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第05章-合伙企业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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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第二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2)由部分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只有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部分合伙 人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3)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的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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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代表权利的效力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 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 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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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概念: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 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入伙的条件
第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第二、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以原合伙人协议为基础,并对原合伙协议事项 作相应变更;
A·向甲、乙各追偿1万元 B·向甲、乙各追偿1·5万元 C·向甲追偿1·5万元,向乙追偿9000元 D·丙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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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 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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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人的关系
第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合伙
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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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 以债权抵消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追偿权——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
数额时,其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未支付
或为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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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2006年8月, 甲提出退伙
5万元
8万元
为扩大经营, 2006年7月向银行 贷款5万元,期限 为1年。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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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伙人按相同比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利害一体。
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 共享受益 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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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4)责任的无限连带性——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
人应以其出资之外的财产清偿债务。
每一个合伙人均有清偿义务,债权人可向 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就不可精选能ppt 成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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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2.特征
(2)人合性——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
人的信用为基础
信用——人和资本
《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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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的结合。故,入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稳定。
❖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 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 款的义务。
银行贷款到期 $40,000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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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 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
总结:合伙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 格的条件:
第一,有合法继承权;
第二,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的一致同意;
第三,继承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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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概念: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 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意:其他一致表决事项:修改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份额外
转、身份变更、新人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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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除名---------合伙人“主动”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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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伙的后果
①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财产份额 当然继承,身份按照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法定情形:
第三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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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
①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 分配、分担;
②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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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竞业禁止和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专题培训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专题培训
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企业以及 公益性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成为一般 合作人。
第二节 一般合作企业
2、有书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1)合作 企业旳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合旳地点(2)合 作目旳和合作经营范围(3)合作人旳姓名 或者名称、住所(4)合作人旳出资方式、 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方式(6)合作事务旳执行(7)入伙与退伙 (8)争议处理方法(9)合作企业旳解散与 清算(10)违约责任。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三)有书面合作协议,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 1、一般合作人和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2、执行事务合作人应具有旳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作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4、执行事务合作人旳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作人入伙、退伙旳条件、程序以及有 关责任; 6、有限合作人和一般合作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四)有限合作人能够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 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作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五)有限合作人应该按照合作协议旳 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 缴纳旳,应该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 他合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作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该载 明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 旳出资数额。
(四)清算人自被拟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 作企业解散事项告知债权人,并于六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 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知书 旳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 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该阐明债权旳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 该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作企业存续,但不得 开展与清算无关旳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法》课件

《合伙企业法》课件
合伙企业清算结果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 章后,在1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
05
合伙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制 度
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按合伙人分 别纳税,适用税率一般为 20%。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责任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 ,合伙企业相对较为灵活,设立程序简单,适合小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伙企业可以分 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等类型 。
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享有法定的权利,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同时,合 伙企业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如缴纳税费、支付工资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的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的优先清偿
03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优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全

[整理]合伙企业法new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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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 (三)合伙出资 (四)合伙名称 (五)营业场所及必要条件
二个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 伙企业的合伙人。
例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 公务员
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以书面 形式订立。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1. 出资的形式
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 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原则上允许债权、股权出资的问题。
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 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 载明。
2. 出资义务的履行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
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 资义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表明“普通合伙” 字样。
四、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
1、合伙企业的财产的构成和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出资和以合伙 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 他财产构成。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共有。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以 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 格。
新合伙人入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 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合伙人入伙时,原合伙人应当履行告知 义务和如实陈述义务。
入伙人的法律责任
(1)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2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2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合伙企业法概述 • 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内容 •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制度 • 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与监管 •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合伙企业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组织形式。其特点包括灵活性、组织形式简单、出资方式多样等。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基于合伙协议而产生。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出 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财产的收益
财产权益
合伙企业债务以企业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
01
02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债权人 利益。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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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承担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分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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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合伙人对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合伙企 业权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归属与分配等内容。
在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 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

03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 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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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重要法 律文件,对合伙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进行约定。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按照合 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和
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财务管理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 财务行为,确保企业财务 的合法、合规。
人力资源管理
合伙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 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解散原因
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解散,如 合伙人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 伙人退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应 根据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进行 分配。
清算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程 序应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 ,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编 制资产负债表等步骤。
05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 分析
合伙人资格纠纷案例
总结词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资格的取得、丧失和终止,涉 及合伙人资格的纠纷案例主要围绕这些规定展开。
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但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企业的经营管 理。
特殊合伙企业制度
特殊合伙企业是指为执行特定任务而 设立的企业,如代理、行纪、居间等 。

《合伙企业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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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伙事务无授权部分合伙人执行 5.合伙企业具有延续性 合伙人的退出和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合 伙企业的解散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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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 虽然合伙企业在人类发展史上,已经有了相当长时 间,但对于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国际上大致有两 种做法:一种是以法国,日本为代表,不仅在《商 法典》中确立了商事主体资格,而且将合伙企业的 具体形式,无限公司与两合公司赋予了独立的法人 资格。法国法规定,除隐名合伙以外的合伙自登记 之日起享有法人资格;另一种则是以德国为代表, 包括英美法系,均承认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可以 从事相应的商行为,但不认可其具备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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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 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 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当然,合伙协议的订立方式既可以是书面协议,也 可以是口头协议,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 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合伙人之 间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但事实上存在合伙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事实上的合伙营业, 仍然视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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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能否具有主体地位,关键看能否 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从 对合伙企业的内外关系分析看,其具备相 应的条件:
• 1、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是其 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直接参加法律关系的前 提和物质基础;
• 2、相对独立承担责任,首先以商事合伙的 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然后才以个人的财产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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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合伙的类型 • 1.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 2.个人合伙与法人合伙 • 3.企业型合伙与非企业型合伙 • 4.显明合伙与隐名合伙 • 5.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 6.一般普通合伙与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限制
无限人×;国家公务员,警察、法官 、检察官等×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 成为普通合伙人。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出资
• 货币
•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 产权利
思考2
•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 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 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 不承担企业亏损。”试分析该约定是 否合法?
✓ 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法,但不能约定“乙、丙不 得过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约定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责任不合法。合伙 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全部亏损。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 其出资之外的财产(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
2)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义务, 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一人或数个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无 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有限责任。 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全体合伙人无限连 带。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课件

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课件
上述义务的实质属于对合伙人行为的约束
(三)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损益的内容 ① 合伙利润 ② 合伙亏损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② 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 ③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④ 合伙人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 合伙人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检查权 ④ 各合伙人有权查阅企业帐簿和其他文件 ⑤ 合伙人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
2、合伙人的义务
① 报告事务的义务 ② 竞业禁止的义务 ③ 交易禁止的义务 ④ 损害禁止的义务
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合伙人可以退伙
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退伙
合伙人因出现法定的事由而退伙
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全部责任
(四)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规定
1.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2. 超越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给合伙企业造成
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一、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可以以其从合伙 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合伙企业法课件(共27张PPT)《经济法基础》(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合伙企业法课件(共27张PPT)《经济法基础》(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三章 让国民经济的细胞健康起来 —— 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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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伙如异体同心 ——合伙企业法
• 一.合伙企业概念和类型
•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三.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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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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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
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法》)。 •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制定的、 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此,除了《合伙企 业法》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规 范,都属于合伙企业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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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 可以成为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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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 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 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的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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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 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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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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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及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法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与职工的 合法权益。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职 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对企 业的生产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休息、休假的权利;(3)女职工有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保险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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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权利的主要 内容
(1)生产经营决策权 (2)产品、劳务定价权
(3)产品销售权;
(4)物资采购权;
(5)进出口权;
(6)投资决策权;
(7)留用资金支配权; (8)资产处置权;
(9)联营、兼并权; (10)劳动用工权;
(11)人事管理权; (12)工资、奖金分配权;
其他重要事项是指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 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撤 消分支机构等。
企业的变更,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登记主管机
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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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终止
企业的终止是指企业丧失法人资格,不能再作为经 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3)内部机构设置权; (14)工业产权;
(15)债券发行权; (16)拒绝摊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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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的义务
企业的义务,是指企业必须依法作出一 定行为和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企 业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1)企业对国家的义务 (2)企业对社会的义务 (3)企业对职工的义务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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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2.法定退伙 ①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②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 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 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 内,向法院起诉。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①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 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②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 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 通知其他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 共同管理: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
2. 委托管理: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 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 伙企业事务。
3. 聘任管理: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聘 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 管理人员。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 (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权利。 (3)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 财产份额。

第五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第五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第13页/共40•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为前提 • 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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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退伙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 死亡
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
• 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可以其从企 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其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时: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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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死亡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取得该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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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 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
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作价,并在企 业登记事项中予以载明。(不能以劳务出资)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 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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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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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 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 任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课件

《合伙企业法》课件
为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责 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合伙人之间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 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 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
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 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 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 称及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 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等。
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财产的分配与剩余财产的处理
01
剩余财产处理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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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 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 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 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剩余财产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
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担亏损,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分担亏 损,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退伙或解散,其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 担亏损,以保障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05
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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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 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 收益、共担风险,至少有一个合伙人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比较】合伙企业——人合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人资两合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资合性质
杨帆
*3、【举例】a、b、c成立甲合伙企业,c以小汽 车出资。若c个人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c提供 担保,c将自己出资的小汽车进行质押,乙不知这 是作为出资的汽车。如果c没有经其他合伙人a、b 的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乙应退回该汽车。由 此给善意第三人乙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c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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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决定权、监督检查权、查阅账簿权、撤销委托 权、对外代表权、提出异议权 。
义务:(1)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 争的业务(2)除协议规定或一致同意外,不得同本企业 进行交易(3)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经 营、财务状况
3.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2)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企业的关系 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企业的 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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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可用从 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长 的 时 间 隧 道,袅
第05章-合伙企业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 ——非法人企业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制度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五节 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一人一票表决,全体过 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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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共享利润、共担亏 损 协议未定或约定不明的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实缴 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分担。不得将全部利润或亏损分给部分合伙人。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若无约定,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越权履职,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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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甲、乙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普通的合伙企业,双 方订立的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 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 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 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
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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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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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甲、乙、丙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 :2。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 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 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 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 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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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 对外代表权 共同执行——每个合伙人 委托执行——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特别授权执行——被授权的合伙人在单项合伙事
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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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企业债务与合伙人的关系——先企业后个人 企业债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
进 入 夏 天 ,少 不了一 个热字 当头, 电扇空 调陆续 登场, 每逢此 时,总 会想起 那 一 把 蒲 扇 。蒲扇 ,是记 忆中的 农村, 夏季经 常用的 一件物 品。 记 忆 中 的故 乡 , 每 逢 进 入夏天 ,集市 上最常 见的便 是蒲扇 、凉席 ,不论 男女老 少,个 个手持 一 把 , 忽 闪 忽闪个 不停, 嘴里叨 叨着“ 怎么这 么热” ,于是 三五成 群,聚 在大树 下 , 或 站 着 ,或随 即坐在 石头上 ,手持 那把扇 子,边 唠嗑边 乘凉。 孩子们 却在周 围 跑 跑 跳 跳 ,热得 满头大 汗,不 时听到 “强子 ,别跑 了,快 来我给 你扇扇 ”。孩 子 们 才 不 听 这一套 ,跑个 没完, 直到累 气喘吁 吁,这 才一跑 一踮地 围过了 ,这时 母 亲总是 ,好似 生气的 样子, 边扇边 训,“ 你看热 的,跑 什么? ”此时 这把蒲 扇, 是 那 么 凉 快 ,那么 的温馨 幸福, 有母亲 的味道 ! 蒲 扇 是 中 国传 统工艺 品,在 我 国 已 有 三 千年多 年的历 史。取 材于棕 榈树, 制作简 单,方 便携带 ,且蒲 扇的表 面 光 滑 , 因 而,古 人常会 在上面 作画。 古有棕 扇、葵 扇、蒲 扇、蕉 扇诸名 ,实即 今 日 的 蒲 扇 ,江浙 称之为 芭蕉扇 。六七 十年代 ,人们 最常用 的就是 这种, 似圆非 圆 , 轻 巧 又 便宜的 蒲扇。 蒲 扇 流 传 至今, 我的记 忆中, 它跨越 了半个 世纪, 也 走 过 了 我 们的半 个人生 的轨迹 ,携带 着特有 的念想 ,一年 年,一 天天, 流向长
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 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 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 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或削减该合伙人 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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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 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0万元,无力清 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0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0万元、20万元、10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0万元、30万元 d.要求甲清偿50万元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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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四、合伙事务执行
1.执行形式
三种形式:(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委托一个 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3)聘请外人管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 改变企业名称;(2)改变 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 处分企业不 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 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 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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