具有直接强制性
⒌林业行政许可
➢ 林业行政许可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机关,根据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符合法定条 件的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 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⑵ 造林绿化行政执法
森林法、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⑶ 退耕还林行政执法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
⑷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
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
⑸ 森林防火行政执法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实施
㈡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要件
⑴ 执法主体 合法
⑵ 执法程序 合法
⑶ 实体合法
①有权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的是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 ②实施的行政行为限定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 ①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 ②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步骤、顺序、方法 ③符合法定期限的要求 ①依据的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充分 ②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 ③正确行使裁量权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本法律依据
《宪法》《民法通则》《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开展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 《防沙治沙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
《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 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退耕还 林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 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等行政法规;
1.6.2 林业行政确认
(l)概念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 关的法律事务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 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林业行政确认的主体是行政土体 ② 确认的内 容是林业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③ 是一种要 式行政行为 (3)行政确认的形式: ① 确定 ② 认可 ③ 证明 ④ 登记 ⑤ 行政鉴定 (4)行政确认的作用 ① 有利于预防林业纠纷的发生 ②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③ 可以为法院审判活动提供准确、客观的 处理依据
1.7.3 监督的方式
①行政复议 ②行政听证 ③行政执法检查 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⑤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⑥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5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本法律依据
1.5.1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
1 )林权林地管理行政执法 2 )造林绿化行政执法 3 )退耕还林行政执法 4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 5 )森林防火行政执法 6 )森林病虫害防治行政执 法 7 )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执法 8 )森林采伐行政执法 9 )木材经营加工行政执法 10 )木材运输行政执法 11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 法 12 )野生植物保护行政执法 13 )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 14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 保护区行政执法 15 )防沙治沙行政执法
森林保护行政执法
05
森林保护行政执法的挑战与对策
执法难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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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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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律法规不健全
部分地区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尚 不完善,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
明确的法律依据。
执法力量薄弱
基层森林执法队伍力量不足, 难以应对复杂的森林保护执法
需求。
执法难度大
森林面积广阔,执法人员难以 全面监管,且违法行为往往隐
蔽,不易被发现。
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维护森林生态平衡和森林资
源安全。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防虫、防 病等工作,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
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提高公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
执法权限
01
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勘 验,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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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对涉嫌破坏森林资源的 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 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目标
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 护生态平衡,保障森林生态系统 的健康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
森林保护的重要性
生态平衡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维持生态平衡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森林能够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 调节气候,保持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等。
生物多样性
森林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为众多野生动植物提供了 生存环境。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地球生态 的稳定。
强化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及时发现和 制止违法行为。
对我国森林保护行政执法的借鉴意义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森林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林业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第一章
(2)国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对行 政执法人员设定了职业纪律和职务要求,行政 执法人员违法这些要求,相关国家机关或组织 有权给予必要的处分: ①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等。 ②追偿权:行政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 法执行职务给相对人造成所害的,相应的国家 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要求该公务员承担部 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③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 时,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 强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 状态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有: (1)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2)目的在于保证法定义务的履行。 (3)主体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4)依据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决 定。
行为者
对 目 象 的
国家机关
公共事务 谋公共利益
单位(小团体)
单位事务 谋单位利益
特
权
有
无
三、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授予、行使,以及
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对这一概念可从以下三方面进 行理解: (1)授权的法律规范 (2)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3)对行政权力监督、救助的法律
二、行政权力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权力是指法律授予行政主体的、在管理 公共行政的过程中所享有的为其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一种可以命令他人服从的力量。 (1)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由法律赋予。 (2)行政权力为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能所必 须。 (3)行政权力具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 保障。
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 公共行政 一般行政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本法律依据.
1.5.2 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法律依据
《宪法》《民法通则》《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开展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 《防沙治沙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
《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 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退耕还 林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 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等行政法规;
1.6.3 林业行政检查
(l)概念与特征
林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授予的权限,对林 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 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是一种依职权的监督检查 ② 是一种限 制性执法行为 ③ 是一种单方面的依职权的行政执法 行为 (3)林业行政检查的方法: ① 实地检查 ② 书面检查 ③ 特别检查 (4)林业行政检查的法律控制
1.6.4 林业行政处置
(l)概念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标的物采取即 时强制、限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点: ① 具有急迫性,是在紧急情形下适用的 ② 具有临时性和即时性 ③ 具有直接强制性
(2)法律控制
1.7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1 . 7 . 1 概念与作用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 群众对林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林业 行政执法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预防、补救、改进作用。
1.7.2 监督的内容
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是否有《林业行政执法证》; 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执法; 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5.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6.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7. 办案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否合法; 8. 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和填写是否规范; 9. 行政复议案件是否受理、审理; 10. 罚没财物的处置是否合法。 1. 2. 3. 4.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南江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执法概述林业行政案件林业处罚的原则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一、林业行政执法概述㈠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及意义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拘束力的具体行政①林业行政执法是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②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主体实现林业行政管理职能的最有力的③林业行政执法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㈡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要件1、执法主体合法①有权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的是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②实施的行政行为限定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2、执法程序合法①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②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步骤、顺序、方法③符合法定期限的要求①依据的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充分②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③正确行使裁量权(按《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执㈢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和要件1、概念: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林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①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②必须具有法人资格③必须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A:行政机关在依法成立之时即得到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权B:其他组织享有行政执法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授权3、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种类⑴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宪法和人民政府组织法以概括性、原则性规定的方式赋予其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其执法职权作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缺陷及策略综述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往往缺乏有效的内部监 督机制,对执法人员的行为缺乏约束和监 督。
VS
社会监督不强
社会公众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有限 ,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和反馈机制。
法律法规不完善
法律法规滞后
现有的林业法律法规可能已经过时,未能 及时更新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
法律法规不健全
某些林业法律法规可能存在漏洞和缺陷, 导致执法机构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04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 挑战与对策
改革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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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阻力
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观念 根深蒂固,对改革的接受 程度有限,可能阻碍改革 的推进。
制度阻力
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 存在路径依赖,对新的改 革方案存在抵触情绪,可 能导致改革难以实施。
利益阻力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可 能触动某些利益群体的利 益,他们可能通过各种手 段阻碍改革的进程。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缺陷及 策略综述》
2023-10-28
contents
目录
•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概述 •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缺陷 •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优化策略 •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挑战与对策
01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概述
林业行政执法定义
林业行政执法定义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依法 对林业行业内的各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 。其主要目的是维护林业行业的秩序,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 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的实施
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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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1
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一、什么是林业行政执法?是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过程。
因为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所以行政执法的水平、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
二、关于行政处罚的原则199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方面的基本法律,对行政处罚的性质、原则、种类、设定、实施、执行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有:1、处罚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罚,原则上由行政机关实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2、公开、公正原则(一是处罚依据要公开;二是处罚公开。
如法律规定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等等,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幅度内实施处罚都是合法的,但是在处理时要根据情节予以合理判断,而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3、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5、是监督制约的原则,(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舆论及公众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司法监督)。
三、关于行政处罚的程序任何行政处罚行为都离不开一定步骤、方式、限制和顺序的一个过程。
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一、简易程序是指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处罚的程序。
(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及时处罚,节约执法成本,易被当事人接受)。
1、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条件:(1)是违法事实确凿清楚;(2)是具有法定依据;(3)是处罚幅度较轻,(警告:罚款个人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要求: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和依据及当事享有的权利;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主要有受理、立案、调查、审批与决定、执行等过程。
1、立案的4个条件:①有违法行为发生;②应受处罚的行为;③属于本机关管辖;④适用一般程序。
2、调查: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是获得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证据主要有如下7类: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证人证言;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3、审批与决定:审批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通过审批后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完整性、规范性,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林业行政执法内容与基本法律依据
1.5.1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
1 )林权林地管理行政执法 2 )造林绿化行政执法 3 )退耕还林行政执法 4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 5 )森林防火行政执法 6 )森林病虫害防治行政执 法 7 )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执法 8 )森林采伐行政执法 9 )木材经营加工行政执法
1.6.3 林业行政检查
(l)概念与特征 林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授予的权限,对林
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 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是一种依职权的监督检查 ② 是一种限 制性执法行为 ③ 是一种单方面的依职权的行政执法 行为 (3)林业行政检查的方法: ① 实地检查 ② 书面检查 ③ 特别检查 (4)林业行政检查的法律控制
1.6 林业行政执法种类
1.6.1 林业行政征收
(1)概念 是指林业行政主体根据林业建设与资源保护和发
展的需要,依据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林业 行政相对人处收取一定财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单方性、 ② 公益性、 ③ 强制性、 ④ 非制裁性 (3)征收种类: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 资源保护管理费、植物检疫费 (4)征收原则: ① 依法征收 ② 公开征收 ③ 及时、足 额征收 ④ 收支分离原则
10 )木材运输行政执法 11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 法
12 )野生植物保护行政执法 13 )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 14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 保护区行政执法
15 )防沙治沙行政执法
1.5.2 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法律依据
《宪法》《民法通则》《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开展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 《防沙治沙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
林业行政执法讲座
林业行政执法讲座林业行政执法是指由国家林业部门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监管行为。
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森林的破坏,让林业行政执法之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
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林业行政执法者必须要具备良好的技能和知识,以确保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为此,开展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的讲座便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首先,林业行政执法讲座需要进行内容的调查研究。
在准备讲座的时候,需要针对当地的环境、法规、人员排查等进行分析,了解可能涉及的问题和能够出现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教材,编写出完整的讲座计划。
另外,通过各种途径,对行业内的企业、从业者、当地居民进行调查,了解他们所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从而更好地指导讲座的设计和实施。
其次,讲座的内容需要具有专业性和实用性。
在设计讲座的内容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存在的情况,着重讲解都市化、社会各方面对森林保护、环境保护的不良影响,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保护方案,讲解雨林、荒漠、松林等各种林区的特征及其各自适应的维护措施,还应该具备对森林资源的分析、监管和检查等知识。
同时,还应当在讲座中发现、诊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状况,注重让听众学会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
再次,讲座的形式需要丰富多样。
传统的语言和图表展示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听众的精神需求,要求讲座形式更丰富多彩,比如多媒体展示、现场互动、SNS社交分享等,定期组织名人观摩,提高讲座的吸引力和益智性,全面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最后,讲座的实施应该注重实效性和长期性的结合。
讲座的效果不仅体现在当时的学习成果,更重要的是体现在长期的持续性行动上。
因此,讲座的实施不只是简单地传达知识,还应该体现调查了解、问题解决、效果检验的全过程,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通过信息网络交流,加强监管、约束力度,提高教育讲坛的实际效果。
在林业行政执法领域,讲座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优秀的讲座可以帮助林业行政执法者了解真实态势,指导行业减少环境污染和森林破坏,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水平。
【管理资料】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本法律依据汇编
1.6 林业行政执法种类
1.6.1 林业行政征收
(1)概念 是指林业行政主体根据林业建设与资源保护和发
展的需要,依据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林业 行政相对人处收取一定财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单方性、 ② 公益性、 ③ 强制性、 ④ 非制裁性 (3)征收种类: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 资源保护管理费、植物检疫费 (4)征收原则: ① 依法征收 ② 公开征收 ③ 及时、足 额征收 ④ 收支分离原则
1.6.3 林业行政检查
(l)概念与特征 林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授予的权限,对林
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 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① 是一种依职权的监督检查 ② 是一种限 制性执法行为 ③ 是一种单方面的依职权的行政执法 行为 (3)林业行政检查的方法: ① 实地检查 ② 书面检查 ③ 特别检查 (4)林业行政检查的法律控制
预防、补救、改进作用。
1.7.2 监督的内容
1. 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2. 是否有《林业行政执法证》; 3. 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执法; 4. 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5.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6.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7. 办案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否合法; 8. 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和填写是否规范; 9. 行政复议案件是否受理、审理; 10. 罚没财物的处置是否合法。
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本法律 依据
1.5.2 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法律依据
《宪法》《民法通则》《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开展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 《防沙治沙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
林业行政执法
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基础
林业行政执法权
➢ 来自授权:法律法规授权,越权无效;三定方案赋权 森林法第十条——林业主管部门 森林法二十条——森林公安机关(39、42、43、44)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林业主管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林业主管部门及森林植物检疫机构 种子法、省条例第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
▪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
▪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 件管理办法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 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
……
部门规章:
林业部门规章共42件 (国家林业局公布的 《2010年中国林业基本情况》)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 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 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
总则:立法目的(第一条)
▪ 综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大效益 1、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2、加快国土绿化; 3、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
林产品的作用; 4、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总则:空间效力及调整对象(第二条)
▪ 森林法的空间效力 :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森林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上的适用范围,是除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以外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土范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 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林业法规与执法实PPT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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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林业执法的基本要求和 有效要件
1.林业执法的基本要求:正 确、合法、及时
2.有效要件:主体合法、执 法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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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与 相对人
1.4.1林业执法主体的概念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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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林业处置
1.概念及特 点
概念是指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对 行政相对人违法标的物采取即 时强制、限制措施的具体行政 行为。是为了暂时制约相对人 的权利义务,通常有封存和暂 扣两种。
特点有:急迫性、临时性和即
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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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业处置的法律控制:一是必
1.7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3.基本的法律依据:见P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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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林业行政执法的种类
1.6.1林业行政征收 1.概念:是指林业行政主体根据林业建设与资源保
护和发展的需要,依据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依 法从林业行政相对处收取一定财物的一种具体行政 行为。 2.特征:单方性、公益性、强制性和非制裁性。 3.种类: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资源 保护管理费、植物检疫费等。 4.原则:依法征收原则、公开征收原则和及时、足 额征收和收支分离原则。
1.5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基 本法律依据
1.内容: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直接影响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各种法律事务。
2.主要内容有:林权林地管理,造林绿化,退耕还林, 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森林植物检疫, 森林采伐,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陆生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物类型自然区保护区,防沙治沙行政执法等。
林业执法如何改革
•林业执法概述•林业执法现状及问题•林业执法改革方案目录•林业执法改革实施措施•林业执法改革预期效果01林业执法具有行政执法的普遍特点,如强制性、单方性、裁量性等,同时也具有其独特性,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政策性强等。
林业执法的定义与特点林业执法的特点林业执法定义维护生态平衡林业执法旨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通过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处,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保障林业发展林业执法是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处罚,保障了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促进林农增收林业执法通过保障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从而促进了林农增收致富。
林业执法的重要性历史回顾发展趋势林业执法的历史与发展02林业执法现状林业执法体系初步建立,涵盖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等方面。
林业执法队伍日益壮大,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01020304影响林业执法的原因分析01020304政策层面机构层面人为因素技术层面03总结词详细描述完善林业法律法规总结词培养专业、公正、廉洁的林业执法队伍。
详细描述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淘汰。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林业数字化监管总结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林业数字化监管。
详细描述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林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林业案件在线办理、林业数据实时分析等功能,提高林业监管效率和水平。
强化林业执法监督与考核总结词详细描述04建立完善的林业执法体系制定林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林业执法机构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的林业执法培训课程,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行使执法权利。
加强林业执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册等,加强林业执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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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要求
1.3.1 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 是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 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 拘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意义: 1)是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2)是林业行政主体行政职权得以充分运用 和实现的最有力的手段 3)有利于维护和平衡各方面权益
l)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 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2)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经法律、法规授权而获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独立 进行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事业单位:植物检疫 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1.4.3 林业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1)概念:是在林业行政执法活动中与林业行 政执法主体相对应的,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 或组织。 (2)权利:
l)提出申请的权利 2)知情权 3)要求听证的 权利 4)获得救济的权利 5)抵制违法行政的权 利 (3)义务:
1)遵从和配合行政执法 2)遵循行政程序
1.4.1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和要件
概念: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能以自己名义从事 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的林业行政机关或组织。 要件: 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必须具备法人资主体的种类
1.3.2 林业行政执法的特征
1)执法主体是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 2)是林业行政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 政行为。 3)林业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执法的内容是林业行政机关对林业行政相对 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1.3.3 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和有效要件
基本要求: 1)正确、2)合法、3)及时 有效要件: 1)主体合法(合法成立、拥有行政管理资格的 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 2)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方式、步骤、期限、 立法精神) 3)实体合法(执法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合法有效的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具有确定力、 拘束力、执行力。
1.4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