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信贷保证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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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信贷保证保险论文
自从前两年国有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汽车消费信贷一直被公众和媒体所关注。不过,由于汽车信贷消费一时还难以适应目前的社会现状,所以汽车消费信贷没有象房产信贷那样火暴。据统计,住房、汽车、教育是目前信贷消费的三种主要对象,在这三种对象中,住房信贷占71.5%、汽车信贷占11.0%,教育信贷占10.6%。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将考虑购买小汽车作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他就有购买汽车的潜在能力,就有可能会选择信贷的方式来购买汽车。但是,目前为什么老百姓购买汽车的欲望不太大呢?作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老百姓心中所担心的
的确,老百姓购买汽车已经不是遥远的梦想,如果他们真的想买,是能够做得到的。但他们对我国的汽车消费环境感到失望。如果有人问他,“根据目前你的收入状况,应该可以买得起车。”那么,他会脱口而出地说,“是啊,买得起,但是用不起!”。“买得起用不起,用得起烦不起”这句话足能说明我国目前汽车的消费环境。他们担心的是有以下几方面:
1.汽车价格偏高。据了解,我国汽车的零售价格和国外同类汽车价格相比大约要高出50%左右。所以,他们认为目前买车还是不太现实。造成汽车价格偏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内汽车生产厂家规模不大,造成生产汽车成本偏高,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轿车行业所产生的利润远远高于国外轿车行业3%-5%的平均利润。
2.汽车价格以外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和其它收费。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汽车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除了承担增值税和消费税外,还要承担购置附加费、验车费、车辆牌照费、入户费、城市增容费等等。在汽车使用阶段,还要承担车船使用税、汽车消费税、车辆管理费等费用。各种各样的汽车本身价格以外的收费使他们望而却步。
3.汽车使用期较短。汽车不象商品房,它的寿命期不长,只有10年左右,一旦到期之后,不管车况好坏,都要强制执行报废,所以自从买了车以后,就会觉得汽车慢慢在贬值。虽然没有电脑那样贬值快(如1997年1万元购买的电脑,
到2001年可能只值几千元钱,因为有更好的电脑出现在市场上),但是还是在不断地贬值。为什么老百姓购买商品房那么涌跃?因为购买商品房不但不会贬值,有时还会增值,一旦拥有,终生受益。他们担心买了汽车不但成为一种享受,弄不好会成为一种包袱,此外,每年还得购买汽车保险,交纳保险费。
4.汽车信贷手续繁琐。他们认为,买一部较好的国产车也要10多万元,再加上七七八八的费用,估计也要花十几万元,如果不从银行贷款的话,一下子很难撮齐这么多钱,那么要从银行贷款购买汽车,而手续的繁琐令他们不敢问津。汽车信贷的门坎太高,就象一个几岁小孩一样,爬不过这高高的门坎。
5.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容乐观。在汽车市场上,地区与地区之间互相封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生产厂家的经营和生产脱轨,制约了私人购买汽车的潜在动力。一些地方政府对自己辖区内的汽车行业进行行政保护,互相封锁市场,导致条块分割,抑制了全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流通。
中国老百姓虽然已经具备购买能力并有购车欲望,但是据统计,私人购买的轿车的数量一年大约也只不过20万辆左右。
二、银行所担心的
不少专家指出,加速轿车进入家庭除了生产低价位的汽车外,还需要注重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如银行的贷款、汽车的维修保养,申请牌照手续的简化等等,此外还应加快解决道路不畅、车位紧缺等难题,以吸引广大的老百姓加入到购车的行列来。
据上海市有关媒体报导,他们对100名中青年人进行“是否贷款买小车”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70%的人选择贷款买小车。这说明汽车信贷消费市场潜力是巨大的。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同时银行也存在心有余悸的心理,他们担心的是贷出去的款项是否能按时收回,所以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并且从过去几年的贷款情况来看,银行产生了一些不良资产。银行迫切需要得到汽车信贷的保证。
三、保险公司的作为
前几年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所出来的问题,仍然是担保的问题。目前汽车消费信贷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有三种:质押、抵押和第三方保证,但这三种方式不太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由于手续过于繁杂、条件过于苛刻而导致的适
应面非常之窄。
根据以上情况,保险公司应为汽车信贷消费作出自己的贡献,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保驾护航。应推出适应于企业和个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成为第三方担保人。前几年虽然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适应于汽车经销商作为第三方担保的保险。如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履约保险条款》。但是都是征对汽车行或汽车销售商,也就是说,投保人是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汽车经销商。但由于这种由汽车销售商为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第三方担保的行为还缺乏相关配套法规的支持,因此,汽车经销商承担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并且他们的业务范围也受到自身资产规模的限制。保险公司能不能推出一种“汽车信贷保证保险”,由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投保“汽车信贷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以此解决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也就是说,当商业银行贷款给企业或个人时,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同时出示一份由保险公司担保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的保险合同。如果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保企业生产上和经营上的原因导致企业倒闭、投保个人由于下岗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企业或个人所欠银行贷款的本息。保险公司偿还本息后,企业或个人贷款本息债权即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将企业或个人抵押的财产(包括汽车)或质押的商品进行处置。如果有了“汽车信贷保证保险”,银行向购买汽车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汽车信贷时就少了一分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