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年来王安石变法评议的演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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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年来王安石变法评议的演变和发展

王安石变法是宋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自南宋初重修《神宗实录》确定“是元祐而非熙丰”,“唯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从而彻底否定王安石变法以降至今,历史已走过近900年。伴随着历史的脚步,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褒贬议论,亦是一桩几经变动而又难以了结的历史公案。依据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特点和评价主流意见的变化,可以把近900年间评议、研究王安石及其变法分作三个时期:南宋至晚清;20世纪前半叶;20世纪后半叶。

南宋至晚清近800年间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评议以否定为主。而否定的评议主要形成于南宋。南宋对王安石及其变法否定性评议的形成有两条线索:一是南宋史家在编修北宋历史的著述中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评议和选材;二是理学家及事功学派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先说第一条线索。

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是从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及思想家评论王安石及其变法的首要观点。宋廷南渡以后,宋高宗表示“朕最爱元祐”,并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及王安石。宋高宗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以元祐史臣的观点重修《神宗实录》,二是贬斥王安石新法褒奖元祐更化。绍兴四年八月戊寅朔,宗正卿兼直史馆范冲入见。宋高宗说:“以吏事召卿,两朝大典皆为奸臣所坏,若此时不更修定,异时何以得本末。”范冲“因论熙宁创制,元祐复古,绍圣以降张弛不一,本末先后各有所因,不可不深究而详论……王安石自任己见,非毁前人,尽变祖宗法度,上误神宗皇帝,天下之乱实兆于安石,此皆非神祖之意。”宋高宗对此甚表赞同,“惟是直书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 [1]卷七十九经过一年零八个月,“《神宗实录》通成二百卷。”由此可见,《神宗实录》的修撰,自神宗去世后,虽然几经反复,但最终以否定王安石变法的基调而告完成。宋廷的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后宋孝宗朝由李焘、洪迈等人修撰的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及私史著作如王称《东都事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和该书的删节本,如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彭百川《太平治绩统

类》1、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元之际《宋史全文》等,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取舍和评议大都源自绍兴本《神宗实录》。是故,清人蔡上翔在为王安石辩诬时说:“公之受秽且蔓延于千万世,尤莫甚于此书。” [2]第586页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南宋中后期人编撰的《宋诸臣奏议》(赵汝愚)、《宋宰辅编年录》(徐自明)、《大事记讲义》(吕中)等对后世否定王安石变法有较大影响的私史,亦采取了类似于“惟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如赵汝愚辑录的《宋诸臣奏议》,是迄今所见最大的一部北宋奏议选集。全书共收241位大臣的1630篇奏议。这部书更多、更集中体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的观点。这有三方面的表现:其一,以是元祐而非熙宁的是非标准选录奏议,因而有关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如章惇、吕惠卿、曾布、薛向、王韶等一概被排斥在选录范围之外,王安石的奏议虽然也选录了6篇,但是四篇不关变法之事,剩余两篇事关变法,却又是为反对新法的奏议提供历史背景;其二,集中荟萃了熙丰至元祐时期反变法派的奏议。仅就司马光一人的奏议就达146篇,约占1630篇总数的9%,其他人如富弻44篇、韩琦32篇、王岩叟45篇、吕诲45篇、范祖禹42篇、刘挚34篇、吕公著36篇、苏辙26篇、苏轼23篇。其三,不仅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不合选录标准,而且对在元祐时期反对全盘否定新法的奏议,也被视作“不合标准”而一概不予以选录。显然这样一部书的传播,极易误导后世对王安石变法的认识。

《宋史•王安石传》是元朝史臣在宋的《四朝国史•王安石传》的基础上编修的,其编撰特点是:一、在取材上所谓的“尽取诸贤之论”,实际上是尽取王安石反对派的伪造诋诬之辞,而且尽出于反对派所作之私书、杂史。从宋国史至元修《宋史》,作传者正是靠尽取诋毁之辞,采私史入正史,才完成了对王安石的彻否定,并造成从野史到正史无不否定王安石的印象。二、将王安石集团的主要成员,甚或元丰、绍圣时期的变法中坚人物打入《奸臣传》。所谓“奸臣”是“逞其狡谋,壅阏上听,变易国是,贼虐忠直,屏弃善良。” [3]《奸臣传序》被打入奸臣传与新法、绍述有关的人员依次为蔡确(附吴处厚)、邢恕、吕惠卿、章惇、曾布、蔡京(附蔡卞、蔡攸、蔡翛)。三、“尽书王安石之过”,对王安石进行人身攻击,如性格执拗、性情怪僻、好人同己、不修边幅,不能治身、诬谤王安石爱子“悍慓阴刻,无所顾忌”等。四、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作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五、为王安石盖棺论定,“‘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1邓广铭认为《太平治绩统类》是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的另一种《纪事本末》‚今从之。参见邓广铭《邓广铭治史丛稿》第34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 [3]《王安石传》。至此,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遂成为封建时代官方定论。

再看第二条线索。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之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荆公新学被斥为异端邪说既与理学与新学在南宋的消长有关,更是理学家们自南宋初期以来不懈批判贬抑的结果。

荆公新学与二程理学是产生于北宋神宗、哲宗之际的两个对立学派。荆公新学在北宋后期六十年是居于独尊地位的官学‚而理学则只是在民间流布的一个小学派。南宋建立后,荆公新学受到相当大的冲击,理学却乘政局转变之际扩大了自身的社会影响。建炎、绍兴时期是理学兴起的阶段,它争得了与新学、苏学并峙的地位,呈现出显学的发展态势。乾道、淳熙时期是理学大发展的阶段,嘉定至淳祐是理学确立官学地位的时期。[4]新学的衰落与理学的成长有着诸多深厚的社会原因,其中与南宋初以降理学家们对新学不懈地批判分不开。首先公开站出来批判荆公新学的是程门弟子杨时,此后理学的传人在其著作中大都少不了批判荆公新学,但对荆公新学的批判最为彻底的还是对理学的发展有集大成之功的朱熹。朱熹对荆公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二个方面:一是斥王安石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揉佛道”或“学本出于刑名度数”;二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根据,予以无情打击。朱熹的批判,表面上是为维护孔孟正统的纯正性,但实际上很大程度与争取理学在南宋的正统地位分不开。事实上理学家们一代代坚持不懈地贬斥王安石新学,其效果是明显的,他们的观点日益为宋最高统治者所接受,宋高宗就说:“安石之学杂以伯道,取商鞅富国强兵,今日之祸,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乱生于安石。” [1]卷八十七,绍兴五年三月庚子这段话几与杨时给宋钦宗所上奏折的意旨如出一辙。宋理宗在淳祐元年下诏,以周濂溪、二程、张载、朱熹五人从祀孔庙的同时,撤削了王安石的从祀地位,并指责“王安石谓天变不足畏、神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三语最为万世之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合与削去,于正人心,息邪说关系不小,令国子监日下施行。” [6]卷十一《太学》由此可以断言,理学家们打倒新学是理学兴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后,理学被元明清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是当时思想的主流”‚ [7]第19页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成不易之论。

以陈傅良、叶适、陈亮、吕祖谦等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是南宋时期宋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学派。一般地说,浙东学派在经世思想上强调经世致用,讲求务实,在政治上则主张积极改革时政。从事功的角度而言,他们与北宋范仲淹、王安石很有相似之处,但是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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