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钦点2017年证券市场20大案
中国证券市场20年大事记
中国证券市场20年大事记作者:来源:《投资与理财》2010年第12期供稿|CCMVM 编辑|尚晓娟二十年大事记1990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时任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在当时交易所所在地浦江饭店敲响开市之锣。
1991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公布沪市8种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数。
8月1日第一只可转换企业债券琼能源发行。
10月31日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19921月19日邓小平视察南方,考察了深圳股市情况并发表讲话。
2月2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与上海联合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发行我国第一只中外合资企业股票。
2月21日第一家B股上市公司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
5月21日沪市全面放开股价管制,大盘直接跳空高开在1260.32点,较前一天猛涨104.27%,上证综指当天从616点蹿升至1265点,首度跨越千点。
股价随后一飞冲天,仅隔3天,又登顶1420点。
7月7日深圳原野股票停牌。
8月10日深圳数千人因为排队数日没买到认股抽签表而爆发震惊全国的“8•10”事件。
"8•10"之后第三天,沪指猛跌22.2%。
此时点位与5月25日的1420点相比,净跌640点,两个半月内跌幅达到45%。
10月1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成立。
10月19日深圳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992年认股权证,这是中国首家发行权证的上市企业。
19934月22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5月3日上证所分类股价指数首日公布,分为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及综合共5大类。
6月1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中华股价指数”。
6月29日第一家H股上市公司青岛啤酒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
7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9月30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持有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5%,由此揭开中国收购上市公司第一页。
2017年金融大事红黑榜
6667ECONOMY3史上最严MPA 考核——监管风暴指向同业业务MPA 考核的严格落地,尤其是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考核口径,对商业银行优化资产负债、调整业务结构以及降低自身杠杆率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自4月开始,银监会先后出台了7个关于同业监管的文件,强调治理“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同时央行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从短期来看,监管强化将限制部分同业业务的发展空间,降低其在银行业务中的占比。
但就长远而言,监管强化将有助于同业业务回归本源,推动银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上榜理由:MPA 考核不可怕,银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关键在于懂得舍得的道理。
4ICO 末路狂欢遭强监管——金融创新切勿逾线过去一段时间,比特币暴涨暴跌,单币价格在波动中猛涨。
ICO 由最初起源于区块链极客圈子的小众名词,到疯狂吸资,仅用了一年的时间。
从2017年开始,很多企业盲目面向普通投资者融资圈钱,甚至以美容、社交、白酒、竞技等“奇葩”理由上线ICO 项目,发行代币,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门联合发文,将ICO 定性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专家表示,此次监管机构以“快、准”的方式叫停ICO,更有利于区块链行业以及数字资产行业健康发展。
上榜理由:“带血”的ICO 最终以惨烈的方式“硬着陆”。
再次证明,所有一夜暴富的神话,都是泡沫。
5智能投顾来袭——黑科技遇上金融碰撞出火花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兴起,投顾服务正迈向机器人时代,并成为Fintech(金融科技)重要方向之一。
不同于传统投顾的是,智能投顾实现了投资决策过程的智能化,提供服务的成本大幅降低,极大地拓宽了客户群。
作为智能金融领域的新业态,从今年开始,国内除了各大银行加速入局,基金系、保险系金融集团也已经开始涉足智能投顾业务,强强联合,业绩表现较稳定。
证监会通报2016年20大典型违法案件
证监会通报2016年20大典型违法案件作者: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06期□ 文唐碧2月24日,证监会通报了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件,涉及操纵市场、IPO欺诈发行、信披违法、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私募机构违法违规、非法经营等行为,牵扯到市场内外各类主体。
操纵市场(一)唐某博等人操纵市场案——沪港通跨境操纵第一案2016年11月18日,证监会披露称,经调查发现,自然人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
此外,唐某博等人还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
在两起案件中,唐某博等人共计非法获利近3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此案件是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以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是对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有效性的实战检验,也是两会携手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的经典案例,对沪港通、深港通正常运行具有示范效应和警示意义。
记者注意到,自2010年以来,唐某博等人还曾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也曾被证监会多次查处。
(二)朱德洪、上海永邦合谋操纵“宏达新材”案——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处罚第一案2016年4月8日,证监会披露称,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合谋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
其中,朱德洪负责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控制有关信息的披露时点,并提供交易资金支持;上海永邦则负责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2014年5月~12月期间,上海永邦先后动用近5亿元资金在二级市场操纵‘宏达新材’股票。
由于证监会及时发现和立案调查,加上2015年下半年股市下跌等因素,上述操纵行为最终亏损3 000万余元。
当中国股市首遇黑客
81“异军突起”的两只股票1999年4月16日,遍布上海各处的证券交易所大厅里人头攒动,买进卖出的呼叫声此起彼伏,一切如常波澜不惊,股民们在盘整世道中难觅兴奋点。
但下午1时沪市刚开盘,两只“貌不惊人”的股票“莲花味精”、“兴业房产”却像脱缰的野马飞奔飙升,瞬间被拉至涨停价格。
顿时股市大哗,眼疾手快的股民在一阵惊愕兴奋中迅速输入卖出委托指令。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员望着这两只“异军突起”的股票目瞪口呆,但他们很快反应过来:“这样的波动太不正常了!”根据电脑记录,上交所交易监管员发现共计500余万股的买入委托指令均来自海南驻上海的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该公司经理接电后立刻通知部下进行检查,报盘机里果然记录着眼花缭乱的委托指令。
核查结果令人震惊:当天中午有人侵入营业部的计算机系统,通过修改委托数据记录,虚开了五笔买进委托指令,造成中亚证券营业部以涨停价格买进了总值6000余万元的“莲花味精”“兴业房产”股票,损失达340余万元。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迅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经保支队连夜开展了工作。
办案人员到中亚证券交易所仔细勘察了现场,听取汇报,排除了“黑客”在中亚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远程侵入的可能。
由于警察不能炒股,故侦查员对股票一知半解,甚至是“股盲”。
他们边工作,边学习研究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证券交易原理,紧咬“黑客”留下的蛛丝马迹。
经过调查发现,“黑客”的作案手段是利用该营业所未对网络用户设置密码的安全漏洞,绕过正常的资金、股票审查流程,直接修改了存在“报盘机”中的数据库记录来实施犯罪的。
这是一起利用计算机进行的高智能犯罪案件。
由于“黑客”事先经过周密策划,将电脑终端作为犯罪工具,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明显作案痕迹,一时无法查找到与本案有关的线索。
一场无声的战斗悄然拉开序幕。
专案组连续召开案情分析会,广泛听取专家们的意当中国股市首遇黑客文/鲁兵 图/张新国这是中国首例侵入证券市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黑客”袭击案件,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侦查,黑客终于浮出水面。
证监会通报2016年20大典型违法案件(二)
证监会通报2016年20大典型违法案件(二)作者: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06期□ 文唐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十一)中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案——推动财务顾问归位尽责据悉,2015年10月,昆明机床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选定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为昆明机床相关股份首选受让方。
之后,双方谈判形成了若干版股份转让协议草稿,并于同年11月9日在协议中增加了“3个月自动解除”条款及相关生效条款。
次日,昆明机床宣布,沈阳机床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昆明机床25.08%股份,但未披露生效时限等条款。
2016年2月4日,云南证监局在持续监管中获悉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包含生效时限等条款,要求昆明机床核实披露。
2月5日,昆明机床发布公告,提示协议中存在“3个月自动解除”条款。
同年 2月16日,昆明机床发布公告称,由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项目终止。
证监会的认为,昆明机床在信息披露中存在重大遗漏,而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聘请的财务顾问,为相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决定,对昆明机床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王兴、时任董秘罗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中德证券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本案的查处,对于推动证券服务机构与人员归位尽责,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十二)立信、北京中同华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2016年7月,证监会披露,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14年,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为大智慧下属公司开展股东权益价值评估业务的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
李焕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焕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金融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1【案件字号】(2017)京行终168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华峰赵世奎贾宇军【审理法官】胡华峰赵世奎贾宇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焕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事人】李焕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李焕义【当事人-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鲍金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孙庆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鲍金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孙庆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鲍金桥孙庆龙【代理律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焕义【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一审法院对本案争议焦点的归纳及认定结论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合法性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一)经审查,东亚真空的减持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亦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
主要理由在于:1.原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在学理上通常被称为“权益披露规则及慢走规则”。
原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及持股变化比例均规定为5%,“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即表明“百分之五”是触发权益披露规则和慢走规则的临界值。
大股东增持或者减持股份的比例低于5%、达到5%或者超过5%均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大股东在增持或者减持比例未达到5%时的信息披露行为,不能豁免其在增持或者减持比例达到5%时所负有的信息披露和限制交易义务。
2.本案中,东亚真空在2014年11月13日累计减持比例超过长信科技已发行股份的5%之后,并没有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证券市场20年历次政策救市纪录
证券市场20年政策救市全纪录A股市场自从1990年成立以来,政策市的影子就一直挥之不去,股市的发展历程中,始终有一条明晰的“政策主导线”,“救市”与“控市”往往成为左右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股海沉浮,弹指一挥间,浪沙淘尽英雄,谁才是资本市场的上帝之手?第一次——设证券市场调节基金+邓小平南巡讲话救市政策出台背景:从1990年12月8日起,半年以来始终上涨的深圳股市开始掉头向下,自此开始9个月的长跌。
9个月中,深市总市值抹去了七八个亿,只剩下35亿元,市场一片恐慌。
1991年4月22日,正在试营业期间的深交所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上空前绝后的零成交纪录。
1991年7月3日刚刚举行了正式开业仪式的深圳证交所,就面临着市场急速下跌的严峻局面。
救市政策邓小平南巡讲话:“坚决地试”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指出:证券、股市,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
股指走出强势行情,并且在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
深圳设证券市场调节基金1991年8月26日,深交所副总经理禹国刚将《关于“调节基金”入市的建议》上报深圳市政府。
张鸿义当即在建议书上批示:“调节基金可在近20天内根据市况适当介入稳定市场。
根据确定原则,请金明同志(深圳股市调节基金负责人)具体运作。
要做好、做细,力争达到政策目标。
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次设立政府干预基金是在1991年。
1991年1月,为了在股票市场剧烈波动的非常时期平抑股价,防止大起大落,深圳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为此还颁布了《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性质、来源及筹集办法,基金的管理、使用、运作等做了规定,规定该基金是为了平抑证券市场,不以营利为目的。
政府干预基金的设立,开启了政府主动坐庄买卖股票、调整市场指数、干预市场起落的先声。
这时候中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并不长。
从1990年12月8日起,半年以来始终上涨的深圳股市开始掉头向下,自此开始9个月的长跌。
中国股市17年(十四)
公 司巨款 , 2 0 0 3 年虚报收入 1 3 , 1 O 7 万元, 7 . 7亿元 ,每股 净资 产从 3 . 6 1 2元降至
虚 增 利 润 8, 1 7 g 万 元 ;2 0 0 4年 1 至1 0月
丰
Val u e 9 6
1 . 7 1 9 元 ,净资产缩水高达 8. 5 亿 元。更
国有企业 山东 巨力是首家被追究刑
盘剥其他投 资者 的公 司结 构 ,要大股东 农 业 、 s T金荔 ,山东 巨力,s T圣方 、大 事责任 的欺诈发行股 票的上市公 司。公
不做 出形形 色色非法或灰色领 域的事情 冶特钢 、天津磁 卡和天香集 团。 司原董事 长王清华和原财 务副处 长张传
实, 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例发人深省 。 例 就 因董事长刘作超 的前妻曝料 ,被 揭发 中发现 重大会计差错 , 通过追溯 调整 , 公 如 上海 国家会计 学院财 务舞弊 出为了遮盖大股 东金荔投 资而 占用上市 司 2 0 0 3 年年 末净资产 由 1 6 . 2 亿元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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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2 0 0 5 年
考虑到 中国证 监会经常出现 的睁~ 只眼 分 别 虚 增 利 润 6 , 1 5 7 . 6 2 万元和 6 , 1 8 7 1 1 高达 1 1 , 4 1 6 万 元。 s T 圣方集 团董事长个 闭一只眼 .姑 息养奸 的监 管态 度 ,中国 万元 ,将本 应亏损 的两个会计年度 虚报 人也通过 各种 名义 挪用公 司款 项 1 , 0 6 0
s T 圣方的问题是包括西方圣 方与石
g O家 , 限期整 改的公司超 出3 O家 ,限期 后 加总却是造假金 额 巨大 。秦 丰农业到 化集 团等几大股东竞相瓜 分上市公 司资
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
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为证券自律管理组织,在行使法定自律监管职权时,若其行为的程序正当、目的合法,且不具有主观故意,则交易所不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正文郭某某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原告:郭某某,女,53岁,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被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董事长。
被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总经理。
被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法定代表人:张慎峰,董事长。
原告郭某某因与被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所)发生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郭某某诉称:其于2013年8月16日进行了股指期货交易,当日因被告光大证券公司乌龙指事件,股票市场相关指数均发生异常波动,之后光大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均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罚。
原告认为,光大证券公司存在内控不严的过错,导致当日上午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幅异常波动,故应对原告在当日上午的交易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光大证券公司在发现交易失误后,进行内幕交易并对市场进行误导,导致当日下午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幅仍处于异常状态,故光大证券公司亦应对其当日下午的交易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上交所、中金所在明知光大证券公司出现异常交易及内幕交易的情况下,未及时发布提示性或警示性公告,上交所并发布公告称市场交易正常,导致投资者判断失误,未适当履行监管职责,且有误导市场之嫌,亦具有过错,应就原告当日下午的交易损失与光大证券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00――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2000――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2000――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机构类)蔡奕一、浙江证券公司操纵钱江生化股票案(一)机构概况浙江证券,原称浙江省证券公司。
最初成立于1988年,1994年改制为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40家跨省市、跨行业的股东参股组成,股本金由5100万元增至4.5亿元,成为当时为数极少的按照《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大型专业证券公司。
浙江证券是一家有着辉煌历史的券商。
1991年,浙江证券领先于全国其他券商率先开通了与沪、深联网的证券行情电脑网络;1992年,浙江证券作为第一家进入上海的外地券商在沪设立营业部,当年进入深圳;1993年又成为第一家在北京设立营业部的外地券商。
其策划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创新发行方案作为“浙证模式”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肯定,并实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1997年,浙江证券发行并推荐上市的浙江东南B股,既是我国B股中股本最大的一只,也是首家在伦敦交易所以GDR(存托凭证)形式与上海交易所同步上市的股票。
(二)违规事实浙江证券自1998年12月起,利用56个股票帐户(1个机构帐户、2个自营帐户、53个个人帐户)大量买卖“钱江生化”股票。
最高持仓量为18,308,735股,占“钱江生化”总股本的17.19%,流通股的56.35%。
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东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在二级市场上,此阶段“钱江生化”股票表现异常,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股价由15元左右上冲至57元(复权后),涨幅达2.7倍。
浙江证券通过市场操纵行为,为自己牟取了暴利,截止2001年3月20日,其账户股票余额为14,075,537股,实现盈利4233.18万元。
(三)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浙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17年互联网金融事件大盘点
2017年互联网金融事件大盘点时值岁末,又到了盘点一年行业变化的时候。
2016年曾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而回望2017我们发现,监管并未停下脚步。
ICO、现金贷曾在舆论上掀起轩然大波,也成为了监管重拳出击的对象。
另一方面,在密集的监管之下,资本市场却迎来一派繁荣景象,互金企业排队赴美上市,开启了一场IPO热潮。
2017年这12个月的互金关键词,与你一同梳理这一年的行业发展。
1月关键词:防范风险央行确定2017年十大任务防范风险先于金融创新1月5日至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举行2017年工作会议,并提出了央行2017年十项主要任务。
该次会议将货币政策的描述从去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改为“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并将“金融风险”任务次序从2016年的第五条提到了2017年的第三条,将防范金融风险置于金融创新之前。
央行对“金融市场”的要求亦从创新发展改为平稳健康发展。
2月关键词:资金存管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直接否定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存管以及第三方支付与银行联合存管的模式,明确了存管机构必须是一家商业银行,不能多家银行同时存管。
《指引》还将存管的范围明确扩大覆盖到发标、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的网贷全业务流程,使得用户在网贷平台上的资金得到全流程的监管和与平台银行账户的隔离,杜绝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能触碰和支配用户资金的可能,从根上避免网贷机构“跑路”的可能。
3月关键词:政府工作报告、备付金集中存管互金连续四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其中,“互联网金融”再次被提及,李克强表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这是“互联网金融”连续第四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其表述也从“促进”到“异军突起”再到“规范”,直至2017年的“高度警惕风险”。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9•【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一、康得新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5至2018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合同、单据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
本案表明,财务舞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信心,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财务造假典型案件。
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
本案显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讲真话、做真账,维护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
三、獐子岛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寅吃卯粮”、调节利润的恶性舞弊案件。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少报当年扇贝采捕海域、少计成本,虚增2016年利润;随后将以前年度已经采捕但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虚减2017年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背后是法人治理缺位、内控管理混乱,必须压实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责任。
四、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系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
2015年至2018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辅仁药业)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辅仁药业及子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1亿元、5.8亿元、4.7亿元和13.4亿元,辅仁药业未在相关年度报告和重组文件中依法披露。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8.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三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39-41号)作为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7月3日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检例第39号)【关键词】操纵证券市场“抢帽子”交易公开荐股【基本案情】被告人朱炜明,男,1982年7月出生,原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开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以下简称《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
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被告人朱炜明在任国开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期间,先后多次在其担任特邀嘉宾的《谈股论金》电视节目播出前,使用实际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买入多支股票,于当日或次日在《谈股论金》节目播出中,以特邀嘉宾身份对其先期买入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并于节目首播后一至二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人为地影响前述股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获取利益。
经查,其买入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094.22万余元,卖出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169.70万余元,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
【要旨】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背从业禁止规定,买卖或者持有证券,并在对相关证券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后,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反向操作,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指控与证明犯罪】2016年1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朱炜明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9.24•【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不断发生,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切实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惩治金融证券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重大案件审判指导,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司法政策。
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判处置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重大意义,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组织各地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宣判了一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并收集整理了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现予公布。
其中:1件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3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表明了人民法院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体现了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责任和担当。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目录1.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股票,数额巨大;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利益2.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3.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利用技术优势操纵期货市场,情节特别严重4.周文伟内幕交易案——证券交易所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情节特别严重5.顾立安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情节特别严重6.陈海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7.齐蕾、乔卫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案例一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股票,数额巨大;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公司)。
2017年证券行业十大事件
2017年证券行业十大事件作者:任冬雪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01期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走过2017,迎来了崭新的一年。
2017年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一年,本期《财会信报》记者梳理了证券行业的十件大事,带领大家回顾2017年的精彩瞬间。
再融资新规出炉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旨在抑制目前市场存在的过度融资、募集资金脱实向虚等现象。
新规出台后,定增市场募资规模大幅回落。
从数据看,2016年底之前,月均定增发行的上市公司有70余家,而到了2017年,沪深两市月均定增发行的公司数量逐月递减,如1月发行54家,2月发行减至43家,4月进一步减至29家,到7月时更是骤减至5家。
定增遇冷,但却“火了”可转债市场。
同期对比来看,已发行可转债募资规模增幅超过了120%。
与此同时,可转债在上市公司的融资占比也显著提升,这一工具正成为A股上市公司的融资新选择。
监管大罚单频现2017年3月,证监会对鲜言等人操纵市场案采取“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合计34.7亿元。
这是证监会有史以来最高金额的单笔处罚决定。
事实上,加强对资本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已成常态。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是2016年全年的1.7倍;市场禁入44人。
近期,市场再现天价罚单。
12月5日,证监会官网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一位名为廖国沛的投资者,通过28个证券账户,操纵中钢天源、安妮股份等15只股票的股价,被证监会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从而被罚没8 150万元。
“债券通”成功上线交易活跃201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即“债券通”)。
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证券市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盘点
证券市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盘点2020年证券市场十大典型案例清点2010年03月15日回忆过去一年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维护任务,我们发现,2020年无疑是取得积极停顿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 (27.22,0.00,0.00%)虚伪陈说被立案调查,董正青内情买卖案最终审结,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们的短线买卖被曝光,一批股市〝黑嘴〞的鼓噪被叫停,迷雾重重的巨额贪污案主角杨彦明被执行死刑……维权,也成了证券市场的主旋律。
其中既承载着投资者的愿望,也表达了监管者的努力。
在一年一度的3·15来临之际,读者热线特将2020年证券市场上的十大案例聚集于此,并请专业律师逐一点评,希望读者从中取得启示。
案例一惊天大案:五粮液之虚伪陈说案2009年9月9日半夜,五粮液(000858)突然发布公告称,其因涉嫌违犯证券法规遭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是,这个被以为是〝稀缺资源〞而遭到市场追捧的公司股价当日下午应声狂跌,在收盘21分钟内即被封至跌停,引发市场一片恐慌,并拖累深圳成指从12097点下探至11828点。
至收盘时,五粮液股价跌幅高达6.22%,成交金额高达50亿元,不只五倍于10日均量,也为五粮液上市11年来之天量。
据估量,仅当天下午短短2小时,五粮液市值便迅速〝蒸发〞掉57亿元,中小投资人损失甚巨。
其后数日内,五粮液股价依然出现跌势,抛盘清楚,9月9日的收盘价为24.10元,至9月30日的收盘价那么为20.91元。
同时,触及五粮液公司立案调查的种种猜想亦充盈市场。
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调查中的五粮液案之初步伐查结论向媒体作了通报。
经初步伐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即未依照规则披露严重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照实披露严重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支出数据存在过失等。
目前,五粮液存在虚伪陈说行为从定性上已无悬疑,如今要关注的只是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时间与处分对象范围了。
点评:虚伪陈说是指单位或团体对证券发行、买卖及其相关活动理想、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包括有严重遗漏的任何方式的陈说,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理想真相的状况下作出投资决议。
大蛀虫王益遭“双开”
集 团全 体 董事 将 只拿 1%年 薪 , 0 而贵 只 有 5 . 5万元 。
为湖 南 首 富 的三 一 掌 门 人 梁稳 根 将 只
大 蛀 虫王 益 遭 “ 开 " 双
中央 纪 委及 监 察 部 立 案检 查 国家 开 发 银行 原副 行长 、党 委委 员王 益后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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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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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王益 利用 职 务便利 为 他人 谋取 利益 , 收 受 巨额 金钱 : 用职 务便 利 为亲属 经 营 利 活动 谋取 利益 , 重违 纪 , 严 涉嫌犯 罪 。 根据 规 定 , 中央 纪 委 常委 会 、 察 部 审 议 并 经 监 报 中央及 国务 院批 准 , 决定 给予 王益 开 除 党籍 、 除公职 处分 ; 缴违 纪所 得 ; 开 收 将涉 嫌犯 罪问题 移送 司法 机关依 法 处理 。 根据 部 门 内部 通 报 ,王 益供 认 受 贿 超过 10 00 万元人 民 币 。 但具 体 案情 及涉 案金 额 要经
严打操纵证券市场
严打操纵证券市场
佚名
【期刊名称】《董事会》
【年(卷),期】2015(000)012
【摘要】证监会11月13日发布,向金建勇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袁海林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张春定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马信琪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孙国栋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股票价格等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总页数】1页(P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
【相关文献】
1.发挥侦查监督职能推进“严打”纵深发展——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参与“严打”
斗争侧记 [J], 姚勇;淑权
2.严打整治确保一方平安——枣阳市公安局严打整治工作纪实 [J], 王本治
3.严打酒驾冲击波——“严打”一个月,酒类很受伤 [J], 郭斌;向宁;廖琼;邓波
4.严打整治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首期高级检察官晋升资格培训班学员座谈严打整治专项斗争 [J], 张德江
5.坚持“严打”方针提高“严打”质量——关于“严打”斗争的调查和思考 [J], 黄松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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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钦点2017年证券市场20大案!触目惊心!黑幕重重!
2017年证券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件近日发布。
其中既有虚假陈述及中介机构违规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等类型。
在这些案件中,鲜言操控上市公司炮制“1001项奇葩议案”暨操纵多伦股份等系列案件,位列榜首。
据懂私慕了解,部分案件涉案或处罚金额巨大,查办过程堪称波折。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作为“开年首站”的稽查局、稽查总队调研时就指出,稽查系统过去一年“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祸害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2017年有哪些大案。
1、鲜言操控上市公司炮制“1001项奇葩议案”
匹凸匹一直是市场上的搞事精,从他的名字可见其奇葩,而匹凸匹原董事长鲜言控制的慧球科技自然也是不回甘落后,2017年1月4日晚,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球科技)1001项“奇
葩议案”通过网络非正常披露,将多个重大政治问题当作炒作噱头,挑战监管权威,践踏法律底线,败坏社会公德,影响恶劣。
证监会最终对鲜言操纵行为依法开出34.69亿元罚单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忽悠式”重组
2016年5月,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通过各种手段虚增巨额收入和银行存款。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元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及其从业人员未勤勉尽责。
2017年4月,证监会对组织、决策实施财务造假的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等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4家中介机构分别给予顶格处罚。
3、山东墨龙虚假陈述及实际控制人精准减持案
在业绩“变脸”的内幕信息发布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恩荣及其子总经理张云山以大宗交易方式抛售股票,避损3824万元,“吃相”难看。
2017年9月,证监会依法对山东墨龙和张恩龙父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4、宝利国际违规披露案
宝利国际在主动披露上述事项后,后续并未就上述投资公告事宜签订具体协议,在相关业务明确终止的情况下未依法披露重大进展。
证监会认定,宝利国际滥用自愿披露方式做选择性披露,隐瞒负面信息,营造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且捷报频传的假象,严重误导投资者。
5、雅百特财务造假案
雅百特通过虚构承揽境外项目、虚构跨境资金循环、虚构建材出口、虚构境内建材贸易等手法,虚增收入5.8亿元,虚增利润2.6亿元。
2017年12月,证监会对雅百特做出顶格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案
为保证业绩承诺完成,佳电股份以少计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2014年合计虚增利润1.98亿元。
7、晨龙锯床违规披露案
晨龙锯床关联方浙江晨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合一机械有限公司通过111笔关联资金交易,累计占用晨龙锯床资金1.2亿元。
8、弘高创意实际控制人甄建涛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案
弘高创意公告“高送转”内幕信息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甄建涛授意员工使用保洁员等4人名义新开立账户,突击转入资金买入本公司股票,并在上述信息公开、股价连涨4个交易日后随即卖出,获利670余万元。
2017年3月,证监会将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李一男内幕交易华中数控股票案
李一男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某涛处获知华中数控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随即借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华中数控”股票,并暗示其妹妹同期买入部分“华中数控”股票,两人合计获利700余万元。
2017年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
决,判处李一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00余万元。
10、周继和内幕交易江泉实业股票案
张健业为江泉实业居间介绍并购重组方,期间内幕交易“江泉实业”股票,并将相关内幕信息传递给其大学老师周继和。
周继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江泉实业”股票,获利1264余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健业内幕交易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11、刘敏等人内幕交易苏州高新股票案
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国资办主任的刘敏参与了苏州高新收购苏州创投的相关工作。
重组信息公开前,刘敏与其妹刘英、与苏州高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张永宁,合谋提前买入“苏州高新”股票,调查还发现,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朱雪冬从刘敏、张永宁处获知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12、太平洋资管投资经理李雪“老鼠仓”案
太平洋资管公司权益投资部经理李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与其管理的保险投资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趋同交易品种达到70%以上,涉及73只股票,累计成交金额7.66亿余元,非法获利428万余元。
13、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吴刚涉嫌“老鼠仓”案
“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吴刚,负责投资决策以及具体下单操作,知悉相关交易信息,在上述资管计划趋同买入“东阿阿胶”等16只股票的同时,趋同交易相同的股票,获
利948万元。
14、马永威等人操纵福达股份股票案
马永威、曹勇等人控制使用38个江浙闽地区的个人及资管计划账户,动用2.9亿元资金,底部吸筹、边建仓边拉升,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操纵“福达股份”股票,引诱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跟风买入,在拉出3-5个涨停后大规模出货,获利2289万元
15、蝶彩资产、谢风华与阙文斌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
恒康医疗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为实现高价减持股票的目的,与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谢风华合谋实施信息操纵。
双方约定“管理”股价的目标和利益分配比例,合谋设立资管产品参与交易。
股价达到预期后,蝶彩资产、谢风华安排阙文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恒康医疗”股票2200万股,非法获利5100余万元;蝶彩资产、谢风华分得4858万元
16、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价格案
廖国沛控制本人及亲友名下的28个证券账户,通过以大单连续交易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手法,先后操纵“桐君阁”、“通程控股”等15只股票,影响股票收盘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共计2716万元。
17、同花顺传播误导性信息案
同花顺网站自动抓取发布于2015年12月的陈旧信息后,在文章录入审核时未发现相关问题,将其作为即时新闻发布,导致迅速传播,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18、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编造并传播期货市场虚假信息案
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陆敏宏在微信群中看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务院和证监会状告恶意做空镍的势力”的信息,在核实无果、明知可能虚假的情况下,仍安排在有色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经多家网站转载后广泛传播,当日沪镍1601价格涨幅5.99%。
次日,陆敏宏又将其在微信群看到的网民建议拼接转化为有色中心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的事实化表述,通过有色中心网站发布,当日沪镍1601价格涨幅进一步扩大,最高涨幅达8.5%。
19、穗富投资违法违规案
作为上市公司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案方,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利用其担任投资顾问的4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内幕交易“国农科技”,获利330余万元。
2014年10月,穗富投资超比例持有“同大股份”未披露。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穗富投资先后利用旗下资管账户或信托产品账户,操纵“宁波富邦”、“国光股份”等7只股票。
20、林庆义违规买卖股票案
林庆义于2001年5月至2009年7月先后任职于南方证券、中投证券。
2004年7月9日至2009年6月8日,林庆义借助其朋友姜某的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买卖股票154只,买入金额累计50亿元,累计获利7000万元。
2017年6月,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林庆义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合计罚没款达1.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