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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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文版)

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文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文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2 买受人信息第二条货物描述2.1 货物品名2.2 货物规格2.3 货物数量2.4 货物质量标准第三条价格与支付3.1 货物价格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第四条交付与运输4.1 交付地点4.2 交付时间4.3 运输方式4.4 运输费用第五条检验与验收5.1 检验标准5.2 验收时间5.3 异议提出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卖人违约6.2 买受人违约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诉讼管辖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第十条法律适用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清单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与补充的方式13.2 修改与补充的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签署时间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1.1 出卖人全称:X公司1.1.2 注册地址:国市区路号1.1.3 法定代表人:X1.1.4 联系电话:+1.2 买受人信息1.2.1 买受人全称:X公司1.2.2 注册地址:国市区路号1.2.3 法定代表人:X1.2.4 联系电话:+第二条货物描述2.1 货物品名:2.2 货物规格:详见附件一2.3 货物数量:吨/台2.4 货物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三条价格与支付3.1 货物价格: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3.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3 支付时间:买受人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第四条交付与运输4.1 交付地点:国市区路号4.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4.3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4.4 运输费用:出卖人承担至目的港的费用第五条检验与验收5.1 检验标准:详见附件三5.2 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目的地后X个工作日内5.3 异议提出:买受人应在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卖人违约6.1.1 出卖人未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交付货物,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6.1.2 出卖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应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的%6.2 买受人违约6.2.1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应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的%6.2.2 买受人未按约定接收货物,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 诉讼管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1.2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8.1.3 合同的生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双方之间的其他合同。

cif责任划分点

cif责任划分点

cif责任划分点CIF 责任划分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用于规定进口货物的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在 CIF 中,卖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并承担其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同时负责在目的港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这里将介绍 CIF 责任划分的几个关键点。

1. 交货地点:CIF 条款规定了货物的目的地港口,卖方必须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在合同中指定的目的地。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2. 货物运输:根据 CIF 条款,卖方有责任负责货物的运输。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与运输公司联系并安排船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卖方应确保货物按时到达目的地港口,并负责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风险。

3. 运输保险:作为 CIF 条款的一部分,卖方需为货物投保。

卖方应负责购买运输保险,并确保其对货物的价值进行充分覆盖。

运输保险通常包括货物的丢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等风险。

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

4. 运输文件和清关:作为卖方的责任,CIF 条款规定了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时所需的文件和清关手续。

卖方必须提供与运输相关的文件,如装箱单、提单和保险单等。

此外,卖方还需要协助买方办理目的港口的出口清关手续,并提供所需的文件。

5. 责任划分点:在 CIF 条款下,卖方的责任一般到达货物目的地港口为止。

一旦货物抵达目的港口,责任就会转移给买方。

买方负责进一步的清关和交付手续,以及所有与货物在目的地港口之后相关的费用和风险。

6. 费用划分:CIF 条款中,卖方承担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这包括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港口的运输费用,以及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所需的费用。

然而,卖方不承担目的港口之后的费用,如进口关税、清关费用和目的地国家内陆运输费等。

总结:CIF 是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用于规定进口货物的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在CIF 条款下,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为止。

国际商法第3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商法第3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说一、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两个海牙公约各国国内法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二、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适用范围有体物的买卖。

不适用:(1)不被视为货物或有争议的货物。

如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物的买卖;(2)不视为动产的货物,如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3)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4)以拍卖形式进行的买卖;(5)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

2、适用条件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所谓营业地,是指固定的、永久的、独立进行营业的场所,不包括代表机构所在地。

3、不涉及的事项(1)买卖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等问题;(2)买卖合同对所出售的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3)出售的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或损害责任问题;但卖方所售货物造成人身伤亡之外的损失,公约适用。

4、公约不具有强制性,即使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分处公约的两个缔约国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适用公约,就可排除对公约的适用。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通常形式正式合同确认书协议书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由前文、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1.合同的前文。

又称约首它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1)合同的名称;(2)合同的编号;(3)订约的日期;(4)订约的地点;(5)订约的当事人名称、地址;(6)订约的理由。

2.合同的基本条款。

合同的基本条款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部分,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主要有:(1)商品名称;(2)品质条款。

一般采取约定品质的方式,通常有:“凭样品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3)数量条款;(4)价格条款;(5)包装条款;(6)保险条款;(7)交货条款;(8)支付条款;(9)检验条款。

3.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一般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说明或某一类合同的共同事项记载。

2024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框架)

2024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框架)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框架)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1.2 合同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第二条货物描述2.1 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2.2 货物的数量2.3 货物的质量标准2.4 货物的包装要求第三条价格与支付3.1 货物价格的确定3.2 支付方式与支付期限3.3 利息计算及违约金条款第四条交付与运输4.1 交付方式和地点4.2 运输方式及保险4.3 风险转移时间及条件第五条检验与验收5.1 检验标准和方法5.2 验收程序和期限5.3 质量异议的处理第六条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6.1 售后服务承诺6.2 技术支持与培训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7.1 知识产权的归属与保护7.2 侵权责任及处理方式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义务8.2 保密信息的泄露及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卖方违约的情形与责任9.2 买方违约的情形与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10.2 仲裁地点与适用的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后果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地点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3.2 合同的修改与附件第十四条签署与生效14.1 合同签署的程序与要求14.2 合同的生效日期与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2 本合同所用词汇,如“卖方”、“买方”、“货物”、“价格”等,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均按照本合同第一条1.1款所述进行解释。

第二条货物描述2.1 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2.1.1 货物的名称为X。

2.1.2 货物的规格为X。

2.1.3 货物的型号为X。

2.2 货物的数量为X。

2.3 货物的质量标准应满足X。

2.4 货物的包装要求应满足X。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3.1 货物价格的确定为X。

国开《国际经济法》机考复习第7套

国开《国际经济法》机考复习第7套

如果我资料的前五题和你的前五题内容一样,那这一套题就是你需要的,不用怀疑!单选题(共30题,共30分)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A 住所标准B 居所标准C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D 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参考答案:D 更多资料请加VX:w137596882. 相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下列哪一项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新出现的()A FASB FCAC EXWD DPU参考答案:D 更多资料请加VX:w137596883. 依《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者在作品起源国以外的成员国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和将来可能给予其本国国民的权利,以及《伯尔尼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

以上描述的是下列哪一种待遇?()A 最惠国待遇B 优惠待遇C 差别待遇D 国民待遇参考答案:D 更多资料请加VX:w137596884. 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领域,若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该情况属于货物损失中的哪一类?()A 实际全损B 部分损失C 推定全损D 单独海损参考答案:A5. 以下哪一项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非歧视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A 互惠原则B 关税减让原则C 透明度原则D 国民待遇原则参考答案:D 更多资料请加VX:w137596886.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部长级会议B 总理事会C 货物贸易理事会D 总干事和秘书处参考答案:A7. ()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总部设在北京,于2016年1月正式开始运营。

A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 世界银行D 亚洲开发银行参考答案:A8. 下列各种关于提单的类型中,()是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为标准进行分类的。

A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多式联运提单B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C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D 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参考答案:B9.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规定,当一成员发生了不能预见的情况以及因承担关税减让义务造成进口产品大量增加,以至于对该成员境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成员可以实施临时性进口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二)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 1、含义 卖方须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在船上完成交货,风险 在交货时转移。 2、注意事项 (1)只适用于水运 (2)不属于象征性交货,是实际交货

(三)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 1、含义 卖方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港,并卸货到码头上,风险 在卸完货后交货时转移。与DES的区别在于卖方增加 卸货到岸义务。 2、注意事项
3、公约适用的实体法范围 (1)买卖合同的成立 ; (2)买卖双方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 公约不涉及以下三个问题: (1)合同及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3)所售货物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或死亡的产品 责任。




(二)中国对公约的保留 1、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 2、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 第十一条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 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 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中国坚持认为,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 取书面形式,公约的此项规定对中国不适用。

二、F组术语(主要运费未付)
F组包括:货交承运人、船边交货与船上交货。其共同点是卖方必 须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该组术语术语装运合同。 (一)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1、含义 在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须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并将货物交 至指定地点由卖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有关货 物的风险与费用从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即由卖方转移于买方。 2、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2)买方必须自付运费,并办理进口结关手续承担相关税费。 (3)若买方未指定承运人或承运人未按时收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期及 届满时起,买方承担货物风险并支付额外费用。 3、主要内容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买卖双方所高度关注,因此成为买卖合同的重要法律问题之一。

我国1999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但我国学界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立法选择仍然存在较大争议。

因此对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定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是合同标的物由不可归责于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使当事人面临不利后果的一种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是积累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

但是交易往往充满一系列不可规避的风险,一旦标的物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意外损毁、灭失,如何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分配这种损失,就产生了风险负担的问题。

当风险发生后,标的物的损失负担如何分配,直接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为避免纠纷,当事人可事先就风险的转移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但是,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法律则应对这种不利负担的分配做出合理规定,使风险负担得到合理而顺利的分配,解决纠纷,从而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促进交易的发展。

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制度解决的正是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根据何种规则而分配给当事人中的哪一方来承担的问题。

本文的写作目的即在于对合同风险负担问题进行探讨。

一、合同风险负担概述(一)风险的涵义当前,法学界对风险的涵义并未做出明确的界定,大都是基于“风险”词汇的基本意思隐含的加以表述,或简单的一笔带过。

《德国民法典》第466条中隐含的将风险表述为“物的意外灭失或毁损’’,《日本民法典》第534条提到的“其物因不能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灭失或毁损”。

在民法理论上,关于“什么是风险”,学界也存在诸多争论。

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风险是指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造成毁损、灭失的风险。

如我国民法学者王利明认为,所谓风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造成标的物的毁损、灭失。

国际商法第2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这是其中一个阶段共3个阶段。答案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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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网络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这是其中一个阶段共3个阶段。

答案在后面考试科目:《国际商法》第章至第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选题 (共10题,总分值1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

(1 分)A. 合意B. 法律行为C. 协议D. 许诺2. 计算机软件交易中,有一种综合的贸易方式,即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使用许可或转让结合,通常称为()。

(1 分)A. 软件使用许可B. 软件著作权转让C. 委托开发软件D. 交钥匙工程3. 按英国法,下列错误致使合同无效()。

(1 分)A.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B. 在凭说明买卖中,对说明的含义理解发生错误C. 一方在判断上发生差错D. 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4. 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1 分)A. 合同成立时B. 合同生效时C. 卖方交付货物时D. 买方支付价金时5. 抵销也是债消灭的根据,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商抵销,法定抵销要求()。

(1 分)A. 相抵销的债务的种类可以不相同B. 相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相同C. 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已届清偿期D. 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在等额范围内抵销6. 商标权是一种()。

(1 分)A. 专用权B. 地域权C. 使用权D. 合法权7. 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1 分)A. 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B. 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C. 德国认为是罚金D. 法国认为是罚金8. 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依公约规定()。

(1 分)A. 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B. 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C. 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金D. 应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国际商法(国际货物买卖法)-CISG公约

国际商法(国际货物买卖法)-CISG公约
1、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中影响最为广泛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部 公约。
我国进行对外货物买卖业务最重要的国际条约。
2、 UNCITRAL在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 《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统一法 公约》的基础上制订的。
3、该公约于1980年在维也纳通过,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统一 的法律规则。
公约除序文外,共包括四个部分计101条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和总则; 第二部分:合同的成立; 第三部分:货物销售; 第四部分:最后条款
CISG Song
The CISG Song was written by Professor Harry Flechtner for CILE's November 2005 conference titled "The CISG and the Business Lawyer: The UNCITRAL Digest as a Contract Drafting Tool."
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 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 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定地点制造或生产,卖方应在该地点 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c)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他于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把货物 交给买方处置。
1、有约定的依约定;
Eg. FOB伦敦
We didn't have no C-I-S-G. [1] If we bought or sold in another State we didn't know what the law would be. But now there's a Convention to make global trade more free. 'Cept them gol-danged U.S. courts just treat it like the U-C-C. [2]

第十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十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5.接受的撤回 根据《公约》的规定,接受是可以撤回 的,只要撤回的通知于该项接受生效之 前或与同时送达发价人即可。
案例
中国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电报发价出售某 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收 到信用证后二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 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 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A公 司未作答复。又过了两 天, B公司由旧金山花 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 “shipment immediately”。 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 货,立即退回信用证。 试问A 公司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 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 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 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但根据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判断: 已知A、B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C.D不是公 约的缔约国。 1、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主营业地在B国 的乙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 《公约》。 2、C国的丙公司和D国的丁公司之间订立的货 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公约》。 3、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其在主营业地在 B 国的戊子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 适用《公约》。 4、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其在主营业地同 样在A 国的己子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是否适用《公约》。
4.发价的终止和时效。 17条:一项发价,……应于拒绝该发价 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1)发价因拒绝而终止。 (2)发价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3)发价因撤消而失效。 (4)发价因过“合理期限“而终止

请简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请简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请简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标的物风险负担是指在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负担。

各国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采取的规则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规则,有的国家采用“交付转移风险”规则,我国采取的是后一种做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对风险的负担不影响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国际贸易法模拟试题与答案

国际贸易法模拟试题与答案

国际贸易法模拟试题与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是()A 国际贸易关系B 国际货物买卖关系C 国际服务贸易关系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广泛,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服务贸易关系等。

2、下列哪项不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0 中的贸易术语()A FOBB CIFC DDPD FCA答案:_____解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0 中的常见贸易术语包括 FOB、CIF、DDP、FCA 等。

3、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不包括()A 交付货物B 转移货物所有权C 办理货物运输保险D 交付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答案:C解析: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通常不是卖方的主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不包括()A 当事人具备法定资格B 合同内容合法C 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D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答案:C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等也可能成立有效合同。

5、下列哪项不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形式()A 预期违约B 根本违约C 迟延履行D 意外事件答案:D解析:意外事件通常不属于违约形式,违约形式主要包括预期违约、根本违约和迟延履行等。

6、国际货物运输中,提单的作用不包括()A 货物收据B 运输合同的证明C 物权凭证D 保险凭证答案:D解析:提单不是保险凭证,其主要作用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

7、下列哪种贸易方式属于对销贸易()A 加工贸易B 易货贸易C 补偿贸易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等都属于对销贸易的范畴。

8、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最惠国待遇原则B 国民待遇原则C 透明度原则D 优先发展原则答案:D解析: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不存在优先发展原则。

9、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包括()A 存在倾销行为B 对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C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倾销产品价格低于成本答案:D解析: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条件是存在倾销行为、对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产品价格低于成本不是必备条件。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形考任务1、4网考题(两套)附答案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形考任务1、4网考题(两套)附答案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形考任务1、4网考题(两套)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最惠国原则2.下列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合同是哪一项?()正确答案:我国企业为产品外销而与外商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是哪一项?()正确答案:飞机零部件的买卖4.我国A公司先后于10月1日和10月8日分别向德国B公司邮寄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通知和一份撤回该要约的通知。

B公司在10月11日收到A公司的要约通知后,当天即打电话给A公司表示完全接受。

并于10月15日再次向A公司邮寄一份确认函。

10月20日B公司收到A公司的撤回通知而A公司收到B公司的确认函。

在上述情况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正确答案:合同于10月11日成立5.“不可抗力”是指因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以下哪一情形通常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故”。

()正确答案:货币贬值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根本违反合同7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正确答案:合同订立时8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划分风险的目的是:()正确答案:确定货物遭受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9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时,以下关于银行责任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o正确答案: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递过程中的迟误、遗失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10 .()是指汇票的承兑或付款要以附有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为条件的汇票。

大学国际商法考试(试卷编号111)

大学国际商法考试(试卷编号111)

大学国际商法考试(试卷编号111)1.[单选题]因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法律事实,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在双方就变更内容协商期间,合同应()。

A)继续有效B)立即停止执行C)宣告无效D)对要求变更的条款部分有效答案:A解析:2.[单选题]电子商务合同虽然是采取数据电文方式,通过互联网订立的合同,但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仍应遵循合同订立的基本步骤,分为( )两个阶段。

A)要约和承诺B)谈判和签约C)询价和回复D)讨价和还价答案:A解析:3.[单选题]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

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纸箱的包装。

”甲公司受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请问双方之间()。

A)合同未成立B)合同经甲公司认可后成立C)合同成立与否不确定D)合同成立答案:D解析:4.[单选题]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始于( )。

A)20世纪50年代B)21世纪C)20世纪90年代D)20世纪70年代答案:C解析:5.[单选题]根据我国仲裁规则的规定,被诉人应当在收到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内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为指定仲裁员。

B)20天C)30天D)60天答案:B解析:6.[单选题]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乙提供50吨钢材。

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

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

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

乙欲追究甲的责任。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免责B)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D)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揽乙方的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7.[单选题]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复还盘并邀我方回复。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摘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各国法律分为:一是将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联系在一起,二是将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相互分离.因此,在国际贸易中, 合同订立、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在多数情形下并不是同时发生或实现的。

关键词;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国际贸易正文: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它不仅影响卖方收取货款或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也关系到货物灭失、损失的责任认定。

一、所有权转移卖方转移货物所有权及买方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

但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因各国政治、法律制度以及距离等原因,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更为复杂、更具风险性,因而,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将直接关系到卖方收取货款以及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

在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即卖方有义务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就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及条件等没有做出任何规定.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只有在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中的CIF合同项下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及条件做出了规定,即在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买方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但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国际惯例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认为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以《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为代表。

合同成立主义旨在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强当事人的履约责任心,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利益。

但在实践中与将来之物的买卖,所有权转移的界定就变得不明确。

(二)以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我国《合同法》为代表。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风险分担和保障的机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提供理赔服务。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保险条款。

1. 货物保险范围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明确规定货物的保险范围。

这将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火灾、爆炸、盗窃、损坏等。

条款中应明确指出,货物的保险责任从何时开始,以及何时结束。

通常情况下,保险责任从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开始,直到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最终目的地时结束。

2. 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保险条款还应包括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的规定。

保险金额应该足以覆盖货物的全部价值,在发生损失时能够提供合理的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是实际价值、新价值或协议价值。

实际价值是指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新价值是指按照货物的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赔偿,而协议价值是指根据买卖双方事先协商确定的价值进行赔偿。

3. 货物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共同承担的成本之一。

保险条款应明确规定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责任分担。

一般情况下,卖方将支付货物保险费用,并将其列入货物的总价中。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保险费用。

4. 保险索赔程序在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受损方应及时提起保险索赔。

保险条款应规定索赔程序,包括索赔申请的时间限制、必要的文件和证据等。

索赔程序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索赔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并解决任何可能的纠纷。

5. 强制保险在一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可能是强制性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保险。

这种做法是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保证在意外风险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

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遵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6. 其他注意事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还应注意事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符合国际贸易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谨慎选择保险公司,并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声誉和实力;•应定期审查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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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风险的概念 (2)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 (3)三、《公约》关于风险承担原则的具体适用 (6)浅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规则————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视角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之间以及地区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多。

有交易就会存在风险,随着交易的增多,风险问题自然成了买卖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风险的承担和转移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要解决风险承担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风险的转移时间,笔者将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对象,从理论和具体适用两个角度来比较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规则。

一、风险的概念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关于风险的承担除了受《公约》的调整,还有各国就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因此,对“风险”的定义也是各不一致。

在经济学上,风险指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侧重于对未发生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在法律上,综合各学说,笔者认为风险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装卸、储存的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事实。

通过风险的定义可知,风险是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事由,具体包括1.不可抗力:对于风险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是不可能预见也不可能避免和控制的。

如:地震、海啸、战争、罢工等。

2.意外事件:对于意外事件的发生是合同双方意志以外的因素偶然造成的。

3.第三人过错:是指买卖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结果。

三者的共同特征是不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前文中笔者也强调,风险转移的时间对于风险承担极为重要,在风险承担的规则中主要存在三种原则: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和交付主义原则。

第一种原则是指风险在合同成立之时发生转移,也即合同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风险随即发生转移,由另一方承担。

这一原则下的合同双方可以对风险进行约定,但缺乏一定的可预测性;在物主承担风险原则中,风险是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一原则最初来源于罗马法。

第三种原则,即交付主义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在完成货物的交付时,风险也随即转移到另一方,风险转移的时间即双方交付货物之时。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1 作者:何锐朱颢牛明奇编著篇名:《国际经济法》)(一)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最初起源于罗马法,主要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在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转移至另一方。

这一原则下合同只要成立,即使货物还未发生交付,风险也转移到了买方,在此之后,卖方在无需承担风险,该原则过于加重了买方的责任,与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相违背。

因为存在较大的弊端,各国立法中很少采用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只是在《公约》的路货买卖合同中,因为合同性质的特殊性,风险的转移依旧适用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

(二)物主承担风险原则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所有人负担风险原则,指风险在买卖合同双方完成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风险也随之转移。

货物风险随所有权转移,是将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联系起来,以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

主张货物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的主要理由是,既然所有权人享有对货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同时从风险和利益的产生根源来分析,二者是建立在所有权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风险随着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具有合理性。

一方面,该原则偏重保护买方的利益,以所有权为基础,将风险与所有权相联系,促进双方按时履行合同。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频繁,贸易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得弊端相继暴露。

(南昌大学2011 作者:黄燕萍篇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风险转移问题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随着支付方式的增多,使得占有和所有经常发生分离,一些对买卖双方都有保障的支付方式打破了该原则原有下所有权转移的传统方式,持有单据和实际持有货物并无直接关联。

(2)所有权买卖交易中该原则受到极大挑战,出卖人为了买受人能按时支付价款,提出了对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但是买受人依旧可以对货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时候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有悖于公平原则。

(3)风险与所有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调整,风险是属于债权范畴,而所有权是物权的范畴,是支配权,而风险所产生的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三)交付主义原则交付主义原则,又称为交付移转风险原则,交付主义原则下,货物的风险转移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并无联系,只要当卖方将货物交付于买方时,货物的风险损失才会转移给买方,即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货物交付给另一方时。

(《中国外资(下半月)》2013年7期作者:李轩篇名:《论CISG中的风险转移》)交付主义的优点主要在确立了风险负担的“实际控制标准”,即占有者承担货物风险带来的损失。

相较于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和物主承担风险原则,交付主义原则的风险转移更为清晰和明确,另外,能够督促占有人妥善保管货物,维护货物和交易的安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因此,交付主义是目前国际较多常见的做法,《公约》中采用的也是交付主义原则。

在肯定交付主义原则的优越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从买方的角度来分析,货物在运输途中,虽已脱离了卖方的控制,但同样未被买方实际占有和控制,在此情况下将风险加诸买方,其理由并不是非常充分的。

而且,如果严格地按照实际控制理论,货物在运输途中是处于承运人的照料和管理之下,买方和卖方都无法直接占有和控制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承运人才是货物的控制者,按照实际控制说,承运人成了风险的承担者,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因此,交付主义的原则下,风险转移的界限还存在一些弊端。

三、《公约》关于风险承担原则的具体适用《公约》以及世界各国中对于风险承担原则的立法,大多都是选择了以交付主义作为一般原则,但存在两种例外,即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同时,交货方式的不同也影响着风险转移的标准。

(一)买卖合同涉及运输时的风险承担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在距离较远的情况下,就需要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往买受人,因特殊地理因素,有时还需要多个承运人共同运输。

在这样的情况中,涉及因素较多,货物风险也会加大。

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涉及运输时,风险又谁承担呢?在这一问题上,《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二)在途货物买卖的风险承担在途货物买卖也即对于还在运输途中货物的交易,其风险承担规则自然具有特殊性,因为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双方就该标的物订对立买卖合同。

单证交易的便捷性使得买方取得相关单证后就可以和另一方在货物还处于运输状态中进行交易,在国际货物贸易实践中,在途货物买卖分两种情况,第一是买方在卖方仅货交承运人时就将货物进行出售,另外就是卖方先将货物交付于承运人,接着才寻找货物的买受人。

考虑到在途货物的性质,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货物实际上已经装运,风险难以确定在何时才发生转移。

因此对于在途货物买卖的风险承担规则,从各国、各地区以及《公约》中的立法状况来看,大多采用合同成立时风险承担原则较为多见。

《公约》第68条特别针对上述问题规定如下: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从《公约》中的规定来看,路货买卖合同与一般的货物买卖的主要区别在前者是凭单证交易。

在路货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对货物的风险处于未知状态,而且是装运后在途中订立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进行投保,来保证货物即使在遭遇风险时,买方还能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保险利益。

因此,对于在途货物买卖的风险承担应该按照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的原则。

(三)不涉及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不涉及货物运输,即根据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约定,由买方负责收取货物的义务,而出卖方无需承担运送货物到指定地点的义务,《公约》第69条对未涉及货物运输合同的风险转移规则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

关于风险承担与转移问题,我们根据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出发,再结合《公约》的具体适用可知,关于风险承担问题其规定是目前较为广泛和能够得到认同的一个国际公约,特别是对风险转移以及风险的承担的详细规定,同时它也是国际货物贸易中各国各地区使用较多的一个公约。

通过对《公约》关于风险转移和承担的各项规则内容的解读以及相关理论的分析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国际中对于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制定了很多规定,但由于该规定并不十分明确和具体,无论在实践中和还是学术界均存在一些争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贸易方式也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在国际贸易往来中不断细化规则,深入分析,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各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本文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风险的含义、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以及对《公约》关于风险承担的具体适用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对风险承担和转移理论的梳理和评述,以及对具体规则的综合分析比较,揭示出风险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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