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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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我国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有效治理土壤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入手,探讨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以便更好地加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于土壤污染的预防、治理、修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制度化的管理,并对于土壤管理、监测、污染源的减排等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法规的完善性和针对性。

当前的法律法规对土壤污染的防治还不够完善,缺乏一些重要的配套措施。

其次是执法效果不佳。

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等现象,导致土壤污染的治理工作效果不佳。

二、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相对成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外国的法规较为完善。

例如美国的《环保法》、欧盟的相关法规等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于土壤监测、修复、污染源治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外国的法规对于责任追究方面也较为严格。

在土壤污染问题上,外国的法规对于责任人的追究和赔偿制度都有详细规定,这对于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外国的立法对于监管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例如美国采取了“严格责任制”和“维斯特法利亚原则”,强调了企业应对其排放的环境污染负全责,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者必须承担清理和修复责任。

这种监管模式可以有效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保护土壤环境。

应当完善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针对我国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措施,确保法律的规范性和遵从性。

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

应当建立健全的执法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大对于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述评

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述评

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述评摘要:对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进行纵剖横切: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趋于专门化;从横向的规范层面来看,各种规定比较零散,而且抽象不易操作,许多重要的制度如污染场地的管理和监督、污染责任、治理费用、整治基金以及污染责任保险等没有规定。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采分散立法的模式,缺乏系统性、专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也不符合专门、综合控制和治理土壤污染的客观要求。

因此,土壤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已是势所必然、迫在眉睫。

当然,《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被明确列入国家立法规划。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应该抓紧调查我国土壤污染的实际情况和各地方土壤污染管理、监督和整治经验,比较和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制度,从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

提起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一般观念认为是空白,或认为很少、不值得认真对待。

其实,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数量庞大,只是这些立法非常分散且没有规律,因而难以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

然而,对现行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指出其成效与缺陷,是未来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前提,因为如果未来立法不顾现行规范而径直进行,会引起各法律在功能上的不协调,甚至体系上的矛盾。

因此,本文将对我国已有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为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供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历史概况(一)1979—1986年,立法原则性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阶段我国最早明确在立法中提到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法律是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0条和第21条。

其第10条规定:“因地制宜地合理使用土地,改良土壤,增加植被,防止土壤侵蚀、板结、盐碱化、沙漠化和水土流失。

”第21条规定:“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推广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合理利用污水灌溉,防止土壤和作物的污染。

探讨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

探讨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

探讨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摘要: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

土壤质量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而且关系到一国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防治土壤污染为各国政府所关注。

关键词: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一、中国土壤污染的基本情况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土壤污染问题凸显出来。

据有关研究资料统计,中国目前的土壤污染情况日趋严重,不容忽视。

具体表现为:中国全国范围内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耕地达上亿亩,其中包括重金属污染,污水灌溉引起的耕地污染和因堆存固体废弃物所导致的耕地占用和毁坏。

耕地污染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的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郊区的蔬菜种植基地、大中型工矿周边的农产品产地和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毒有害物、农药、抗生素等。

城市土壤污染问题亦不乐观。

中国部分大中城市的土壤不同程度地受到重金属(如铅、铜、锌、镉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如石油烃、溶剂、助剂等)的污染。

城市工业(包括已搬迁或遗弃的工业场地)及其周边土壤的污染情况比较普遍。

城市的土壤污染已经对城市地下水质量、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形成了极大的威胁。

中国的矿区土壤污染面积也已达数百万公顷,其中,受采矿污染的土壤面积占到五分之二。

此外,矿产资源的冶炼和加工所造成的土地破坏和土壤污染同样相当严重。

总之,中国目前的土壤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归纳起来,表现为四个方面:(一)土壤污染面积不断增加,且未得到有效控制;(二)土壤污染类型呈多样化,既有重金属、农药、抗生素等污染,又有放射性、病原菌等污染类型;(三)土壤污染负荷加大。

由于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能长期累积,致使中国局部地区的土壤污染负荷不断增大;(四)不仅部分农用耕地的土壤受到污染,而且,城市和矿山土壤污染问题呈发展之势。

试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试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胁 。在人类 历史 上 , 由于土 壤污 染 引起 的疾 病不 乏 其 例 。第 二 , 土壤 污染 导致 其 他环境 问题 。 比如含
v r i aino ol olt n,ma yd v lp d c u te a ea s ee cieyb e ilt n,i ih te US a d J p n ae eest t fsi p l i u o uo n e eo e o nr sh v n w rd a t l ylgsai i v o n whc h n a a r
有 效 地 防 治土 壤 污 染 。 关键词: 土壤 污 染 ; 防治 ; 法 立 中图 分 类号 : 5 )3 ( 文献 标 识 码 : A
On t e L gsain a o tP e e to n r fS i P l t n h e ilto b u r v nin a d Cu e o ol ol i u o
难 性 的。
土壤 污染 的危 害表现在 : 第一 , 土壤污染危 害人
体健康 。土壤污 染 可直 接破 坏 土壤 的正 常 功能 , 使 微生物 的降解 作用 受 到抑 制 , 害 物质 或其 分解 物 有 在土壤 中逐渐 积 累 , 过饮 水 和食 物链 富集 到人 体 通 中 , 引发 癌 症 等 疾 病 , 会 给人 们 带 来极 大 的健 康 威
i n r a i g y s r u ,w ih h s b o g te omo s p e s r o h ma u vv l n u ti a l e eo me t F c d w t e s — si c e sn l e i s h c a r u h n r u r s u et u n s r ia d s s an b ed v lp n . a e i t e o a hh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的多功能利用需求在不断增加,然而土壤污染却一直是人类所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的发生与扩散,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

本文将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出发,结合外国立法的借鉴意义,探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特别是《土地管理法》中第九条明确规定“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土地应当按照规划用途有序开发、集约利用,不得超出规划用途乱占、乱用、乱改、乱建”,使土壤资源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此外,我国相关的标准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例如《土壤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农用地重金属限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均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例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调查规划》等,强化了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

二、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土壤保护法美国1997年颁布的《干旱地区改进法案》(The Farm Bill)明确规定“土地保护是全球环境保护的关键之一”。

该法案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对农业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包括对土壤的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了土地保护基金会(Law Conservation Fund),用于资助各州开展土地保护工作。

该基金还设置了“环境质量捐赠计划”(Environmental Quality Incentives Program,EQIP)和“资源保护类似奖励支付计划”(Conservation Stewardship Program,CSP)等项目,为合法的土地保护行为提供经济支持。

此外,美国土地管理局还定期开展约翰逊基础草地资源计划(Johnson Grassland Reserve Program)和禾草地保护计划(Grasslands Reserve Program),保护土壤的生态系统稳定。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1. 引言1.1 土壤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土壤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它承载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一大环境问题,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土壤污染会直接影响农田的产量和质量,导致粮食生产的减产和质量下降。

污染的土壤中可能富集了重金属和化学物质,这些对人体健康有害,长期接触可能导致各种疾病,如癌症和免疫系统紊乱。

土壤污染还会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

土壤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污染会导致土壤中微生物和其他生物的死亡或迁徙,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地球的生态平衡。

土壤污染不仅对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同时也危害了生态环境的平衡。

保护土壤资源、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字数要求达到2000字】。

1.2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现状我国土壤污染隐患严重,主要受到工业废弃物、畜禽粪便、农药化肥、生活垃圾等因素的影响,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据统计,我国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的面积已超过四分之一,农田土壤的有效肥力受到影响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

土壤污染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同时也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目前,我国已有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环境管理条例》等,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监管力度不够,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对土壤污染问题漠视或轻视。

二是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相对滞后,缺乏前沿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使得土壤污染的治理难度增加。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面临严峻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立法和监管,推动技术创新,才能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2. 正文2.1 外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在许多发达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相当完善。

美国制定了《土壤保护法》,旨在监管和管理土壤的使用和保护。

法律规定了土壤监测和评估的标准和程序,同时规定了土壤污染的清理和修复要求。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土壤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的严重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本文将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和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主要依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

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在监管、处罚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2.监管力度不够。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部门主要为环保部门,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土壤污染治理不够重视,导致一些企业对于土壤污染问题存在侥幸心理,严重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效果。

3.缺乏有效的土壤修复技术。

目前我国对于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还比较薄弱,虽然有一些土壤修复项目在进行,但整体水平还需提高,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修复技术体系。

二、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1.规划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壤保护法、土壤污染治理法、土壤修复法等,形成了规范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应该借鉴其经验,加快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2.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了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了严格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处罚机制,对于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我国应该学习其做法,加强土壤污染的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

3.加大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和应用。

发达国家在土壤修复技术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金,并且积极应用了各种先进的修复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我国应该加大对于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修复技术水平,积极应用各种先进的修复技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土壤污染对环境、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土壤污染防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针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外国立法的启示,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

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土壤环境保护法。

随后,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壤污染的监测、评估、防治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法律法规之间存在重叠和不完善的情况。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叠和不完善的情况。

这种情况导致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适用难题。

立法缺乏对污染源的严格管理。

在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缺乏对污染源的严格管理。

一些企业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对土壤进行了过度的开发和污染,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对这些行为的制约还不够严格。

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监管方面还需加强。

我国现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执行力度和监管方面还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存在违法排放废物的行为。

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在世界范围内,一些发达国家也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做出了一些有益的立法措施。

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对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有启示作用。

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一些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方面,对污染源的管理做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了对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废物处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土壤污染的发生。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些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做出了一些比较完善的规定。

浅析我国土地污染防治的立法问题

浅析我国土地污染防治的立法问题

呻l S y st e m A nd Soci ot yf苎垒尘查塾垒竺!堡!三望型:i l鎏■■蟹盛疆三戈析我国土±也污染隋三台的豆法问题张波摘要目前所有环境污染公害中,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关注。

本文在分析我国防治土壤污染现状,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对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构建的经验基础上,对我国土壤污染的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应以“法律”为表现形式,全面调整土壤污染防治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社会关系。

关键词土壤污染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圈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355—02最近增城市新塘镇西洲村大王岗工业垃圾池塌方,导致7200立方米的泥水混合物冲落山下。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现场采样分析结果:该填埋池中重金属铜的最高含量超过国家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近20倍,而汞、锌、镉、铬、镍等重金属元素含量也数倍于国家标准。

专家称目前尚没有完全行之有效的办法处理掉这些污泥。

此次事件经媒体报道再次引发大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热议。

我国人多地少,土壤资源非常宝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壤普遍受到严重污染,引起了一系列问题,极大地危害着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如何保护土壤,防治土地污染,建立良性循环的和谐生态系统,实现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国现有立法仅着重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进行限制,而少有对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作用的规制,不能满足土壤污染控制的需要,急需进一步研究修订和完善。

一、土壤污染的概念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的现象。

土壤被污染的程度主要决定于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的数量、强度和土壤自身的净化能力大小,当进入量超过净化力,就将导致土壤污染。

土壤正常功能遭到破坏,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危害农产品,影响人体健康。

二、我国建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立法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需要通过立法予以遏制。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湖南省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农业省份,土地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土壤污染的严重问题。

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地资源,湖南省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系。

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一、法律法规的健全性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的实际情况,确保法律法规的健全性。

需要制定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明确土壤污染的定义、分类及影响。

还需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还需要完善相关的监测、评估和监管体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性和长期性,确保法律法规的健全性和可操作性。

二、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土壤是农业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污染不仅会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也会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威胁。

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需要充分考虑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需要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基本制度,明确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标准,推动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还需完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监管和责任约束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监管和责任约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监测和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和责任约束机制。

需要加强对土壤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还需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对于违法行为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还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四、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

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土壤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巨大影响。

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逐步完善立法体系。

本文将介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并总结外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立法目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机构。

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目标是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根本目标,为相关立法提供了指导。

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规定了土壤环境的监测与评价、土壤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土壤修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执行机构主要有环境保护部及其下属环境监测和管理机构,农业部及其下属机构等。

这些机构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外国经验表明,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须坚持科学立法原则。

科学立法需要依靠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以适应土壤污染形势的变化。

外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注重源头控制和综合防治。

源头控制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根本途径,外国立法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减排措施,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降低污染物排放和土壤污染风险。

外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强调社会共治和公众参与。

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关注和参与是推动立法实施的重要力量。

外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外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还注重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执法与司法的衔接能够更好地保障立法的实施效果。

外国立法建立了完善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对受害者的保护。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法律分析和立法建议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法律分析和立法建议

目录一、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 (1)二、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2)(一)《环境保护法》 (2)(二)《土地管理法》 (3)(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4)(五)《刑法》 (4)三、解决措施 (5)(一)明确土壤污染种类 (5)(二)确定土地质量标准 (5)(三)土地利用的科学规划 (6)(四)法律责任 (6)参考文献 (7)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法律分析和立法建议【摘要】土壤是生物和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重要环境。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较大,土壤环境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发生的地域和规模在逐渐扩大、危害也进一步深入。

目前,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本文通过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危害、及其土壤污染的特点。

分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土壤污染的建议。

【关键词】土壤污染;法律分析;立法建议【正文】一、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有很大的不同。

它的隐蔽性,人不可以察觉,肉眼是看不见的。

还有就是滞后性,就是要通过一段时间才感觉得到[1],土壤污染的途径有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有机污染,有机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土壤的放射性污染。

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hm2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

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就土壤的有机污染而言目前我国土壤的有机污染十分严重,且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开始显现。

如我国从1959年起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用五氯酚钠防治血吸虫病,其中的杂质二噁英已造成区域性二噁英类污染,洞庭湖、鄱阳湖底泥中的二噁英含量很高。

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

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 规体系
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土壤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 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和 义务,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 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力 度
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土壤污 染防治监管力度,加大违法行 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和个 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积极参与国际土壤污染防治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理念和技 术,提高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整体水平。
04
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 建议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
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和措施,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律 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订《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相关 内容,强化其法律责任。
政策措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投入 力度、加强监管力度、推动科技创新等,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与挑战
立法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地方 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仍需
加强。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保障食品安全
土壤污染可能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 通过防治措施可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 。
02
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实 践
国际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实践
国际组织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联盟等 国际组织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发 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各国加强合
作与交流。
立法体系
各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立法体系,包括综合 性立法和专门性立法,为土壤污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愈发频繁,土地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湖南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势在必行。

以下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思考。

一、立法的依据立法的依据来自于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须要明确立法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制定和实施机构、监管措施等内容,使其成为稳妥、可行、有效的法律。

二、土壤污染排查技术与依据土壤污染立法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壤污染排查技术和标准,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污染评估。

对于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土地进行优先治理,同时要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土壤类型、地下水流动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

三、污染责任的规定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必须规定污染责任,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

对于产生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对于过期和失效的土地和污染的土地,应当由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确保污染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环境修复责任。

四、监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立法的最终目的是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

因此,在立法的同时也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保障立法执行的有效性,确保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监管机制不仅要包括污染源的管理和监督,也要对治理效果进行长期监测和评估,对治理不当或失误进行处理和惩罚。

五、立法的宣传和推广立法对于土壤污染防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只有让大众意识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才能让立法真正发挥出其作用。

因此,立法的宣传和推广是至关重要的,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媒体公告、宣传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发挥法律在改变人们环境保护行为中的导向作用。

综上所述,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需要充分考虑上述关键问题,确保立法起到满足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作用,为土地污染治理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湖南省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省环境保护的重要议题。

为了有效防治和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需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完善和实施。

以下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立法目标的明确性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首要问题是立法目标的明确性。

明确的立法目标对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立法时,应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的防治要求,明确防治重点和重点领域。

立法所要实现的目标应该包括预防土壤污染的产生和扩散、减少土壤污染的影响、保护土壤环境和修复受污染的土壤等方面。

还需要考虑到保护农业土壤、城市土壤和工业土壤等不同类型的土壤,以及土壤污染与人类健康的关系等问题。

对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而言,目标的明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二、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第二个关键问题是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科学性意味着立法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科学依据是科学合理的。

在立法时,应该综合考虑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功能保护标准、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科学依据。

还需要基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环境功能需求来制定科学的防治措施和修复技术。

可操作性意味着立法所制定的规定和要求是具有可实施性的。

在立法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相关行业和涉及方的现实情况和可操作性,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还需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评估和监测体系,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的可操作性。

三、立法机制的健全性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第三个关键问题是立法机制的健全性。

健全的立法机制对于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有着重要意义。

在立法时,应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还需要加强立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促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协调发展。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湖南省作为中国南部的一个重要省份,其土壤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

土壤污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对人类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关键问题展开思考,探讨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引起重视的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明确土壤污染的法律定义。

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土壤污染的法律定义。

土壤污染是指土壤中某种或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超过环境容许量,以至减低土地的生产力和产出物品质量,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危害的情况。

而目前我国对土壤污染的法律定义尚不完善,因此在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需要明确土壤污染的相关定义,以便为后续的监管和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是为了实现对土壤污染的有效监管和治理。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

湖南省应该在立法过程中明确相关监管的责任部门和职责,如何建立监测评估、信息公开、紧急预警、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以及如何制定监管的标准和方法等。

需要完善相关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监管体系的有效实施。

规范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标准。

土壤污染问题的治理需要依托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因此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应该规范土壤治理的技术标准。

这包括土壤污染的识别、评估、修复技术、监测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在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明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土壤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土壤污染的产生往往来源于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等多方面,因此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需要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这包括对工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治理,对农业化肥和农药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生活污水的处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问题诠释.docx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问题诠释.docx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影响世界各国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危机。

我国土壤污染的形势也在不断恶化,影响了经济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

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基于土壤污染的急剧恶化,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关键词土壤污染立法防治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之一,为了缓解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我们必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在法律方面有所突破,而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单行法律,导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可循。

这就需要我们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制度,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任何一项立法活动都离不开对其立法的必要性分析,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这是因为法律在调整社会时是会计算成本的,而并非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成本是都是最低的,因此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中,其经济成本是否最低便是其必要性所在。

1.1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现状迫切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我国土壤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 亿亩。

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 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 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 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不仅部分耕地受到污染,一些城市和矿山的土壤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此外土壤污染类型也呈现多样性,既有重金属、农药、抗生素和持久性有毒有机物等污染,又有放射性、病原菌等污染类型。

土壤污染负荷也在逐步加大,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能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负荷不断加大。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是长期性的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对人类健康、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因此,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立法目的和任务土地和环境资源是宝贵的国家资源,而传统的土地管理和污染治理体系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土壤污染治理的要求,因此,需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指南。

立法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立法任务应当包括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制定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土壤污染防治准则、明确污染源的管控责任、设立监测评估和处置机构、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等。

二、相应政策和惩罚措施立法后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惩罚措施来支持和执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其中,主要包括环保基金的设立、政府的投资和支持、经济手段的应用、激励措施的制定以及违规行为的惩罚。

例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等。

三、监管体系建设立法后,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构建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这也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关键环节。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监测评估、污染物追溯和溯源、风险评估和管控等制度。

此外,还应当加大对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强化环境监测和数据共享,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等等。

四、技术应用和科研投入当前的土壤污染治理手段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创新,尤其是运用新技术和创新手段来提升治理效益。

制定立法需要针对不同污染情况,加强研究土壤修复技术、土壤重金属迁移转化、环境污染物监控等等方面,引导和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

综上所述,对于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关键问题,应当致力于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加大政策和惩罚措施的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和技术应用,最终达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思考湖南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长期以来都面临着土壤污染防治的严峻挑战。

针对这一情况,湖南省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围绕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几个关键问题展开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法律法规缺乏完备性目前,湖南省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尤其是在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制定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这就导致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给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确保法律法规具有相对全面和系统的性质。

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有健全的监管机制来支撑,但目前湖南省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监管主体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行为不够规范;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导致监管工作难以突破。

建议: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机制建设,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的水平,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规范和有效。

三、责任追究机制有待完善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责任追究机制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但是目前湖南省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对于土壤污染问题的责任追究还不够明确,导致一些污染源难以得到有效约束;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较小,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

建议:建立健全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的界定和追究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责任追究机制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四、科技支撑不够充分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科技支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目前湖南省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科技支撑的力度和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对土壤污染的识别、监测、治理技术不够成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科技支撑的效应不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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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土壤污染危害非常严重,已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走障碍。

我国至今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还没有专门立法,现有的相关立法分散而不系统,存在很多问题。

我国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从土壤污染预防、整治、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标签: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主要问题;制度完善
一、土壤污染及其防治立法现状
(一)土壤污染现状
土壤是植物生长煞育的自然基地。

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以来,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人类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土壤污染已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不仅农业用地、城市土壤,矿区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污染源呈多样化的特点。

这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公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

(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我国至今没有土壤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只有一些相关的零星规定,他们分散于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中。

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环境保护练台立法。

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第二类是环境污染防治单行立法。

如水、太气、固体废物和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单行法。

第三类是土地立法。

如《土地管理法》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

第四类是农业立法。

如《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虽然相关规定在±壤污染防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不够系统,完备,存在许多问题。

不足以遏制不断蔓延的土壤污染态势。

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综合性的单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目前,与土壤污染防治有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中。

未形成系统的、权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这使得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障,严重影响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同时土地污染的潜伏期相对较长,滞后牲特别明显,从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土地污染的有效预防治理。

由于缺乏综合性的单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导致执法不力,不能有效遏制土壤污染。

(二)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预防制度
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不可逆转性,治理和修复土壤非常困难,因而控制污染,预防为主。

现行法尤其缺乏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规定和预警机制。

而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单行污染防治立法以行政管制为主,强调点源污染的束端治理,“三同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无法规范广大农业生产者的行为,难以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所导致的土壤污染。

(三)缺乏土壤污染的整治与监督制度
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必须对污染土壤进行整治,而污染整治是一项专业且耗资巨大的工程,但现行法尚无相关规定,存在立法空白。

同时也缺乏土壤污染监督立法,没有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很容易导致执法腐败和执法单一化,便土壤污染防治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污染治理效果。

(四)缺乏土壤污桑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责任是违法者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方式,是实现土地污染防治目标的重要保障,但是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规范中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主俸,致使一些严重污染土地的行为得芥到法律追究,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也使土壤污染行为愈演愈烈。

三、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制度完善
(一)制定综合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
目前,法制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土壤污染防治单行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

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所有类别土壤的污染,形成立法权威性,增强可操作性,来促进土壤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也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走上规范忧、系统化和法制化轨道。

当然,由于土壤污染问题的复杂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还需与其他立法相互协调、相互配套。

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来共同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预防制度
1,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制度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制度,体现预防为主和事前防控的新理念。

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针对不同的“土壤污染对策区域”制定相应的防治规划。

包括:农地用途的合理确定与污染土壤的用途变换;生物技术和化学制品使用的监控与风险防范;污染土壤的改良计划。

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变更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2,建立土壤污染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可借鉴其他领域的预警制度,实施土壤污染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可由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各种技术、佗学削品应用于农业而造成的土壤污染和潜在的生态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在可能造成大面积土壤重叠属沉积或土壤污染与退化时及时预警。

可根据污染物类型及其污染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土壤污染预警应急预寨,制定应急措施,实行不同行政部门的应急责任制。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有效防治土壤污染。

3,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为防止发生土壤污染后行为人无力承担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问题,可以尝试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速一保险应属于强制性保险,_鼠要使用土地,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使用人,均应参加强制保险,强制投保,以形成一笔庞太的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基金,为将来的土壤糟染理赔奠定基础。

(三)建立土壤污染整治制度
1,建立污染土壤管制制度
为减轻污染土壤所造成的损害或避免污染扩大,应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

如命令污染行为人停止作业、部分或全部停工;通知居民,竖立告示、标志;必要时疏教居民或管制人员活动{对污染土壤上生长或产出的农作物进行检测。

必要时进行销毁;限制污染土壤的用途,如不得种植特定农作物或不得用于居住等。

2,建立土壤污染治理和恢复制度
为消除土壤污染,恢复土壤功能,合理剩用已污染土壤,应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恢复。

首先要制定整治规划,提出土壤污染整治目标,并进行公告。

然后由责任人按整治规划进行整治。

如果由政府进行整治的,政府应向有美责任人追偿。

整治完成后,经主管机关审核,公告解除整治。

撮据土壤污染整治的实际情况,可以重新对整治土地进行利用。

3,建立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制度
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专门的土壤污染整治基金,是各国土壤整治法的重要内容。

它并不意味着土壤污染整治费用由基金支付,污染者不承担责任。

只有在糟染者不明、无力或不愿承担责任时,才由基金支付;但基金保留向污染者追偿的权利,避免污染者逍遥法外,将整治责任推给社会。

我国面临着沉重的土壤污染整治任务,迫切需要提供整治资金的保障。

可借鉴日本、欧茭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采取对特定行业、特定污染物质征收专门税,以及中央、地穗,财政拨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土壤污染整治初始基金较为可行。

(四)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督制度
1,建立科学、高效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较多,国家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都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为了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该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中央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政府监督管理与广大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由一个部门来行使统一的监督管理权,充分协调各有关部门与各级政府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制度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仅依靠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是远近不够的,还应加强群众监督、公众参与。

我国公众作为土壤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很高,因此,应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制度。

首先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毂,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各类用地土壤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壤受污染的程度以及防治土壤污染的建议。

其次,要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应具体规定公众参与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如信访、电子邮件、电话、约见等形式,并充分尊重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极,及时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告知公众不服的救济措施。

通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公众智慧和参与积极性,依法防治土壤污染。

(五)建立健全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
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范中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这也使得一些在国外难以生存的污染工业迁移到中国,因而设立法律责任制度非常必要。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有:疏于监管的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导致土壤污染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工矿企业及其责任人员。

法律责任形式包括土地污染修复或赔偿责任,严重污染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壤污染法律责任是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应建立健全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土壤污染已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它是影响公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剩益的重要因素,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则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最有效的武器和手段。

我国至今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还没有专门立法,防治土壤污染的单行法律还是空白。

目前只有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零星规定,分散而不系统,存在很多问题。

基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提上议事日程。

我国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从土壤污染预防、整治、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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