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失范归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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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行为失范归因及对策研究摘要:政府公务人员是政府执政的代表,但是我国目前的公务员队伍里有一些渎职、贪污、腐败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所代表的政府公信力。因此,政府如何管好代表自己形象的公务人员,成为一个值得公众信赖的政府,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完善相关法律规章。
关键词:公务员;行为失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026-02
人事部2002年就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其中一些内容还是很明确的,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人民公仆”、“依法行政……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但是我们目前从网络上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一些公务员行为失范的例子,比如陕西省安监局局长,因为在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现场行为不当,最后被陕西省纪委调查等等这样的公务员行为不当和公务员行为失范的案例很多。所以,怎样通过有效的方法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来维护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来确保公众利益不受侵害,是我国政府亟须思考的和解决的一个命题。
一、我国公务员行为失范的原因
对于我国公务员行为失范的原因,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公务员行为失范的案例得到一些启示,大致有以下几点。
1.公务员自身的问题
公务员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国家的公共资源,但同样也负有履行公共义务的责任。但是受到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即当官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光宗耀祖,也能够给自己带来一些个人利益。这就为公务员行为失范提供了文化性的基础。利益是任何个人都想得到的,所以人性的假设理论对于资本主义社会适用,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我国也同样适用。每个社会个体都会为自己的利益努力,所以公务员会努力的追求名誉、地位、待遇、权力。经济人假设理论就为公务员行为失范提供了心理前提。在调查公务员行为失范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行为失范的主体不仅仅是一个人,那么就要提到一种常见的社会心理现象——从众心理。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群体,所以就希望社会群体能够接受和喜欢自己,不免就会出现一些盲目的从众。即使在一些行政组织中,大多数人的行为不道德,但是为了能够使自己不被排除在这样的行政组织当中,一些意志不坚的个人就会从众。所以就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神不振、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以及吃、拿、卡、要等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外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到位
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受到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影响严重,例如办事效率低,因人设岗,办事机构臃肿,人事制度不透明等等,
这样就为公务员行为失范提供了生存空间。以及与迅速发展的客观现实相比,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就显得比较落后,从我国的目前监督体制来看,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我国公共行政当中存在行政自由量裁权,行政自由量裁权指的是:政府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和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行政自由量裁权可以使公务员在行政操作过程中充分的展示自身的价值选择、道德风貌和道德水平,同时也是公务员主观行为的表现,所以这也导致我国公务员行为失范。由于政府的相关信息公布不是很及时,公众对于这方面的了解也不是很全面,所以导致社会外在的监督薄弱。
3.相关法律环境的不健全
依法治国的核心应该是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但是我国行政法律环境构建仍然滞缓。对于约束我国公务员行为的规范类型涵盖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党政规范性文件等。以党政规范性文件为主,并且数量繁多,内容覆盖全面。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性的文本有《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这些文本代表了规范我国公务员行为的最高水平。如果我们仔细的阅读这些现有的规范文本,然后再仔细考察我国公务员行为约
束的实际需要,那么我们就会很清楚地发现,现行的规范文本与当前约束我国公务员行为的规范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约束公务员行为的细化准则就少的很多,因此不能很准确的以法律或者法规来衡量公务员行为失范。并且以道德的准绳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文本,例如公务员伦理法或者行政伦理法,即如何将行政伦理的概念法制化,将定量与定性合理的结合起来,对于建立约束公务员行为的规范化法律法规还有一段路要走。
二、规范我国公务员行为的方法
近几年,我国公务员行为失范的人数不断上升,我国政府机关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惩治这种行为失范。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
任何思想道德教育行为均有目的,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培养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阶段目的则是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
阶段所面临的具体形势和任务而培养能够担当重任的、具有高尚品德与风格的、高素质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是根据其目的来设定的。开展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国家公务员局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者,
确定为不合格等。思想德品质成为合格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是首要素质。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公务员道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尽早建立起适应我国改革和发展内在要求的公务员道德建设框架及运行机制,对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将起着主导和榜样作用。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规范课,强化道德教育,就是对公务员进行正确引导的重大举措,它有助于逐步减少并最终清除公务员队伍中的非道德现象,净化公务员队伍。
2.加大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力度
公务员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部门内部的纵向监督系统,还要建立以人事部门牵头抓总,与各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相互协调配合的横向监督系统。一是建立人事部门内部以广大人事干部为监督员的纵向自我监督系统;二是建立人事部门同监察、信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横向监督网络;三是聘任群众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强化外部监督,把公务员监督的渠道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舆论监督具有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腐败分子往往是“不怕上告,就怕上报”。因此,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公务员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现象公开“曝光”,揭露抨击腐败行为,既可以教育警示广大公务员,又可以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而社会监督主要体现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实质是人民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群众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举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