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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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概况柠条塔井田位于陕西省神木县西北部,工业场地距神木县城约36km,为神府东胜矿区的一部分(神南矿区),行政区划属神木县麻家塔乡及店塔乡管辖。

按照“发改能源【2006】1621号” 文批复的柠条塔井田面积为136.1km2,开发规模为12.0Mt/a。

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含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7层,自上而下为
1-2、2-2、3-1、4-2、4-3、5-2上、5-2号煤,井田开采范围内地质储量为2632.77 Mt,工业储量为2296.89Mt,矿井可采储量为1645.20 Mt,矿井生产能力按12.00Mt/a计算,服务年限为97.9a,其中一水平服务年限为48.2a。

煤质为低灰、特低硫、低磷分、中高挥发、特高热值无粘结性煤。

包神、神延铁路,省道包(头)~神(木)~榆(林)二级公路从井田东部南北向通过;省道府(谷)~新(街)二级公路沿考考乌素沟从井田中部通过,交通方便。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矿井规模为12.00Mt/a,同时配套建设12.0Mt/a的选煤厂。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井巷工程、地面生产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行政与公共设施、地面运输(其中铁路专用线不属本次评价范围)等。

工程永久占地48.17hm2,工业场地绿化面积4.32hm2。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案,设计分两个水平开采全井田(一井两面)。

采用长壁综采工作面一次采全高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以大采高综采为主,分层综采为辅的方式开采;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及开拓布置,一水平开采1-2、2-2和3-1号煤层,二水平开采4-2、4-3、5-2上、5-2号煤层。

选煤方法为重介浅槽。

矿井及选煤厂劳动定员合计为1324人,生产人员效率为51.22t /工.日。

北翼2-2煤工作面在井巷工
程开工后21个月投产,建设工期为21个月。

项目总投资为431506.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9.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1%。

2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2.1环境质量现状1 评价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SO2、NO2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TSP日均浓度均超标,工业场地的苯并a芘日均浓度为未检出~0.007μg/m3,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TSP浓度超标与拟建项目地处黄土高原及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风沙扬尘较大的自
然因素有关。

2 评价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指标中SS在排污口上游、排污口下游2个监测断面超标,Ar-OH在下游断面超标,其它各项指标在各监测断面均满足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附近焦化企业排污所致。

3 评价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细菌总数在4个监测点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1.4;Ar-OH在工业场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2.5;其余监测项目在各监测点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超标原因原因亦为焦化企业所致。

总体来看,地下水水质良好。

4 评价标准为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拟建工业场地周围噪声均满足标准要求,评价区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5 评价区位于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地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以风沙地貌为主。

评价区位植被类型以沙蒿、沙柳灌丛面积最大,农业植被面积小。

评价区的植被覆盖度以中覆盖度、低覆盖度为主,面积分别为75.14km2和59.86km2,分别占评价区面积的46.17%和36.78%。

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以灌木林地和天然牧草地为主,分别占评价区面积
的46.57、43.76%;耕地面积极小,均为旱地,面积2.95km2,占评价区面积的2.43%。

总之,评价区内是一个以灌木林地和牧草地为主体的生态经济系统,水资源贫乏且水量受自然影响程度很大,区内植被覆盖率低、动植物种类少、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加之风沙、干旱、暴雨的灾害性气候交替出现,使得这一地区的生态系统抗冲击能力较为脆弱。

2.2环境保护目标井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国家及地方公告的文物古迹保护单位。

环境保护对象主要为井田范围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河流、公路、铁路(拟建专用线)、土地资源、居民点、考考乌素沟及其支流等。

2.3主要环境问题柠条塔矿井调整后工业场地(含选煤厂)、风井场地、排矸场、场外道路建设位置及走向与原6.0Mt/a矿井基本一致,而占地面积略有增加。

调整后矿井将永久占地48.17hm2,临时占地10.72hm2,建设过程中土地的平整与开挖及弃土弃渣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在短期内会使水土流失加剧,经计算,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4172.94t;柠条塔矿井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后续建设工程中,地面工程仅剩装修和安装,井下工程主要为南一盘区工作面、大巷建设,二水平暗主斜井、暗副斜井的施工以及装备安装,分析认为后续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原煤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锅炉燃煤产生的SO2和烟尘及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

其中SO2排放量为42.62t/a、烟尘排放量为14.94t/a、煤尘排放量为192.00t/a。

污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有:矿井井下排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选煤厂煤泥水。

选煤厂煤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井下和地面污废水
经处理后,生活污水100%回用,矿井水处理后回用4813m3/d,剩余947 m3/d经管道输送至神木县电厂作为循环冷却水使用,正常情况下矿井水不外排。

工业场地布置的强噪声源主要有:主厂房、主井驱动机房、筛分破碎车间、锅炉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等。

采取防噪措施后,敏感点及厂界昼、夜间噪声叠加值全部满足GB3096-93
中2类和GB12348-90中II类标准要求。

生产期主要固废有井下开采产生的煤矸石(6.41万t/a)、选煤矸石(49.73万t/a)、锅炉灰渣(3719.42t/a)和生活垃圾(436.9t/a)。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一水平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为7952mm,平均值6192mm;全井田所有煤层开采后,其叠加下沉值最大为18161mm,平均为12028mm。

井田内共有21个自然村,617户、2500人,根据煤柱留设及地表变形参数预测,其中12个自然村处在井田边界或考考乌素沟、府新公路留设煤柱区,无需搬迁;9个自然村涉及搬迁,搬迁190户、839人。

一水平开采后受地表沉陷影响的面积约65.29km2,其中,受严重影响(沉陷边缘段)约11.3km2,受中度影响(沉陷中部)面积53.99km2,预计一水平整个开采期间引起耕地减产约52.3t,全井田开采期间引起耕地减产约78.63t。

一水平1-2、2-2、3-1煤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分别为47.89 m、58.99 m、56.00m,开采范围内有导通第四系可能;2-2煤在好赖沟、张家沟沟脑部分及毛石拉沟左侧、后流水壕村、房子梁、前流水壕村等煤层埋藏较浅、开采厚度较大及沟谷处切割剧烈地带有可能导通第四系,大部地段其导水裂隙带不会贯穿直罗组地层;初步预测,一水平各煤层开采将有16.68km2的区域的第四系含
水层被沟通,在这些区域应采取保水采煤工艺进行开采。

二水平煤层开采产生的导水裂隙带一般仅影响到煤系含水层,而不会影响第四系含水层。

但值得注意的是:井田二水平在小煤矿下部或附近、火烧区下部开采煤层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小煤矿采空区积水进入矿井,对矿井生产造成威胁。

因采矿每年约有190.08万m3地下水以矿井水的形式排出地表。

3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3.1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植被;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和美化;并保证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正常运行。

3.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1 锅炉燃用本矿特低硫煤,同时配置麻石水膜除尘器进行除尘、脱硫,除尘效率大于96%,脱硫效率不低于80%,烟尘排放浓度为38.45mg/m3,SO2排放浓度为109.71mg/m3,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储煤系统采用落煤塔式储煤场和圆筒仓,保证原煤“不露天、不落地”;对破碎筛分输运场所的煤(粉)尘治理,结合噪声的防治同时进行,采用密封、集尘等工程措施;场地绿化系数不低于30%(采取购地范围绿化),进场道路两侧按要求绿化并定时洒水降尘;排矸场扬尘采用定时洒水、及时推平压实、四周绿化等措施。

2 井下排水经不同程度处理后4813m3/d可取代地下水水源井取水,分别用于地面生产、生活、井下消防洒水,选煤车间车间生产补充用水、场地洒水和绿化等,剩余947m3/d用管道输送至神木县电厂作为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废污水产生量为714.0m3/d,采用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部作为绿化用水和选煤厂的补充用水。

3 动筛车间的主要产噪点同时也是主要产尘
点,因而结合防尘对各产噪点噪声进行综合防治;在风机口上加设消声塔或折流式进风消声道并辅以吸声、隔声;主井提升机房在机头上安装可拆卸式隔声箱;优化场地平面布局、利用绿化的降噪效果予以辅助治理。

矿井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昼间满足场界噪声II
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内敏感点办公楼、单身公寓环境噪声控制在50dBA,夜间45dBA以内,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要求。

4 原煤洗选产生矸石49.73万t/a,全部用于鄂尔多斯市宝恒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已签)。

为防止矸石不能全部利用,本矿还设有临时排矸场。

项目所设计的排矸场,为临时周转场或备用矸石场,不属于永久矸石场,按Ⅰ类场要求设计。

生活垃圾交由店塔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锅炉灰渣产生量3719.42t/a,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436.9t/a,集中收集后送往店塔垃圾场统一处置。

5 保留村庄分布主要分布于井田边界、考考乌素沟及其支沟、府新公路留设煤柱区,因此矿井开采不会影响到当地居民的饮水。

要求对井田一水平开采沟通第四系含水层的16.68km2采取保水采煤措施(如降低采高),二水平在火烧区、地方煤矿区域开采下伏煤层均留设保安煤柱,确保不会对第四系含水层构成威胁。

矿井涌水主要是疏干区域上基本无供水意义的侏罗系延安组和直罗组含水层。

因此,可以说本矿井的开采不会造成松散层潜水的大量泄漏。

6 地表沉陷保护:在设计上已考虑工业场地、井田边界、考考乌素沟及其支沟、及区内厂矿企业留设保护煤柱。

根据村庄分布特征、人口多少和村庄受地表沉陷影响程度和特点,对村庄的保护采用留设保护煤柱与迁并村相结合
的保护措施。

沉陷区土地类型以灌林地、天然牧草地为主,地面沉陷总体上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影响不大。

沉陷区整治:针对评价区人口密度较小、重要保护目标少、生态较为脆弱的实际,评价提出沉陷区边缘地带以人工整治为主,各盘区中部以自然恢复为主的整治原则。

一水平整治面积共约65.29km2,井田沉陷土地复垦的重点是草林及旱地,其沉陷治理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将沉陷土地主要恢复成旱作耕地,部分重度破坏无法恢复成耕地的恢复成草林地。

对草林地一般保持原地貌,适当予以补植。

一水平土地复垦需资金773.02万元,列入生产成本。

居民搬迁安置方案:一水平投产前,高家梁、杜家梁搬迁至同一行政村的张家沟,与井田北界一起留设保护煤柱;梁家梁、李家梁、何家塔搬迁至同一行政村的訾家村,与井田东界一起留设保护煤柱;生艾村搬迁至新民沟沟口,与考考乌素沟北岸、府新公路一起留设保护煤柱;七卜树搬迁至湿泥补拉,与井田西界一起留设保护煤柱;共搬迁139户,602人,补偿标准为搬迁补偿6.0万元/每户,另外补偿安家费2.0万元/人,合计2038万元。

二水平(48.2年后)投产前,喷素窑搬迁至新民沟沟口,赵害梁搬迁至同一行政村的刘家石畔,与考考乌素沟、府新公路一起留设保护煤柱,拟搬迁51户,237人,合计780万元。

4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4.1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柠条塔矿井是神府矿区南区规划的主力矿井之一,矿井建设开发符合《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矿井规模、工艺、工效等符合《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等有关规划要求;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符合《煤炭工业“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晋陕蒙接
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等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

4.2清洁生产水平根据《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计算出柠条塔矿井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92.06,评定为煤炭行业清洁生产企业。

总体来看,柠条塔矿井为大型矿井,井下装备采用综采设备,机械化程度比较高;矿区内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各项法规的要求;原煤全部入洗,产品清洁度好,硫份和灰份低,本工程多数清洁生产指标达到了评价标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善:土地资源占用指标较高,电耗、油耗耗消相对偏高:营运期还需加强环保措施的执行、监管力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清洁生产制度等。

4.3总量控制2005年,榆林市环保局对原柠条塔矿井600万t/a建设规模的总量批复(“榆政环函200545号文)SO2 123.6t/a、烟尘21.63t/a、煤尘224.4t/a、COD 0.6t/a、固体废弃物0t/a。

项目调整后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上述批复的总量要求。

4.4公众参与本评价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3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收回率97.1%。

柠条塔矿井建设项目工程已得到当地93%多数公众的赞成与支持,被调查对象中无持反对意见者。

5总结论柠条塔矿井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要求;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环境搬迁计划已得到当地政府的承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比较小,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和可研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的建设对陕西省能源基地北移、平衡省内煤炭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及时和必要的;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
行的。

15.6要求与建议15.6.1主要要求(1)认真落实公众关于补偿、搬迁、安排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与要求,建设生态型矿区;(2)一水平开采沟通第四系含水层的16.68km2采取保水采煤措施(如降低采高),二水平在小煤矿下部或附近、火烧区下部开采煤层时,应采取防范措施或留设保安煤柱,防止小煤矿采空区积水进入矿井,对矿井生产造成威胁。

(3)根据目前的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以及2-2煤煤层覆存特点,环评要求在一水平南一盘区西部开采期间,建设单位应针对南一盘区东部2-2煤的特点开展采煤技术研究。

(4)对项目配套建设的铁路专用线及后期风井场地,应在选线或选址及开发方案确定后,按要求完成相应级别的环评工作。

15.6.2建议(1)联合区内大型煤炭企业,采取国际交流、国内招标等多种方式,开展对生态脆弱区煤炭开采生态环境保护的科研工作,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2)协调有关部门,划定自然恢复区,实行封育;争取取得采区上方的部分土地的定期使用权,以进行塌陷区综合整治;(3)建井初期即成立地表岩移观测站,重视地表沉陷的监测和观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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