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价值视角下顾客角色转变及其对企业营销战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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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价值创造方式的变迁,顾客角色经历了资源的提供者和“兼职员工”、共同生产者、价值共同创造者和价值单独创造者等不同阶段的转变。本文从价值创造的视角分析了不同阶段顾客角色具有的特征,以及其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和地位的明显差异,揭示了共创价值方式下顾客角色发生的本质变化、形成基础及其对营销战略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在共创价值模式下企业营销战略调整的方向。

关键词:共创价值;顾客角色;营销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09-23

作者简介:武文珍(1974-),女,太原人,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理论、消费者行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yjc630184;上海电机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3xkj02;上海电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3qdo7。

后工业时代和体验经济的到来以及新技术的扩散,重新定义了顾客角色和顾客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顾客在参与活动中变得积极主动而富有创造力,愿意在交换和消费活动中承担更多样化的角色。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鼓励顾客参与到服务的生产和传递过程中,激发顾客分享创新思想,促进他们在参与中发挥更大作用:顾客通过与企业的互动实现顾客定制化;顾客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新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过程中,将自己的资源注入到企业的价值创造系统中,与企业共同创造价值;顾客通过博客、社群、论坛等新兴媒体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其他消费群体、相关企业、甚至整个社会产生影响……顾客角色的变化促使企业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定位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营销战略如何适应顾客角色的转变。

一、顾客角色的转变

(一)顾客角色

社会学中的“角色”理论强调个人作为社会成员学习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他在社会上的位置(solomon et al.,1985)。社会角色是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在营销学中,企业和顾客在交换和互动过程中会对对方的行为有所预期,这些规范性的预期就是对双方“角色”的认知(bateson and hoffman,1999)。基于此,顾客角色的实质是企业对顾客在价值创造与传递中的规范性行为模式的期望。企业根据对顾客角色的认知处理与顾客的互动关系,并在价值创造与传递中得以体现。因而,企业对顾客角色的认知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顾客战略和企业价值创造的方式,研究顾客角色的转变对企业营销战略的适时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顾客角色转变

对顾客角色的分析最初源于顾客在服务生产和传递中的参与性。在服务领域中,企业与顾客互动是服务的基本特征,顾客行为及其对企业产生影响和作用效果的“顾客角色”成为营销学者关心的问题。

1.资源的提供者和“兼职员工”角色

2.共同生产者角色

在角色内容上,共同生产者比“兼职员工”有更丰富的内涵。首先,顾客的共同生产者角色突破了服务领域和服务的独特属性,扩展到价值创造的其他领域。在有形产品生产及b2b 市场中,顾客作为共同生产者被广泛认可,fang(2004)认为,顾客参与供应商的生产过程,扮演了资源、共同生产者和竞争者三种角色。其次,共同生产角色具有广义的角色内容,共同生产者角色不仅仅体现在生产环节,还是企业与顾客在生产前的信息沟通、生产过程相互

协作、购买及购后阶段的所有互动过程的反映。storbacka and lehtinen(2001)认为顾客在与企业的互动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支付者、消费者、能力和资源的提供者、质量控制者、共同生产者和共同营销者。pini(2009)也认为,采用联合生产途径时,顾客是企业的积极伙伴,在联合生产中扮演三种角色:咨询者、促销者和人力资源。在这一阶段,随着顾客参与行为的发展,生产者的价值创造系统逐步演化为一个开放的系统,顾客参与到企业的价值链活动。在这一开放的系统中,企业是价值创造的主宰者,消费者作为一种“被操纵资源”(vargo and lusch, 2004)被安排到企业的研发、设计、制造、分销、营销等各个环节,实现共同生产者的角色。顾客共同生产行为的实质是协助企业顺利完成价值创造与交付的一种方式,顾客在共同生产中的选择权力较小,参与的主动性有限。共同生产者角色其实是企业赋予的。顾客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参与了价值的共同创造,但价值的创造过程是以企业为中心的。事实上,顾客的共同生产者角色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使顾客自身获得相应的利益。

3.价值共同创造者

价值共同创造者角色源于vargo and lusch(2004)提出的服务主导逻辑,其核心内容之一是“顾客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在新的价值创造方式中,顾客成为价值的共同创造者,应用自己的知识、技能、智力资本作为价值创造主体投入到价值创造系统,利用企业提供的资源为自己创造价值和寻求解决方式的过程。企业的角色则转变为为顾客参与提出价值主张(vargo and lusch, 2004),提供参与互动和创造个性化体验的环境和条件,实现与顾客合作性、交互性地创造价值。与传统的产品主导逻辑相比,服务主导逻辑下,顾客从价值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价值的共同创造者。此处的价值并非产品主导逻辑下的“交换价值”,而是“使用价值(value-in-use)”,即顾客在使用和消费中创造的价值。对顾客而言,价值本身是伴随着顾客参与到价值共创活动中持续动态的形成过程,使用价值的形成由顾客的个性化主导和决定。共同创造价值者角色使得顾客角色转变发生了本质变化,顾客作为“操纵性资源”(vargo and lusch,2004)投入价值创造系统,这种参与是主动的、积极的、自主化的、顾客主导并富有创造性的,是以顾客的体验和价值为中心的,顾客与企业构造的是一个双赢的价值共创系统。在这一价值系统中,共创价值主体具有平等性,各主体在价值创造中通过互动协同作用,并分享相应的过程价值和最终价值,所有各方都在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对方创造了价值,各方相应的投入能保证各取所需,这是共创价值下顾客角色最显著的特征。

4.价值单独创造者

grnroos(2009)认为使用价值的创造是以消费者为主导,企业作为一种资源参与到消费者的价值创造中,而不是消费者作为一种资源参与到企业的价值创造中,企业为消费者的价值创造过程提供支持,这一过程中,消费者是价值的创造者,企业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秉承这一思想,heinonen等(2010)提出了“顾客主导逻辑”,为顾客单独创造价值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指出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伴随着消费而生的使用价值创造由顾客主导和控制,顾客使用和消费产品的全过程体验是顾客单独创造价值的核心内容。至此,顾客角色转变为价值的单独创造者。作为价值的单独创造者,顾客根据自己的价值主张,在消费和使用过程中对企业的提供物进行价值再创造。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与顾客之间不形成互动,因而全过程的消费体验和价值是由顾客单独创造的。顾客成为价值单独创造者成为顾客角色转变的最新发展,也成为体验经济时代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三)顾客角色转变的实质

顾客角色转变的本质是价值创造方式演变的体现。在不同的价值创造方式下,价值的生成过程和顾客与企业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并表现为企业与顾客角色的差异。顾客四种角色的转变就是价值创造方式演变的表征:在生产者单独创造价值阶段,生产者作为价值的唯一创造者,自主决定价值创造过程,对生产者而言,顾客角色仅是代表市场需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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