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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文件号】环发[2001]56号【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日期】2001年04月27日【实施日期】2001年04月27日【正文】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城市建设、建管、市政、环卫、园林、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规定和职能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施工扬尘和其他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三、防治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应包括用于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控制的专项资金,施工单位要保证此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市区施工应严格控制并逐步实行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

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

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

(三)市区拆迁后工地应采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超过规定期限的闲置土地,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可依法收回土地,并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园林绿化或铺装。

四、加强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五、采取措施防治堆放物的扬尘污染。

在市区堆放渣土、煤炭、煤灰、煤渣、灰土、煤矸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生活垃圾要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密闭贮存,无害化处理。

六、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积极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

(一)加强城市大环境绿化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减少自然沙尘对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附件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基础指标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12 -- 12 -- 12 -绿地建设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每少1%,-1分2 建成区绿地率(%)▼≥35% 否决项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不达标-1分4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不达标-1分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5.00㎡/人否决项6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不达标-1分7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100%不达标-1分8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不达标-1分9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不达标-1分10 苗木生产①编制并按照《区域植物及引种育种规划》,合理规划、生产苗木,保证出圃苗木种类、规格、质量等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需要;②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

一项不足-1分11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90%不达标-1分12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不达标-1分13 大于40hm的植物园数量≥1不达标-1分14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不达标-1分15 河道绿化普及率(%)≥80% 不达标-1- 13 -分16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不达标-1分建设管控1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9.00不达标-1分2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9.00不达标-1分3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95%不达标-1分4 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不达标-1分5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80%不达标-1分6 立体绿化推广①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②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一项不足-1分7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合理、管理到位,并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相得益彰;③“其它绿地”(包括改建绿地、生态修复等)建设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指导服务与跟踪监督,水利、交通、市政等各有关部门负责按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和管理。

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

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

附件2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一、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注:1.浙江省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计划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3.数据来源必须真实,必须符合行业计算标准。

二、浙江省园林城市否决项(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二)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三)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达标;(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三、部分指标解释1.节能建筑比例(%)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2.林荫路推广率(%)指标解释: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

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3.住房保障率(%)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

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

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4.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4.27•【文号】•【施行日期】2001.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建委(建设厅):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城市建设、建管、市政、环卫、园林、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规定和职能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施工扬尘和其他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三、防治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应包括用于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控制的专项资金,施工单位要保证此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市区施工应严格控制并逐步实行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

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

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

(三)市区拆迁后工地应采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超过规定期限的闲置土地,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可依法收回土地,并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园林绿化或铺装。

四、加强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五、采取措施防治堆放物的扬尘污染。

在市区堆放渣土、煤炭、煤灰、煤渣、灰土、煤矸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生活垃圾要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密闭贮存,无害化处理。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是为了促进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创精品,树品牌,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适用于全省公共绿地(含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等的维护管理,单位庭院绿化可参照相应类别绿地执行。

本标准分设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下设一、二、三级公园养护管理标准;街道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下设一、二、三级街道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行道树养护管理标准,下设一、二、三级行道树养护管理标准;高架道路地面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生产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防护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分级标准(一)公园的分级根据公园的性质、服务半径、功能要求、设施及内容,可分为三级。

1.一级公园的划分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一级公园。

(1)面积10公顷以上或年游客量50万人次以上。

(2)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具有多功能的设备设施,或特色功能,为全市服务。

(3)绿化面貌优良,绿地率不少于70%。

(4)公园内的树林、花坛、草地得到了精心养护,养护水平高。

(5)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游乐公园、雕塑公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均归属一级公园范畴(专类公园不受面积和游客量的限制)。

2.二级公园的划分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为二级公园。

(1)面积3~9.9公顷,或年游客量30万人次以上。

(2)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较好的服务与游乐设施,功能比较齐全,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

(3)绿化面貌良好、整洁,绿地率不少于70%。

(4)公园内树木、花坛、草地得到良好的养护管理,绿化效果好。

3.三级公园的划分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为三级公园。

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应按下式计算: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M)=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应按下式计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2)/建成区面积(km2)×100%3、建成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m2)/建成区面积(km2)×100%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公园绿地面积(m2)/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hm2)/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hm2)×100%6、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m2)/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km2)×100%7、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城市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城市各城区建成区的城区人口数量(人)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按下式计算: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的居民用地面积(hm2)/居民用地总面积(hm2)×100%9、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应按下式计算: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综合公园总数(个)/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万人)1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两旁种植有行道树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11、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面积(hm2)/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总面积(hm2)×100%12、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公共设施用地面积(hm2)/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hm2)×100%13、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面积(hm2)/城市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hm2)×100%14、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应按下式计算: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生产绿地面积(hm2)/建成区面积(hm2)×100%15、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应按下式计算: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林荫停车场面积(m2)/停车场面积(m2)×100%17、河道绿化普及率应按下式计算: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匡杜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带长度(km)/河道岸线总长度(km)×100%18、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应按下式计算: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m2)/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m2)×100%19、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综=E综1×0.3 + E综2×0.3 + E综3×0.2 + E综4×0.2式中:E综——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E综1——城市绿地格局的环境价值评价分值;E综2——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评价分值;E综3——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评价分值;E综4——在城市功能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评价分值;20、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功=E功1×0.20 + E功2×0.20 + E功3×0.15 + E功4×0.15 + E功5×0.15 + E功6×0.15式中:E功——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E功1——使用性评价分值;E功2——服务性评价分值;E功3——适用性评价分值;E功4——可达性评价分值;E功5——开放性评价分值;E功6——安全性评价分值;21、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景= E景1×0.25 + E景2×0.25 + E景3×0.25 + E景4×0.25 式中:E景——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E景1——景观特色评价分值;E景2——施工工艺评价分值;E景3——养护管理评价分值;E景4——植物材料应用评价分值;22、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文= E文1×0.5 + E文2×0. 5式中:E文——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E文1——文化的保护评价分值;E文2——文化的继承评价分值;23、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通= E通1×0.40 + E通2×0.40 + E通3×0.20式中:E通——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E通1——植物材料应用评价分值;E通2——养护管理评价分值;E通3——景观特色评价分值;24、公园管理规范化率应按下式计算:公园管理规范化率(%)=规范管理的公园数量(个)/公园总数量(个)×100%25、古树名木保护率应按下式计算:古树名木保护率(%)=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数量(株)/古树名木总数量(株)×100%26、节约型绿地建设率应按下式计算:节约型绿地建设率(%)=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m2)/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m2)×100%27、生物防治推广率应按下式计算:生物防治推广率(%)=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m2)/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m2)×100%28、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应按下式计算: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已建成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规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100%29、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应按下式计算:水体岸线自然化率(%)=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km )/水体岸线总长度(km )×100%3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地表水体中达到和优于Ⅳ标准的监测断面数量/地表水体监测断面总数×100%3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1∑==n L Aeqi i L Aeq n 式中:L Aeq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L Aeqi ——第i 网格监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dB(A)];n ——网格监测点总数;32、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应按下式计算: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建成区气温的平均值(℃)-建成区周边区域气温的平均值(℃)33、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应按下式计算: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木本植物物种总数(种)34、城市容貌评价值应按下式计算:E 容= E 容1×0.3 + E 容2×0.3 + E 容3×0.2 + E 容×0.2 式中:E 容——城市容貌评价值;E 容1——公共场所评价分值;E容2——广告设施与标识评价分值;E容3——公共设施评价分值;E容4——城市照明评价分值;35、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的项目数量(项)/城市管网水检验的项目数量(项)×100%36、城市污水处理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污水处理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3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采用无害化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100%38、城市道路完好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道路完好面积(m2)/城市道路总面积(m2)×100%。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一、绿地生态系统构建1.依法编制并及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公布城市绿线。

2.城市原有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得到整体保护,结构性绿地布局合理,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有机衔接,自然风貌特色充分彰显。

3.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受损水体、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现状资料详实,城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不低于60%,废弃地生态修复率不低于60%。

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6%,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河道绿化普及率不低于80%,公共设施绿化达标率不低于90%。

二、自然文化资源保护5.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有效落实山体、水系、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要求,保护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6.近3年无违规占用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开发建设,无开山—1 —采石、填埋自然水系水体、硬化或直化自然河湖岸线等行为。

7.设区市组织完成市域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并制定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实施计划;有珍贵乡土植物培育、应用研究基地并开展相关研究、培育工作,乡土适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和推广应用。

8.近5年无擅自占绿、毁绿事件;逐年划定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实施永久性绿地保护办法,公布的永久性绿地面积占城市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20%。

9.制定重点公园、历史名园、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公布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风貌和生境保护良好,保护率达100%。

10.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得到有效保护,园林园艺技艺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

三、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11.依法编制并有效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按规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整体保护,核心景区资源得到重点保护。

12.坚持低影响建设原则,景点设计精美、尺度适宜、建造精良,并与环境有机协调,文化内涵及地方特色得到彰显。

13.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对地形地貌、植被和景区风貌未产生不利影响,近3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小编整理)

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小编整理)

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小编整理)第一篇: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修订稿)一、组织领导1.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园林城市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方案完备,组织措施有力,政策资金落实,建立了领导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2.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3.城市园林绿化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4.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健全,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5.城市绿化投入不断加大,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经费能得到较好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6.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执法严格,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7.注重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宣传发动工作,城市居民绿化意识较高,能较好地完成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8.城市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明显。

二、规划设计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经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2.因地制宜的规划各类绿地,各类绿地规划指标比较先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城乡一体”的原则。

3.城市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成“环、楔、廊、园、带、场的布局结构,乔、灌、花、草有机配置,形成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城区和郊区相结合的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

三、景观保护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当地特有的城市街区、历史遗存得到有效保护。

2.城市特色目标和环境建设主体明确、思路清晰,城市主色调得到充分展示;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地貌和历史文化条件,借鉴国内外城市园林绿化的先进经验,形成城市独特的风貌与特色。

3.主次干道、各类小区、重要建筑、每处景观都体现匠心,凸现以人为本和现代化,每城市建成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地段2个以上;沿主干道两侧绿化带、街头绿地、公园配置具有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雕塑。

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3.25•【文号】建城[2005]43号•【施行日期】2005.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8月9日,实施日期:2010年8月9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05]4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城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切实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创建园林城市办法和标准。

对申报城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资格评定、初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设部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工作,我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改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

城市林阴路提升途径研究

城市林阴路提升途径研究

城市林阴路提升途径的研究摘要:城市林阴路系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塑造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可以分为3级:达标林阴路、视同林阴路、特殊景观路3级。

对于视同林阴路,可以通过合理运用补植、扩植、间植、调整、更换、环境改造等6项措施,促进林阴路达标。

关键词:林阴路,分级评价,提升措施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1,2]规定,“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必须≥95%,林阴路推广率必须≥7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要达到100%,林阴路推广率必须≥85%。

并且,林阴路推广率还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七项“一票否决项”之一。

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和正确评价城市道路绿化水平,科学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基于林阴路标准的城市道路绿化分级评价1.1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分级评价方法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城市道路行道树现状,必须对城市行道树现状进行适当的分级评价,以便科学地拟订针对性的完善、提升措施。

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实际,笔者认为,对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可以分为3级7类,详见图1。

其中,a1为完全达标林阴路,a2为有少量缺株、基本达标的林阴路。

b“视同为林阴路”指虽然目前绿化覆盖率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栽植树种为大乔木,部分路段行道树进行适当的调整或改造,经一定时间生长后可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

其中,b1为需补植行道树道路,b2为需调整行道树道路,b3为需更换和改造行道树树种的道路,b4为树种适宜,也无缺株,但生长势较弱,需加强根系环境管理、促进生长的道路。

c类特殊景观路,指以小型景观类乔木为主体进行绿化、不能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一般位于重要商业区等城市特殊区域内。

图1 道路绿化分级体系1.2城市道路绿化主要问题分析根据林阴路的标准定义,城市行道树不仅不能有缺株,还必须全部生长健壮,才能达到“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一、综合管理1、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2、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3、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包括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等。

4、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对照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主要调查绿地数量、质量、使用和环境质量四部分,重点是绿地使用情况。

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绿地建设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中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的城市人口之比。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5、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市行政区绿地率最低的值。

未设区城市按城市绿地率评价。

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各城区的城市人口之比的最低值。

未设区城市按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评价。

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一般城区:指大5000㎡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2)建成内的历史街区:指大于1000㎡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建成区内每万人城市人口拥有大于10hm2的综合公园的个数。

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指城市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米)占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米)。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三、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四、国家园林城镇标准五、相关指标解释1.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由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园林和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绿线管理城市绿线是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管理控制界线。

城市绿线管理是指城市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并严格控制管理。

3.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指在城市政府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等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养相关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

纳入考评的园林绿化制度主要包括绿线管理、绿地建设及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城市数字化管理指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包含地面及地下设施)实施数字化管理的状况及效果,包括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效果评估等。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指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及监管平台等,利用遥感或其他动态信息对城市各类绿地进行实时监管。

5.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本考核指标是针对市民群众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养的满意程度进行抽查评估。

抽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计算方法: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总分(M)大于等于8分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注:满意度总分为10分。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6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结合《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的贯彻实施,我部对《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标准》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及命名后的监督管理。

要积极指导已获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建设与管理力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

(二)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严格初审把关。

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组织与初审工作。

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和目标,按照《标准》和《办法》的要求,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

(三)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和城镇创建。

要加强对县、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城镇创建活动。

在未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评审办法之前,国家园林县城的申报和评审仍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的通知》(建城函[2006]4号)执行。

建制镇可参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评审办法,申报国家园林城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次推荐的县、镇数量各不超过3个。

(四)加快制(修)订省级创建办法和标准。

各地要参照本《标准》和《办法》,尽快制(修)订本地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办法和标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5•【字号】苏政办发[2004]121号•【施行日期】2004.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我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先后有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常熟、昆山、张家港等7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镇江、徐州、江阴、太仓、吴江、宜兴等6个城市被命名为江苏省园林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建设厅对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组织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印发给各地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2004年12月)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工作,提高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根据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建城〔2000〕10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1〕11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体系,弘扬城市文化,优化城市生态,提高城市品位,促进人和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申报程序具备《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规定条件的省辖市、县级市和县城镇,可以按规定申报江苏省园林城市。

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计算公式及专业术语

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计算公式及专业术语

1相关计算公式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 2)建成区面积(km 2) 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 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 面积;2)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2建成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m 2)建成区面积(km 2) 评价要求:1)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建成区面积 50%以上的城市,评价时绿地 率评价标准可下调2个百分点;2) 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应在城市建成区内并且与城市建设用地毗邻;3) 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的面积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 面积的20%4) 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等水体面积不应计入绿地面积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公园绿地面积(m 2)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评价要求:1)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 50%以上的城市,评价 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可下调0.5m 2/人;2) 公园绿地中被纳入建设用地的水面面积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3) 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不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 投影面积(hm 2)% 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 投影面积(hm 2) X100%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 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 面积;2) 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3) 对于处于高原高寒植被区域的城市,本项评价无论数值多少均可视为满足评 价要求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X100%建成区绿地率(%)= X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1) 未设区城市应按建成区绿地率进行评价;2) 历史文化街区可不计入各城区面积和各城区绿地面积统计范围;3) 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所在城区面积 50%以上的城区可不纳入城市各城区绿 地率最低值评价6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 式计算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人)城市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m 2)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评价要求:1)未设区城市应按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评价; 2)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所在城区面积 50%以上的城区可不纳入城市各城区人 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评价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 的居住用地面积(hm 2) X10= 居住用地总面积(hm 2)%评价要求:1)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2) 建成区内的非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应采用大于或等于 5000m 2的城市公园绿地按 照500m 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评价;3)建成区内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应采用大于或等于 1000m 2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 300m 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评价综合公园总数(个)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万人) 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综合公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中的 2.0.4 的规定;2)人口的数量统计应与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口数量统计一致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城市各城区绿地率(%)= 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各 类城市绿地面积( 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km 2)km 2) X100%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道路两旁种植有行道树 的城市道路长度(km )城市道路总长度(km )X100%评价要求:1 )道路红线外的行道树不应计入统计;2)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道路可不计入统计评价要求:1)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应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的现状建成 区内防护绿地面积;2)已建成防护绿地面积应以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为准牛产绿地面积(hm 2)11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建成区面积(hmJ X100%评价要求:1)在建成区之外但在城市规划区之内的生产绿地可纳入生产绿地的面 积统计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 )城市道路总长度(km ) 评价要求:1)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城市道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 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中3.1.2道路绿地率的规定;2)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m 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可不计入 评价统计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停车场应包括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内的机动车公共停车 场 2)室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不应计入统计14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 受损弃置地面积( 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m 2) 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受损弃置地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 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中的E 类的范围规定15节约型绿地建设率(%)10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 城市防护绿地规划总面 面积(hm 2)积(hm 2) X100%12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X100%13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林荫停车场面积( 停车场总面积( m 2)m 2) X100%hm 2) X100%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m2)°,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m2)°评价要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以下技术之一,井达到相关标准的均可成为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①采用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 ②采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面积超过铺装总面积的80%②设置有雨洪利用措施;③采用再生水或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其年用水量大于等于总灌溉和造景年用水量的805④对植物因自然生长或养护要求而产生的枝、叶等废弃物单独或区域性集中处理,生产肥料或作为生物质进行材料利用或能源利用⑤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其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能源消耗总量的25%;⑥保护并合理利用了被相关专业部门认定为具有较高景观、生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地形、水体、植被以及其他自然、历史文化遗址等基址资源二、术语及说明1. 城市绿线管理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附录一: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建设部2005年3月25日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工作,我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改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

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2024年城市绿化达到新高度

2024年城市绿化达到新高度

绿化覆盖率
统计城市各区域的绿化覆盖率,确保达到预定目标。
植被多样性
评估城市绿化中使用的植物种类和数量,促进生态多样性 。
居民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居民对城市绿化的满意度和需 求。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定期检查
对城市各区域的绿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 题。
问题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经验总结
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流 程。
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专业机构评价
邀请专业机构对城市绿化进行评价,提出改 进建议。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和评价, 增强透明度。
Hale Waihona Puke 评价结果应用将第三方评价结果作为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 。
持续改进计划制定及执行
制定改进计划
根据成效评估和第三方评价结果,制定具体 的改进计划。
2024年城市绿化达到新高 度
汇报人:XX 2024-02-05
目录
• 城市绿化现状与挑战 • 绿化目标与规划布局 • 实施策略与措施保障 • 技术创新与智能化应用 • 社会参与与共建共享机制 • 成效评估与持续改进计划
01
城市绿化现状与挑战
现有绿化覆盖率及分布情况
绿化覆盖率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仍有提升空间。不同 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存在差异,部分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超过50%。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绿化项目运营效率。
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合作
鼓励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开展绿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绿化水平。
跨地区合作
加强与其他地区的绿化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推动城市绿化事业持 续发展。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80种)。

2、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3、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其中森林城市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

4、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5、居住区绿化,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6、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7、立体绿化,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8、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9、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10、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11、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城市热岛效应有效缓解并可以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环境。

1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名词解释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名词解释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名词解释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这个事儿。

你说这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啊,就好比是城市的一件漂亮衣裳。

咱平常出门,谁不想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呀?城市也一样!这道路两旁有了绿树、花草,那感觉立马就不一样了。

你想想看,你走在大街上,两边都是郁郁葱葱的大树,是不是心情都变好了?就好像有一群绿色的小精灵在陪着你逛街呢!而且啊,这绿化可不光是为了好看,它作用大着呢!夏天能给咱遮阳,让咱走在路上不至于被太阳晒得晕头转向;冬天呢,那绿色也能给人带来点生机和活力,让人看着就不觉得那么萧瑟。

这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高了,对环境也有大好处啊!它能净化空气呀,就像个超级大的空气净化器。

把那些灰尘啦、污染物啦都给吸走,让咱呼吸的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这多棒啊!这就好比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住起来多舒服呀!
你再想想,要是一个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很低,那会是啥样?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看着就没精打采的。

走在路上都觉得没趣儿,也没啥美感可言。

那这个城市不就少了很多魅力嘛!
咱中国的好多城市现在都特别重视这个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呢!为啥?因为大家都知道它重要呀!就跟咱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重要。

这是让城市变得更美好的一个重要方面。

你说这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是不是就像给城市施了魔法一样?让城市变得生机勃勃、绿意盎然。

咱都应该支持和重视这个事儿,让咱们生活的城市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

反正我是觉得,一个城市要是没有高的道路绿化普及率,那可真不行!这是咱生活的环境,咱得爱护它,让它变得越来越好呀!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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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市林科所
2011.12
14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60%
在武广高铁郴州西站、郴州火车站建设林荫停车场。
郴州火车站
2011.12
在城区各汽车站建设林荫停车场。
郴汽集团
2011.12
在市公汽公司院内停车场、城区各驾校建设林荫停车场。
市交通运输局
各相关责任单位
2011.12
在城区公园、风景区、广场建林荫停车场。
出台《郴州市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和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3
①完成郴州市推广实施立体绿化情况报告;②制定郴州市立体绿化统计表。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12
9
立体绿化推广
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完成城区主干道公交站点的立体绿化建设。
市房产局
2011.12
在康定园与华龙苑之间实施绿化,确保绿地率达到35%以上。
达康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1.12
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精神病医院、市粮食局、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1.12
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
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工商局
2011.12
①督促电力新村、市农业银行郴州市分行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②督促石榴湾小区创建省级园林式小区。
市规划局
日常
①完成郴州市道路绿化情况报告;②统计市城区主次干道、林荫道的长、宽度和道路的总面积、绿地面积、绿化覆盖面积、绿地率及树种;③制定郴州市城区道路绿化(主、次干道)统计汇总表、郴州市主次干道绿化明细表。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市城市道路绿化处
2011.12
9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完成骆仙河河道两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北湖区政府
2011.6
完成西河东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1.6
完成东河两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2011.6
完成西河西岸绿化提质改建设。
苏仙区政府
2011.6
16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80%
对弃置的菜地、旱地等进行绿化。
市农业局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林业局
市园林处
日常
11
生物防治推广率(%)
≥50%
①推广生物防治,确保生物防治推广率≥50%;②完成郴州市生物防治推广情况报告;③制定郴州市生物防治推广情况一览表。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林业局
市园林处
2011.12
12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70%
①确保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②提供郴州市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情况一览表。
市文化局
2011.12
15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①完成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情况报告;②出台《郴州市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日常
市水利局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城投中心、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1.12
11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完成城区过境公路防护绿地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2011.12
完成城区铁路沿线防护绿地建设。
郴州火车站
2011.12
完成厂矿、企业单位周边防护绿地建设。
市国资委
各相关责任单位
苏仙区政府、市房产局
2011.12
督促山水缘、新贵华城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
北湖区政府、市房产局
2011.12
督促紫云山庄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
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房产局
2011.12
9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①督促本系统单位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
②开展立体绿化活动;
③加强单位庭院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做到日常管理有计划、有安排、有专人管护;
14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
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制定湖南省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题或风貌保护的专项规划,并提供文物保护现状图。
市规划局
2011.6
①管护好城市文物古迹;②提供城市历史和文物古迹资料(含图片及影像资料);③编写市、区文物保护专题报告;④提供城市规划区主要文物景点简介、郴州市区不可移动文物单位名单;⑤重新核定公布的郴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保护好城市文物。
≥8.00
6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90%
①出台《郴州市公园管理办法》;②各公园符合公园管理办法要求。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5%
①按照《郴州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要求,重新对城市规划区现有古树名木进行调查摸底、挂牌、拍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②负责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③完成郴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报告;④制定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录、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树种分类表、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12
13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80%
①确保城市用地E水域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②城市用地E水域的水体,在满足防洪、排涝等水工(水利)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岸体功能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学和景观学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
市水利局
市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12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1.12
在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道路绿化处
2011.12
①在辖区道路沿线围墙、栏杆、高架桥柱等处栽植攀援植物,形成绿色幕墙;
②组织辖区单位和小区在庭院以及阳台、屋顶实施立体绿化。
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规划局
日常
完成火车站、燕泉广场、马踏飞燕周边绿化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北湖区政府
苏仙区政府
2011.12
完成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南出入口、城北出入口的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北湖区政府
苏仙区政府
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1.12
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完成原107国道绕城线绿化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2011.6
完成云松路绿化建设。
市房产局
永晟公司
2011.6
拆除青年大道市公安局警苑小区(生活区)施工围墙,退道路红线10m为街头绿地。
市公安局
市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2011.3
拆除青年大道曹家坪小区施工围墙,退道路红线10m为街头绿地。
市城投中心
2011.12
2011.12
12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2%
在城市规划区选址规划建设苗木生产基地。
市规划局
2011.12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确保生产绿地的建设资金。
市财政局
2011.12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产绿地。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12
13
大于40hm²的植物园数量
≥1.00
按照大于40hm²的植物园标准完成南岭植物园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各相关责任单位
2011.12
15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完成燕泉河河道两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2011.12
15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完成郴江河河道两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市城投中心
2011.12
绿城攻坚任务
完成同心河河道两岸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市水利局
2011.12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日常
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用地,为园林绿化建设提供足量的土地。
市国土资源局
日常
对市建成区公共设施绿地情况进行摸底,并统计汇总。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12
11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完成城区周边山头森林景观防护绿地建设。
市林业局
2011.12
完成城区郴江河、燕泉河、同心河、骆仙河、东河、西河等河道防护绿地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林业局、市园林处
2011.12
8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60%
①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通知》;②在城区公园、道路等绿地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处
2011.12
9
立体绿化推广
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④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利用墙报、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⑤在单位楼梯、电梯间以及住宅区等公共场所不定期张贴创园宣传资料。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湖南电信公司郴州分公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邮政局、郴电国际、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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