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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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概况柠条塔井田位于陕西省神木县西北部,工业场地距神木县城约36km,为神府东胜矿区的一部分(神南矿区),行政区划属神木县麻家塔乡及店塔乡管辖。按照“发改能源【2006】1621号” 文批复的柠条塔井田面积为136.1km2,开发规模为12.0Mt/a。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含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7层,自上而下为
1-2、2-2、3-1、4-2、4-3、5-2上、5-2号煤,井田开采范围内地质储量为2632.77 Mt,工业储量为2296.89Mt,矿井可采储量为1645.20 Mt,矿井生产能力按12.00Mt/a计算,服务年限为97.9a,其中一水平服务年限为48.2a。煤质为低灰、特低硫、低磷分、中高挥发、特高热值无粘结性煤。包神、神延铁路,省道包(头)~神(木)~榆(林)二级公路从井田东部南北向通过;省道府(谷)~新(街)二级公路沿考考乌素沟从井田中部通过,交通方便。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矿井规模为12.00Mt/a,同时配套建设12.0Mt/a的选煤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井巷工程、地面生产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行政与公共设施、地面运输(其中铁路专用线不属本次评价范围)等。工程永久占地48.17hm2,工业场地绿化面积4.32hm2。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案,设计分两个水平开采全井田(一井两面)。采用长壁综采工作面一次采全高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以大采高综采为主,分层综采为辅的方式开采;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及开拓布置,一水平开采1-2、2-2和3-1号煤层,二水平开采4-2、4-3、5-2上、5-2号煤层。选煤方法为重介浅槽。矿井及选煤厂劳动定员合计为1324人,生产人员效率为51.22t /工.日。北翼2-2煤工作面在井巷工
程开工后21个月投产,建设工期为21个月。项目总投资为431506.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9.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1%。2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2.1环境质量现状1 评价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SO2、NO2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TSP日均浓度均超标,工业场地的苯并a芘日均浓度为未检出~0.007μg/m3,符合评价标准要求。TSP浓度超标与拟建项目地处黄土高原及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风沙扬尘较大的自
然因素有关。2 评价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指标中SS在排污口上游、排污口下游2个监测断面超标,Ar-OH在下游断面超标,其它各项指标在各监测断面均满足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附近焦化企业排污所致。
3 评价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细菌总数在4个监测点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1.4;Ar-OH在工业场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2.5;其余监测项目在各监测点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超标原因原因亦为焦化企业所致。总体来看,地下水水质良好。
4 评价标准为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拟建工业场地周围噪声均满足标准要求,评价区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5 评价区位于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地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以风沙地貌为主。评价区位植被类型以沙蒿、沙柳灌丛面积最大,农业植被面积小。评价区的植被覆盖度以中覆盖度、低覆盖度为主,面积分别为75.14km2和59.86km2,分别占评价区面积的46.17%和36.78%。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以灌木林地和天然牧草地为主,分别占评价区面积
的46.57、43.76%;耕地面积极小,均为旱地,面积2.95km2,占评价区面积的2.43%。总之,评价区内是一个以灌木林地和牧草地为主体的生态经济系统,水资源贫乏且水量受自然影响程度很大,区内植被覆盖率低、动植物种类少、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加之风沙、干旱、暴雨的灾害性气候交替出现,使得这一地区的生态系统抗冲击能力较为脆弱。2.2环境保护目标井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国家及地方公告的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环境保护对象主要为井田范围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河流、公路、铁路(拟建专用线)、土地资源、居民点、考考乌素沟及其支流等。 2.3主要环境问题柠条塔矿井调整后工业场地(含选煤厂)、风井场地、排矸场、场外道路建设位置及走向与原6.0Mt/a矿井基本一致,而占地面积略有增加。调整后矿井将永久占地48.17hm2,临时占地10.72hm2,建设过程中土地的平整与开挖及弃土弃渣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在短期内会使水土流失加剧,经计算,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4172.94t;柠条塔矿井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后续建设工程中,地面工程仅剩装修和安装,井下工程主要为南一盘区工作面、大巷建设,二水平暗主斜井、暗副斜井的施工以及装备安装,分析认为后续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原煤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锅炉燃煤产生的SO2和烟尘及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其中SO2排放量为42.62t/a、烟尘排放量为14.94t/a、煤尘排放量为192.00t/a。污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有:矿井井下排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选煤厂煤泥水。选煤厂煤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和地面污废水
经处理后,生活污水100%回用,矿井水处理后回用4813m3/d,剩余947 m3/d经管道输送至神木县电厂作为循环冷却水使用,正常情况下矿井水不外排。工业场地布置的强噪声源主要有:主厂房、主井驱动机房、筛分破碎车间、锅炉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等。采取防噪措施后,敏感点及厂界昼、夜间噪声叠加值全部满足GB3096-93
中2类和GB12348-90中II类标准要求。生产期主要固废有井下开采产生的煤矸石(6.41万t/a)、选煤矸石(49.73万t/a)、锅炉灰渣(3719.42t/a)和生活垃圾(436.9t/a)。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一水平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为7952mm,平均值6192mm;全井田所有煤层开采后,其叠加下沉值最大为18161mm,平均为12028mm。井田内共有21个自然村,617户、2500人,根据煤柱留设及地表变形参数预测,其中12个自然村处在井田边界或考考乌素沟、府新公路留设煤柱区,无需搬迁;9个自然村涉及搬迁,搬迁190户、839人。一水平开采后受地表沉陷影响的面积约65.29km2,其中,受严重影响(沉陷边缘段)约11.3km2,受中度影响(沉陷中部)面积53.99km2,预计一水平整个开采期间引起耕地减产约52.3t,全井田开采期间引起耕地减产约78.63t。一水平1-2、2-2、3-1煤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分别为47.89 m、58.99 m、56.00m,开采范围内有导通第四系可能;2-2煤在好赖沟、张家沟沟脑部分及毛石拉沟左侧、后流水壕村、房子梁、前流水壕村等煤层埋藏较浅、开采厚度较大及沟谷处切割剧烈地带有可能导通第四系,大部地段其导水裂隙带不会贯穿直罗组地层;初步预测,一水平各煤层开采将有16.68km2的区域的第四系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