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术语和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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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词汇是在最合适的一致性基础上对本书中涉及到的(十国集团和欧共体)中央银行所使用的术语给出解。它不打算对这些术语给出法律定义。应该认识到,它在其他语言中未必能找到完全等同的术语。
咨询轧差(advisory netting):见状态轧差。
受保支付系统(assured payment system)(APS):一种价值交换系统中的协议其中,及时完成一笔支付指令的结算,需要第三方(主要是银行、银行辛迪加或者清算所)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的承诺支持。参见价值交换结算系统。
自动化清算所(automated clearing house)(ACH):一种电子清算系统,在系统中支付指令,主要借助磁介质或者通过电信网络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交换并由数据处理中心处理。参见清算。
自动柜员机(automated teller machine)(ATM):一种可以让已授权的用户,主要利用机器可读的塑料卡,从其帐户提取现金并可向用户提供不同种类的其他服务诸如余额查询、资金转帐和接收存款的机电设备。ATM可以以联机实时查询授权数据库或者脱机两种方式运行。
银行汇票(bank draft):在欧洲,该术语通常指一种由银行自身兑付的票据。银行汇票由付方在银行购买并发送给收方,收方提交银行汇票给收方的开户银行,收方的开户银行对收方支付。收方的开户银行再提交银行汇票给付方银行并由付方银行偿付。在美
国,该术语通常指由银行自身或者从其他银行兑付的汇票或者支票。在银行本票中,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受票人。在银行柜员支票中,一家银行是出票人,另一家银行是受票人。银行汇票可能由银行按其自己的目的签发或者由客户购买并发送给收款人以清偿债。
批处理(batch):一组支付指令和(或)证券转让指令以一个集合在处理点以不连续的时间间隔发送或处理。
受益所有权/权益(beneficial ownership/interest):接收证券或其他金融票据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权益的权利(如收入、选举、转帐权)。受益所有权通常区别于证券或金融票据的法定所有权。参见法定所有权。
双边轧差结算系统(bilateral net settlement system):它是一种结算系统,其参与者的双边轧差结算余额是在每对参与者之间进行结算的。参见净贷记和借记余额。
双边轧差(bilateral netting):双方之间对其双边债务进行轧差的协议。协议包含的债务可能产生于金融合同或转帐交易或者同时产生于两者。参见轧差,多边轧差,净额结算。
汇票(bill of exchange):一种由出票人提交给受票人的书面票
据,它要求受票人对出票人或出票人指定的人随时或在规定的日期支付一笔特定的数额。广泛用于金融交易和(当在银行贴现时)获得信用。参见个人汇票。
簿记系统(book entry system):一种在没有票据或者证券实物移动的情况下,能够进行债权(即证券)转让的记帐系统。参见无形化,停止流通。
批量转帐系统(bulk transfer system):见零售转帐系统。
活期借款(call money):是一种借款合同,该合同每天都被自动地重新续约,除非放款人或借款人表示希望资金在短时期内归还。
资本风险(capital risk):见本金风险。
最高限额(caps):出于风险管理的目的,在营业日内对资金转帐或证券转让系统中的参与者可以发生的余额(借记或贷记余,它可能是净额或者全额)约定的量化限额。最高限额可以由参与者根据他向系统中的其他参与者提供的双边信用来确定,即双边信用
限额,或者由系统的经营者或管理转帐系统的机构在汇总一个参与者在系统中可能发生的净借记基础上确定,即发送方的净借记限额。发送方的净借记限额,既可是有抵押的也可以是没有抵押的。
卡(card):见提款卡、支票保付卡、芯片卡、信用卡、借记卡、延迟借记卡、预付卡、零售卡和旅行娱乐卡。
提款卡(cash card):只在ATM或自动提款机上使用的卡(通常,其他的卡也有提款功能,它允许持卡人提取现金)。
自动提款机(cash dispenser):允许客户,主要利用机器可读的塑料卡提取纸币,和在一些情况中也可提取硬币的电子机械设备。参见ATM。
本票(casher’s cheque):见银行汇票。
中央银行信用(流动性)贷款(central bank credit (liquility) facility):可由某些指定的中央银行帐户持有者(如银行)提用的常设的信用贷款。在一些情况中,开户人可主动使用贷款,而在另一些情况中,中央银行可能保留一定程度的决定权。借贷一般在往来帐户中以借款或者以证券抵押担保的透支形式(在一些欧洲国家也叫银行家借贷)或者以传统的票据再贴现形式出现。
中央证券托管(central security depository):一种保管证券的服务,它使得证券的交易可以由簿记系统进行处理。实物证券可以固定地由托管机构保管而不进行实物交割,或是实现证券的无形化(即证券都是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存在)。除了保管以外,中央证券托管可能还包含撮合、清算和结算功能。
凭证(certificate):表明发行者债权、债务或其他未清偿金融债务的实物票据。
链(chaining):在一些转帐系统中(主要是证券系统)用于处理交易指令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对处理转帐交易队列的控制(操纵),以增加用可用资金和(或)证券往来余额(或可用信用和证券借贷额度)结算的转帐交易的数量和金额。
赊帐卡(charge card):见旅行娱乐卡。
支票(cheque):一种由出票人提交给受票人(通常是银行)的书面票据,它需要受票人对出票人或出票人所指定的人随时支付一笔特定的数额。广泛用于清偿债务和从银行提取现金。参见汇票。
支票保付卡(chque guarantee card):作为支票担保制度的一部分而发行的卡。这一功能也可和其他的功能,如提款卡或借记卡的功能结合在同一张卡中。参见支票保付制。
支票保付制(cheque guarantee system):一种对支票,主要是一定限额以内的支票进行担保的制度,商户既可根据对支票鉴发人发行的卡也可能通过商户可以访问的中央数据库确认。确认后的支票由保付卡的发行者、付款人的开户行或者系统的经营者担保。
芯片卡(chip card):也称IC(集成电路)卡或者智能卡。在一张卡中包括用于识别、数据存储或特殊处理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芯片或集成电路,通常用于确认个人识别码(PIN)、购买授权、修改帐户余额和存储个人档案。在一些情况中,当卡使用一次,卡的存储器就被更新一次,如更新帐户余额。
清算/票据交换(clearing/clearance):清算是结算之前对支付指令或者证券转让指令进行发送、对帐和确认(在一些情况中)等处理,还可能包括指令轧差和产生结算的最终余额。在证券市场中,这一过程常常是指票据交换(clearance)。有时该术语包括(不
准确)结算。
清算所(clearing house):金融机构交换支付指令或者其他金融债务(即证券)的一个中心地点或者一种中央处理机制。金融机构根据清算所的章程和办法在指定的时间交换要结算的凭证。在一些情况中,清算所可能作为清算系统的重要订约方,或承担清算系
统的金融或风险管理的责任。参见清算/票据交换,清算系统。
清算所资金(clearing house funds):该术语广泛用于美国某些金融市场,主要是指在接收日是临时的而在次日是确定的资金。更特别地是,该词常常是指一些的清算所协定中,在结算清算处理中产生的债务时,由参与者交换的具有次日最终性的货币债权。这种债权主要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类似的支付工具进行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