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国文官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英国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关于政府文职人员的考试用、考核监督、升降奖惩、退休罢免等管理制度的总称。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它以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工作效率影响着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提供了一种模式。

一、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一)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

早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英国王宫内就出现了文职官员。他们由国王任用,是国王的私人奴仆,这种制度史称“君王恩赐制”。

17世纪,经过光荣革命,英国建立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国王成了“统而不治”的虚为君主,被剥夺了任免官吏权力,国王只能在名义上享有官吏任免权,实际权力则由内阁控制。

18世纪末期,政府中开始出现职业行政官员,主要负责各部内务,这就是英国近代最初意义上的文官。这时英国两党制基本形成,辉格党、托利党轮流执政。由于官吏的任用以党派为基础,讲关系、重门第,致使不少庸碌之辈和腐败分子混入了政府系统,而有真才实学的人则受到排挤。这样就会造成大批官员失业,使现政府效率低下,贪污腐化,甚至引起政治震荡和社会动乱。

19世纪,由于政务不断增加,在一些大的部里,在大臣下面设置政务次官和常务次官。其中政务次官是仅次于大臣的政治官员,而常务次官及其下属的职业官吏则属于文官之列。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政治活动,不随内阁变更而进退,终身任职,从事日常行政管理工作。1833年,有些较大的部门开始以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录官员,走出了考试任官的第一步。

1855年,英国根据《诺斯科特一屈维廉报告》进行文官制度的重大改革,颁布了《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第一个枢密院命令,并成立了文官事务委员会主管文官考试录取工作,至此,英国文官制度初步形成。1870年,英国又颁布了关于文官制度的第二个枢密院命令,以法律的形式最终确认了《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的构想,这是英国文官制度改革的关键步,以后经过英国历届政府的完善和补允,终于最终确立了整套文官制度,所以1870年的枢密院令被认为是英国文官制度确立的标志。

(二)英国文官制度的发展

英国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确立的文官制度延续至今,尽管竞争、通才、中立、常任等原则一直未变,但政府的职能、文官的任务却不断地变革,以使其不断完善。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有以下来两次重要的改革:

1.威尔逊首相与富尔顿委员会的改革

1965年,以苏赛克斯大学副校长富尔顿为首的委员会,对文官制度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发现种种弊端。为此他们提出报告指出,重大缺陷之一是太倚重“通才”,而不注重专家和科技人员等。另外,由于采用品位分类结构,文官等级森严,低级文官很难晋升为高级文官,从而挫伤了中下级文官的积极性,不利于选拔人才。威尔逊政府的文官制度改革,使政府中专家及科技人员数量大增。1968到1978年十年间,文官中专家人数增加了一倍,打破了“通才”一统天下的局面,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文官的素质和办事能力。

2.撤切尔首相执政时的改革

1979年,撤切尔夫人就任内阁首相后,起用企业家德里克·雷纳为特别代理人负责改革文官机构。雷纳根据调查,认定改革应在文官机构内部进行,重点是:撤销文官事务部;加强日常行政管理,把日常管理的政绩作为考核领导层文官的一个重要条件;各级文官应更有效地使用行政费用;建立模范继任制度,使有前途的年轻文官快得到提拔。这次改革使内阁权力进一步集中,使文官系统更加适应了英国当代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

(三) 英国文官制的特征

英国文官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政治中立”,文官的职责是执行政府的政策,他们作为政府中的“中立分子”,不参加党振斗争,在内阁时常更迭的情况下,保证了资产阶级政策的连续性。但是文官经常受大臣们的咨询,向其提供情报、知识及实践经验,这使文官成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成为统治阶级“从不更迭的幕后政府”。

文官队伍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所以,文官制度还有如下特征:1.统一管理。即由中央集中对各部门人员实行综合管理,各部之间、中央与各级地方单位之间可以互相转调、轮换和流动。2.职位分类。工作人员虽属不同系统,但由国家整体安置,各个职位都有规章制度和统一标准。3.择优录用。凡是职业文官都

要经过考试、择优录用,用人唯贤、机会均等,这是英国文官制的重要标志。4.职务常任。政务官随内阁更迭而变换,文官则是常任的,没有过失不被免职。

二、英国文官制度主要内容

(一)英国官员的分类

英国的政府官员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政务官,包括首相、各部大臣、副大臣和政务次官等。政务官是由民选产生或由当选者任命的,有任期限制。他们的任职是靠党派关系,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为依据,所以政务官要随竞选的胜负与内阁共进退。第二类是事务官,包括常务次官、副常务次官、次官、助理次官、特等主管、主管、特等执行官、高等执行官、执行官、事务员、事务助理、勤杂人员等,所谓的文官,主要就是指这部分人。由于文官的任职者绝大多数是通过竞争考试、择优录用的,他们的升迁主要是靠政绩,不与政党的胜负同进退。

首相兼任文官部大臣,该部的常务次官实际上是全体文官的最高领导,他负贵对政府各部常务次官进行监督和管理。英国政府对文官的招收和管理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选拔忠于垄断资产阶级的分子。政府规定,文官不得参加政党和政治活动,以示保证他们的“中立”。

(二) 英国文官的考试任用

英国对文官规定了明确的任用原则,即考试制度。1870年枢密院命令规定:“凡未经考试未持有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利从事任何事务官职”。迄今为止,英国文官都经考试录用。考试方法在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是笔试,战后则是口试,以“举行会议”、“讨论问题”、“审查专案”等方式,考察其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 英国文官的监督制度

为了防止英国文官滥用权力,英国议会专门制定了一些单行法规,限制文职官员不适合自己身份的活动和制裁那些违法犯罪的文职官员。严格规定:首先,禁止英国文职官员从他们的职务中得到好处,他们所从事的任何业务活动都必须在一定规则下进行。其次,为了使这些规定得到具体的贯彻和执行,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英国政府还进一步完善了本国的行政监督和司法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有:议会专员、特设委员会、行政督导员以及法院、行政法庭等等。所有这些机构,上上下下构成了英国严密的行政监督制度,使得那些违法的文职官员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