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例文本》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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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知识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知识问答

商丘建工集团国基公司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竞赛复习题1、合同文本中工程概况包括哪些内容?答: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2、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构成?答:(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3、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答: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签订时间能否在工程开工日期以后?答:不能5、什么是合同协议书?答: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

6、什么是中标通知书?答:是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7、什么是投标函?答: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

8、什么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答: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9、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答: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10、什么是发包人?答: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什么是承包人?答: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什么是监理人?答: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什么是分包人?答: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4、什么是发包人代表?答: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5、什么是项目经理?答: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6、什么是永久工程?答: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7、什么是临时工程?答: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热点问题解答系列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热点问题解答系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热点问题解答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力密集型合同,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上述属性,在发生纠纷时常常呈现争议标的额巨大、牵涉面广且复杂等特点,由此也导致该等纠纷需该领域的专业性人才进行处理,针对上述特点,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以供参考。

01索赔签证不完善及未及时索赔是否会导致无法索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可能因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其他原因等导致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或者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从而产生索赔纠纷,索赔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类型。

在此类纠纷中,争议的数额较大且较为复杂,在司法实践中,被索赔一方多以未及时索赔及未遵循索赔程序抗辩,被索赔一方的这种抗辩能否成立呢?最高人民法院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14)民一终字第56号】中认为:“1、关于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的停窝工损失问题。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53条约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其应该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索赔款额。

对于2004年至2005年第一次停窝工期间的确定部分造价为6 778 661.54元,经查明,是指既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每日停窝工情况具体统计表,也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每月停窝工情况统计表,这说明对于这部分损失,中铁公司已经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索赔,且该索赔已经经过监理签字予以确认,故中铁公司的该索赔符合上述合同通用条款第53条的约定,一审法院判决瑞讯公司赔偿中铁公司此部分确定款项的损失,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对于2004年至2005年第一次停工期间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费用不确定部分的造价6 929 833.87元,经查明,该部分诉请款项是指:2004年12月份的统计表中,只有12月1日至6日的明细,没有其他天数的明细;2004年1-6月和2005年1-3月,只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每月停窝工情况统计表,没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每日停窝工情况统计表。

施工工程合同问答题(3篇)

施工工程合同问答题(3篇)

第1篇1. 请简述施工工程合同的定义。

答:施工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之间,就某一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期限等事项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2. 施工工程合同有哪些主要特点?答:施工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合同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

二、施工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3. 施工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哪些原则?答:施工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合法合规。

4. 施工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施工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5. 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承担哪些义务?答:乙方在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妥善保管施工现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

6. 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承担哪些义务?答:甲方在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场地、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资料、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等。

三、施工工程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 施工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答:施工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合同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等。

8. 施工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答:施工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无效、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

四、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9. 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后,应采取哪些措施?答: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采取以下措施: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等。

10. 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答: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11. 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答: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实务问答第一条甲方和乙方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建设工程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项目概况1.甲方是建设工程的业主,乙方是承包商。

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6.工程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7.相关规范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作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交付。

2.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3.乙方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参与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工程费用1.工程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款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款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6.其他费用和税款:___________________7.如甲方拖欠工程款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第五条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2.工程质量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3.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按约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返还款项等。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终止合同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工程建设的条件、权限和义务。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施工合同的相关知识和参考。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与解答1. 何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所订立的合同。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含哪些基本要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合同名称- 合同各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的位置、内容、规模和质量要求- 合同的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 各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条件- 签约各方的授权代表人签字和盖章3. 如何明确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和质量要求?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质量要求,或者利用图纸、设计文件等方式来确立工程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4. 如何确定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可通过招标、投标、议标等方式确定,一般以最终中标价为合同金额。

5. 如何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为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明确的工期,如约定罚金制度等措施。

6. 如何解决变更合同的问题?变更合同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条款明确变更的内容、金额和时间等。

变更合同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7. 如何处理合同解除的情况?合同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解除合同时双方需履行解约的程序和义务。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与解答1. 如何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遵循工程设计和相关施工规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合理选择材料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

2. 如何解决工程款支付问题?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3. 如何处理工程期间的索赔问题?索赔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遵循合同中的索赔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Q1: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A1: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的建设任务达成的书面协议。

这份合同详细规定了工程的规模、质量、工期、造价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Q2: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A2: 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包括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及支付方式;确认双方的责任分配合理公正;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Q3: 如何处理合同中的变更问题?A3: 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材料或施工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

此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协商变更内容,并及时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Q4: 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A4: 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根据合同条款进行修复、返工或赔偿。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Q5: 如何确保工程按时完成?A5: 为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节点目标,并设置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

同时,对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应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Q6: 工程款项的支付通常是怎样的流程?A6: 工程款项的支付流程通常会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个阶段完成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最终结算时,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清算。

Q7: 发生争议时,应如何解决?A7: 合同中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进行。

Q8: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A8: 建设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DOC格式)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DOC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一.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什么時间印发推行地?答:1999年12月24日.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几部分组成?答:由协议书.通以条款.专以条款组成.三. 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哪些原则?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以原则.四. 协议书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地有哪些内容?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再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五. 协议书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地有哪些内容?答:按照合同约定地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她应当支付地款项.六.“通以条款”地定义是什么?答: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地需要订立,通以於建设工程施工地条款.七.“专以条款”地定义是什么?答: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地条款,是對通以条款地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八.“发包人”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再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地当事人已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地合法继承人.九.“承包人”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再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地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地当事人已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地合法继承人.十.“工程经理”地定义是什么?答:指承包人再专以条款中指定地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地代表. 十一.“设计单位”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委托地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地单位.十二.“监理单位”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委托地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地单位.十三.“工程师”地定义是什么?答: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地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地履行本合同地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再专以条款中约定. 十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已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十五.“工程”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再协议书中约定地承包范围内地工程. 十六.“合同价款”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再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以已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地款项.十七.“追加合同价款”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再合同履行中发升需要增加合同价款地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地方法增加地合同价款. 十八.“费以”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否包含再合同价款之内地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地经济支出.十九.“工期”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再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地承包天数. 二十.“开工日期”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再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地绝對或相對地日期.二十一.“竣工日期”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再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地绝對或相對地日期.二十二.“图纸”地定义是什么?答: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地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二十三.“施工场地”地定义是什么?答:指由发包人提供地以於工程施工地场所已及发包人再图纸中具体指定地供施工使以地任何其她场所. 二十四.“书面形式”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已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地形式.二十五.“违约责任”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合同一方否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否符合约定所应承担地责任. 二十六.“索赔”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再合同履行过程中,對於并非自己地过错,而是应由對方承担责任地情况造成地实际损失,向對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地要求.二十七.“否可抗力”地定义是什么?答:指否能预见.否能避免并否能克服地客观情况.二十八.“小時或天”地定义是什么?答: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時计算時间地,从事件有效开始時计算(否扣除休息時间);规定按天计算時间地,开始当天否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時限地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她法定节假日地,已节假日次日为時限地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地最后一天地截止時间为当日24小時. 二十九.招标工程组成施工合同文件有哪些内容,优先解释顺序如何排列?答:(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以条款;(5)本合同通以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地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地组成部分.三十.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否清或否相一致辞時,应如何处理?答:再否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地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已提请负责监理地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否成或否同意负责监理地工程师地解释時,按本通以条款第37条关於争议地约定处理.三十一.合同内通以条款對使以语言文字是如何约定地?答:本合同文件使以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以条款约定使以两种已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時,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地标准语言文字. 再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已约定使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三十二.合同内通以条款對运以法律和法规是如何约定地?答:双方再专以条款内约定适以国家标准.规范地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地,约定适以行业标准.规范地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地,约定适以工程所再地地方标准.规范地名称.发包人应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時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地标准.规范.三十三.合同内通以条款對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地,是如何约定地?答: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地,由发包人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時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地時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以国外标准.规范地,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三十四.合同内通以条款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是如何约定地?答:发包人应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三十五.合同内通以条款发包人對图纸有保密要求地,应如何约定地?答:发包人對工程(图纸)有保密要求地,应再专以条款内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以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再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三十六.合同内通以条款對於图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有何禁止性约定?答:對於图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否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三十七.实行监理地工程,发包人应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地哪些内容通知承包人?答:发包人应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地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三十八.实行监理地工程,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地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地职权划分,通以条款有何约定?答: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地代表地职权否得与监理单位委派地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交叉.双方职权发升交叉或否明确時,由发包人予已明确,并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三十九.实行监理地工程合同履行中发升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地事件時,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答:负责监理地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再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四十.负责监理地工程师有权解除合同内约定地承包人地任何权利与义务吗?答: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地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地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四十一.工程师委派地工程师代表行使什么职权?答: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地工程师地职权.四十二.承包人對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地任何书面形式地函件,有疑问地应如何处理?答:承包人可将此类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時,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四十三.工程师地指令.通知如何升效?答:工程师地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已书面形式交给工程经理,工程经理再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倒時间升效.四十四.承包人如何對待工程师发出地口头指令?答: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应再48小時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對工程师地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否能及時给予书面确认地,承包人应於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再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時否予答复地,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四十五.承包人如何处理工程师否合理地指令?答:承包人认为工程师否合理,应再收倒指令后24小時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地书面报告,工程师再收倒承包人报告后24小時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地决定,并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地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地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四十六.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几天通知承包人?答:至少提前7天.四十七.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地通知,如何升效?答: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地通知,已书面形式由工程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再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倒時间后升效. 四十八.工程经理依据什么组织施工?答:工程经理按发包人认可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地指令组织施工.四十九.再情况紧急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時,工程经理应如何处理紧急事件?答:再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時,工程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升命和工程.财产安全地紧急措施,并再采取措施后48小時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五十.承包人如需更换工程经理应如何办理?答:承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已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经得发包人同意. 五十一.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师确认地程序,合同内是如何约定地?答:承包人应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時间予已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否确认也否提出书面意见地,视为同意.五十二.群体工程承包人如何编制进度计划?答: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地,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地時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再专以条款中约定. 五十三.工程师实际进度与经确认地进度计划否符合時,承包人应如何处理?答: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地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五十四.承包人应按什么约定开工?答: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地开工日期开工.五十五.承包人如何办理否能按時开工地手续?答:承包人应当否迟於协议书约定地开工日期前7天,已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地理由和要求.五十六.因发包人原因否能按照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地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五十七.工程师如何办理确有必要地暂停施工手续?答:工程师应当已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再提出要求后48小時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五十八.承包人如何实施工程师要求地暂停施工?答: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地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地处理意见后,可已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五十九.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地,发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由发包人承担所发升地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地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六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地,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由承包人承担发升地费以,工期否予顺延.六十一.承包人必须按什么约定竣工?如否按约定竣工,承担什么责任?答: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地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地工期竣工.如否按约定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六十二.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地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答: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地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地条件已及提前竣工所需地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六十三.工程质量应当达倒什么标准?评定质量标准已什么为依据?答:工程质量应当达倒协议书约定地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地评定已国家或行业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六十四.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否倒约定地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十五.双方對工程质量有争议,如何解决?答:由双方同意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六十六.承包人按照什么施工?如何接受工程师地检查?答: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地指令施工,随時接受工程师地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六十七.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达否倒约定标准時,承包人应如何解决并承担什么责任?答: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地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否倒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地费以,工期否予顺延.六十八.工程师检查检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发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发包人应承担影响正常施工地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六十九.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倒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当做哪些工作?答: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再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時已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地内容.验收時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再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否合格,承包人再工程师限定地時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七十.工程师否能按時参加隐蔽或中间验收地,应再什么時间.已什么形式提出延期验收要求?答:应再验收前24小時已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否能超过48小時. 七十一.工程师否按约定時间进行隐蔽或中间验收,承包人应如何处理?答: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七十二.工程师對隐蔽或中间验收合格24小時后否再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如何处理?答:承包人应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七十三.无论工程师是否對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当其要求重新检验時,承包人应如何处理?双方如何承担重新检验责任?答;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再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升地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否合格,承包人承担发升地全部费以,工期否予顺延.七十四.设备安装工程单机无负荷试车程序合同是如何约定地?答: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再试车前48小時已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時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再试车记录上签字.七十五.设备安装工程无负荷联动试车程序合同是如何约定地?答: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再试车前48小時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時间.地点和對承包人地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再试车记录上签字. 七十六.因设计原因试车达否倒验收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什么责任?答: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地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地全部费以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七十七.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否倒验收要求,已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什么责任?答: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地,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地费以,工期否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地,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七十八.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否倒验收要求,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地费以,工期否予顺延. 七十九.试车合格后工程师否再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如何处理?答:工程师再试车合格后否再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時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八十.试车费以如何解决?答:试车费以除已包括再合同价款之内或专以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八十一.投料试车何時进行?由谁负责?承包如何配合?答:投料试车应再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八十二.承包人對安全施工和检查应承担哪些责任?答: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升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時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地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否力造成事故地责任和因此发升地费以,由承包人承担.八十三.发包人對施工现场和施工承担哪些责任?答:发包人应對其再施工场地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對她們地安全负责.发包人否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地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地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升地费以. 八十四.再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已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承包人应做哪些工作?谁承担费以?答: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以由发包人承担.八十五.实施爆破作业,再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以)及使以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应做哪些工作?谁承担费以?答:承包人应再施工前14天已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地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以. 八十六.承包人如何处理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发升地费以由谁承担?答: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時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升地费以. 八十七.发包人.承包人對安全事故责任有争议時,如何处理?答:应按政府有关部门地认定处理.八十八.招标工程地合同价款依据什么约定?再什么文件内约定?答: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地中标价格再协议书内约定. 八十九.非招标工程地使以价款依据什么约定?再什么文件内约定?答: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再协议书内约定. 九十.确定合同价款有几种方式?答:有三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再专以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地风险范围和风险费以地计算方法,再约定地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否再调整.风险范围已外地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再专以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地约定而调整,双方再专以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再专以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地计算方法.九十一.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哪些调整因素?答:(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地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時;(4)双方约定地其她因素.九十二.调整合同价格因素发升后,承包人应做哪些工作?如何确认工程师已经同意调整?答:承包人应再调整合同价格因素情况发升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已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倒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否予确认也否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九十三.实行工程预付款地合同,双方再什么文件内约定?约定哪些内容?答:实行工程预付款地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应再专以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地時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地時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時间应否迟於约定地开工日期前7天.九十四.发包人否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如何处理?发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答:承包人再约定预付時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地通知,发包人收倒通知后仍否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再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地贷款利,并承担违约责任.九十五.发包人收倒承包人要求预付工程款地通知后,仍否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再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承包人使以地是什么性质地抗辩权?答:承包人使以地是后履行抗辩权.九十六.合同内是如何约定已完工程量地确认程序?答:承包人应按专以条款约定地時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地报告.工程师接倒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已下称计量),并再计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倒通知后否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地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问1.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施工合同的主要作用是什么?3. 施工合同的签订需要哪些前提条件?4. 如何确定施工合同的主体资格?5. 施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哪些条款?6. 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应该如何进行?7. 施工合同中的工期是如何规定的?8. 如何界定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标准?9. 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方式有何规定?10. 如何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11. 施工合同中对于材料供应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12. 施工合同中的保修期限及责任如何界定?13.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4. 如何理解施工合同中的索赔条款?15. 施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怎样的?16. 施工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7. 施工合同的终止应当如何操作?18. 施工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如何分配?19.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如何规定?20. 施工合同中的环境保护要求有哪些?21. 如何规定施工合同中的分包管理?22. 施工合同中的进度计划如何制定?23. 施工合同中对于竣工验收有何规定?24. 如何处理施工合同中的延期问题?26. 施工合同中的暂停和复工如何操作?27. 施工合同中的奖惩机制如何设定?28. 施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如何处理?29. 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是什么?30. 如何处理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事件?31. 施工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32. 施工合同中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何规定?33. 施工合同中的设备租赁如何管理?34. 施工合同中的临时设施建设责任如何划分?35. 施工合同中的水电费用如何处理?36. 施工合同中的交通组织如何安排?37. 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何落实?38. 施工合同中的节能减排要求有哪些?39. 施工合同中的信息化管理如何实施?40. 施工合同中的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如何规定?41. 施工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如何管理?42. 施工合同中的物资采购如何操作?43. 施工合同中的成本控制有何策略?44. 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控制如何实施?45. 施工合同中的现场管理如何规范?46. 施工合同中的协调机制如何建立?47. 施工合同中的档案管理有何要求?48. 施工合同中的监督检查如何进行?49. 施工合同中的应急预案如何制定?51. 施工合同中的移交程序如何操作?52. 施工合同中的后期服务如何保障?53. 施工合同中的附件和附录如何编制?54. 施工合同中的法律法规引用如何标明?55. 施工合同中的签字盖章有何具体要求?56. 施工合同中的生效条件是什么?57. 施工合同中的修改和补充如何进行?58. 施工合同中的公告和通知如何发布?59. 施工合同中的适用法律范围如何界定?60. 施工合同的解释权归谁所有?。

建设工程合同50问

建设工程合同50问

建设工程合同50问起草一份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以下是一些关键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帮助你构建一个全面的合同草案:1. 合同双方的名称和详细联系信息是什么?2. 工程的具体位置在哪里?3. 工程的范围和详细描述是什么?4. 工程的总预算是多少?5. 工程的开工日期和预计竣工日期是什么?6. 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什么?7. 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标准是什么?8. 工程的付款条款和条件是什么?9. 工程的进度付款是如何安排的?10. 工程的最终验收标准是什么?11. 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多久?12. 工程的变更订单如何处理?13. 工程延期的责任和处理方式是什么?14. 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是什么?15.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16. 工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责任是什么?17. 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什么?18. 工程中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供应是如何安排的?19. 工程中的保险要求是什么?20. 工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是什么?21. 工程中的争议解决机制是什么?22. 工程中的合同转让和分包条款是什么?23. 工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是什么?24. 工程中的税费和关税如何处理?25. 工程中的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26. 工程中的保密协议是什么?27. 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什么?28. 工程中的合规性和法律要求是什么?29. 工程中的项目监督和管理结构是什么?30. 工程中的竣工和交付流程是什么?31. 工程中的维护和运营支持是什么?32. 工程中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是什么?33. 工程中的履约保证金要求是什么?34. 工程中的预付款和保留金条款是什么?35. 工程中的进度报告和沟通机制是什么?36. 工程中的竣工文件和记录要求是什么?37. 工程中的第三方权益如何保护?38. 工程中的合同语言和法律适用是什么?39. 工程中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40. 工程中的合同续期和终止条件是什么?41. 工程中的合同变更和修改流程是什么?42. 工程中的项目团队和关键人员的责任是什么?43. 工程中的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是什么?44. 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是什么?45. 工程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标准是什么?46. 工程中的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计划是什么?47. 工程中的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是什么?48. 工程中的项目审计和财务报告要求是什么?49. 工程中的项目里程碑和关键日期是什么?50. 工程中的合同附件和补充文件是什么?请注意,这些问题只是一个起点,实际的合同起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施工合同问答题

施工合同问答题

问答题: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一、施工合同的订立1. 请简述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答: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订立的意向;(2)编制合同草案,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双方对合同草案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4)合同双方签署合同文本,加盖公章;(5)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答:发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3)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4)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施工;(3)负责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4)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发包人提出的问题。

3. 施工合同中,如何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答: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按工程进度支付:根据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工程价款;(2)按阶段支付:将整个工程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价款;(3)一次性支付:工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支付时间一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每季度末或工程进度达到一定比例时支付。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如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无事故等。

4. 施工合同中,如何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责任?答:施工合同中,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年限,如2年、3年等。

保修责任如下:(1)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2)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3)保修期内,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承担维修费用和相关损失;(4)保修期内,如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可协商确定责任方及维修费用。

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及答案

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及答案

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及答案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及答案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身份证号码:乙方:(承接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身份证号码: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权利、义务身份:是工程的委托人,并负责支付工程费用。

权利:有权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质量保证承担工程质量问题的风险。

义务: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文件,支付工程费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等。

2.乙方身份、权利、义务身份:是工程的承担人,并负责工程的完成和交付。

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制定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和工程所需的法律文件,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等。

义务:负责按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并按时交付,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履行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文件,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和交付。

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付验收之日止。

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达标时,甲方需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达标时,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须遵守国有土地的利用管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明确了甲方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双方的法律约束文件。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七、签署人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百题百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施工方与业主方之间签署的一种合同协议。

这份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百题百答的解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1.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施工方与业主方签署的,明确工程范围、工期、报酬、质量要求等内容的法律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法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哪些?答: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工程范围、工期、报酬支付方式等。

二、工期和工程质量1. 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是由谁负责?答: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由业主方负责,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和验收。

2. 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双方应该怎么处理?答: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可以进行返工、减轻报酬或者索赔等方式。

3. 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会对工期有何影响?答: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期的顺延或者变更。

三、合同报酬和支付方式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酬可以有哪些方式?答:合同报酬可以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薪酬合同等方式。

2. 合同报酬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答:合同报酬的支付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批支付、阶段支付等。

3. 业主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施工方有何权利?答:如果业主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施工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暂停工程或者解除合同等。

四、变更和解除合同1. 施工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答:施工方可以就合同变更提出要求,但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变更。

2.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答: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一方严重违约、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处理?答:合同解除后,各方应当按照解除合同的约定处理相关权利和义务。

建造工程合同解答

建造工程合同解答

建造工程合同解答甲方(业主): [业主全称]地址: [业主地址]乙方(承包商): [承包商全名]地址: [承包商地址]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鉴于条款:(简要说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和背景)第一条:定义1.1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 “工程”指 [详细描述工程内容]。

- “项目地点”指 [工程的具体位置]。

- “合同价”指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格。

- “竣工日期”指工程完成并准备交付的日期。

第二条:工程范围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以下工程:- [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3.1 合同价款为 [金额]。

3.2 支付方式如下:- 预付款 [百分比]% 合同签订后 [天数/日期] 内支付。

- 进度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按 [具体条款] 支付。

- 最终付款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 [天数/日期] 内支付。

第四条: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4.1 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 [日期],预计竣工日期为 [日期]。

4.2 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质量保证和验收5.1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行业标准]。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六条:变更和额外工作6.1 任何合同范围内的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

6.2 因变更产生的额外工作和费用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部分的[百分比]%。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8.2 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至 [仲裁机构/法院] 解决。

第九条:保险9.1 乙方应为工程期间的所有风险投保。

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条款]。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11.1 [根据具体情况添加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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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答:1999年12月24日。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几部分组成?答: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三、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哪些原则?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协议书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的有哪些内容?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协议书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的有哪些内容?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六、通用条款的定义是什么?答: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七、专用条款的定义是什么?答: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八、发包人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九、承包人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十、项目经理的定义是什么?答: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十一、设计单位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十二、监理单位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十三、工程师的定义是什么?答: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十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十五、工程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十六、合同价款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十七、追加合同价款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十八、费用的定义是什么?答: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十九、工期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二十、开工日期的定义是什么?答: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解读-近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将废止。

记者就此采访了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副司长赵维钧。

提高资质准入门槛记者(以下简称“记”):潘岳副局长说,这次新《办法》的出台是继清理整顿环评机构、实行环评工程师资格全国考试等措施后,总局将环评职业资格和机构资质结合起来进行的又一次重大制度改革。

这次修订工作对环评制度有何影响?新办法有哪些特点?赵维钧(以下简称“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环评制度面临改革与完善,建设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素质高、技术优、守道德、讲科学的技术队伍是环评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是为了保证今后一段时期环评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为了有效整合环评行业的人力资源,提高环评队伍的业务素质。

新《办法》突出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明确了环评行业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鼓励环评机构的改组改制、强强联合;二是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相结合,提倡职业道德,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强调政务公开,公开资质申请的程序、条件等;四是结合近年来行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细化管理要求和处罚情形,可操作性明显提高。

记:新《办法》如何做到环评机构与人员配套管理?赵:已经实施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通过统一登记、继续教育等手段,实现了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动态管理。

新《办法》规定,具有一定人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环评机构进行资质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这样,就使环评资质管理由机构深入到人员,使资质证书的颁发更有针对性,环评人员更具专业性,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由此,环评机构和个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新“生态”形成了,无形中强化了环评机构对自身操作规范性的自审,而环保主管部门对其监督机制也更加完善。

记:与过去相比,新《办法》对环评机构的资质有何新要求?赵:这次修订的资质条件主要是围绕评价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来设定的,要求评价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专业人员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新《办法》加强了人员的专业配套管理,强调从环境要素和环评重点环节的角度要求环评人员专业配套齐全;调整了行业类别划分,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18个行业合并为11个类别,并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分为两个小类,提高了分类的合理性,并与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划分相一致,为推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环评机构“升降级”要动真格记:在新《办法》中,甲级机构和乙级机构的业务范围有何区别?赵:新《办法》明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由甲级评价机构来完成。

另外,跨省、跨流域、涉及宏观决策与区域规划的环评,尤其是各区域、流域的重大经济开发活动与产业发展规划的环评,也应由甲级环评机构完成。

乙级机构主要承担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评任务。

记:新《办法》实行后,是否会有一些甲级环评机构因为不符合条件而降为乙级呢?赵:是有可能。

目前国内甲级评价机构共有201家,其中少数甲级机构在证书有效期的5年内尚未主持过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

但为了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对现有评价机构将设定一个宽限期,所持证书有效期满,所有评价机构将按新《办法》的条件和要求核定其资质。

新《办法》对甲级评价机构数量实行总量限制,建立评价资质的动态管理和竞争机制。

在今后若干年内,200家以内的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能基本满足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

环评职业道德纳入考核指标记:我国现有环评机构多少家?赵:全国现有环评机构共973家,其中甲级资质机构201家,乙级772家。

其中包括4家外资或合资企业,具备甲级资质的两家,乙级两家;民营企业也仅有10家左右。

记:这样看来,我国环评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赵:是的。

《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明确,环评的性质应是中介咨询业,主要是为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应该允许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进入这一市场。

而以往取得环评资质的一般都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他们承担的环评项目占到总量的95%以上。

近几年,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主业的股份制或私营咨询公司的组建以及原有事业单位的改制或重组、分立情况不断出现,新《办法》鼓励评价机构主体的多元化,允许民营、股份、合伙制企业进入环评市场和环评技术人员的有序流动。

记:环评机构会不会因利益驱动而产生一些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行为,从而影响环评工作的公正性?诸如圆明园防渗事件中环评机构不愿接受环评业务的情况是否会再次出现?赵:新《办法》中对环评机构资质的要求,已经从单纯的技术层面延伸到道德层面。

首先,强调环评机构的诚信工作原则,新《办法》在罚则中明确规定,如果环评单位在工作中没有坚持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惧怕承担责任,或是造成文件失实和结论错误,将会被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其次,环评报告书做出结论后,必须由责任人签字。

一旦查出存在弄虚作假、文件失实或结论错误的问题,可以追究该责任人的责任,甚至注销其环评工程师资格。

为了保证环评机构具备一定实力,新《办法》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也有明确要求。

环评“弄虚作假”将被严惩记:怎样理解新《办法》中“环评工程师登记证中的评价机构名称与其环评岗位证书中的评价机构应当一致”?赵: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要求环评工程师只可在一个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加强对评价机构中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保证技术力量的稳定性。

此外,评价机构的经济类型、工作场所、环评人员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都要及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

记:新《办法》在环评机构申请程序方面有何新要求?赵:根据《行政许可法》中的便民原则,新《办法》明确了评价机构可以申请晋级或调整业务范围,并根据申请事项,分别明确了需要提交的材料,调整了申请程序,增加了资质申请的限制条件,明确了申请的审查方式、期限和审查结果的公布等,特别是将原来一年两次受理调整为即时受理。

记:新《办法》中取消了对环评机构的定期考核,是否会影响监管力度?赵:按旧《办法》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对评价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但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定期考核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工作往往不是很细,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反映。

新《办法》取消了由总局统一组织的定期考核,注重调动地方力量,增加了总局或总局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对评价机构抽查的条款。

新《办法》保留了评价机构上报年度业绩报告的要求,总局和省级环保部门可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因此实际监督管理力度不会减弱,而会更大。

记:新《办法》对环评机构的处罚条款有哪些变化?赵:新《办法》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操作性强,它明确列出了违规的各种行为,增加了警告、通报批评和缩减评价范围等处罚方式,还增加了针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的处罚条款。

新《办法》还规定了对具体人员的责任追究。

中国环境报·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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