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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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即告诉人们应当或不应当、允许或不允许做的事情,通过这样的规范,使得人们按照法律所指引的方向去行动,从而最终实现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和调整。

①国家意志性②国家强制性③普遍适用性

2.两为: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

3.双百:百家齐放,百家争鸣

4.“禁载十条”---文化产业领域的内容规管底线

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③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⑤宣扬邪教、迷信的

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四项构成要件:①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②致害行为的违法性③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和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6.名誉权:是由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和维持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一种人格权。

7.隐私权:就是指公民享有的不愿公开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8.“模仿秀”引出的肖像权问题

①以肖像权而言,模仿秀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为肖像是指公民的个人形象通过摄影,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在客观上的再现。如果某个人看上去跟某位明星很像,再通过摄影、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将自己的脸面在客观上再现出来,并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因为这毕竟是他本人的肖像。

②但是,“模仿秀”会涉及被模仿明星的表演者权。

9.各国文化管理政策①美国:“无为”政策与立法先行②英国:“一壁之隔”原则③法国:中央集权式④德国:文化的地方自治

10.我国文化经济政策

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通过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间接地支持文化产业

▲从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资金成立专门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对重点文化项目或弱势但重要的文化产业行业予以财政上的奖励或贴补

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等发文,明确了文化企业能够享受的税收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该条所指的新办文化企业,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从无到有设立的文化企业;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将动漫产业纳入重点扶持的行业门类,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对那些优秀的、面向特殊群体的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服务采取差别税收或税收优惠政策。

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我国的宪法规定的立法体制为一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他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通常我们把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作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称作“行政法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部门(如文化部)制定的,称作“行政规章”;省级地方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称作“地方性法规”。

12.我国文化法律渊源

▲我国文化法律体系构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一些关于文化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是制定普通法律的法律基础,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

▲法律特指由国家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从文化领域的立法可以看到各地对文化传统以及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一些具有深厚文化根基和浓厚文化氛围的大城市及省份都比较重视文化领域的立法。

▲部门规章属于具体法规,主要是为执行上位法而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准则,因此,虽操作性强但变动性大,时效性短。

13.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1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思想,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被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官方正式文件,公有领域的作品,竞技体育活动。

15.美术作品原件的著作权归属:就美术作品而言,它涉及两类权利:一类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这是一种物权,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美术作品原件的权利;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这是两类不同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6.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包括保护作品的内容、表现形式和作品形象的完整。)

17.其他著作人身权(不是中国的):①收回作品权②接触作品权③追续权

18.财产权:是指作者享有的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与人身权不同,它可以给作者带来经济回报,从而刺激创作热情,促进文学、艺术和科技的进步和发展。

19.复制权:著作财产中最为核心的权利。

20.复制行为的两个要件:该行为应当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再现作品,该行为应当使作品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形成作品的有形复制件。

21.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作品原件和经授权合作制作的作品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与赠予之后,著作权人就无法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次流转。

22.邻接权:表演者税,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其他邻接权---版式设计。

23.合理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①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②已经发表的作品③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盈利为目的

④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民称和作品出处

⑤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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