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窗口受理系统_用户操作手册
公共服务网办系统 用户登录 操作指引
公共服务网办系统用户登录操作指引目录1简述 (3)2单位用户 (5)2.1广州市参保单位 (5)2.1.1企业社保号登录 (5)2.1.2企业CA登录 (7)2.1.3忘记密码 (9)2.2广州市非参保单位 (11)3广州市参保个人 (15)3.1身份证登录 (15)3.2市民邮箱登录 (19)3.3忘记密码 (21)3.4存在多个社保号 (23)3.5广州市非参保个人 (26)1 简述用户打开浏览器(推荐使用IE内核浏览器,如IE8,360浏览器等,推荐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在地址栏输入公共服务网办系统办事大厅的网址,按回车进入办事大厅页面,在该页面的左上角位置有“系统登录”区域(见下图红色框):用户可以在这里输入“帐号”、“密码”等进行登录,或者在该页面的“办理类业务”一栏或“查询类业务”一栏找到您具体想办理的业务后,点击“网上申请”或“网上查询”进入另外一种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这二个登录页面所有的操作要求和规则都是一样的,只是风格不一样而已):具体的操作指引请您根据您的用户类型选择下文相应章节进行阅读(下文章节都以第二个登录页面为例进行说明)。
由于社保系统升级,如果登录的时候提示单位编号、个人编号有误的,请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核查。
2 单位用户2.1 广州市参保单位2.1.1 企业社保号登录图1:账号出错提示信息在上图“帐号”框输入单位社保号,“密码”框输入原网办密码(如果忘记密码,请到我局各办事窗口重置密码)及“验证码”(验证码见输入框后面的小图),按回车键或点击“登录”按钮,系统会判断是否存在该账号,并校验密码及验证码的有效性。
如果有错误,见上图红色框的提示信息。
提示:如果是新参保单位或从未在网办登陆过的单位用户,请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获取单位社保号和网办登陆密码。
如果是密码不正确则返回信息如下:如果是验证码输入有误则返回信息如下:图3:验证码出错提示信息当系统检测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均无误后,系统登录到有权限对应的页面,如下:图4:登录成功后页面2.1.2 企业CA登录在网办系统办事大厅首页上,找到如下图红色框的“CA登录”链接,如下图:或者在网办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CA登录”,进入CA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图5:企业CA登录页面这时,用户要在自己客户端电脑插入CA证书的U盘,同时输入证书PIN 码,然后点击“确定”进行登录。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规范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规范(总1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V1.0.1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一、前言 (4)二、目标 (4)三、对接方案 (4)3.1. 单点登录 (4) (5) (5) (5)3.2. OAuth2认证 (5) (5) (6) (6)四、应用程序改造说明 (6)4.1. 单点登录集成 (6)4.2. OAuth2认证集成 (7)4.3. 用户库改造说明 (7)五、改造环节及示例代码说明 (7)5.1. 单点登录改造说明 (7) (7) (8) (8)5.2. OAuth2认证改造说明 (8) (8) (9) (9)六、接口及参数说明 (9)6.1. 单点登录接口说明 (9) (9) (10)6.2. OAuth2认证接口说明 (12) (12) (12) (13)一、前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369号)等相关文件及省政府推进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构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全省网上办事业务信息化发展,为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各地市分厅等各类业务系统提供“用户名/密码”普通账户和CA 账户认证服务,并提供跨域单点登录服务,逐步实现“一个账号,全省通用”,建成全省标准统一、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应用方便的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省网办大厅的用户体验及安全保障能力。
本规范文件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各类业务系统建设单位开展统一认证对接工作,说明相关对接流程和步骤,提供相应服务接口及应用实例,完成各业务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工作。
二、目标各类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主要目标如下:(1)统一认证:各类业务系统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获取符合OAuth2认证协议的用户账户认证服务,支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能够登录进入各类业务系统,实现“一个账号,全省通用”。
与三大数据库的接口方式 -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
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数据库共享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按照《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要求,根据《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节共享数据库主要包括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库以及所有涉及审批的前置审批库(附件一:中山市网上审批基础数据库共享内容)。
第三节各部门必须按要求配合把审批系统需要用到的基本数据库接入到审批系统。
第四节各部门的数据库接入按照互惠互利、开放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接入范围第五节需要参与共享接入的部门主要是包括49个行政审批部门及其他相关事业单位。
第六节共享数据库接入的范围主要包括49个行政审批部门及审批系统相关的其它数据库。
第三章接入模式第七节对于接入部门的基础数据库系统能够和党政信息平台外网或互联网络相连的,则采用Web服务方式接入,接入部门必须提供服务接口及接口详尽的使用说明供审批系统使用。
第八节对于国家或省内专网系统部门的数据库接入可以采用前置机方式,由接入部门定期把数据导入到一台连接党政信息平台外网或互联网的计算机。
第九节接入部门必须提供数据库结构说明或提供相应的数据访问接口及使用说明。
第十节对于接入访问的前置机,应加设防火墙提高安全保障。
第四章数据采集与使用第十一节各部门可以通过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进行本部门所需要的前置数据进行动态、实时采集。
第十二节各部门应主动共享本部门已有的数据库供其它部门在网上审批系统中使用。
第十三节接入的基础数据库只供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及与审批系统相关的业务使用。
第十四节接入的基础数据库只用于查询、比对,使用方不得进行修改。
第十五节使用接入库的任何人或部门不得无故泄露接入的数据信息,不得私自拷贝、人为查询。
第五章管理与维护第十六节审批系统对接入的数据库的任何操作必须在安全的方式下进行。
第十七节对接入数据的任何访问,审批系统都应该做好日志。
第十八节采用前置机方式接入的部门必须定期把数据更新到前置机上,更新周期为每周至少1次。
广东税务app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移动App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2018年08月目录1引言 (3)1。
1 目的 (3)1。
2 背景 (3)1。
3 安装系统 (3)2功能操作 (4)2。
1 注册 (4)2。
1.1 功能概述 (4)2.1.2 操作说明 (4)2。
1。
3 注意事项 (5)2。
2 登录 (5)2.2.1 功能概述 (5)2。
2.2 操作说明 (5)2.2。
3 注意事项 (6)2.3 首页 (6)2.3。
1 电子税务局学习视频 (7)2.3.2 扫一扫 (8)2。
3.3 手机开票 (11)2.3。
4 纳税人信息 (12)2。
3.5 发票查验 (13)2。
3.6 预约服务 (14)2。
3.7 办税指南 (15)2。
3.8 涉税咨询 (16)2。
4 重置密码 (17)2.5 实名认证 (18)2.5。
1 功能概述 (18)2.5。
2 操作说明 (18)2。
5.3 注意事项 (23)2。
6 企业绑定 (23)2.6.1新增企业授权 (23)2。
6.2身份确认 (28)2.6.3企业切换 (30)2。
7 涉税服务 (30)2.7。
1 增值税申报 (31)2。
7。
2 消费税(金银和铂金首饰) (32)2。
7.3 企业所得税月季报(核定征收) (32)2。
7.4 申报作废 (33)2.7。
5 历史申报查询 (34)2。
7。
6 网上缴款 (35)2.7。
7 历史缴款查询 (36)2。
7.8 发票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公众服务 (49)2.8。
1 通知公告 (49)2.8。
2 营改增专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以下简称认证平台)的建设、应用、服务及管理,面向用户提供安全可信的网上身份认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以下简称:深圳网厅)业务范围内所有涉及用户身份认证的服务事项。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用户唯一标识,是指在认证平台中用于标识用户身份唯一性的编码。
其中,法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自然人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
实名账户,是指自然人、法人经过实名核验,采集实名身份信息所形成的认证平台账户,账户信息与用户实际身份一致。
第三方信任源,是指独立于认证平台之外的其它身份认证系统所积累的实名用户身份认证资源。
第四条认证平台是我市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建设,为深圳网厅用户提供实名注册核验、统一登录认证、跨系统单点登录、第三方信任源接入管理、实名认证资料档案管理、用户信息共享等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
第五条认证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开放兼容、集约建设、安全可靠”的指导原则,开展建设、应用、服务和管理。
第六条接入深圳网厅的各类已建、改建、新建业务系统,涉及用户身份认证功能的,原则上应接入并使用认证平台,不得自行建设身份认证系统,不得使用其它不兼容的身份认证系统。
第七条认证平台工作体系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应用单位、第三方信任源提供单位和用户共同组成。
系统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2。点击“初始化机构信息”的超链接,进入机构初始化界面: 3。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机构信息,界面的左侧会给出机构信息的树形结构
5 系统管理界面及操作描述..........................................................................3
5.1 用户登录 ...............................................................................................3 5.2 机构管理 ...............................................................................................4
5.2.1 初始化机构信息................................................................................4 5.2.2 添加普通部门信息............................................................................5 5.2.3 修改机构/部门信息 ..........................................................................6 5.2.4 删除机构/部门信息 ..........................................................................6 5.3 用户管理 ...............................................................................................7 5.3.1 查询用户列表信息............................................................................7 5.3.2 新增用户信息....................................................................................8 5.3.3 查询及修改用户详细信息................................................................9 5.3.4 删除用户信息....................................................................................9 5.3.5 锁定/解锁用户 ................................................................................10 5.4 用户组管理 .........................................................................................11 5.4.1 查询用户组列表信息...................................................................... 11 5.4.2 新增用户组信息..............................................................................12 5.4.3 查询及修改用户组详细信息..........................................................12 5.4.4 删除用户组信息..............................................................................13 5.4.5 用户组配置......................................................................................13 5.5 角色管理 .............................................................................................14 5.5.1 查询角色列表信息..........................................................................14 5.5.2 新增角色组信息..............................................................................15 5.5.3 查询及修改角色详细信息..............................................................15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2014年3月26日更新](归集业务部份)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分为归集业务、贷款业务、个人设置、查询四个功能。
职工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
职工可依照以下操作指引办理上述业务:一、登录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
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1.输入的信息必然要正确,不然登录失败。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量被锁按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二、退出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三、归集业务(一)前台提取业务预约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和时刻,在选定的时刻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依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刻和地址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领导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和相应的提取材料。
二、网上预约操作方式(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留”按钮,保留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留成功。
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电子证照系统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电子证照)系统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引一、证书类型1.业务证书:作为机构标识,机构或部门负责申请,授权资源中心灌制到加密机(或者交叉认证平台),存储到加密设备中(或者交叉认证平台),用于签发电子证照。
(必选)2.机构证书:代表机构身份,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存储在Ukey中,用于系统登录,机构或部门管理员登录的身份凭证,不适用于签发电子证照。
(必选)3.个人证书:代表个人身份(如某机构的工作人员),存储在Ukey中,用于系统登录,机构或部门业务员登录的身份凭证,不适用于签发电子证照。
(可选)注意:(类型1业务证书、2机构证书属于必选申请,类型3个人证书属于可选申请)二、办理流程缴费和递交申请资料第一步:填写申请表请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本文附件,最好电脑填写,然后打印)一式二份表格中的项目全部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经办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第二步:准备申请资料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资料包括:1.证书请求文件(信息中心提供),不需自行提交2.《数字证书申请表》,如需申请个人证书才需要提交表格第二页,否则不需提交。
(含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二份,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数字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5.如需申请个人证书,请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缴费费用标准:业务证书:年费500元/年/个。
机构证书:年费500元/年/个,介质费100元/个。
个人证书:年费200元/年/个,介质费100元/个。
费用计算:1个业务证书:500*年限。
例:新申请1个业务证书3年有效期,500*3=1500元。
1个机构证书:500*年限+100。
例如:新申请1个机构证书3年有效期,500*3+100=1600元。
1个个人证书:200*年限+100。
例如:新申请1个个人证书3年有效期,200*3+100=700元。
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操作手册
“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操作手册1.系统概述1.1.系统介绍“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下文简称“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链接、业务通办,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
申请人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并在企业设立后,提交刻章、企业开户意向银行、申领发票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并行办理”。
1.2.名称解释电子材料数字签名模式(简称“无纸化模式”)是指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过程中,使用电子表单、数字签名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申请材料、审批过程的无纸化。
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可经相应加工成为电子档案归档。
书式材料手写签名模式(简称“手写签名模式”)是指业务经办人在网上填报信息后,通过系统把填报信息转换成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由经办人下载打印交由全体股东、法人等手写签名(企业可不使用系统提供的材料模版,另行扫描上传自定义版本的申请材料),签名后由经办人提交部门预审;经部门业务人员网上预审通过后经办人可选择窗口办理或委托邮政公司代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代为领取并送达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书,实现经办人“办理营业执照,足不出户”。
手写签名模式可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的各种登记业务。
2.流程说明流程说明:1、申请人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填写申请设立登记的相关资料,填报完成后提交业务。
2、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审查、核准通过过程中,系统会根据审核进度更新业务状态,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查询到业务最新状态;3、设立登记完成后,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系统中继续办理刻章申请、银行预约、税务领票的业务申请。
这三项业务可以并行申请。
如果是外资企业设立登记或者外资报告变更,则按如下流程:流程说明:1、申请人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填写申请外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相关资料,填报完成后提交业务时,系统根据企业类型弹出提示框“是否继续办理填报外商投资企业报告信息”,选择“是”的话,则进入外商基本信息录入页面,选择“否”的话,则提交业务系统审批。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规范V..
三.2.3.任务分工
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系统集成商:
1.提供OAuth2认证接口及其相应的集成操作文档;
2.协助业务系统开发商调用OAuth2认证接口认证服务,实现OAuth2认证;
在用户进行单点登录之前的身份认证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多种第三方信任源进行认证,包括各省直业务部门账户系统、市级身份认证平台、以及其它第三方信任源。
三.1.1.系统结构
系统建设逻辑结构如下图所示:
用户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认证,认证通过后单点登录访问业务系统,提供统一安全登录服务,从而避免用户多次重复登录各个不同系统,实现电子政务便民的工作目标。
三.2.2.集成模式
采用业务系统登录页面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第三方信任源认证方式来进行用户认证,其实施步骤如下:
1.在业务系统登录页面加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链接,调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OAuth2认证接口,实现用户身份认证;
2.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OAuth2认证接口,供业务系统调用,实现用户身份认证信息的安全传输;
本规范文件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各类业务系统建设单位开展统一认证对接工作,说明相关对接流程和步骤,提供相应服务接口及应用实例,完成各业务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工作。
二、目标
各类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主要目标如下:
(1)统一认证:各类业务系统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获取符合OAuth2认证协议的用户账户认证服务,支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能够登录进入各类业务系统,实现“一个账号,全省通用”.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以下简称认证平台)的建设、应用、服务及管理,面向用户提供安全可信的网上身份认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以下简称:深圳网厅)业务范围内所有涉及用户身份认证的服务事项。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用户唯一标识,是指在认证平台中用于标识用户身份唯一性的编码。
其中,法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自然人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
实名账户,是指自然人、法人经过实名核验,采集实名身份信息所形成的认证平台账户,账户信息与用户实际身份一致。
第三方信任源,是指独立于认证平台之外的其它身份认证系统所积累的实名用户身份认证资源。
第四条认证平台是我市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建设,为深圳网厅用户提供实名注册核验、统一登录认证、跨系统单点登录、第三方信任源接入管理、实名认证资料档案管理、用户信息共享等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
第五条认证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开放兼容、集约建设、安全可靠”的指导原则,开展建设、应用、服务和管理。
第六条接入深圳网厅的各类已建、改建、新建业务系统,涉及用户身份认证功能的,原则上应接入并使用认证平台,不得自行建设身份认证系统,不得使用其它不兼容的身份认证系统。
第七条认证平台工作体系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应用单位、第三方信任源提供单位和用户共同组成。
广东省特种设备业务网上申请指南
特种设备单位许可事项互联网申请指南一、浏览器设置指南1.IE 6设置①Internet选项->常规/Internet临时文件/设置Internet选项->常规/Internet临时文件/设置:将“检查所存网页的较新版本”设置为“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
②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红框中的网址仅为示例,请以实际访问的网站为准。
a)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将系统所在站点设置为可信站点。
b)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将受信任的站点的安全级别设为“中”。
c)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将与“ActiveX控件和插件”有关的所有选项全部设置为“启用”;d)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将系统访问地址添加到“受信站点”中(注意不要勾选“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然后“确定”退出。
红框中的网址仅为示例,请以实际访问的网站为准。
当前可信站点地址请添加:③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点击菜单【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2.IE 7/8设置①Internet选项->常规/浏览历史记录/设置->Internet临时文件Internet选项->”常规”选项卡中的浏览历史记录->Internet临时文件/设置:将“检查所存网页的较新版本”设置为“每次访问网页时”。
②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的站点红框中的网址仅为示例,请以实际访问的网站为准。
a)Internet选项->“安全”选项卡中选择可信站点:在“可信站点”添加窗口中将系统所在站点地址设置为可信站点,点击“添加”按钮。
(注意不要勾选“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当前可信站点地址请添加:b)“安全”选项卡中选择可信站点,点击“自定义级别”->“重置自定义设置”中重置为“中”,同时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有关的所有选项全部设置为“启用”,所有点击“确定”。
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重要事项告知经营范围中含有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为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需要经营特殊经营项目(管控项目)的,需特别注明“(含***)”方可经营,否则不得经营。
提醒广大经营者要提高警惕,谨防网络、电信诈骗,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注意安全生产经营,防止财产损失。
经营者在起名称及制作牌匾时,需要选择健康、积极向上的名称以及制作符合标准规范的门牌或牌匾。
网上办事两种选择具体操作指南第一步进入网站:经营者登陆“新疆工商”,选择“办事大厅”“在线办理”,可以进行名称查重及网上登记等操作。
第二步阅读指南:第一次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的企业(含个体),需事先阅读浮动窗口《新疆全程电子化系统操作指南》。
第三步注册登录:新用户需要注册,并按提示进行实名认证之后方可办理相应业务(注册的手机号即为接收办理流程进度短信提示的号码,请准确填写);老用户也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登陆。
第四步信息填报:经营者登录后,新设立的企业需要事先进入“名称登记”里的“名称自主申报”,将名称通过智能系统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设立登记操作。
设立登记中,只要名称类型与设立所选类型一致,系统会自动调用已经审核通过的名称,也可以采取手动录入核准通过的名称及文书号进入设立操作;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等登记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的验证或电子执照验证两种方式进入登记操作。
在进入登记操作前请选择“网上登记”或“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业务:“网上登记”(需要跑一次):需要经营者事先准备好所有纸质材料,上传至平台,审核通过后(收到短信),到大厅递交所有材料,等待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打印并获取营业执照。
“全程电子化”(全程零跑趟)(推荐使用):经营者直接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部分必要资料,待预审通过后,进行“数字签章”操作,多人的可以异地网签,待全部网签完再次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取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粤卫通[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粤卫通〔2014〕5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中医药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驻穗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部门及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函》(粤经信网办函〔2013〕173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省网上办事大厅不上网办理事项的函》(粤经信网办函〔2013〕2993号)及省编办相关通知要求,我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共20项(见附件1)。
自2014年5月1日起,申请办理我委网上办事大厅目录事项时,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址:http://)。
申请人原则上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联系人:胡斯毅,联系电话:************。
附件: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4月28日附件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2.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3.血站执业、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4.戒毒医疗服务许可5.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6.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8.放射诊疗许可9.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10.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不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11.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12.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含中医医师)1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乙级)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初审、审批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核4.医疗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审批5.医用特殊物品准出入境证明审批6.复转退军人医师资格证书换发(含中医医师)7.省级计生统计调查审批*遗传病诊断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的核发,因国家尚未出台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暂不启动审批。
【优质】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用户指南
该身份证号已经注册过,可以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
2.2.3用户已经完成人员读卡建档,可以使用建档信息直接登录
人员开通过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与维护,可以用该信息登录,无需注册
2.2.4提示该身份证尚未完成人员读卡建档
需要扫描身份证建档,然后才能注册
验证码输入有误,重新输入,如看不清图片验证码点击换一张即可
4.
2.
2
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按钮可以修改数据,点击删除按钮提示确认后可以删除数据
2.2
红色*为必填项,用户必须填写
添加后的信息在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可以上传附件
2.3
红色*为必填项,用户必须填写
添加后的信息在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可以上传附件
3
3
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按钮可以修改数据,点击删除按钮提示确认后可以删除数据
添加后的信息在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可以上传附件
3.2
红色*为必填项,用户必须填写
4.
4.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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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按钮可以修改数据,点击删除按钮提示确认后可以删除数据
添加后的信息在展示列表中点击编辑可以上传附件
5
红色*为必填项,用户必须填写
3.
3.1
1.如果是用短信开通的用户,使用注册时的手机以及身份证
2.如果是人员读卡建档的用户,使用建档时的身份证以及手机号即可登录
操作方式如下:
3
3.2.1提示该证件号及手机号未注册过短信用户,请先注册后再行登录。
该身份证和手机未注册短信登录,并且未开通过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与维护
3.2.2提示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据,点击删除按钮提示确认后可以删除数据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荐】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平台二期)项目软件部分建设项目用户需求书1、项目基本要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建设是在现有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的基础上,以确保中山分厅系统平稳运行为前提,启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平台二期)项目软件部分建设项目”,完成《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工作方案》的建设任务。
(2)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
2、项目用户需求2.1 中山分厅功能配套改造需求2.1.1业务需求根据《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工作方案》内容,为加快推进中山分厅的拓展完善项目建设。
中山分厅需要配合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1)提高已进驻事项网上办理质量。
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切实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在民生热点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等有关事项的网上办理取得突破,达到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网上申办到现场次数的目标要求。
(2)配合省厅平台前置系统,按规范要求实现统一的业务咨询、结果查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做到分厅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省厅同步。
按照省厅建设规范,结合行政服务中心等信息化需求,进一步拓展完善中山分厅系统,推进构建中山分厅与实体办事大厅相结合的行政服务体系,加强与省厅互联互通,推进配套系统建设。
(3)按照广东省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指南要求,建设开通市民个人网页,推动我市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实现分厅与省厅平台账户互认。
(4)按照事项通用目录调整完善进驻事项。
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善本部门应进驻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落实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需要根据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对各局的网上办理事项进行调整,因此系统配备了灵活的信息定制与调整的功能。
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需要根据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调整,对在网上进行审批的事项进行相应的定制和调整工作。
(5)围绕“三率一数”,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效能测评体系,促进网上办事质量提升。
三率是指网上深化率(即网上办事深度),网上办理率(网上申请办理事项占总办理事项的比例),服务满意率(由申办人进行星级评定),一数是指完成办理事项需要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新手操作指引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新手操作指南一、使用怎么样的浏览器与屏幕分辨率“重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黔江区)”,网址:/qj q/public/index?record=istrue 。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和谷歌浏览器,最低分辨率为1024*768,建议分辨率为1366*768。
二、怎么样切换站点“重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共提供1个市级主站、40个地方分站(38个区县、2个开发区),分别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需进行站点切换,请点击网页头部,即可切换站点。
三、怎么样注册“重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用户分为两类,一类为“个人用户”,一类为“法人用户”。
注册时,请先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注册”,在其下拉的两类用户中(个人、单位),点选其一,即可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一)“个人用户”注册1、注册进入用户注册界面,根据界面提示,准确填写“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手机”、“验证码”,阅读并同意《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提交后即可完成个人用户注册。
2、实名认证(1)实名认证做什么用实名认证后,您即可在“重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市、县各级站点中单点登录,直接网上办事。
如您不实名认证,也可登录,仅享有网页浏览、用户中心、互动交流、在线申报服务。
(2)实名认证方法A、通过“账户设置”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网页右上角”个人/企业空间”,在跳转后的页面点选“个人信息”,然后在“实名信息”栏中点击“实名认证”,即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界面。
B、网上办事前进行“实名认证”在进行网上办事时,如您尚未进行实名认证,系统会提示您先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链接即可进入“实名认证”界面。
(本功能尚在开发中)(二)法人用户注册1、企业用户进入用户注册界面,根据界面提示,准确填写“企业用户名”、“企业密码”、“企业确认密码”、“企业手机”、“验证码”,阅读并同意《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提交后即可完成法人用户注册。
四、怎么样登录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登录”,即可弹出用户登录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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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窗口
受理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版本<V1.0>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历史记录
(A-添加,M-修改,D-删除)
目录
1.引言 (4)
1.1.编写目的 (4)
1.2.定义、首字母缩写词和缩略语 (4)
2.使用说明 (4)
2.1.登录窗口受理系统 (4)
2.1.1.吉大正元数字证书 (5)
2.1.2.GDCA数字证书 (5)
2.1.3.系统未能识别电子钥匙的解决办法 (5)
2.2.窗口受理 (7)
2.2.1.二维码扫描 (7)
2.2.1.1.获取条码 (8)
2.2.1.1.1.中山分厅待办 (8)
2.2.1.1.2.部门内部系统 (8)
2.2.1.2.停止预览 (8)
2.2.1.3.开始预览 (8)
2.2.2.服务事项查询 (8)
2.3.办事人信息录入 (9)
2.4.打印回执 (9)
1.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文档可作为
1. 设计人员进行系统设计的输入源。
2. 开发人员对系统功能开发的依据。
3. 测试人员编写系统测试计划,测试案例编写的输入源。
4. 产品经理检查系统实现程度的依据。
5. 项目团队外人员进行沟通的外部接口,用于他们评审和理解系统。
6. 项目需求阶段的主要交付物。
7. 收集并记录所有的外部接口,以用于作为完成设计和实现系统的参考。
8. 系统初验和终验的参考。
1.2. 定义、首字母缩写词和缩略语
2.使用说明
2.1. 登录窗口受理系统
打开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7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不建议360、谷歌、猎豹等其他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zsonline/acceptance/toLoginSSL.action,按回车键(Enter)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系统(中山分厅)登录页面。
窗口人员在登录之前,需要将U-KEY插在USB口上,如果电脑没有安装U-KEY驱动,
请自行前往/zsonlie-网上办事页面-电子钥匙下载对应的驱动。
由于有的窗口人员用的是吉大正元旧KEY(蓝色KEY),有的窗口人员用的是GDCA的新KEY(白色KEY),因此窗口人员在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窗口受理系统时需要调用相应的电子钥匙驱动来进行登录。
2.1.1.吉大正元数字证书
当窗口人员仍在使用吉大正元的KEY(蓝色旧KEY)时,在登录窗口受理系统之前请先将KEY插入电脑USB接口,当电脑识别出KEY时,电脑下方任务栏将出现以下提示:如图:
2.1.2.GDCA数字证书
当窗口人员使用GDCA的KEY(白色)KEY时,在登录窗口受理系统之前请先将KEY 插入电脑USB接口,当电脑识别出KEY时,电脑下方任务栏将出现以下提示:如图:
2.1.
3.系统未能识别电子钥匙的解决办法
如果你已插入KEY但仍不能正常登录窗口受理系统,那么可能是这几个原因导致的:
1)可能是你电脑的KEY的驱动未正确安装,
请前往/zsonline--网上办事--电子钥匙下载页面选择电子钥匙驱
动进行安装(蓝色旧KEY选择吉大正元电子钥匙下载;白色新KEY选择GDCA电子钥匙下载);
2)可能是USB接口故障,导致KEY未能被识别
3)可能是KEY已过期。
过期了的KEY需要填写“业务需求表”到网建办进行续期(业
务需求表请前往/zsonline--网上办事--电子钥匙下载页面选择)
2.2. 窗口受理
窗口受理菜单分为二维码扫描、按预约编号、按服务事项查询三个功能。
2.2.1.二维码扫描
点击二维码扫描菜单,系统将弹出二维码识读页面,将叫号纸放在高拍仪下方,在系统页面点击“获取条码”,在获取了叫号纸上的条码后,选择事项类型。
2.2.1.1. 获取条码
点击“获取条码”获取叫号纸上二维码的事项信息;
2.2.1.1.1.中山分厅待办
在获取了二维码上的事项信息后,窗口人员需要对事项类型进行一个选择。
其中“中山分厅待办”指的是原先各部门上报到编办的、进驻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系统的事项。
此处只是作为一个分类的统计。
2.2.1.1.2.部门内部系统
“部门内部系统”指的是原先只在各部门内部系统做录入、原先未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而现今开始在窗口受理系统开始做录入的一类事项。
此处也只是作为一个分类统计。
2.2.1.2. 停止预览
当高拍仪获取到了叫号纸上二维码的事项信息后,高拍仪将停止运转;
2.2.1.
3. 开始预览
如果需要重新启动高拍仪的扫描工作,点击“开始预览”即可。
2.2.2.服务事项查询
窗口人员可以按照叫号纸上办事人预约的事项名称对事项进行一个快速搜索、查询及办理。
2.3. 办事人信息录入
窗口人员通过二维码扫描、按预约编号、按服务事项查询三种途径找到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后,点击办理按钮、选择了事项类型(中山分厅待办、部门内部系统)后,需要简单录入办事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码。
如图:
2.4. 打印回执
当窗口人员成功提交了申请表之后,窗口人员在成功提示的页面点击“打印回执”按钮,打印办件回执并交由办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