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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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价管理职责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

一、院长、分管领导、院领导班子职责:

1、院长、分管领导、院领导班子对医院的医疗收费行为负总责。

2、分管院领导对医院的医疗收费行为负主要责任。

3、传达上级部门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及物价通知、要求。

二、价格管理领导组职责:

1、负责全院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2、负责医院医疗收费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负责医疗收费价格的政策指导工作。对科室上报的有关物价政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报批科室。

4、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对科室医疗收费中的情况汇报并形成决议,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5、决定对违反医疗收费的科室或人员的处理。

6、每次召开的收费领导小组会议须作详细记录。

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物价管理):

⑴、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上传下达上级部门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

⑵、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安排全院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⑶、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收费监督管理和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⑷、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结果应有记录)。针对抽查情况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并向科室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求科室限期整改,追踪整改情况并有记录。

⑸、根据院内各种价格执行情况组织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被查科室限期整改,追踪整改情况并有记录。

⑹、对科室上报的有关收费方面的问题能明确答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上报科室明确处理意见。

⑺、不能明确的问题按月上报物价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或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讨论或咨询结果应在一周内反馈科室。

⑻、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检查工作。

2、信息科:

⑴、保证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

⑵、落实医院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查询,系统数字的传输及维护。

⑶、按上级部门要求传输医疗收费数据。

⑷、按上级要求设定我院“费用清单”统一格式。

⑸、协助物价管理科室按季提供各科室卫生材料收费情况。

⑹、保证计算机程序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⑺、协助物价管理科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检查工作。

3、药剂科:

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

⑵、满足各科室对药品的需求。

⑶、对所购药品的质量、数量负责。

⑷、严格对自制药品进行成本核算,并上报有关部门。

⑸、协助财务科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医院药品价格方面的检查工作。

⑹、卫生材料的管理参照药品管理,由药剂科具体负责。

4、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医技科室主任职责:

⑴、各科室应在本科室内安排1名在职职工为本科室兼职物价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物价管理工作并对本科室主任负责。

⑵、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相关规定对本科室医疗收费行为负总责,科室兼职物价员对本科室医疗收费行为负相应责任。

⑶、按相关规定明确科室物价管理员职责。

5、科室物价员职责:

⑴、及时传达有关物价政策精神,协助科室主任、护士站组织本科室人员的物价政策学习和培训。

⑵、建立科室医疗收费的自查制度,并将自查情况报财务科。

⑶、对本科室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进行督察整改,并将整改请款以书面形式向财务科汇报。

⑷、对本科室出院患者的费用须按规定进行“三把关”、“三核对”、“一认可”。

⑸、落实本科室对卫生材料的管理工作。

⑹、科室日常工作中发生有关政策方面的疑问,以书面形式报财务科。

⑺、对本科室开展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新项目、卫生材料及时向财务科报批。

⑻、协助财务科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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