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现代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掌握唯物论,要从最基本的概念——物质人手。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概念,要正确理解物质概念的内涵,就必须抓住它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这里的“客观实在性”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涵盖的万事万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是万事万物所具有的共同本质,是共性,是意识所没有的。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思想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思想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源、灵魂和根本理论基础。
关键词: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现代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唯物主义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用辩证法改造以前的唯物主并辩证唯物地概括了当代的自然科学成就和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最完备的彻底唯物主义的新型哲学——唯物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证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他称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唯物辩证法。
恩格斯称唯物辩证法是“一个伟大的革命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
列宁把唯物辩证法称为“马克思主义有决定意义的东西”,看作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活的灵魂”和“根本理论基础”。
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最主要的东西是唯物辩证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源和“党的理论基础”。
列宁忠实于马克思主义,他的一生始终如一地坚持把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运用于新时代和俄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践,推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
《哲学笔记》是列宁哲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
列宁主义是唯物辩证法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毛泽东是唯物辩证法的大师。
他创造性地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与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问题,并十分重视用唯物辩证法武装全党。
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以及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谈话和批注等等著作,贯穿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红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思想。
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是一元的、整体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学说,非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则是多元的、片面的、封闭的和僵化的学说。
我们应该从马克思主义的整个思想体系出发,从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各自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问题,弄清楚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中,什么是它据以构成自身体系的源头、什么是它的灵魂、根本理论基础和最本质的东西,什么是处于最核心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思想,对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唯物辩证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对世界的全面、深刻认识的基础。
它从唯物论和辩证法两部分构成,唯物主义是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则是认识和思维方法的核心。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本,人的认识只能从物质世界中获取。
而辩证法则关注事物的矛盾性,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复杂、多样、变化着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辩证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对立统一规律。
这一原理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来实现的。
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两个方面,只有通过对立与斗争,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2.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在数量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突破性地转变为质的变化,如水的沸腾点、固体的熔化点等。
这种质量互变规律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
3.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一原理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以前的事物经过一定的否定时刻,会发生新的转变和发展,从而实现更新和进步。
三、唯物辩证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唯物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更是指导实践的理论工具。
它的应用贯穿于各个领域,例如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个人的思维方式等。
1.在经济领域,唯物辩证法指导着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原理,经济的发展是通过对立力量之间的矛盾斗争来推动的,只有不断地解决矛盾,才能实现经济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2.在政治领域,唯物辩证法指导着社会变革的过程。
通过对社会矛盾的分析和解决,可以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3.在文化领域,唯物辩证法提倡对文化现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它强调文化现象与社会、历史、经济等方面的联系与相互作用,可以从中得出更科学的结论。
唯物主义辩证法
3.矛盾
(1)矛盾的含义原理 (2)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3)矛盾的客观性原理 (4)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8)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1)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 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7)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 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 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 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 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 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 是客观的, 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 为力。 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 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 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 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3)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 和发展的过程中, 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 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 旧事物的过程。 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 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 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 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 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 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 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
事物发展是肯定和否定的矛盾运动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这样才能经受困难和曲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社会的进步是这样,人生的道路也是如此。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原理,要求我们十分注意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把握好事物的“度”。只有脚踏实地创造质变的条件,才能达于事物的飞跃;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必将事与愿违。当事物质变的条件已趋成熟,则应把握契机,乘势而为,勇于创新,促成事物的转化。如果故步自封,墨守成规必将一事无成。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而且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源的问题时,已经内在的包含了辩证法。同样,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包含了唯物主义。所以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这就要求我们能够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促使事物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能够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和改造世界。
辩证法
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 3种基本形式,即: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现代唯物辩证法。
古代朴素辩证法辩证法历史发展中的最初形式。
它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中国古代辩证法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早在公元前11世纪,人们在同自然作斗争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早期的阴阳学说,用相互对立的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来说明天地万物的产生和变化。
这种学说认为,天文气象、时令变化是由阴阳二气交感引起的,世界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一切世事的变化都与阴阳二气这两个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分不开。
“万经之祖”:《易经》中讲的 "八卦" 以及以两卦相叠演为六十四卦的学说,就是从正反两面的矛盾对立来说明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老子》、《孙子兵法》等著作也都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哲人的辩证法思想。
这些著作阐明了对立面相互关联和相互转化的思想。
除了阴和阳之外,还列举了有和无、生和死、损和益、美和丑、智和愚、强和弱、难和易、攻和守、进和退等一系列对立面,说明它们都是相互依存的。
特别是仅有5000余字的《老子》,完美而简练的诠释了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其历史影响意义深远。
在西方哲学占主导地位的今天仍然不朽而璀璨。
在关于对立面相互关系的探讨中,古代哲人留下了诸如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以及"物极必反"这样一些传诵千古的辩证箴言。
这些关于对立面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思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引起发展变化的思想,都是以朴素的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猜测。
辩证法思想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进一步的发展。
北宋的张载和明末清初的王夫之,都是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们的著作中有很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张载提出了"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
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性的"气"组成的,统一的"气"中包含有阴阳两个对立面。
唯物主义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总说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修改词: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
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
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
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永远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
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
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论的区别1内涵不同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
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一个网结,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联系具有多样性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
恩格斯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观点,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悉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这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是整个世界这个普遍联系之网的网上纽结,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3.坚持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意义(1)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阐明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把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作自己学说的一个总的特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又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呢?这是因为,事物既不是绝对孤立的,也不是绝对静止的。
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变化和发展。
运动就是一般的变化,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新陈代谢。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揭示了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本质和规律、形式和内容、方向和道路,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
辩证法
辩证法辩证法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的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现代唯物辩证法。
古代朴素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史中的最初形式,它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早在公元前11世纪,人们在同自然作斗争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早期的阴阳学说,用相互对立的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来说明天地万物的产生和变化。
哲学家认为,天文气象、时令变化是由阴阳二气交感引起的,世界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一切世事的变化都与阴阳二气这两个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分不开。
即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是某一具体形态的物质,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由于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有限,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能力有限,所以最初的辩证法思想是朴素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德国古典哲学的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是辩证法发展的第二个历史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之一。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决定了他的辩证法不可能是彻底的,当他的"绝对观念"经过各种发展阶段和矛盾运动之后而终于完成了自我认识时,过程也就终结了,不再发展了。
过分茂密的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他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现代唯物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史上的第三个历史形态,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三个重要范畴:联系、发展和矛盾。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要求我们一切从世界出发实事求是。
这是唯物论的原理和方法论,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没能从当时的中国社会实际出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之间产生矛盾,没有遵循物质为本原的原理,因而造成了社会的动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唯物辩证法是对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它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
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哲学方法和思维方式。
它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关注事物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强调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推动的,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而外因只是促进和推动内因发展的条件。
二、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观点1.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核心理论观点之一是对立统一规律。
它指出,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了事物的矛盾统一体。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规律,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2. 质量互变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质量是不断发生变化的。
质量互变规律指出,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质变或量变,质变和量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机制和规律。
3. 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即事物发展的一种规律性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出,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旧的状况和形态会被否定,但同时又会保留着旧事物的某些方面,在新的条件下产生新的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反映了事物发展的进程和趋势。
4.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它认为人类的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但这种反映是有限的、相对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通过实践和认识的相互作用来实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
三、唯物辩证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它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第四讲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 矛盾的普遍性: 盾,矛盾无处不在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 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 运动,时时有矛盾,矛盾 无时不有
矛盾的普遍性之苦乐年华
பைடு நூலகம்
• 矛盾的特殊性的表现:
–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的 各有其特点。 –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矛盾群)以及每一矛盾 的不同方面各有其不同特点。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联系和发展 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 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并 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 的趋势。
车祸
•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 • A、区别——不同趋势。 • B、联系——相互转化。
• (一)质量互变规律 • (二)对立统一规律 •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㈢质量互变规律
1.事物的质、量、度
质——使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
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
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度——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
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 。
度的原理的实际应用——“适度原 则”。
——《哲学笔记》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与结果 2、必然性与偶然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 4、现象与本质 5、内容与形式
1、原因和结果
因果联系的本质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原 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是结 果。
风吹草动
熟能生巧
•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 A、区别——原因是原因,结果是结果。 • B、联系——原因引起结果,结果一定有原 因。 • 原因和结果联系的种类: • 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 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一、唯物辩证法的物质观(辩证唯物论)⒈物质决定意识。
方法论启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⒉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方法论启示:①必须遵循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一旦违背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②人可以认识、把握、利用规律;③要求人们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⒊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起阻碍作用。
方法论启示:要求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意识。
二、唯物辩证法的实践观(认识论)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①实践是认识的的唯一来源;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⒉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
⒊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启示:①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要求我们获得正确的认识三、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⒈联系的普遍性:①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②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③整个世界是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方法论启示: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⒉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一直为转移。
方法论启示: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以事物固有的联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⒊联系的多样性: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
方法论启示:要求我们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⒋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①整体属于主导地位,统率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能成其部分。
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②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关键的部分甚至起决定作用。
要求我们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
四、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⒈发展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⒉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求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接受挫折的考验。
⒊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区别
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区别
1、两者包括的内容不同:
(1)辩证法包括的内容:辩证法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三分法和两分法。
三分法包含一个质料的部分或者叫肯定的部分,一个缺失的部分或者叫否定的部分,一个形式的部分或者叫否定之否定的部分。
两分法把三分法的前两个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可能的部分,把第三个部分单独称为现实的部分。
(2)唯物辩证法包括的内容: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2、两者的概述不同:
(1)辩证法的概述:辩证法是一种通过批评而求知的方法。
(2)唯物辩证法的概述: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3、两者的基本特征不同:
(1)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
辩证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基本知识点概述此知识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和永恒发展)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当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其三,矛盾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的基本趋势。由于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这就使矛盾双方 的相互转化有了由此达彼的桥梁,使事物向自己的对立 面转化,而不是向任意一个方向转化。
如私有制转为公有制,落后转化为先进,困难转化为顺利,坏 事转向好事等。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相互贯通,具有内在的同一性, 从而规定了各自转化的结果。
林区建设方针:“保护第一(前提)、科学 规划、合理开发(策略)、永续利用(目的)”。
(3)联系的多样性
按照事物联系的根据和条件,可区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内部联系是事物自身内部各个要素、成分、环节之间的互相联系, 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 外部联系是事物同周围的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事物变化的 外部条件,不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2)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 地位和作用
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首先,矛盾的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矛盾 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结,使矛盾双方构成一个确定的矛 盾统一体,使矛盾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是事物赖以存 在和发展的前提。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结,就没有矛盾 的统一体,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就是矛盾的个性、相对性。矛盾特 殊性规定着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事物 的内在根据,因此,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认 识事物的基础,是对科学进行分类的客观依据。
第一,矛盾性质的特殊
首先,不同事物运动形式的矛盾有其特殊性。
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和第二位原因。 外因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外因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过程; 第二,外因是事物的质变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必 要条件; 第三,外因使事物发展显示出特定的具体形式和外貌。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则,是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 主观世界的有力武器,为我们党制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 的方针和对外开放政策提供了哲学基础。同样,它对于我 们每一人的成长和进步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方法论,它对于深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进行复习和总结,以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辩证法的核心思想。
一、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是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运动和变化,它强调矛盾和斗争的普遍存在,承认发展是一种内在的必然和客观规律。
1. 矛盾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体,表现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
矛盾的普遍性决定了一切事物都存在着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这种矛盾关系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重要特点。
矛盾的两个方面经过斗争、冲突和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正是矛盾的斗争性,使得事物从旧的状态转变为新的状态,推动历史的进步。
3. 发展的内在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种内在的必然和客观规律,它是由矛盾的斗争推动的。
事物的发展具有量变到质变的特点,从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关键转折点。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有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对自然界发展规律的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认识。
1. 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源和基础,它强调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
辩证唯物主义关注自然界的发展和变化规律,强调自然界中存在着普遍的矛盾和斗争。
2. 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推动的。
历史唯物主义关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规律,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思想方法,还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工具。
在具体实践中,运用辩证法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
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总说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修改词: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
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
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
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永远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
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
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论的区别1内涵不同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一、辩证唯物论1、宏观角度(1)(辩证)唯物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的作用;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2)单元标题和课题:(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探索世界的本质;把握思维的奥妙)2、中观角度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意识的(能动)作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3、微观角度意识的特点(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物质与运动关系;运动与静止关系等二、唯物辩证的认识论1、宏观角度(1)(唯物辩证的)认识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真理三性;认识三性)(2)单元标题和课题:(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求索真理的历程)2、中观角度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3、微观角度实践的特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真理三性;认识三性三、唯物辩证法1、宏观角度(1)(唯物)辩证法: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创新观(2)单元标题、课题等: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发展);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观);创新意识与社会进步2、中观角度“普遍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永恒发展的观点"(发展普遍性和实质;总趋势: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状态:量变与质变的统一);“矛盾观”(矛盾对立统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创新观”(辩证否定观;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创新作用;发展实质)3、微观角度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优化的方法;发展普遍性和实质;发展总趋势: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发展状态:量变与质变的统一;矛盾对立统一(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特殊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辩证否定观;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创新作用四、历史唯物主义1、宏观角度(1)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社会基本矛盾、基本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生价值;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人生价值的创造与实现(2)单元标题: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2、中观角度课题:寻觅社会的真谛(社会历史观);实现人生的价值(人生价值观);群众观(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最高标准)3、微观角度单独考查其中某个原理导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辩证法三个部分.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历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部分。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是指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是指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是指向着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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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现代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中的第三个历史形态。
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
例如广为人知的臧可家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
在常识看来,一个人要么死了,要么活着,两者必居其一。
诗人的说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把生与死仅仅理解为肉体存在与否,毫无疑问两者是对立的。
但是,在辩证法看来,一个人的存在既指肉体上的,也指精神上的;一个人的死亡既可是肉体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精神意义上的。
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生与死又具有统一性。
在作者看来,一个人的肉体可以腐烂,但精神可以永存,虽死犹生;一个人虽然在肉体意义上存在,但却失去了精神支柱,如同行尸走肉,虽生犹死。
诗人用通俗的语,道出了深刻的哲理,告诉人们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
这便是一个很好的对立统一的例子。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
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但是,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
新的事物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的不断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常言道:“水滴石穿;一趾之疾,丧七尺之躯;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
”为什么石“穿”、躯“丧”、堤“溃”?这些都是量变到质变的表现。
否定之否定是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完整过程与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它也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联系实践来看。
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可请看麦子的生长过程:麦粒做为种子,在所需要的条件具备之后,如适宜的土壤、一定温度和水分,它就会发芽。
此时,麦粒本身被否定了。
代替它的是从它内部生长起来的麦苗。
麦苗是对麦粒的否定。
生长出来的麦苗,经过发芽、拔节、开花、结果,最后又产生出麦粒。
麦粒一旦成熟,麦棵渐渐枯死,本身又被麦粒否定了。
这是否定的否定。
作为否定的否定的结果,又回到了原来的麦粒。
这种发展“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回复”。
但实质上已;有了很大的变化,用哲学的语言表达就是:
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发展,事物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种发展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
总之在现实生活中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相关的事例处处可见,只要善于发现,敢于尝试,那么唯物辩证法原理就能为人类所利用,给予实践,就能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