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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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课堂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教学事故的发生。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有效课堂,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堂教学事故及类型

1、课堂教学事故是指教师(理论、实训)违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事件。

2、教学事故分为一般和严重教学事故两种。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1、教务处、各教学部、值周教师、各级领导的督导检查。

2、全校师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或校长举报。

3、教务处核实违纪事实,确认事故的级别,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核。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一般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扣发30元津贴并通报。

(二)严重教学事故

1、由学校以文件形式通报。

2、根据《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扣发津贴100元。

3、学月出现三次教学事故,学期达到五次教学事故的教师,取消该学期课时等级评价资格,即课时等级为最低等。

4、对情节严重者或多次(学期超过5次)出现教学事故者,教务处将对其停课,交由学校作待岗、转岗处理。

教学事故分类

教务处、实训处、培训部

2013年9月29日

附表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单

教务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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