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谁为主体谁为客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
何者为主体,何者为客体
“主体”本是哲学认识论的一个概念,是相对于被认识、被改造的客体来说的。“主体”指一切实践者、认识着的人。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学过程,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的一个特殊的认识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双方都有认识和被认识的问题,他们的主客体关系构成了比较复杂的关系。所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才能更好的完成教学活动。
而究竟谁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谁是客体,历来人们争议不休,可谓见仁见智。
①传统的“教师主体、学生客体”说。持这种观点者把整个复杂的教学过程简单化为单主体和单客体的单向式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被动获取知识的过程,过分强调教师的主体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而易导致“教师中心论”。②“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材客体”说。持这种观点者把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主导作用”与“主体作用”混同比较,因而易导致“儿童中心论”。③“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说。这种观点有它的合理性,认识到了主客体作用的相对性,但这种主体仅仅是一种从教学过程中抽象得出的观念形态的主体或教与学分裂的主体,形成的是两个无法统一的主体,实质上是把主体地位与矛盾的主要方面混
同。④“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的主体”说。持这种观点者把教师和学生笼统地简单化为教学过程中的以教材为客体的双重主体,未能从动态上去统一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不能科学地揭示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向式影响关系,因而也就不能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相长”作出正确解释和落到实处,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几种观点虽说从不同角度来看似乎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们都明显地有着某些缺陷,因此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各个环节中的相对地位。
教学活动不是教的活动和学的活动的简单叠加,教学活动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其中教和学是这个整体的两个方面,教和学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紧密结合、融为一体的,我们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我们不能光强调教师的主体作用而忽视甚至无视学生的存在;更不能光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而轻视或否定教师的作用。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获得知识、掌握方法、发展能力、养成品格,从这一点来看,学生无疑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但在获得知识、掌握方法、发展能力、养成品格的过程中,见识浅、阅历少、“闻道后”、“术业尚无专攻”的学生需要知识渊博、经验丰富、“闻道先”、“术业有专攻”的教师的参与、引导、帮助,故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同处主体地位,发挥着主体作用。教学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师生的互动,依赖于师生主观能动性的共同发挥。
尊重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并始终把培养和开发受教
育者的主体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坚持主体性原则,关键在于承认并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要把培育、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作为核心任务并落实到实处,着力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和引导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内心道德环境,提高自我教育、自我修养的能力。要不断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有效地激发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影响的需要和动机,使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