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市外资办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以及其他资质审查相关的资料到市开发办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
2、资质初审合格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六个月内,外资企业投资各方应按注册资本到位30%资金;
4、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有关资料到市开发办办理资质等级评定手续,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要求具备的条件;
2、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中方企业,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3、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开发企业、其外方注入的资本不得少于100万美元;由外商独资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400万美元);
4、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审查和资质等级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市外资办批复;
(4)合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建议书(独资企业申请表);
(6)董事会成员名单(各董事委任书、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合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外方资信证明;
(8)法定地址租赁协议(租赁期一年以上)及房屋产权证明;
(9)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报告(资金到位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到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申请几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10)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外资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复印件)。
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时,须提供1至8项证明文件,待资质审查、营业执照签发后,外资企业投资各方出资额达应缴出资额的30%后(不超过6个月),再提供9至12项证明文件申请公司等级,办理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