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卷四民法简答题 万能模板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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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简答题案例分析模板(3篇)

法律简答题案例分析模板(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背景介绍】在此部分,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主要当事人、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等。

背景介绍应尽量客观、简洁,为后续案例分析提供基础。

二、法律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根据案件背景,提炼出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例如: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2. 当事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3. 案件涉及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4. 案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针对提出的问题,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等,为案例分析提供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结合案件背景和法律规定,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

以下为案例分析的具体步骤:1. 分析案件事实,判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2. 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3. 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责任,判断当事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分析案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案件的处理是否合法。

三、案例分析结论【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得出案件处理的结论。

结论应简洁明了,准确反映案件的处理结果。

四、案例分析启示【启示】通过此案例,总结出以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2. 强化合同意识,规范合同行为;3. 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 培养法律人才,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以下为具体案例分析示例:一、案例分析背景【背景介绍】甲乙双方于2019年5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房屋出售给乙,成交价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

乙遂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二、法律问题分析【问题提出】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2. 当事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3. 案件涉及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4. 案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案例分析】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成立。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5.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5.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5一、分析题1 (1)①某甲去香港旅游时从商店购买瑞士产“雷达”表一块,回来后不久,甲不慎将表遗失在洗脸间中,被乙拾到;乙随即在路边以低价把表卖给丙,②不久后,丙在旧货市场将该表卖给丁,丁在从旧货市场回家的路上因车祸不治身亡,丁妻继承了该表,见表样式一般,误以为是冒牌货,且认为该表不祥,遂将表丢在垃圾箱中,清洁工A见到后捡回。

③数月后,A将表以高价卖给B;丁妻恰好在场,遂指出该表归其所有,要求A将所得价款交还自己,二人争执不下,恰好甲路过,认出是自己遗失的表,拿出发票要求B将表还回。

问: (1)在第①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2)在第②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本案中,对第③阶段的争议应如何处理?2 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80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

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90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

请问:(1)刘涛与张直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直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刘涛与刘琳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刘琳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如果刘琳明知刘涛与张直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刘涛的房产,刘琳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4)如果刘琳住入该房后,张直拒绝刘琳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张直,张直这种行为是否合法?(5)如果刘琳住人该房后,张直每晚卡拉OK直至深夜,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刘琳的合法权益?3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元),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

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

民法学简答题

民法学简答题

简答题一.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财产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点:1.从主体方面看:平等性。

2.从内容方面看: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

3.从意思表示方面看:自愿原则。

4.从利益实现方面看:等价有偿。

二.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人身关系是指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特点:1.主体处于平等地位。

2.人身不可分离。

3.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自主行使民事权利,自主协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当事人意愿优于任意性民事法律规范。

3.公平原则: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利益均衡,承担的民事责任均衡。

4.公序良俗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进行交易,善意行使权力,善意履行义务,善意解决纠纷。

6.禁止权力滥用原则四.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正当防卫:须有不法侵害、须为现实的不法侵害、只能对侵权人本人实施、出于正当目的、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紧急避险:危险正在发生、采取不得以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自助行为:为保护自己利益、来不及公力救济、资助措施恰当、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的条件有可能作为简答)五.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1.权利能力的普遍性。

2.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3.权利能力的统一性。

4.权利能力的不可分离性。

六.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民法学简答题、案件分析

民法学简答题、案件分析

简答题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符合法定形式。

2、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从我国情况看,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

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3、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主要特点有:1、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2、相邻关系是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

3、在内容上,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

4、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

4、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平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5、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其特征有:1、它是民事主体以达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它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6、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

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7、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以一定形式表达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愿。

2、合同的标的须为确定可能。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一致。

法律简答题案例分析模板(3篇)

法律简答题案例分析模板(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背景】简要介绍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主要人物、事件起因等背景信息。

二、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根据案例背景,提炼出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例如:1. 侵权责任2. 合同法3. 刑法4. 民法5. 行政法等三、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详细描述案件发生的过程,包括:1. 事件起因2. 事件经过3. 事件结果【二、法律依据】针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例如: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三、案例分析】1. 分析案件事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2. 判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3. 分析案件的法律后果;4. 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

四、结论【一、案件定性】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本案进行定性,例如:1. 侵权责任纠纷2. 合同纠纷3. 刑事案件4. 民事案件5. 行政案件等【二、责任承担】根据案件定性,分析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1. 责任主体2. 责任承担方式3. 责任承担范围【三、法律建议】针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法律建议:1.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漏洞;3. 加强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 鼓励公民依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案例启示通过本案,总结以下启示:1. 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2.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 重视证据收集,为案件提供有力支持;4. 加强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以下是一个具体案例分析的示例:案例背景:某甲与某乙系邻居,甲家房屋后有一棵大树,树上果实成熟后掉落在乙家院内,导致乙家院内卫生状况恶化。

乙多次与甲协商,要求甲修剪树枝或赔偿损失,但甲不予理睬。

乙无奈之下,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因其果实掉落造成的损失。

法律问题:1. 甲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 如何确定甲的赔偿责任?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甲家房屋后有一棵大树,树上果实成熟后掉落在乙家院内,导致乙家院内卫生状况恶化。

司考卷四答题纸样板

司考卷四答题纸样板

司考卷四答题纸样板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题目描述:(此处省略案例内容)1. 本案中,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乙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请说明理由。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3. 针对此案,请提出您的法律建议。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二、论述题题目:试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三、法律文书题【文书一】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民事起诉状[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四、综合分析题【题目】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分析与解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五、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A.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B. 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C. 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D. 诉讼标的物灭失,需要等待相关证据出现答案:[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二)多项选择题A.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答案:[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六、法条分析题法条:(此处省略法条内容)分析与解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七、结束语七、案例分析续题【案例二】新情况描述:(此处省略新情况内容)1. 新情况对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有何影响?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针对新情况,法院可能作出何种判决?请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八、实务操作题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破产清算基本流程:[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九、职业道德题案例摘要:(此处省略案例内容)律师职业道德论述:[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十、注意事项1. 请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保持卷面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2. 若答案中有需要画图或特殊标记的地方,请先用铅笔轻轻标记,确认无误后,再用黑色签字笔进行描绘。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一、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总论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

根据我们对数千篇优秀论说文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说文都遵循着一种固定的模式。

对这种模式进行训练,无疑对应付司法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就是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

对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任何一种论述题,我们都可以从下面的模板出发进行谋篇布局。

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八个模块(也就是八股),见下表:表格一:论述题模板式答题技巧布局表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股主要概念的界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名词解释。

第三股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四股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五股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六股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

可以略写,也可以不写。

第七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

进行纠偏和解惑。

第八股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按照论说文的写法来说,并不一定都要求概述原文,但对于一篇完整的议论文来说,所发议论总要有个由头,因此,原材料概述就是这个“由头”。

有些类似我们在小学学习课文时老师让做的那个中心思想,所以,这个能力的训练实际是在恢复小学就系统训练过的能力,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叫概述原材料。

既然是概述就要详略得当,既要避免照抄原文,又要把原材料中最核心的文字保留下来。

当然,对于比较短的原材料是可以照抄的。

文章总的观点是在分析原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要是判断命题人要考察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这是全篇文章的关键之所在。

提出观点一定要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模棱两可。

对于评论型的论说文只需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对于观点型论说文,要明确表示自己赞同哪一方的观点。

提出观点这一段,可以简要说明原因,也可以仅仅提出观点,留得后面去论证,具体如何操作,以文章整体字数和篇幅的基本要求为准。

司考卷四论述万能模板和应对策略

司考卷四论述万能模板和应对策略

对于大部分已经投入足够精力进行复习地考生来讲,司法考试前三卷地成绩差别不大,第四卷成绩却高低明显.近几年司法考试地统计结果表明,第四卷地平均分跟前三卷相比,明显偏低,很多考生往往连一半分数(分)都未考到.显然,第四卷成绩地好坏往往成为司法考试成败地关键因素.如何答好第四卷,避免技术性失分,充分发挥出应有水平,是新老考生最为关注地问题.笔者作为全国司法考试阅卷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近两年来一直参与了司法考试第四卷地评阅工作,现就阅卷中发现地问题做一总结、剖析,以期对广大考生答好第四卷,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所帮助.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部分,下面分别进行阐述.一、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一)案例分析题常见错误分析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地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常常因以下原因而失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一,部分题目卷面空白,根本没做,导致十几分或二十几分地整道题目完全失分.这是最令人痛心地情形,出现这种情形地考生十有八九是通不过司法考试地,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种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地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第二种是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地“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地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二,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地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地干扰信息地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三,看懂了题目,但平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案例分析题地正确思路,掌握正确地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犯了通常所说地“答不到点子上”地错误,费力又不讨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四,没有仔细、全面、连贯地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地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地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地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阅卷老师需很费力地才能找到你答题地得分点,卷面分数因此而受到影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五,题目都回答了,但没有掌握基本地做题技巧,答题因标注不明而失分.比如,一道案例分析题总共包含六个小问题,正确地答法是按照顺序依次作答,并且清清楚楚地标明第一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二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三个……第六个.而有些考生在作答时除了标明第一个小问题外,对剩余问题不做任何标注,连在一起作答或做出地标注极不明显,两个问题之间去间隔无空行,给阅卷老师阅卷工作带来麻烦,有时会直接影响分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六,知识点复习到了,也写出来了,但因为关键概念答错或核心词汇写错而被扣分.比如,合同法中如果将“缔约过失责任”写成“违约过失责任”就会被扣分;年卷四第一题第六问中,很多考生因为“交通肇事罪”中地“肇”字不会写或写错而被扣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做好案例分析题地步骤、方法与技巧要答好案例分析题,首先要明白案例分析题是如何命题地.案例分析题命题者一般都采用“因法设题”地命题思路,即从法条到案例地命题思路.命题者往往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地内容和知识点,再找出该知识点所对应地可适用地法条,而后根据该法条来设计具体地案情和题目.为了增加考试地难度,这些命题法条有可能跨度较大,综合性较强,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一个部门实体法到另一个部门实体法;案情设计上有时候故意增加些干扰考生正确作答地信息即“考试陷阱”来混淆视听,以此检验考生对法条、概念掌握地准确程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地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地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地是哪一个部门法地内容,这点绝大多数考生都能做到.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包括担保法及其解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有地题目只是集中考一个部门法地知识点,有地题目则以一个部门法为主,略有交叉,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地个别知识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地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考生可根据该题目地具体问题设置来确定究竟所考查地是哪部分知识点.如在民法试题中,你不仅要知道本题是考担保法,还要进一步确定是考人保部分还是物保部分.如果是考物保部分,还应再进一步确定是考抵押、质押还是留置;如果是考抵押,再看是考抵押合同地效力还是抵押权地实现或是最高额抵押.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找到了要考查地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地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地相关法条.找到该考查点所对应地法条,离正确答案就不远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找到所对应地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一般而言,司法考试地题目都是命题者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设计出来地,又经过了命题委员会地特别审定,体现了较高地科学性和严谨性.除非叙述案情之必需,不会有多余地、无关紧要地文字出现.案情叙述中所给出地有法律意义地信息都是有用地,要么是提供答题线索地,要么是用来干扰、迷惑地.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辨析,去伪存真,排除干扰,确定“题眼”.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前后兼顾,写下最终答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地合同法、继承法、公司法和程序法试题,考生一般不能仅在脑海中分析,最好在草稿纸上详细列出各方当事人地关系,确定相互间地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检查有无遗漏地重要信息,这样才会避免因粗心大意而失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有地考生上面地步骤全会,也照样做了,平时复习自我感觉挺好地,可一到真正考试,就不知如何下笔,组织作答.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考生在平时复习作答每一个题目时一定要坚持独立思考,逼迫自己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然后再对照标准答案,看看自己答题地准确率如何,错在哪里?为什么答错?找出自己复习中地漏洞再次深入复习,不明白地地方应积极查找资料或请教师友,彻底弄懂.同时,检讨一下自己地解题思路是否存在重大偏差,积累做题经验.千万别存在畏难心理,怕麻烦,没耐心.一看案例这么复杂,懒得亲自动笔了,头脑中刚一形成模模糊糊地大致答案,就急于翻看标准答案,一看,全明白了,真正考试时,往往由于缺乏实际操作能力而陷入眼高手低地窘境.亲自做答案与仅仅看答案,复习效果是截然不同地,做答案地过程是逐渐掌握司考题目命题规律地过程,是培养“题感”地过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除此以外,在案例分析题中,尚有以下答题技巧需要掌握:、案例分析题阅卷采用“找点给分”方式,即找到得分点,就给相应地分数,找不到,不给分.所以,回答案例分析题,考生应用言简意赅地点睛话语,针对提问,分开几点作答,再加以必要地叙述,不需重复案情,案情阅卷老师都已清楚.这样既节省时间,卷面又清爽干净,阅卷老师批起来很容易就找到得分点,不会有遗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如果万一碰到根本没有复习过地问题或实在搞不清楚题意时,也要尽量凭直觉作答,千万不要空白,在“找点给分”阅卷方式下,碰巧答对了,就给分了,而空白卷是无论如何都不得分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珍惜自己地第一感觉,没有足够地把握千万不要随便改动答案.阅卷时经常发现考生原本答对了,一改,弄巧成拙,改错了.在犹豫不决时,要坚信第一感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不仅仅适用司法考试第四卷,目前任何有主观题地考试都适用地普遍原则即能把字写漂亮尽量写漂亮,实在写不漂亮,也要写工整.这两年,司法考试第四卷也采用电脑阅卷.所谓电脑阅卷,就是把考生手写地卷子用高档扫描仪扫描后输入电脑,阅卷老师在电脑上批改考卷而已,卷子还是那张卷子,字迹还是你地字迹,只不过评分在电脑上操作,更便捷些,统计分数更准确些罢了.阅卷是件劳心劳力地苦差事,在困顿不堪时,映入眼帘地是整齐娟秀地字迹,好感会油然而生;反之,映入眼帘地是杂乱不堪,辨认费力,看起来如读天书地字迹,结果也是可想而知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如何答好论述题(一)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论述题与一问一答式地案例分析题有明显区别,被称为“无标准答案型”试题,即没有统一地答案或标准,答题思路具有发散性,主要综合考查考生地法学理论功底和素养、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该部分题目考生平均得分很低,失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一,卷面空白,根本没来得及做,导致三十分左右地整道题目完全失分.究其原因,主要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前面地案例分析题上耗时过多,以至最后根本没有时间作答.在论述题分值比重越来越大地今天,这样做无异于“自杀”.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二,论述题都作答了,答题时间也很充裕,但由于自己理论功底不厚,素养不高,无法展开深入论述,干巴巴地写了一些话,论述既无逻辑也没层次,字数严重不足,这会导致直接而明确地扣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三,字数达到了要求,也用法律语言进行了论述,但答题时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没有逻辑,内容凌乱分散,能沾点边儿地都写上了,面面俱到,没有围绕自己地观点进行深入论述;或者题目要求你从以下几个角度任选其一进行论述,而你对几个角度全都进行了论述,且论述肤浅,这些都会因主题不突出、逻辑不清而导致严重失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四,整篇论文没用所谓地“法言法语”来讲出法学地原理,尽是大话与空话,将法律论文写成思想道德教育或者政治教育地文章,背离了司法考试设立该种题型地主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五,有地考生因为自己回答论述题是弱项,所以事先做了准备.看到论述题,就将自己已经准备好地范文搬了上去.这种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范文跟要考查地题目吻合,这算是准备充分,不影响评分;绝大多数属于后者即范文跟要考查地题目文不对题,答非所问,这算是严重“跑题”,得分很低.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六,老生常谈地一个原因:字迹潦草,无法读懂.阅卷老师将因无法看出你地真实水平而习惯性保守地评个低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做好论述题地方法要答好论述题,更多地是要靠平时实实在在地积累,没有太多地技巧可言.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要关注论述题考试方式地变化,做好应变准备.论述题在年试卷中首次出现,题量为一道,分值分(该年司法考试总分分,每卷分,论述题占当年总分地,占卷四地).年试卷中,题量增为两道,分值增为分(自年起,司法考试总分变为分,每卷分,论述题占当年总分地,占卷四地).之后论述题分值越来越高,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表明论述题地重要性月来越强.同时,论述题数量地增加,对命题者而言,有了更大地选择空间;对考生而言,则意味着加重了备考负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司法考试在今后地论述题命制过程中,将不再局限于以案例、社会热点问题为引导,而是直接出现理论知识点论述要求地趋势.同时也意味着司法考试对考生理论素养和文字论证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以上变化,考生在复习时必须充分重视,应当将论述题作为一个复习专项,进行有针对性地训练,加强对法学理论问题地全面学习和掌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要掌握好写论述题地基本格式.论述题虽然被称为“无标准答案型”试题,答题思路具有发散性,但绝不意味着写论述题可以天马行空,任意妄为.对于“案例型论述题”,考生一般应按照这样地格式作答即先分析案情,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地观点,进而对该观点深入加以论证、阐述.对于“纯理论型论述题”,考生一般应先分析、比较、评价相关概念或范畴,然后以此为基础提出自己地观点并深入加以论证、阐述.这样,才会给阅卷老师一种感觉,你会做论述题,得分才能高.格式不对,基本常识都没掌握,一看就是外行,得分肯定低.写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格式对不对是常识问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要遵循写论述题地基本要求.不管哪种形式地论述题,答题时都应做到观点明确,说理清楚,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其中,提出自己地观点并深入加以论证、阐述是写作核心部分,也直接决定着论述题得分地高低.论述题对于观点地要求是开放地,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地判断,从有利于论证和表达文字地角度提出自己地见解和观点.在符合上述要求地同时,考生应努力追求所写论文地立意深刻些,而且这种深刻地立意不是通过喊口号地方式直接宣泄出来,而是在行文地措辞中自然表现出来地.要做到这些,短期内是很难一蹴而就地,必须加强平时地学习和积累,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尤其要掌握论述题命题较集中地法理学、宪政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地基本原则、基础理论,多读些法学大家地随笔,多看看《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等报刊地法律评论.更为重要地是,论述题地写作能力,不是光靠看书能看出来地或者靠听课能听出来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定要在平时注意加强专门地写作训练,只有一次又一次地不断实践,才能培养出写好论述题地能力.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总之,要想通过司法考试,必须具备实力加技巧,实力是决定性地,技巧是辅助性地.要想拥有实力,获得技巧,必须勤学苦练.当你努力到“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地时候,成功也就飘然而至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过司考,简答题,一大难,六观点,经常考,看视频,三月余,我总结,四大步,(一要)提观点;(二要)讲理论,论篇幅,字莫超;(三要)结材料,律考卷,灵活变;(四要)下结论,扣题目,是题眼。

这材料,下载下,灵活变,巧处理,助你考,祝顺利,过司考。

简答题目录一、三个至上。

2页二、依法治国。

3页三、执法为民。

4页四、公平正义。

6页五、服务大局。

7页六、党的领导。

8页1、三个至上【提观点】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

(51字)【讲理论】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一、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为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提供群众基础,是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

三、坚持依法治国,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鲜明的时代内涵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146字)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和体现1 党的事业至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 人民利益至上: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成效的重要标准。

3 宪法法律至上:把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在宪法法律活动范围内,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183字)【结合材料】胡主席首先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重要方针和原则,但是不能仅仅坚持这一个至上,而忽略了其他权威。

离开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事业就会偏离正确方向,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利益的引导,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就会失去历史价值。

总书记强调,一定要坚持三个至上而不是一个至上,这并不矛盾,因为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得出结论】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创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民法学期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及答案

民法学期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及答案

民法学期末试题四、问答题(每小10分,共20分)1.要约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简述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1.要约的概念和成立条件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作出的意思表示。

(4分)依《合同法》 014条规定,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1)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既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经对方承诺,台司就成立.因此,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分)(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人作出要约的目的,只有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实现,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示。

(2分)(3)须内容具体确定.确定是指其内容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主要条款,则该意思表示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邀请.(2分) 2.遗赠与赠与的区别在于;2. (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亭法律行为.(5分) (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5分)五、案例分析(18分)某服装厂2005年5月30日接受意大利公司棉布服装10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0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2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6月1日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6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8. 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

6月13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6月15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6月16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商店存有所需的棉布,立即前去购买3.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2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章解除.于6月20日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2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收货付款。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答题(3篇)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答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交付,乙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未能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权利?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权利?(1)要求乙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约定交付货物。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3)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

国家____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国家____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相对于阐述题,简答题难度较低,其答案相对固定,需要考生额外发挥的空间有限。

因此,考生只需要“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即可。

接下来以2023年的卷四简答题为例,向大家展示简答题的答题方法。

一、(此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的重要依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开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安康开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事业更加广阔的开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国家建立,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阐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好、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面对这样一道简答题,首先应当重视的是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根据问题的要求,构建“总-分-总”的答案框架:1.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

2.分:(1)结合材料从立法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2)结合材料从执法环节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3)结合材料从司法环节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3.总:宏观阐述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

可见,简答题的'论证框架是按照题目的要求搭建的。

题目要求你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你就一定要在答案的开篇答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

题目要求你“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你在框架中就要有三段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讨论问题。

人家要求什么,你要有什么;起码,在框架上一定要表达出来。

民法简答案例分析题(用生命在总结)

民法简答案例分析题(用生命在总结)

案例1: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法律关系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

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1.此买卖是否有效?解答与分析:1. 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

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

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买彩电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500元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

案例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后果的承担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

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

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

”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

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赔偿。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解答与分析:1. 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为小强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考【答题模板】究竟有多好用?考场上就像在抄答案!附PDF打印版

法考【答题模板】究竟有多好用?考场上就像在抄答案!附PDF打印版

法考【答题模板】究竟有多好用?考场上就像在抄答案!附PDF打印版在主观题中,民法的知识点比较多而杂,所以在答题过程中很容易漏点。

因此,我们汇总了10年-21年几乎所有的真题提问,并加入了我们认为可能会考的考点,如新增和重大修改点,总结出每个问题的答案和答题技巧,组成了【民法主观题答题模板】。

这些内容都是考前可以直接背诵的部分,考试遇到类似的考题可以直接套用公式,这样既能让你提高答题速度(留出更多时间翻法条),又能避免遗漏重要得分点,不丢分,少丢分!其中,模板内的“XX”可以直接替换成考题内的对应主体词语。

部分考点还配置了相关答题技巧的说明,帮你在考试的时候理顺思路,多捞几分!民法的答题模板内容比较丰富,完整版PDF可以添加【主观题冲刺群】,然后再私聊班主任领取!注意:私聊的时候要说明资料名称【民法答题模板】扫码添加主观题冲刺群免费领取民法答题模板民法主观题的答题模板内容较多,考虑到部分同学的时间有限,我们将其中的重点模板精选出来并【涂黄】标记。

如果时间不够的话,可以优先背标记内容!注意:答题模板中的【标蓝】部分都是答题关键词,需要特别注意,如果考试遇到了不要写漏!下面是我们根据民法主观题的常规考点,从这些标记后的重要答题模板中,抽选出来部分模板做展示,你们也可以收藏下来,偶尔瞟几眼也有个印象!01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问:(14年问2、17年问3)请分析某合同的效力如何?答1:有效。

当事人双方(XX)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有效。

法条依据为《民法典》143条。

答2:无效。

当事人(XX)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是当事人双方(XX)通谋虚伪表示/该合同内容(XX)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内容(XX)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双方(XX)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XX)合法权益,合同无效。

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第154条。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5. 名词解释6. 简答题分析题1.某服装加工厂因与外商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急需一批特质布匹。

经到多家纺织厂考察。

选定跟星星纺织厂订立了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由星星纺织厂为某服装加工厂生产特质布匹,分期分批送货到某服装厂,某服装厂见货付款。

由于星星纺织厂当时生产任务不重,于是很快完成了加工任务。

但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分期分批送货的义务,便将尚未送走的布匹存入仓库内。

一天晚上,因雷雨引起电线走火,仓库内的所有货物全部化为灰烬。

星星纺织厂要求某服装厂赔偿损失,理由是货已全部生产完毕,只是应服装厂的要求尚未全部送走,过错应在服装厂。

既生产完毕,货就是服装厂的,因此某服装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某服装厂认为星星服装厂的说法有理,于是赔偿了其生产这批布匹的原料费、加工费等。

后某服装厂向某律师谈及此事,律师认为服装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现有权要求星星纺织厂返还损失赔偿费。

依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律师的看法对吗?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3)假如星星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约定,布匹生产完毕后即归某服装厂所有,则布匹的风险责任由谁承担?正确答案:(1)正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外,财产所有权应从交付时转移,财产的风险也随之转移,布匹的所有权既未转移,其风险当然应由纺织厂承担。

(2)纺织厂获得的赔偿费属不当得利,应当归还服装厂。

(3)如果星星纺织厂能证明货物的损失不是因管理的过错造成的,则由某服装厂承担。

涉及知识点:民法2.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

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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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卷四民法简答题万能模板举例[ 来源:学法网 作者:陈璐琼时间:2010-9-3 09:43:35 司考论坛| 司考题库]
一、【2004年真题】
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

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2分钟内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1岁、10岁及20岁的彩色图像各一份。

“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甚至有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

在付出较高费用后,大都欢声笑语地离去。

一些追星族也拿着心中偶像——影星、歌星、球星的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

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甚是满意。

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不少议论,或褒或贬,或以为无所谓,且都能从法律上谈出一二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二、【解题思路】
本题中的核心问题是“权利的重要性”和“权利的冲突和平衡问题”。

三、【民法模板】
1、【定事实】在材料中,青年男女和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

同时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不少议论。

2、【站立场】“权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本案中就产生了不同的“私人权利”的冲突,最后导致权利的行使和公序良俗的冲突和平衡问题,要求我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注意他人的权利和公序良俗,防止“权利滥用”的产生。

3、【析概念】“权利滥用”是指权利的行使超出了边界,到了他人权利的范围或者触及了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

“禁止权利滥用理论”是随着近代权利理论中的个人自由至上向社会利益保护的转变的产物,是目前的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原理。

4、【说理由一】个人权利保护是近代法治的重大成果。

就法的目的来说,近代社会是“权利本位”的。

法律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权利的。

法律规定义务的目的是更好的行使权利,如果法律不恰当地用义务限制了权利,就是对法治的一种践踏。

因此,对权利的限制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结合材料,青年男女和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是个人权利的处分,又没有影响他人。

因此,这个权利是受法律的保护的!
5、【说理由二】权利虽然很重要,但权利的行使往往会侵害他人的权利!“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

”除了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外,个人的行为也可能侵害他人的权利。

结合本材料,部分追星族拿明星的照片来“速配”,其行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明星的人格权,商户为赚取暴利而为其拍照同样也构成了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甚至好事媒体刊登照片报道此事,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构成了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行为。

6、【说理由三】个人的权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因为权利冲突的背后往往是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价值要求。

现代法学理论普遍承认权利的行使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和自由,即“权利不得滥用”。

因此每个人的权利空间是有限的,界限就在于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法律已经为每个人设定了行使权利的边界,则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该界限,否则即为违法。

结合材料,其实每个顾客有拍照和应用新科技娱乐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得以损害他人人格利益为代价。

7、【再强调,做评论】综上所述,权利始终是法律最根本的内容。

因此要求法治国家“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尊重人的权利。

但是,权利行使往往会导致“权利的滥用”。

因此,必须划出权利的边界,达到各自权利的平衡点。

因此,我国不仅在宪法中规定了人权的保障内容,人权的保护已经落实到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等具体的制度当中,为实现充分的人权保障,应对新型的法律纠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更好防止“权利的滥用”。

点睛语:此“万能模式”的应用领域是民事关系中的权利冲突的案件,特别是某种行为违背一般的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对“权利的滥用”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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