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总则1.1 编制依据:1.1.1×××堤防⼯程招标⽂件和施⼯合同⽂件;1.1.2×××堤防⼯程设计⽂件与图纸;※《堤防⼯程施⼯规范》SL260-98;《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L239—19991.1.3 国家、部颁、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1.4×××⼯程堤防⼯程监理规划;1.2本细则适⽤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于×××整治⼯程堤防⼯程项⽬的施⼯、质量控制、及⼯程验收等各个⽅⾯,包括:施⼯准备、筑堤材料、堤基施⼯、管理设施的施⼯、⼯程施⼯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和⼯程的验收程序等专业。
1.3 负责该⼯程项⽬或专业⼯程的监理⼈员及职责分⼯详见×××整治⼯程堤防⼯程项⽬监理部⼈员职责分⼯表。
1.4 适⽤×××整治⼯程堤防⼯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如下:1.4.1《⼟⼯试验⽅法标准》GBJl23—881.4.2 《⽔利⽔电⼯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l7—781.4.3《⽔利⽔电⼯程施⼯质量评定规程(试⾏)》SLl76—19961.4.4《⽔利⽔电建设⼯程验收规程》SL223—961.4.5《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 —991.4.6《堤防⼯程施⼯规范》SLl60—981.4.7《⼟⼯试验规程》SDl28—841.4.8 《⽔利⼯程建设项⽬施⼯监理规范》SL288⼀20031.4.9中华⼈民共和国⼯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利⼯程部分1.5 业主单位应为该项⼯程开⼯和正常进展提供如下条件1.5.1 ⾜够的施⼯⽤地1.5.2 施⼯道路通畅及通⽔、通电、通讯设施齐备1.5.3 通过监理⼈向承包⼈提供⾜够的适应⼯程级别的测量基准点(包括⾼程和坐标点)1.5.4按合同约定经监理⼈审签后向承包⼈提施⼯图纸⼆、开⼯审批内容和程序2.1 ⼯程项⽬开⼯的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2.1.1 监理部应在施⼯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同意后向承包⼈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按约定及时调遣⼈员和施⼯设备、材料进场进⾏施⼯准备。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技术、经济和管理建议。
3.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制作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情况和执法依据,监理报告应与监理工作同步进行,方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二、监理任务1. 施工图设计审查1.1 目标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2 方法查阅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明确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是否合理。
2. 施工方案审查2.1 目标审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2.2 方法查阅施工方案文件,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评估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落实。
3. 施工现场检查3.1 目标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2 方法定期巡视施工现场,重点关注施工场地的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监理报告中记录。
4. 施工质量检查4.1 目标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质量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4.2 方法查阅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关键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5. 施工安全监督5.1 目标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人和周边群众的安全。
5.2 方法查阅安全生产手册和安全管理档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6. 工程竣工验收6.1 目标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验收标准,保证工程交付使用的安全性和质量。
6.2 方法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查阅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
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三年十月1 规划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洮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倾山东麓,流经甘肃省碌曲、临潭、卓尼、岷县、临洮等县,在永靖县境汇入黄河。
洮河流域的开发治理具有悠久的历史,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流域的自然特点,因地制宜地加大了对洮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在重点地区布设了大量水利、水电工程,开渠道、修库坝,灌溉面积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建堤防、护岸坡,河道治理长度不断增加,水患灾害明显减少;修梯田、治沟壑,水土流失治理面积逐年增加,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改善。
总体来看,洮河流域的治理开发对促进和支撑流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江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7]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黄河等七条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
”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对流域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中强调,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切实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发展支撑能力,加强青海等省藏区水利建设。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水利部治水新思路,解决洮河流域综合治理开发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黄河流域综合规划》等已有规划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现状流域治理开发存在的问题和未来流域治理开发的需求,统筹考虑洮河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目标及任务,编制了洮河流域综合规划。
洮河治理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XXZB-2023-001发布日期:2023年3月15日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XX省水利厅以XX水函〔2023〕X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XX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洮河治理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洮河流域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生态护岸、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内容。
4. 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对洮河干流进行疏浚,改善河道泄洪能力。
- 堤防加固:对现有堤防进行加固,提高防洪标准。
- 生态护岸:采用生态护岸技术,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 水生态修复:对河道内的水生态进行修复,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5.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万元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 计划工期:XX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水利行业施工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报表;- 信誉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市水利局招标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整治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河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河道整治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保障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监理责任1.监理人员有责任对河道整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监理人员应当熟悉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3.监理人员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任何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河道整治项目的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施工图纸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方案。
3.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巡查工地,检查施工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应当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材料和施工质量。
5.监理人员需要进行施工进度的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6.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工程能力。
7.监理人员需评估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满足要求。
8.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委托方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问题。
2.监理报告中应当准确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合规情况和工程质量。
3.监理报告应当及时汇报任何工程问题和建议。
4.委托方应当认真阅读监理报告,并按照监理报告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理费用监理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具体费用标准按照监理协议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以上为《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请各相关方遵守执行。
注:本文档内容及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操作应遵循法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8页)[详细]
第一章堤防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堤防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四、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发行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4.2 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关系处ZXC理等项工作.4.3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4.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疑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 ,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程总结报告.5.2 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人员的骋用、考核执行《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管理规定》(试行)和《堤防工程监理人员聘用管理规定》.(2)按《堤防工程监理规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 ,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5.3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2)根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水建管[1998]541号),协助项目法人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3)参加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4)参与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检查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5)如中标单位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承建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项目法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并对中标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予以确认.5.4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察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5)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 ,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5.5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5.1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 .5.5.2 事前控制:(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5.5.3 事中控制(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2)依据设计文件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报验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5.5.4 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过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按《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5.5.5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2)对可以通过反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外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5.6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5.6.1 进度控制原则(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6.2 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7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7.1 工程量计量原则:(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7.2 工程量签认程序:(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8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1)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2)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和《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4)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5.9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应遵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执行.第二节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三、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3.2 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3.3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堤防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件等.3.4 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4.1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1)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 ,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4.2 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站.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测量过程监理控制5.1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 ,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米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米.(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5.2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 ,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5.3 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站审查,经监理站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站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5.4 施工放样测量:(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1)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50米米,高程允许误差±30米米.2)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米米,高程为±30米米,堤轴线为±30米米.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 30%.(4)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5 水下测量:(1)水下抛石施工前和完工后,应按施工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水下地形测量的点位、方向角等参数的选择应与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数据的点位、断面、方向一致,以便比较.(3)水下测量所采用的方法应经监理站认可.(4)水下测量成果资料须报监理站审查、认证.5.6 工程计量测量:(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 .(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立即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站,监理站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5.7 工程竣工测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 ,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六、测量质量控制6.1 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 ,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6.2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6.3 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站审核或认证.6.4 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第三节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混凝土工程、堤身防护工程、堤脚防护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三、监理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3.2 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检验与签证.3.3 监理员协助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并进行预检和预签证.3.4 检测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对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抽检工作.四、施工单位的责任4.1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 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d内补报).4.2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和水泥土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统称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查和核备.4.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4.4 施工单位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d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项目监理站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才可批准予以采用.4.5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4.6 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试验室计量认证而造成堤防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 ,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申报签证程序5.1 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查,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5.2 在建筑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站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5.3 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5.4 《进场材料报验单》按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站在接到申报后7d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项目监理站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
水利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水利堤防工程监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1)第三章、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3)第四章、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第五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4)第六章、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8)第七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2)第八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26)第九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9)附件1: (38)第一章总则为了顺利开展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本着实用、可操作性强、质量优、工期合理,投资最省的原则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监理规划,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标准制定。
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项目。
2 对施工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3 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 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2 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 施工文件技术条款。
4 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三审核程序1 监理机构收到发包人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建设单位。
卓尼县洮河某水电站施工组织设计_secret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xx水电站拟建于xx干流上,坝址位于xx中上游,在xx县卡车乡卓日村附近。
距下游xx县城约31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1090km2。
主要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系统、水电站厂房及变电站等组成。
拦河坝为闸坝结合型式,闸室高度8.3m,溢流坝高 4.2m,水库库容为68万m3,最大过坝流量为1466m3/s。
电站设计正常蓄水位为2643.5m,正常尾水位2601m,设计毛水头42 .5m。
电站装机51MW,设计引水流量156 m3/s,多年平均发电量2.116亿kW.h,保证出力9641kW(P=85%),装机利用小时4148h,水量利用率88.5%。
按电站装机容量划分,工程规模属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大坝、引水系统、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拦河坝洪水标准按平原区标准确定,设计洪水为50年一遇标准,校核洪水为100年一遇标准,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
水电站厂房为隧洞引水式,厂房及变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本标为电站的大坝枢纽系统,包括拦河坝、发电引水明渠、拦河栅闸和隧洞进水口。
拦河坝选定为闸坝结合型式,由右岸泄冲闸和左岸溢流坝段组成。
溢流堰上设置插板门抬高正常蓄水位,汛期辅助泄洪。
20年一遇以下洪水由泄洪闸下泄。
当遭遇2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启用插板门辅助泄洪。
拦河坝右岸布置6孔泄冲闸,采用开敞式水闸型式,闸孔净宽均为6.0m,闸底板高程2638.0m,启闭平台高程2645.5m,闸室顺水流方向长11.5m。
为满足闸室稳定要求,增加闸室有效重量和获得较理想的闸室流态,闸墩采用钢筋混凝土实心结构,其长度与闸室底板等长,中墩几上下游作成原弧形墩头,籍以改善进出水流态,中墩厚1.0m,边墩厚0.8m,闸室总宽度为42.6m。
闸室右2孔左3孔采用整体式结构,中间设置小底板,分离式基础,以便将上部荷载较均匀地传递至闸基础上,减少并适应不均匀沉降。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一项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执行全过程监理。
监理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
二、监理目标:质量目标:严格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预防施工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达到工序合格率85%以上,部位优良率85%以上,整体工程优良。
进度目标:监督和协调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及时发现进度滞后并找出原因,确保各合同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投资目标:核对每项工程量,及时准确完成计量审核,为建设单位提供付款凭证,确保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支付公平合理。
安全生产目标:检查督促承包商及早建立安保体系和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对施工单位的生活基地、库房设施、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和管理。
三、监理依据:本工程监理依据包括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设计文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上海市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范。
本监理细则经业主审批后,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旨在确保有效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规定和条款,使该工程达到标书、合同中确定的目标。
6、本项目监理部将负责设计交底会议纪要、领桩记录及业主签发的有关技术、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书面文件。
7、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计委和建委颁布的《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8、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设部、X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00)。
9、本项目监理部将制定监理规划,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确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四、监理组织机构网络:为了有效组织监理工作,本监理项目部采用矩阵组织结构。
监理部门将分别负责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和测量等工作内容。
五、监理的职责和权限:1、监理的职责:本监理项目部将参与审查承建单位报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
堤防防洪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堤防防洪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一、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1.实地巡视:监理人员定期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检测监测: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测监测,如堤坝坝体、排涝系统、护坡等,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3.质量控制:监理人员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如土方开挖、灌浆施工、土石方回填等。
4.施工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5.问题处理:监理人员在发现问题和纠纷时,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6.录像监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施工现场进行摄像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查证相关情况。
7.合同管理:监理人员要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记录和核实各项合同约定的事项,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
二、监理工作的主要制度1.监理规划制度:在工程建设前,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安排,明确监理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
2.监理组织制度:建立监理组织和编制监理人员名册,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责任制度:明确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质量控制、工程安全、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责任。
4.监理报告制度:监理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变更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要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和变更方案,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规定。
6.文件记录制度:监理人员要做好现场巡视、检测监测、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的记录,并及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交流和沟通。
7.进场检查制度:在施工前,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水平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能力。
总结:堤防防洪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包括实地巡视、检测监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等,主要制度包括监理规划制度、监理组织制度、监理责任制度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水库、堤防、护岸、渡槽、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监理服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业主及时汇报。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第九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现场监理,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讨论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和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过程监理,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堤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用于防止河流、湖泊等水体溢出或洪水泛滥,保护周边地区的安全。
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堤防工程监理的细则和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范围和职责2.1 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施工材料检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和验收等。
2.2 监理职责•审查和监督堤防工程的设计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质量。
•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进行。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参与相关会议并提供监理意见。
3. 监理程序3.1 设计阶段•审查和评估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检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提供设计修改和改进意见。
3.2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和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相关证件。
•检查和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进度。
•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布设和临时设施。
3.3 施工阶段•检查施工人员的资格和安全培训情况。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议和讨论,并提供监理意见。
3.4 竣工阶段•检查施工成果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报告并发表意见。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4. 监理报告和记录•每次监理工作结束后,编写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单位的情况、施工进度、质量检查结果、安全管理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5.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背景和水利工程监理从业资格证。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4. 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
5.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2.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管理。
4. 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处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b.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c.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d.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 施工阶段:a. 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b.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c.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d.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e.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f.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 竣工验收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b.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c.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
四、监理工作方法1. 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2. 巡视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技术复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4. 监理会议:定期召开监理会议,协调各方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 监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公正地开展工作。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一、概述二、监理范围及职责1.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的施工和监测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和技术规范的审核;-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现场施工组织和卫生条件的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等。
2.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序检查方案进行审核,并与实际工程进度相匹配;-负责已经验收的工程分项进行工程量核算和结算;-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工程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过程进行核对;-对变更设计、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监理组织与管理1.监理组织-建立堤防工程监理组织,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应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资料,并进行日常巡视;-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2.监理计划-制定堤防工程监理计划,明确各项监理任务和时间节点;-监理计划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3.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应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评述;-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并与相关部门共享。
四、质量监督1.施工图设计审核-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与工程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一致;-对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2.施工质量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监理机构。
河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治理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河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河道工程的监理活动,规监理工作程序,依据《治理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监理规划》、《治理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 建造合同文本》、《治理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监理合同文本》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SL17-90《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及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及BS系列规编制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河道工程的监理工作。
本细则所述的河道工程为河道土开挖及河道防护工程,其中河道防护工程项目仅包括土工反滤布、碎层、块层、干砌、浆砌、模袋混凝土,不含预制混凝土块、重力挡土墙、L型挡土墙、地下连续墙、土锚及找平混凝土等项目(细则另册)。
二、开工条件控制2.1测量工作承建商在河道土开挖项目开工前,承建商应作为联合测量小组成员(成员由承建商、监理单位、雇主、香港代表组成)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
复测前承建商必须先做好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人员准备。
承建商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测量经验。
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
(2)测量设备。
承建商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
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
(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案,作出设计(含案图)。
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案、施测要点、计算法和操作规程等)。
(4)联合测量小组对原始地形进行复测。
2.2地质补充勘察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商须完成地质补充勘察及污染土分析工作。
承建商应根据施工详图和相应的技术规要求,提出一份地质勘察施工计划,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案报审表》报工程主任审批。
洮河干流水力资源
处海拔4260m的西倾山东麓,由西向东经碌曲、夏河、合作、卓
尼、临潭、岷县后折向北,经渭源、康乐、广和、临洮、东乡、
水靖县,于永靖县茅龙峡汇入黄河的刘家峡水库。河[:㈠嗣;1629
ln,河流相刘·高差2631m。干流全K673.1 km,流域面积25527k√,
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与人民生活水”· 步提孙。从
目前洮河的水电开发来训:, 已建和在建的电站也+十 以中 为
主,径流式和引水式统筹考虑的主要刀:发方式,这 既减少淹没
损失,又尽可能不移民和少移民,同时可以使]:秆 资“f,\,有
利于民间和企业来投资开发。但是从长远的J 女 . 力资
济、合理、科学地开发洮河各支流水力资源,统—‘协调规划河段
水电开发,为政府管理部门利开发业主提供决策依据,甘南州水
电勘测设计院调动所有员]:利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克服目前存在
的各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卓尼县洮河流域各支流河段水资源
普查电站开发规划报告))的任务。 ;
本次规划报告在原来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日发改
进行洮河干流卓尼县境内各支流总体规划工作的实地勘测设计和
地质勘探任务,对卓尼县洮河四条支流康多沟河、大峪沟河、卡
车沟河、车巴沟河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前期查勘和测量,刘恰盖
羊沙河也进行了前期查勘利测量,提前完成外,Ik3S作,10月底以
前,整理技术资料、图纸设讣和所有文件,编制完成规划报告。
为加快洮河干流各大支流河段水电前期:[:作及开发进程,经
农业人口165.45万人;,占总人口的;92.7%;: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
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研究
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研究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研究一、引言洮河是甘肃省甘南州的母亲河,流经卓尼县的城段是洮河干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人口增加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卓尼县城的防洪形势日益严峻。
为了保护城市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卓尼县政府决定进行一项重要的工程——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
二、背景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起自卓尼县上团结村,止于下团结村,全长约10公里。
该段堤防是目前该地区最重要的防洪工程,也是维护卓尼县城安全的重要保障。
根据实地考察和相关数据统计,卓尼县城段堤防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存在着堤坝老化、地基沉降、涵管严重破损等问题,亟需进行修复和加固。
三、工程设计和建设方案1. 工程目标本工程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卓尼县城区的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洪水灾害的发生。
2. 工程范围与布局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范围包括上团结村至下团结村的河道和附近的土地。
工程将以堤防加固、修复、防渗、涵管疏浚、护坡、警示标志等形式进行。
3. 工程设计(1)堤防加固:对现有的堤防进行加固处理,包括加固土质、设置排水系统等。
(2)修复:对已破损的堤防进行修复,保证堤体的完整性。
(3)防渗:采用合适的防渗材料,提高堤防的渗透能力,减少渗水对堤防的冲刷影响。
(4)涵管疏浚:对河道内的涵管进行疏浚,提高水流的通畅度,减少涵管堵塞对水位上升的影响。
(5)护坡:在河道两侧修建护坡,防止河道的侵蚀和坡面塌方。
(6)警示标志:在堤防两侧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防洪,增加安全意识。
四、工程进展自工程启动以来,已完成了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并顺利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
目前,工程施工已经开始,预计将耗时两年完成。
五、工程带来的影响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的建设将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 增加城市安全性:堤防的加固和修复将提高城市的防洪能力,减少洪水对城市的危害。
2. 促进经济发展:工程的建设将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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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甘肃三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审定:校核:编写:目录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2、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3、工程项目组织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3)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 (5)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开工(仓)签证监理实施细则 (5)2、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3、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4)4、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5、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签证监理实施细则 (29)6、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工作规程 (31)7、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35)8、工程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38)9、工程验收监理工作规程 (41)10、工程文件管理办法 (46)第一部分工程概况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工程区地处甘南高原的东部,为间歇性上升的侵蚀构造中山区,山体呈东西方向展布,地势西高东低,海拔高程2500~3000m,洮河是本区最低侵蚀基准面。
堤线大都沿洮河河床、河漫滩布设,地型起伏小,场地较为平坦开阔,便于临建布设及施工机械运转,整体施工条件较好。
右岸部分渠堤紧邻卓尼县城,施工干扰较大。
该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级别为4级,导流建筑物为5级。
工程的任务是:保证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河道行洪宽度,提高河道整体防洪能力,保护卓尼县县城城区在设计洪水标准下不受洪水侵害,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程采用碾压砂砾石梯形断面,斜仰式挡土墙堤防,采用M10水泥浆砌石砌筑。
堤顶宽0.6m,临水坡比1:0.45,背水坡比1:0.25,堤脚前齿高0.5m,齿顶宽0.5m。
墙后夯填砂砾石顶宽 3.0m,边坡1:1.25,防洪堤每5m设一道伸缩缝,采用闭孔塑料板和聚氯乙烯胶泥填缝。
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⑴、土方开挖:64672m3³⑵、砂砾石开挖:141034 m3⑶、砂砾石回填:192975 m3⑷、浆砌石拆除:3815 m3⑸、现浇砼:6672 m3⑹、M10浆砌石:36996 m3三、工程项目组织1、项目建设各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卓尼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质量监督机构:甘肃省甘南州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业主单位:甘肃省卓尼县水务水电局设计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甘肃三维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延安华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九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建设各方关系⑴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关系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甘肃三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卓尼县水务水电局委托,派出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专业齐全的项目监理组织,作为现场监理工作执行和指挥机构。
依据业主单位授权,按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理。
⑵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关系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核转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配合业主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及时供应施工图纸和文件,并配合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依照业主单位授权,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依据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作;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的职责和义务。
四、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洮河干流甘南州卓尼县城段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是施工实施阶段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面监理。
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管理并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
根据卓尼县水务水电局和甘肃三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1)全面监理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
(2)协助业主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报告业主。
(3)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技术规程、施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等,组织设计交底。
(4)会同业主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业主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尽快给予答复。
必要时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如施工详图等)。
(5)定期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工程例会,会后编制书面纪要。
(6)进度控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计划变动时及时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
(7)质量控制: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收标准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督促工程施工质量。
(8)投资控制:会同业主审核承包单位的收方计量,并进行验收及审核单价费用等,签发付款凭证,实施工程支付监理。
做好现场记录,受理索赔申请,配合业主进行索赔调查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9)安全施工监督: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患设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过程记录、信息反馈,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和管理。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等系列文件。
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开工(仓)签证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标准等要求编制。
第二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控制与内部监督,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施工过程检查必须坚持“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对分工序施工的单元工程,上一道工序终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各工序施工必须在质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衔接。
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事故检查和处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期间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检查试验鉴定资料、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质量和申报优质工程的依据,必须严肃、明确、及时分类整理,汇总归档,完工时通过监理部移交业主单位。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监理范围内所有监理工程项目。
除非施工单位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否则本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和要求,向监理部申报开工和验收签证手续。
二、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要求第六条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划分。
根据工程项目的组成和承建单位进行划分,具体情况参见工程项目划分表另行发文。
第七条单元工程按项目划分,结合设计和验收分区,以每一施工区段、浇筑仓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每一项隐蔽工程均单独划分为一项单元工程。
第八条每项单位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应单位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并据此向监理部申请单位工程开工指令单。
第九条每分部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应工程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编报详细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并据此向监理部申请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
第十条每项单元工程(工序)开工,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实施细则规定,向监理部申报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
三、单元工程验收及质量等级评定第十一条坚持施工质量责任制即“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按实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制度。
对每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或现场调度记录上详细写明,并由值班负责人签署。
针对每一质量问题,在现场做出的决定,必须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签署。
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
第十二条单元工程验收的依据是: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2、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和设计通知单;3、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施工规程、规范,以及主管部门的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4、报经业主单位(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第十三条一般单元工程(工序)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由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属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如建基面)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部,由业主单位(监理部)组织施工、设计、地质等单位代表共同检查评定。
施工单位还应根据监理部的要求,提交竣工地形图、地质测绘、编录(当有此要求时)的完整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报告资料。
第十四条单元工程(工序)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四、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第十五条一般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施工单位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联检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施工单位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第十六条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的单元工程或工序,在下序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地质编录的会签手续,方可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第十七条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仓)签证必须在上序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评定完成“认证等级”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监理部接在施工单位开工(仓)申报后,对于非联检项目在3~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查验收;对于联检项目在6~24小时内组织并完成联检验收,并在确认合格后签出开工(仓)签证。
第十九条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开工(仓)申报后,应抽查或联检验收不合格,造成开工(仓)延误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开工(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签发开工(仓)签证,报监理部确认。
若监理部事后发出通知,坚持要求停工或挖开复检,施工单位应予执行。
但是,停工或挖开检验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如果停工或挖开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