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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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的通知

人口发规〔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

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已经2012年6月4日国家人

口计生委第8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国家人口计生委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口计生系统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全局,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十二五”开局良好。

一、人口调控目标顺利完成

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全国总人口13.47亿人,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自然增长率 4.79‰,年度人口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继续增加,人口计生统计报表显示,全国已婚育龄妇女27769万人,比上年增加442万人。

图1 2006-2011年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顺利推进。启动第二批试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0个县(市、区)。为182万名农村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地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8.6%;对筛查出存在影响优生相关风险的人群全部进行了针对性咨询指导。

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三年下降。大力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高层倡导,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和宣传活动;完善利益引导,加大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保障力度,规范合理服务、

细化孕产期服务流程;加强对重点省(区)的督导,加强考核评估,制定“十二五”期间考核评估办法;联合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启动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2011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比上年下降0.16。

图2 2006-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省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升,27个省实现了与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对接,全国流动人口各类协查、通报信息的月交换量约100万条,信息反馈率、接收率达到80%以上。泛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和西北四大区域协作制度进一

步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及时沟通、服务动态跟踪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2011年将“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并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42.7亿元,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受益446万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8.3万户,特别扶助制度受益54.3万人。扶贫开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得到加强。

图3 2006-2011年“三项制度”投入资金

图4 2006-2011年“三项制度”受益人群

说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以人计,少生快富以户计。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开展人口管理体制、人口自身发展态势、家庭发展问题、“刘易斯拐点”与经济增长持续性等课题研究。研究形成的系列成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人口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国已集中12.7亿人的个案信息。在54个地区启动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广泛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信息质量不断提高。

科技创新和优质服务再上新台阶。人口计生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和研究重点被列入《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人口计生系统避孕节育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方法以及相关研究

不断深入。6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个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2个973计划项目均已成功立项。“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得到批准,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进展顺利。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国优单位已经达到1336个,占全国县级单位的46.7%,比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地震灾区再生育任务圆满完成,截至2011年底,已有4168名妇女成功再孕,占子女伤亡家庭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96%,其中3194个婴儿健康出生。

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发布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地开展诚信计生和万村(居)示范活动,全国已有1500多个县(市、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评选出第二批2062个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启动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第一批548个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授牌。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全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和农村计划生育乱罚款问题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撤销违规文件,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建党90周年、建委30周年、十七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接待

处理工作,加大积案化解和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力度,确保和谐稳定大局。

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举办中国家庭人口文化摄影大赛,推出一批弘扬婚育新风、倡导家庭和谐的优秀摄影作品。开展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研究课题,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任务,落实项目经费。着力提升藏区宣传服务水平,促进藏区群众改善生殖健康,编辑出版《雪域晨曦——川滇藏人口健康促进项目纪实》。深入推动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强化高层倡导,在中央党校开办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党政领导首届人口工作专题班。加强人口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全军和武警部队计生领导小组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成功举办“7·11世界人口日”纪念大会、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第二届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重要社会宣传活动。

人口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和政策对话,参与国际人口事务的讨论,展现我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经验,不断提升我国在人口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召开国际人口预测软件推介边会,举办中国—东盟人口与家庭发展论坛,与世界银行合作举行《中国的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报告发布会,组团赴韩参加第二届中日韩老年人家庭保健研讨会,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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