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工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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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及要求〕

目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关系中财产属性的重要表现,是劳动者实现生存权的基本途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工资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规定解决现实案例。

要求:本章应注重从劳动基准的角度认识工资的相关内容,注意处理好工资经济学的内容与劳动基准中工资内容的区别。讲解要明确、系统。

〔主要内容〕

1.工资概述

2.最低工资制度

3.工资形式

4.工资集体协商

5.工资支付保障

〔重点及难点〕

重点:最低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支付保障

难点:最低工资的确定及标准,我国工资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工资概述

一、工资的概念与特征

(一)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二)工资的特征:

1.工资必须是基于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即只有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才存在工资支付问题。2.工资的分配,受国家法律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3.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4.工资必须定期支付。5.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以后,有权依据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和自己付出的劳动量获取相应

的劳动回报,满足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同时它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物质利益的认可。

二、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

(一)按劳分配《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要求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反对平均主义。同时,所有职工不分性别、年龄、种族等,一律按其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

(二)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

《劳动法》第四十七第二款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一方面要求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必须超工资增长的速度,另外一方面要求工资增长速度必须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相适应。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只有在一定经济水平提高的前提下实施。

(三)宏观调控原则

宏观调控原则是指对工资总额和工资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或现象实行国家干预的法律调控原则。《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工资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国民生产总值用于工资分配的总数量 (本条中的“宏观调控”的具体办法,可执行《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

(四)用人单位自主分配与劳动者协商原则

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工资分配方式由企业经营方式决定,工资水平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工资报酬进行协商。这是工资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

一、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

2.辅助工资。

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二、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其优点是操作简单易行,适用面广,任何用人单位和工种均可适用。缺点是只以劳动时间作为计算工资报酬的依据,工资报酬没有与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挂钩。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它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的工资,即用间接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它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计件工资的优点是能够使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更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缺点是容易因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甚至影响安全生产。

3.年薪制。是一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支付企业经营者薪金的方式,它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

第三节最低工资

一、最低工资概述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具有以下三个要件:1.劳动者在单位时间里提供了正常劳动,这是取得最低工资的前提。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直接确定的,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协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

二、最低工资的确定及发布程序

(一)最低工资的确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二)确定最低工资的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3)劳动者为了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劳动技能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最低工资确定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48条第1款和《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程序是:(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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