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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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3.12•【字号】鄂发[2003]8号•【施行日期】200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鄂发[2003]8号)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群众体育全面发展,具有湖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竞技体育为“奥运争光计划”作出了贡献,连续在五届奥运会上都夺得了金牌,金牌总数15枚,居全国前列;体育产业不断拓展,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

但是,也应当看到,我省体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对体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有的地方体育组织机构不健全、体育事业经费不足;全省体育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还处在较低水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异较大;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不多,后备力量严重缺乏。

这种现状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与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不相适应,必须尽快改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体育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省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育发展水平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体育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强身健体的意识就越强烈,体育的地位就越重要,作用就越显著。

体育作为一种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活动,不仅可以增强人民体质,也有助于培养人们勇敢顽强的性格、超越自我的品质、迎接挑战的意志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和公平观念。

关于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议

关于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议

关于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议引言近年来,体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重视,但是我省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在后备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专业化培养、选拔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提出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旨在推动我省体育事业持续发展。

1. 建立完善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1.1 设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我省应设立专门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集中优质资源,提供系统化的训练和培养,为后备人才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这些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教练团队,制定科学的训练方案,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发展。

1.2 完善后备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制定一整套的后备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包括基础训练、专项训练等不同阶段的内容,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发展,并针对个体差异进行个性化的培养。

同时,要注重培养后备人才的守望精神和道德品质,以培养优秀人才为目标。

1.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的教练员和专业人才加入,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教练员的专业水平和培养能力。

同时,要推动和鼓励教练员参与科学研究,提升他们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2. 优化选拔机制2.1 建立科学公正的选拔机制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选拔机制,通过实施体能测试、技能评估、心理素质测试等多方面评估后备人才的综合能力,确保选拔出最有潜力和实力的后备人才。

同时,要注重全方位的评估,避免片面追求个别指标,照顾到不同项目和不同特长的后备人才。

2.2 加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选拔工作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制定明确的选拔流程和评估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和原因。

同时,加强对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提高社会对选拔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3. 加强与学校的合作3.1 建立体育后备人才与学校的合作机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应与中小学及大学建立合作机制,通过派驻教练、提供培训资源等形式,加强与学校的合作。

湖北省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湖北省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湖北省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网球是一项普及面广、发展潜力大的运动项目。

作为一项竞技性很高的运动项目,网球运动需要运动员的综合素质非常高,比如运动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体力、耐力、速度、力量等多个方面的素质。

在中国,网球运动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在奥运会和各大国际赛事中,中国的网球运动员的表现越来越出色。

然而,由于这项运动项目的竞技性很强,因此对于运动员的后备人才培养尤其重要。

在过去的几年中,一些地区加强了网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实施了针对性的训练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但是,就湖北省这个地区来说,对于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研究并不够充分,因此需要在这方面开展更深入的探究。

本次研究旨在了解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其问题和优势,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以期对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本次研究主要围绕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发展对策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了解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人群、实施情况等方面。

2.分析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培养计划的不完善、培训手段和设备的缺乏、教练团队建设不够稳定等方面。

3.阐述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优势,分析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优劣势。

4.提出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对策,包括:完善培训计划、加强教练团队建设、提高培训手段和设备等方面。

本次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1.了解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优劣势,探究问题原因。

2.提出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措施,为湖北省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次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和访谈法三种研究方法,具体步骤如下:1.文献资料法。

通过收集和梳理相关的网球后备人才培养资料和文献资料,了解全国和湖北省的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14•【字号】鄂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2008年7月14日鄂发〔2008〕10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我省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提高对青少年体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是民族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社会和学校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育的关键时期,加强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增强青少年体质、磨炼坚强意志、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7]0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7]0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6月28日鄂政发〔1997〕041号)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体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县级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县级体育的综合实力普遍增强,有31个县(市)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广大农村体育事业发生了显著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与实施,对县级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为了进一步促进县级体育事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广泛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

要充分发挥乡镇体育指导站、文体站以及农民体协等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坚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和业余、自愿、小型、多样、文明、节俭的原则,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与地方特色体育活动相结合,利用农闲季节、农村集市、传统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在城乡结合部和经济、体育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体育活动。

2、贯彻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广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开展“雏鹰起飞”活动,搞好“两课两操两活动”(每周两次体育课;每日早操和课间操;每周两课时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期间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1•【字号】鄂政办发[2013]71号•【施行日期】201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7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

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障机制,注重监督检查,努力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的政策规章和督导评价机制基本健全;体育课程普遍开齐,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得到保证;体育教师队伍得到补充且素质得到提高;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明显提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管、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学校体育与相关学科有机融合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

二、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编制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6•【字号】宜府办发[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市体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和《2011-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切实加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竞技体育对引领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市形象和扩大城市影响力有着重要作用。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是竞技体育的基础,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强化青少年体育公益事业属性,坚持政府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的公共责任,增加投入,改善发展条件。

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并加强指导和管理,多层次、多形式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建立符合市情、富于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机制和层层衔接的人才培养网络,全面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湖北省竞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

湖北省竞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

Vo1 .9, NO.7 J 12 1 u. 0 1
湖 北 省 竞 技 体 操 后 备 人 才 培 养 现 状 与对 策
唐晓军
( 汉理 工 大学 体 育部 , 北 武 汉 武 湖

4 07 ) 3 0 0
要 : 用 社 会 学 、 才 学 、 理 学 、 练 学 的知 识 和 方法 , 湖 北 省 竞 技 体 操 发 展 指 导 思 想 、 备 人 才 培 养 体 制 及 竞 技 体 操 项 目 运 人 管 训 对 后
注: 调查对象 为 20 被 0 6年 在 湖 北 省 体 育 局注 册 的运 动 员 。
收 稿 日期 : 0 1 3 4 2 1 —0 —1
作 者 简 介 : 晓军 (9 4 ) 男 , 南 祁 阳人 , 汉 理 工 大学 讲 师 , 究 方 向 : 育 教 育 唐 17一 , 湖 武 研 体
《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新 时 中
实行 以“ 国体 制” 主导 的混合 型管 理 体制 。随 举 为 着后 奥运 时代 的到 来 , 育 体 制 的 发展 出现 了 深 刻 体 的变 化 。近年 来 , 北 省 竞 技体 操 项 目的三 级 训 练 湖 体制 , 已不 能适 应 我 国竞技 体育 发展 的需 求 , 人 员 其 输 送渠 道 、 招生 年 龄 的 问题 日益 凸 显 。在 比赛 的 过 程 中, 部分 教练 员 和单 位为 了追 求 眼前利 益 , 出现 以 大 比小 的现象 , 比赛 失去公 平 性 , 使 比赛 的 目标 产 生 错 位 , 重 挫伤 业余 教 练员 的积 极性 , 严 造成 后备 力量
利于 改变 高投 入低 产 出 的矛盾 是本 文探 讨 的主 题 。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确保一个国家在体育领域持续取得成功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建议和意见:
1. 强化基础训练:确保从小为孩子们提供基本的体育技能和体能训练,打好基础。

2. 发现和培养天赋:通过各种方式,如定期的体育赛事、训练营等,发现有潜力的运动员,并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3. 科学化训练:引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如运动生物力学、营养学等,来提高训练的效率和运动员的体能。

4. 心理辅导:为运动员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处理压力,提高自信,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

5. 教育支持:确保运动员在学术上的发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支持,以便在退役后顺利融入社会。

6. 建立激励机制: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如奖金、荣誉等,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动力。

7. 与国际接轨: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训练方法和理念,不断提高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水平。

8. 加强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地区或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共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9. 重视教练员的培养:优秀的教练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关键。

应该加强对教练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0. 持续改进与优化:定期评估和改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体系和机制,确保其始终能反映当前的最佳实践和未来趋势。

通过以上建议和意见,可以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从而为国家在体育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

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

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体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营造有利于竞技体育拔尖人才勇当跨越先锋的良好环境,激励拔尖人才退役后继续为湖北体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竞技体育拔尖人才专指自本办法实施后,在奥运会、奥运会项目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全运会上获得金牌的湖北省队运动员(以下简称为拔尖人才)。

比赛成绩认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

其他特别优秀且作出突出贡献的湖北省运动员经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可纳入拔尖人才范围。

第三条经组织批准退役的拔尖人才,需要政府安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特殊人才予以安置。

第四条对经批准退役后留在湖北省内工作的拔尖人才,给予生活条件保障:(一)省政府按最高成绩给予安家费和一次性杰出贡献津贴。

其中,奥运会冠军给予安家费100万元,并给予一次性杰出贡献津贴(按运龄计算,一年10万元);奥运会项目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冠军给予安家费60万元,并给予一次性杰出贡献津贴(按运龄计算,一年6万元);全运会冠军给予安家费50万元,并给予一次性杰出贡献津贴(按运龄计算,一年5万元)。

(二)拔尖人才可根据工作或生活需要,按照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基本条件,选择在湖北省内任一城市申报落户。

已成家的拔尖人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公安机关应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三)拔尖人才配偶愿意在安置地就业的,所在地用人单位要妥善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安置确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要协调解决。

对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可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评估认定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评估认定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评估认定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1.14•【字号】•【施行日期】2019.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重新评估认定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通知各区教育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促进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发展,合理调整体艺特色学校布局,经研究,决定对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高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进行重新认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申报项目:体育特色高中、艺术特色高中,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二、申报基本条件1.凝炼和完善特色办学理念,培养和形成特色办学精神。

有体育、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和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明确。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运作有序,资料、档案齐备,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学校有体育、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有创建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2.校园环境创设体现体育艺术特色。

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园、校舍及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体育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体育艺术训练活动的需要。

体育艺术教育的专用活动室、教学和活动器材及相关图书、音像资料均达到一级Ⅰ类配备标准,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使用效果好。

3.除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外,具有符合特色高中办学方向所需的专业师资。

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比例以及学科结构等均达到较高水准。

4.扎实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工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符合体育、艺术特色的专业课程,执行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课程计划。

5.体育、艺术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保证体育、艺术教育特色项目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经费。

6.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特色明显。

校级代表队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特色项目在各级比赛(展演)中成绩突出。

关于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议

关于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事关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青少年体育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体育、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立了以市、县体校为主题的较完善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体育人才,为国家和我省争得了荣誉。

但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竞技的逐步建立,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出现了一些心的问题,总体规模呈现萎缩现象,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1996年,我省曾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过调研,全省在训人数为3.4万,绝大多数市、县都设有体校。

但2007年最新调研发现,全省在训人数已下降至不足2万人。

市级体校中,有3所与当地高校合并,有3所濒临关停;县级体校仅余50多所,减少近1/3,其中有部分难以为继。

整体形式非常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训练、教学经费不足。

调研发现,大多数市级体校、绝大多数县级体校学生没有生活补助,学生伙食难以保障,食宿条件艰苦。

由于经费不足,大多数市、县两级体校没有图书馆、微机室、语音室,场地设施、训练器材陈旧短缺,年久失修。

甚至有些体校教学条件、训练设施已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训练需要。

(二)学校编制较少且增编困难。

很多市、县两级体校由于编制增加困难、人员流动少,造成体校教师、教练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教学、训练质量不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学生招收和分配困难。

与普通学校相比,体校学生在现行的“双向选择”分配制度下就业面临很大困难,而且大多数体校不能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教育附加费”等政策,加上体校教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等原因,直接造成市、县级体校招生、分配困难。

(四)地方体育行政机构体制不统一。

后备人才培养必须从小抓起,且专业性强,宜采取由体育部门单独办校厚与教育部门联合办校。

但目前,我省县级体育部门中,体制很不统一,既有独立的体育局和与教育结合的“教体局”,同时也有大量的地区是体育与文化结合的“文体局”,另外还有“体育中心”、“体育发展中心”、“体育工作办公室”、“体育服务中心”、“体育管理中心”等等,而且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直属事业单位,有的是二级单位。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摘要:1.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视2.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3.后备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4.后备人才培养的成果与展望正文:【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在我国,《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作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备人才培养关乎着我国体育事业的未来发展。

本文将从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保障措施以及成果与展望三个方面,对《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后备人才培养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选拔与培训相结合: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同时,注重培养他们的竞技水平和综合素质。

2.科学训练:采用科学的训练方法和手段,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防止过度训练和运动损伤。

3.全面发展:注重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后备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为确保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体育法》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院校、运动队等培养机构,形成后备人才培养的组织网络。

2.制度保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选拔、培训、考核等,确保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经费保障: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确保培养工作的正常运行。

4.政策保障: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奖学金、免费培训等,鼓励和支持优秀运动员参加后备人才培养。

三、后备人才培养的成果与展望《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的规定,为我国培养了大量优秀的运动员。

他们在国际赛场上屡创佳绩,为国家赢得了荣誉。

同时,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还将继续加强,以更好地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为培养优秀运动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鄂发〔2003〕8号),切实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一)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高水平竞技体育对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弘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竞技体育的基础是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要根据奥运、全运战略和竞技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符合省情、富于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机制,努力构建层层衔接的人才培养训练网络,深入推进体教结合、赛训结合,全面提高训练、选材和竞赛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力争全省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保持在6000人左右,参加省年度比赛的青少年运动员保持在5000人左右,体育后备人才储备量保持在500人左右,每年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后备人才保持在100人左右。

(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要遵循竞技体育规律,立足“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不断发现、培养、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

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突出体操、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赛艇/皮划艇等传统优势项目,注重游泳、射击等优势项目,抓好田径、篮球等基础性项目,多层次、多形式地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向省优秀运动队、国家队以及高等院校和部队专业运动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关系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不断创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现就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一)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学校体育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

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以培养学生体育意识和体育兴趣为重点,以增进学生体育技能和体质达标为抓手,加强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坚持以校园足球为引领,积极推进“一校一品”建设。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冰雪和民族传统体育等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

支持学校通过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各级各类体校联办运动队、组建校园项目联盟等形式,创新体育后备人才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培养模式,打造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共同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促进校园体育普及、推动学校运动队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命名和动态评估工作,强化品牌建设,逐步优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结构和赛事布局,以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龙头、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骨干、市级和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稳步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青少年三级训练网络建设各级各类体校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

积极扩大初级训练规模,以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依托,着力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的基础上发现优秀苗子,开展课外体育训练。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5•【字号】黄政发[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黄政发〔200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现就加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建立奥运会、世界冠军培养机制,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改善训练基础设施和条件。

大力发展学校体育,全面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

工作目标:(一)未来10年内实现奥运会上有奖牌,全国运动会上有金牌,全省运动会上进入先进行列;(二)省年度比赛成绩逐年提高,2010年第十三届省运会上总成绩进入前八名;(三)全市每个周期省级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达到500人,市级注册人数达到1000人,优秀后备人才储备量保持在100人左右。

每年在训人数保持在2500人以上。

二、体教结合,广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四)市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青少年训练项目。

建立以市体校为“龙头”,学校体育为基础,各县(市、区)业余体校、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为支撑,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体育培训机构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业余训练网络。

继续抓好田径、篮球两个基础项目,重点搞好射击、举重、摔跤、游泳、跳水、武术、体操、乒乓球等传统优势项目,大力扶持羽毛球、跆拳道等潜在优势项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2008年10月15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保障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近几年,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培养了一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但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存在的经费投入不足、选拔培养渠道不畅、体教结合缺乏长效机制、教练员和体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强、选材和训练的科学化程度不高、培养体制和机制有待深化改革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到十年,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精品工程”战略思想,以增强我市竞技体育实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符合市情、富于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与机制。

主要目标:构建层层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网络,深入推进体教结合、学训结合,全面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科学化水平。

重点办好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和完善县(市)区少儿体校,力争每个县(市)区各有1所少儿体校,办好30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使在全市各级体校训练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常年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人数达1000人左右,保证每年向湖北省各项目运动队输送一批高水平运动员。

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郭红卫【期刊名称】《忻州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27)005【摘要】篮球后备人才的培养,直接关系到篮球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通过对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的培养现状进行调查,发现湖北省青少年篮球后备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总体规模较小,结构失衡;经费投入不足,缺少比赛机会;学业压力仍然较大,科学化训练水平不高;条块分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共享利用。

增强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储备的对策主要有:遵循规律,转变观念,积极促进体教结合;进一步改革竞赛体制,增加比赛机会;建立篮球教练员培养制度;拓宽湖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场馆建设,优化训练条件等。

%Basketball the development of supportive talents,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basketball.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Hubei province basketball the development of supportive talents of Hubei province,the investigation found that the young basketball reserve personnel training a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mainly has:the overall size of the smaller,unbalancedstructure,inadequate funding,lack of opportunity to play,academic stillhigh pressure,scientific training level is not high,the regional segmentation,resources sharing of not being fully.Think that enhance the countermeasures of Hubei province backup talents reserves basically have:follow the rules,change the idea,and promote body with education,further reform competition system and increase,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opportunity to play basketball coaches training system,Hubei province broaden the reserve personnel training channel,enhance the construction,optimize the training venues conditions etc.【总页数】3页(P69-71)【作者】郭红卫【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湖北宜昌443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841【相关文献】1.我国高校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J], 欧禹硕2.四川篮球优秀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J], 王小安;张培峰;朱学贵;胥全峰;康建全;钟强录;朱廷刚3.河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及发展对策研究 [J], 林克明;聂长忠;黄娟4.河北省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及发展对策研究 [J], 孙静5.我国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发展对策研究 [J], 刘守旺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我省体育后备人材的培养和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省体育后备人材的培养和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省体育后备人材的培养和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邓华源
【期刊名称】《湖北体育科技》
【年(卷),期】1984(000)004
【摘要】<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少年儿童业余训练工作在调整中得到发展。

三年来,各级业余体校共向省体工队和省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后备人材413名;在全国各项比赛中共获得20枚金牌、48枚银牌、36枚铜牌,打破54项省少年年龄组记录;一批业余体校的学生考上体育院系,还为基层培养了大批体育骨干。

值得借鉴的经验在后备人材的培养上,有几条经验是值得有关部门和从事业余训练工作的同志们借鉴的。

一、发挥大中城镇的优势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各地向省体工队和省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后备人材413名。

【总页数】5页(P1-5)
【作者】邓华源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
【相关文献】
1.高校体育特招生的培养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J], 陈守伟
2.加速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急待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J], 侯国强
3.当前我省在利用外资工作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J], 王波
4.中小学办体育班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材的好形式 [J], 勾书超
5.剖析我省体操后备人材的培养 [J], 顾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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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鄂发〔2003〕8号),切实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一)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高水平竞技体育对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弘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竞技体育的基础是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要根据奥运、全运战略和竞技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符合省情、富于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机制,努力构建层层衔接的人才培养训练网络,深入推进体教结合、赛训结合,全面提高训练、选材和竞赛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力争全省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保持在6000人左右,参加省年度比赛的青少年运动员保持在5000人左右,体育后备人才储备量保持在50 0人左右,每年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后备人才保持在100人左右。

(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要遵循竞技体育规律,立足“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不断发现、培养、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

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突出体操、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赛艇/皮划艇等传统优势项目,注重游泳、射击等优势项目,抓好田径、篮球等基础性项目,多层次、多形式地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向省优秀运动队、国家队以及高等院校和部队专业运动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三)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主管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体育、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要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种形式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并加强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兴办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格局。

二、体教结合,完善网络,广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四)省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我省竞技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全省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

建立省、市、县三级训练网络,健全以学校体育为基础,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骨干,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及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少儿体校为重点的多层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五)市(州)体育、教育部门要根据全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制定本市(州)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县(市、区)抓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重点办好本级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指导本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对遴选的体育后备人才进行培训提高。

要对县(市、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的登记注册工作,防止人才流失。

武汉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龙头作用,利用区位和人才优势,建立基础雄厚、层次分明、独具特色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阵地。

(六)县(市、区)要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办好少儿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要根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结合本地人才资源的特点,选择和确定本地重点训练项目,突出各地体育后备人才特点和项目优势,集中力量,形成特色和品牌。

(七)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体教结合,着力解决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新思路、新形式和新途径。

要共同监督指导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创建学校体育园地,落实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开好春、秋季体育运动会,发现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省体育、教育部门要共同组织考核验收,命名一批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广泛、持久地开展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

(八)各级教育部门要把体育运动学校纳入国家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序列,由同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管理,享受同级同类学校的同等政策和待遇。

社会力量举办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按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要重视体育后备人才的文化课程教育,保证体育后备人才全面发展。

(九)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考核评估体系,在升学等方面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给予必要的特殊政策。

中小学向省优秀运动队、部队运动队和高等院校、省体育运动学校输送的体育后备人才应纳入该校毕业生升学统计;体育后备人才参加省优秀运动队集训或试训期间,原中小学应当保留其学籍;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升高中时,实行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价录取;对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体育后备人才,按照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实行政策性照顾。

三、赛训结合,科学选材,建好体育后备人才库
(十)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共同举办学校和青少年体育竞赛。

要科学制定竞赛计划、竞赛规程;合理确定竞赛规模、项目设置;优化完善参赛办法、计分奖励等措施。

组织青少年儿童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必须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使用兴奋剂。

加强体育竞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青少年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参加体育竞赛。

(十一)省体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全省运动会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导向激励作用,坚持运动会总规程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相衔接,突出优势和基础项目,并保持相对稳定性。

强化赛风赛纪,充分发挥其锻炼和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作用。

举办和组织好青少年儿童年度体育竞赛,科学设计竞赛规模,提高比赛质量。

通过年度竞赛,检验训练工作,丰富参赛经验,提高竞技水平,层层选拔人才。

(十二)省体育部门要按照国家青少年儿童体育教学训练大纲和选材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科学选材组织管理和实施体系。

各市、州、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科学选材专班。

选拔有体育运动能力潜质的青少年儿童,应当根据体育项目选材标准,进行骨龄检测、机能评定、心理测试等考核。

(十三)继续实施“新苗工程”,规范人才输送制度。

对全省适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行科学筛选,进入“新苗工程”人才库,适当集中全省适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行重点扶持、系统培养、科学训练、动态管理,确保我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库的数量和质量。

省优秀运动队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优先招收后备人才,充实竞技体育队伍。

选拔集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试训时间不得超过1年。

未经输送单位同意,省优秀运动队不得将集训、试训人员输送到其他单位,禁止教练员私自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四、健全机制,强化培训,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十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教练员管理办法》,坚持教练员考核及聘任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从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教练员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十五)建立教练员培训基地,加大对教练员的培训力度。

要发挥武汉体育学院及在鄂高校体育院系、省体育运动学校的教学培训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练员和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

省体育、教育部门分别负责制定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组织和开展有利于提高教练员水平的观摩、岗位培训等活动,帮助和指导基层教练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十六)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配齐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教练员、离退休教练员以及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基层执教或进行短期培训。

省体育部门应会同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挑选一部分适合当教练的优秀退役运动员,组织进行系统的教练员学历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充实基层教练员和和学校体育教师队伍。

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五、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十七)县级以上政府要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作为公益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职责,明确落
实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切实解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有条件市、县应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确保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需要。

政府举办的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要列入当地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设施建设的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者违法拆除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的场地和设施。

政府举办的体育运动学校,对从事训练的教练员和运动员要按规定给予伙食和训练装备补助。

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应按不少于规定的比例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十八)省体育、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应明确落实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少儿体校的编制和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标准,建立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成立联合督导小组,对各市(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人才培养输送的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由省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主动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对阻碍人才培养工作,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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