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工学校设置评审细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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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云南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06评分办法(满分12分)
①具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施设备,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记3分。②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记4分。③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记1分。④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满足多媒体、网路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记2分。⑤建有校园网站,记2分。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情况统计表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人数
取得技师资格人数
取得高级技师资格人数
备注
学校自评:
自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扣分原因:
03办学规模(10分)
标准: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在校生占40%(或达到12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且开展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年不少于500人次。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云南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评审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01办学方向(5分)
标准: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时承担职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进修任务,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02评分办法(满分5分)
①申请设立技师学院的学校是高级技工学校,记3分。②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记1分。③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记1分。

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类别
项目人数
理论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
在校生数:()
师生比:()
理论教师与学生比:
()
实习教师与学生比:
()
文化基础课
教师
技术理论课
教师
专职
兼职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扣分原因:
部专家评价:
部评分()
扣分原因:
08师资队伍
标准: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高级讲师职务的占30%。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培训方案、计划、记录等有关材料②在职高级工培训方案
学校自评:
自评分()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扣分原因:
部专家评价:
部评分()
扣分原因:
评分
省评分
部评分
06学校面积(30分)
标准: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与其专业设置类别和办学规模相适应。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区域)不少于6.6万平方米(约100亩),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一般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省评分()
扣分原因:
部专家评价:
部评分()
扣分原因:
自评分
省评分
部评分
07领导班子(15分)
标准: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职校长和教务副校长。
07评分办法(满分15分)
①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群众反映良好,记10分。②校长和教务副校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记5分。

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

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

劳动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文单位:劳动部文号:劳部发[1997]351号发布日期:1997-12-10执行日期:1997-12-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劳动部、国家计委于1995年印发了《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289号),明确了申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两年来,大多数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为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的建设,保证办学质量和提高规模效益,劳动部制定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原来规定的办学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教学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领导班子、教师配备和专业设置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现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和劳动就业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

第二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掌握高级职业技能,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三条以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技师、高级技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其他培训任务。

第四条办学规模要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适应。

在校生规模达到120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培养规模不少于400人(边远地区和特殊行业的学校经批准,可不受此限)。

第五条专业设置能适应本地区、本部门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

第六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2000平方米(80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实习、实验场地及附属用房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

第七条要建立高级技工学校咨询委员会,聘请当地企业界、经济界和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专家任咨询委员,定期听取咨询委员的意见。

劳动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12.10•【文号】劳部发[1997]351号•【施行日期】1997.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7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5日)废止劳动部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1997年12月10日劳部发〔1997〕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劳动部、国家计委于1995年印发了《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289号),明确了申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两年来,大多数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为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的建设,保证办学质量和提高规模效益,劳动部制定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原来规定的办学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教学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领导班子、教师配备和专业设置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现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和劳动就业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

第二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掌握高级职业技能,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三条以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技师、高级技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其他培训任务。

第四条办学规模要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适应。

在校生规模达到120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培养规模不少于400人(边远地区和特殊行业的学校经批准,可不受此限)。

湖南省技师学院设立评审细则及去筹评估资料收集分工责任表

湖南省技师学院设立评审细则及去筹评估资料收集分工责任表
4、在建项目批文,经费来源依据。
5、现场查看。
九、实习
设备
11
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1、主要设备设施能满足国家职业标准规
定的高级工以上技能操作项目的要求,
记15分。
2、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记20分。一
十三、办学经费
20
技师学院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
1、经费来源稳定,保证办学基本需要,记
30分。生均经费不足,每低于省规定生
均经费标准的5%扣2分。
2、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充足,记20
3、实习工位情况统计表。
4、实习工厂(实训场地)管理制度、工作记录。
十、教学
生活
设施
12
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包括学生宿舍及配套洗浴设施、食堂等)。
有完善的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的生活设施,生活用房不少于2.5万平方米,并有相应配套设施的计40分,每低于标准10%扣3分。
40
1、建筑面积各分项统计表。
30
1、近四年新生注册表;在校生花名册。
2、各类职业培训方案、计划、学员登记表、职业资格鉴定资料等有关材料。
8
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1、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
不低于60%,记10分,每少5%扣1分。
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不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的,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设置标准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设置标准

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第七条技工学校设立3年内培养规模应达到1600人。

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8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

学校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

第八条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

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第九条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第十条技工学校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和运动场所;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技工学校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

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

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第一章办学方向第一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二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培养生产、经营和服务一线的中、高级技能人才。

第三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以培养高级技工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四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能力和科学民主、求真务实的作风,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

领导班子对学校长远发展有战略规划。

第五条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

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5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500人次以上。

高级技工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50%,高级技工以上年培训量不低于1000人次。

第六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约12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其中一体化教学与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第七条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与本区域技能人才需求相适应,高级技工常设专业不少于4个。

重视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设。

第八条按照专业设置和教学需求配有数量充足、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一体化教室、生产实习场所及产学研结合工作场所。

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常设专业主要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各类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形成合理梯次,利用率高。

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达2000万元以上。

第九条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需要的设施设备和运动场所,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藏书不少于6万册,其中专业图书达60%以上,报刊杂志不少于120种。

河南省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河南省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2.每生有实习工位,记40分;实习工位明显不足的,扣5-15分。
3.拟设专业设备设施满足教学要求,记40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5-15分。
4.实习、实验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记40分,每少10万元,扣1分。
1.《实习实验设备设施清单》(见审批表12)
2.实习实验设备台帐(分实习实验室建档)
评分办法
主要备查资料
1.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记20分;具备单项业务职能,记10分。
2.采用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记10分,教学计划未体现与企业培养相结合,扣5分。
3.中级技工培养目标明确,教学文件规范,记10分;目标不明确、教学文件不规范扣1-4分。
4.具备面向社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与就业服务的条件与能力,记20分,培训、鉴定与就业服务不具备一项扣5分。
评分办法
主要备查资料
1.学校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记10分;班子成员中受到违纪处分、学校出现过集体上访等现象,应酌情扣分。
2.校领导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记10分。其中①校领导班子成员3~5人,记5分;②设专职校长、书记与教学副校长,记3分;③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记2分。
省评分()
扣分原因:


03双证书制度(2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评分办法
主要备查资料
实行“双证书”制度,记20分;未实行不得分。
1.学校成立鉴定机构的文件
2.鉴定资质批文
3.学校证书管理制度
学校自评:
自评分()
扣分原因:
省专家考察组评价:
省评分()

云南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云南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云南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评审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办学方向(分)
标准: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时承担职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进修任务,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评分办法(满分分)
①申请设立技师学院的学校是高级技工学校,记分。②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记分。③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记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高级技工学校资质材料;②两期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名册、培训计划等;③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关文件及材料。
评分办法(满分分)
①具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施设备,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记分。②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万元,记分。③满足体育教案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万平方M,记分。④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满足多媒体、网路教育教案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记分。⑤建有校园网站,记分。
人数
年份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
技师
其他
合计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扣分原因:
专业设置(分)
标准: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一般不少于个,所设专业具有届以上高级技工培养实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有关要求,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对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

三类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特色。

现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废止。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3.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技工学校设置标准

技工学校设置标准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第七条技工学校设立3年内培养规模应达到1600人。

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8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

学校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

第八条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

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第九条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第十条技工学校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和运动场所;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技工学校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 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 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 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 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第七条 技工学校设立3年内培养规模应达到1600人。

- 1 -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8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

学校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

第八条 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

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第九条 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第十条 技工学校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和运动场所;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

湖南省技师学院设立评审细则及去筹评估资料收集分工责任表.

湖南省技师学院设立评审细则及去筹评估资料收集分工责任表.

校有明确协议,可用于学生实习的设备
设施可包括在内,但不超过总值的 25%)
,每少 50 万元扣 1 分。
十、
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 有完善的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的生活设施,生活用房
教学 12 设施(包括学生宿舍及配套洗浴设施、 不少于 2.5 万平方米,并有相应配套设施的计 40 分,
40
生活
食堂等)。
格证书。
2、专任教师的教师资格证。
3、师资培养和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
教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教师参加专业实
40
践活动的计划和总结、教学考核计划和
实施材料。
1、实习指导教师花名册。
2、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0
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 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名册、聘书及聘请
企业兼职教师记录。
2、各类培训计划、安排,招生宣传材料, 培训证书颁发记录。
1、毕业证书颁发记录。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证明资料。
三、
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
制订有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
1、当地政府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文本。
发展
4 发展规 划和高技 能人才队伍建设规 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计 20 分;不符合当地产业发
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
资格
学校资格的,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1、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有改革创新精
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
神,开拓进取意识强,群众反映良好,
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
五、
的领导班子。院长、ຫໍສະໝຸດ 学副院长应具记 20 分。
领导
6
2、院(校)长和教学副院(校)长应具有 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

广东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

广东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

支持. 广东省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评审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四年月1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1依法举办(否决项)支持.支持.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3办学方向(考察项)支持.04办学定位(考察项)支持.9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0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5双证书制(考察项)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 11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6领导班子(5分)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7办学规模(考察项)12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4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8-1教学场地(否决项)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6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8-2教学场地(16分)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7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8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09教学设备(12分). Array19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20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表专业名称:21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 此表可续.22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专用教室(实验室)设备(仪器、教具)情况表专业名称:此表可续2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4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0学校设施(20分)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5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6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27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学校主要运动场地、体育设备设施器材情况此表可续28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9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0学校设施(20分)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30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11教师配置(10分)下载支持.现有(拟聘)教职工情况表此表可续. 13办学经费(否决项)14管理制度(5分).16德育工作(8分)17教学资料(8分)18校企合作(10分)评审汇总表支持.48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支持. 评审专家组意见支持. 说明:1、申办学校必须按本评审表的条目顺序提供佐证材料。

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教师学历和职称证书。
文化、技术理论教师情况一览表
项目
类别 人数
理论教师人数
学历
职称
职业资格
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专
其他
高级讲师




技师及以上









文化课教师
技术理论课教师
合 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扣分原因:
市专家评价:
市评分()
扣分原因:
02师资队伍
自评分
市评分
标准:开设技师培养专业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达到100%,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
04-2评分办法(满分80分)
①实习实训场地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记30 分。②开设技师培养专业的实训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平均每个专业不能少于1000万元,记45分。③有专业阅览室,图书总数不能少于6万册,记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实训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台帐和统计(含高级工以上专业的实训设备清单、台套数及单价表)②专业阅览室、图书相关资料。
02-3 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技师专业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达到100%,记25分。②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记2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②聘请企业兼职教师记录。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项目
类别 人数
人数
学 历
职 称
职业资格
研究生

技师专业的实训设备和教学仪器汇总表
类别
专业 金额

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评估细则(试行)

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评估细则(试行)
20
专业设置适应经济发展需要,长线专业不少于15个记20分,每少一个扣2分。
15
常设培养高级工层次的专业不少于5个,培养技师层次的专业不少于2个,且已连续招生3年以上
20
高级工层次专业不少于5个记5分,技师层次的专业不少于2个记5分,连续招生3年以上记10分。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评 分标准
评估意见
15
同时具备中级工以上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30%以上记1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7
具有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的教师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
20
达到25%记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4分
办学规模
8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不少于5000人
19
必须建立学院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和人员任咨询委员,定期召开会议,了解经济、科技发展情况以及毕业生质量反馈信息
20
建立学校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记10分,收集毕业生质量反馈信息记10分。
就业服务
20
应及时了解社会和企业用人需求,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20
建立专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记10分,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记10分。
20
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实行院系二级管理记10分.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记10分。
师资队伍
3
必须有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
30
专职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记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25记5分.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40%记10分.兼职教师不超过专职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记5分。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人社部发[2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有关要求,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对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

三类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特色。

现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废止。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3.《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 1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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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评审表)
学校名称: (公章)
填报时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01办学方向(20分)
02办学模式(60分)02-1(40分)
02办学模式
02-2(20分)
03双证书制度(20分)
04申办资格(此项为否决项)
05领导班子(30分)
06办学规模(50分)06-1(40分)
06办学规模 06-2(10分)
3年高级技工学制教育班招生计划表
3年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计划表
07专业设置(50分)
08学校面积(60分)
09实习、实训设备设施(90分)
实习、实训主要设施设备统计表
10其他设施设备(60分)
其他设施设备统计表
(生活类、体育类、图书杂志、信息化)设施设备类别:
11师资队伍(140分)11-1(50分)
11师资队伍Array
11-2(50分)
11师资队伍
11-3(40分)
12办学经费(40分)
13学校管理(60分)
14安全管理(40分)
15德育与职业指导(60分) 15-1(40分)
15德育与职业指导 15-2(20分)
16教学科研与专业带头人(50分)
16-1(20分)
16教学科研与专业带头人16-2(30分)
17校企合作(170)分
17校企合作
17-2(70分)
合作企业统计表
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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