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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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财政绩效考核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的重要评估手段,其目的在于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财政透明度,促进公共服务的优化和提升。

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财政绩效考核方案对于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考核目标与原则(一)考核目标1、评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包括项目的完成情况、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2、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投入产出比、资源利用率等。

3、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

(二)考核原则1、全面性原则:考核应涵盖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全面评估。

2、客观性原则: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准确。

3、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突出重点,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激励性原则: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激励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改进工作。

二、考核主体与对象(一)考核主体成立专门的财政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包括财政部门内部的专业人员、外部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等,以确保考核的专业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考核对象1、财政部门内部的各个科室和工作人员。

2、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预算单位。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一)预算编制与执行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包括预算项目的合理性、预算金额的准确性等。

2、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合规性,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情况。

(二)资金使用效益1、项目的经济效益,如项目实施后的产出、收入增加等情况。

2、社会效益,如对公共服务的改善、社会满意度的提升等。

3、环境效益,对于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和改善情况。

(三)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如财务审批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

2、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资产管理1、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资产的使用、维护和处置情况,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流失等问题。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设定的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评估目标的达成程度。

财政考核奖励机制实施方案

财政考核奖励机制实施方案

财政考核奖励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财政考核奖励机制是指根据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建立健全的财政考核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

二、目的财政考核奖励机制的实施旨在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行为,激励其加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内容1. 考核指标(1)财政收入指标:包括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结构调整情况等。

(2)财政支出指标: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性等。

(3)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政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评价等。

2. 奖惩办法(1)奖励措施: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地方政府,可给予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财政政策倾斜等激励措施。

(2)处罚措施:对于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地方政府,可采取暂停或减少财政拨款、限制新增债务、责任追究等处罚措施。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价方法。

2. 开展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 根据评价结果,对各地方政府进行分类,确定奖惩对象和措施。

4. 落实奖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对不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保障措施1.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评价标准公平公正。

2. 完善激励和约束措施,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加强监督和问责,确保奖惩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六、结语财政考核奖励机制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

希望各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财政考核奖励机制,加强财政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就。

财政收入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财政收入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各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1.3 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奖惩内容2.1 奖励内容:(1)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部门和个人;(2)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3)对财政收入征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4)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为维护国家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2.2 惩罚内容:(1)未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部门和个人;(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3)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部门和个人;(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单位利益的部门和个人。

三、奖惩标准3.1 奖励标准:(1)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部门和个人,按超额完成部分的5%给予奖励;(2)对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4)对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为维护国家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3.2 惩罚标准:(1)未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部门和个人,按未完成部分的5%扣除工资;(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3)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单位利益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

四、奖惩程序4.1 奖励程序:(1)各部门、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申请;(2)财务部门审核奖励申请,提出奖励建议;(3)单位领导审批;(4)公布奖励名单。

4.2 惩罚程序:(1)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惩罚建议;(3)单位领导审批;(4)公布惩罚决定。

财政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 引言财政度考核工作是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

本方案旨在规范和完善财政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改进地方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2. 背景分析当前我国地方财政管理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财政资金使用不当、审计监督不到位等,需要通过强化财政度考核来引导地方政府改进财政管理工作。

3. 目标和任务本次财政度考核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任务包括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流程、开展实地调研等。

4. 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是财政度考核工作的核心,应包含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各项指标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客观评价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水平。

5. 考核流程财政度考核工作的流程应明确具体,包括考核对象确定、数据收集、指标计算、问题反馈等环节。

各个环节要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6. 实地调研在财政度考核中,实地调研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可以深入了解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实地调研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7. 结论与建议财政度考核工作的实施需要各级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考核工作,才能为地方财政管理的改进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支持。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相信可以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工作的改进,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财政局作为负责财政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对于保证财政工作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

本文将探讨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以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够更加出色。

一、目标制定首先,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必须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局的职能,可以将目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和收入征管方面的工作,包括准确编制预算和及时收取税收等。

- 财政支出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合理执行预算、优化资金运用等。

- 财政监督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报表的监督工作,包括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等。

二、考核指标为了能够客观评价工作人员的绩效,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考核指标。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考核指标:- 工作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完成的任务数量和质量,如税收征收、报表生成等,并按照要求进行评估。

- 工作质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如文件处理、统计数据准确性等。

- 专业知识指标:考核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运用能力,如法律法规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

- 团队合作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协作中的贡献和合作能力,如协助他人解决问题、分享工作经验等。

三、评价方法为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方法应该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评价方法:- 自评:工作人员根据指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提供对自身工作绩效的认识和评价。

- 上级评价:工作人员的直接上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 同事评价:工作人员的同事根据对其工作的观察和了解,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多角度的反馈信息。

- 用户评价:根据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评价,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和奖惩在制定工作绩效考核方法的同时,应该合理设定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一、目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司内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的评价,挖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正确认识自我。

为员工升迁、奖惩以及薪酬调整提供合理的依据,同时为员工与上级领导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并使员工清楚公司对自己的真实评价。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20xx年9月30日以前入职员工。

考核表分为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其中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员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考核表。

三、考核依据和原则以考核前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实际表现为依据。

考核人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要客观、公正,尽量使用量化指标衡量,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客观事实作出评价。

必须排除考核者对被考评者的好恶、同情心等偏见。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1、考核分为自评、初评、复评、审核。

2、Benfeld:应当由被考核人自己给自己评分。

被考核人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自评分数不扣除考核总分。

被考核人可以在员工意见栏充分反映自己对公司、对项目部或对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3、初评: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为核心的一个评价小组。

考核者应在评核前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听取被考核人意见,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以及应努力的方向。

初评者在意见栏里详细填写对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见,针对被考核人素质条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初评:由再上一级领导负责管理评分评判,例如辨认出初核评分与员工Benfeld评分相差悬殊,应当进一步深入细致介绍情况,以求出更加公正、客观。

同时对复评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观、公正性存有一个介绍。

5、审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初评、复评打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分数,并对各项目部所有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统计。

6、公司领导层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订员工晋级、加薪、降薪、解雇等方案。

财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考核内容财政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对象为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财政厅(局)、财政支出部门、财政专户单位、政府性基金单位以及委托管理机构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 经济运行情况: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债务管理情况等。

2. 财政管理情况:财政体制改革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

3.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扶持政策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考核程序1. 考评试点: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考评试点,制定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

2. 数据准备:各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数据,并提交给考核部门。

3. 资料审核:考核部门对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如有问题,要求考核单位补充完善。

4. 实地调查:对考评试点开展实地调研,调查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了解情况真实性和可靠性。

5. 评分打分: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打分,计算出最终得分。

6. 预警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考核对象进行预警提示。

7. 报送领导: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公布排名。

8. 总结反思: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提出改善措施。

三、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当满足如下要求:1. 反映事实:指标作为考核对象的重要指标,应当反映事实并具有客观性。

2. 可比性:指标应可比性强,即不同考核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比较。

3. 清晰易懂:指标应当简单清晰,容易理解,并且避免术语不规范、定义含糊等问题。

4. 综合性:指标应当具有综合性,包括财政收支情况、财政管理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当满足如下要求:1. 参考价值:考核结果应当有参考价值,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估和改进有指导意义。

2. 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应当客观公正,排除主观因素和人为干扰。

3. 真实可信:考核结果应当真实可信,反映出实际情况。

4. 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一、引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要求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绩效管理的背景和意义在现代社会中,资源的有限性使得财政资金使用越发重要。

绩效管理的引入能够评估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最大化地发挥资金效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源利用效率。

三、绩效管理的原则1. 绩效导向:将绩效作为资金分配的核心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化,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益。

2. 简便透明:绩效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应简单明了,避免过度专业化,使得任何人都能了解和参与其中。

3. 公平公正:绩效评估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不合理抑或有偏见的评估结果。

4. 倾听反馈:吸收各方意见和反馈,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1. 目标设定:明确财政资金使用的目标和方向,确保与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安排相一致。

2. 绩效评估指标的制定:确定绩效评估所需的指标,包括成本效益比、资源利用率、服务质量等。

3. 绩效数据的采集:建立数据采集的机制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绩效评估与分析: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5. 绩效结果的公示和应用: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用于改进资金使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五、绩效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绩效管理指导文件:明确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案,确保各方对绩效管理的理解一致。

2. 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结合财政预算和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绩效目标,并制定相关指标用于评估。

3. 数据采集和记录: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数据采集和记录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绩效评估和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5. 绩效结果的公示和应用: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和反馈,并用于改进财政资金使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引言:乡镇是中国农村治理的基本单元,负责农村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治理的不断完善,乡镇财政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乡镇财政的管理能力和激励乡镇干部的积极性,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机制和财政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激励机制和财政管理两个方面来探讨中国乡镇财政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指通过奖励和激励措施,引导乡镇干部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绩效的管理机制。

乡镇财政的激励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分配制度改革财政分配制度是乡镇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政府对乡镇财政的分配方式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财政分配机制。

通过对乡镇绩效的评价,将财政资金分配给绩效优秀的乡镇,提高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 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是激励乡镇干部工作的重要手段。

中国政府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乡镇干部考核体系,通过对乡镇干部的工作成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评价,在绩效考核中奖励绩效优秀的乡镇干部,惩罚绩效不佳的乡镇干部,提高了乡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3. 担保机制由于乡镇财政收入有限,经常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

中国政府建立了一套财政担保机制,对亏损乡镇进行财政担保,保障乡镇经济的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担保机制的建立使乡镇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更加有底气和信心。

二、财政管理财政管理是保障乡镇财政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乡镇财政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预算的合理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还应加强乡镇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资金监管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还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乡镇财政的运作,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问题与措施

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问题与措施

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问题与措施1. 引言1.1 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评估,以及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县区财政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资源的有序调配和利用,满足各项支出的需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有序推进。

县区财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在于促进政府部门的责任落实和服务改进。

通过明确目标责任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激励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府投入产出的有效对接,提升政府部门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2. 正文2.1 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是县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帮助县区财政部门明确绩效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通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推动县区财政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还可以帮助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县区财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明确的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要加强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绩效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监测,提高绩效管理的精准度和实时性。

县区财政部门还可以建立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激励和督促,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效果。

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对于县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只有建立了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1.03•【文号】财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激励支持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财政部2020年1月3日附件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为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激励支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

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本办法为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5个方面。

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各省两项指标的分值比例根据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的比例确定。

第一步,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

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8〕22号

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8〕22号

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关于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更好适应地方财政库款管理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地方财政库款考核通报频次从2018年起,地方财政库款考核由按月通报调整为按季通报。

财政部继续按月对《关于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财办库〔2017〕110号)中设定的5项指标,分地区考核计分,但不再按月通报;于季初月份对上一季度3个月的月度考核指标值,按照3:3:4的比例,换算为季度指标值,计算出季度考核得分及排名,向省级财政部门通报。

月度相关指标考核情况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财预〔2018〕4号)中“国库库款管理工作”部分的考核计分依据。

二、关于地方财政库款月报编报内容和时限从2018年1月起,各地方财政部门按月编报《地方财政国库库款情况月报》《地方财政专户资金情况月报》《地方财政暂存款项与暂付款项构成情况统计表》;原《地方财政库款情况考核表》不再报送,相关信息内容整合到《地方财政国库库款情况月报》中(报表格式见附件)。

省级财政部门应及时汇总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上述库款月报表报财政部,报送时限为每月前6个工作日内。

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报送信息的审核职责,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扎实做好报表编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格式规范、报送及时。

财政部对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信息存在缺失和差错的地区,将按每例0.5分累加扣减其季度库款考核综合得分。

三、关于地方库款运行情况分析和报送时限各地方财政部门要结合经济财政运行和库款监测统计等情况,继续加强库款运行分析工作。

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2020年)

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2020年)

附件: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为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激励支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

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本办法为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5个方面。

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各省两项指标的分值比例根据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的比例确定。

第一步,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得分方法见“7.指标调整得分方法”,下同),将各省上述两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得分即某省上述两项指标得分之和。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其他存量资金)。

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我厅对原《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对县级财政激励约束的考核(一)考核指标A、县(含市、区,下同)级财政税收征收努力程度;B、应由同级财政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费发放情况;C、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D、财政平衡情况;E、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情况;F、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情况;G、县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情况;H、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情况;I、县乡政府性债务化解情况。

(以下用指标代码)(二)考核办法1、指标A的考核得分。

指标A的考核根据来自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占二三产业GDP的比重和财政税收收入增长情况分别确定。

来自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占二三产业GDP的比重的考核根据全省县级平均比重和各县的比重确定;财政税收收入增长情况的考核根据全省县级财政税收收入平均增长水平与各县的收入增长水平确定。

用公式表示为:某县指标A的考核得分=(该县来自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占二三产业GDP的比重/全省县级来自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占二三产业GDP的比重×0.5+该县财政税收收入增长水平/全省县级财政税收收入增长水平×0.5)×100公式中,0.5为各指标的权重。

2、指标B的考核得分。

指标B的合格分为100分,凡是按时足额发放了财政应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费的,该指标得分为100分,未按时足额发放的,欠一个月扣10分,用公式表示为:某县指标B的考核得分=100-欠发工资月数×103、指标C的考核得分。

指标C的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控制情况。

用公式表示为:某县指标C 的考核得分=该县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比重考核得分×0.4+该县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考核得分×0.6其中:某县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比重考核得分=全省内地县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占全省内地县总人口的比重/该县财政供养人员占该县总人口的比重×100某县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考核得分=100+(省定增长比例-该县增长比例)×5公式中,0.4、0.6为各指标的权重4、指标D的考核得分。

财政奖惩实施方案

财政奖惩实施方案

财政奖惩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财政奖惩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逐渐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财政管理的有效工具。

财政奖惩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惩范围1. 奖励对象:对于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收入增长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财政支出节约资金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的单位、财政工作中提出重要创新和改进方案的个人等。

2. 惩罚对象:对于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者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收入不达标、财政支出超支、财政资金使用不当、违规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等。

1.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财政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合理确定,奖励内容可以包括表彰、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

奖励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激励广大财政工作人员积极进取,推动财政事业的发展。

2. 惩罚标准:惩罚标准应当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科学界定,惩罚内容可以包括责任追究、罚款、降级、撤职、行政处罚等。

惩罚应当公开、严格执行,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维护财政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进行评选、确定奖励名单,并进行公示和颁奖。

奖励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奖励对象的合法权益。

2. 惩罚程序: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惩罚措施,并进行公开通报。

惩罚程序应当严谨、公正,保障被惩罚对象的合法权益。

通过财政奖惩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可以激励广大财政工作人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财政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同时,也可以有效遏制和惩治违规行为,维护财政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的水平。

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也在不断转化,财政所作为政府机构之一,在公共财政管理、财务监管、财政法规制定等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为确保财政所的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考核办法来管理和监督财政所的工作。

二、目的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所管理效率,实现目标和职能的落实,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公共利益,同时也为了让财政所的工作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增强公众的信心和满意度。

三、考核对象此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共财政管理、财务监管、财政法规制定等方面的所有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1.工作量和工作效率:考核期内完成的工作量和效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包括对税收、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2.财政收支平衡:对于财政所收支平衡的审查和援助的考核。

3.财务管控:对于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软硬件的考核。

4.法律法规遵守:是否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考核。

包括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规定等。

5.公开透明度:向社会公开政府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和为民办事情况的考核。

包括在政府财政公开网站上的信息披露情况等。

五、考核体系考核体系应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出相应的考核项目和评价方法,并采用量化指标对财政所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排名。

同时,应将考核结果公布在财政所网站和政府财政公开网站等媒体上,并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和解释。

六、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应通过现场考核、文件审核、工作情况调查与问卷调查等多种手段进行。

除了进行年度考核,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以保证评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奖励和处罚考核结果作为对财政所管理工作的评价,应一定程度上与工作人员的奖惩挂钩。

达到优秀标准的应当进行表扬和表彰,而未达标的则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考核结果应直接影响干部人事调动、绩效评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决策,以体现对考核结果的重视程度。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4•【字号】菏政办字〔2016〕141号•【施行日期】2016.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字〔2016〕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4日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为鼓励县区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加强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和《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市11个县区(含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均纳入市级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本办法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各县区对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考核采用百分制。

(一)预算执行进度(15分)。

考核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2项指标,分值比例为10:5。

某县区得分=某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得分+某县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得分。

其中,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市财政局按月通报支出进度的算术平均值。

(二)收入质量(15分)。

考核各县区税收占比静态指标以及提高幅度动态指标2项指标,分值比例为7.5:7.5。

某县区得分=某县区税收占比得分+某县区税收占比提高幅度得分。

其中,税收占比静态指标=(税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税收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的即得满分(7.5分);税收占比提高幅度动态指标=当年税收占比-上年税收占比。

财政收入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财政收入管理奖惩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激励财政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政工作人员,包括各级财政部门、财政所、税务所等相关岗位人员。

三、奖励原则1. 奖励与绩效挂钩,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2. 奖励与工作成效相结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3. 奖励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四、奖励内容1. 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超额完成目标的;2.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3.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勇于创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4.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受到上级部门或群众表扬的;5.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奖励方式1. 通报表扬;2. 提拔使用;3. 增加绩效工资;4. 奖金奖励。

六、处罚原则1. 处罚与错误行为挂钩,严肃纪律,警示他人。

2. 处罚与工作失误相结合,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3. 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处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处罚内容1. 未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的;2.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财政收入损失的;3.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4.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的;5. 在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干扰工作秩序的。

八、处罚方式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降低职务;5. 解除劳动合同。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财政收入管理水平,激发财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

中国乡镇财政改革中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中国的乡镇财政改革一直是以提高财政收入和加强财政管理为目标。

在多年的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激励机制与财政管理体制,以推动乡镇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激励机制在乡镇财政改革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首先,激励机制可以激发乡镇财政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更加理想的财政管理环境。

其次,激励机制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增强乡镇财政实力。

最后,激励机制还可以提高乡镇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促进大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激励机制的构建中,乡镇财政改革需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制定出符合当地经济实际的财政管理政策和措施,推进财政体制、财政预算、税收管理等多项改革。

对于乡镇财政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激励机制:一是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工作表现好的干部进行公开表扬和晋升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正面激励和及时纠正。

二是增强培训力度,通过组织业务能力及管理能力培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和执行力。

三是加强自我约束,建立自我监督机制,对干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控,确保财政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是建立激励基金,鼓励干部在财政管理中勇于探索、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实现财政收入的增长和财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除了构建激励机制,乡镇财政改革还需要注意优化财政管理形式,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财政验收和监督,实现预算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监管。

二是加强审计监管,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和机构,对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在财政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监测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税收改革,优化税收征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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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
为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激励支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
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

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本办法为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5个方面。

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各省两项指标的分值比例根据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的比例确定。

第一步,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得分方法见“7.指标调整得分方法”,下同),将各省上述两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得分即某省上述两项指标得分之和。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其他存量资金)。

分为静态和动态两项指标,分值比例为12∶6。

第一步,计算静态和动态指标:
某省财政存量资金静态指标=某省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当年财政支出规模;
某省财政存量资金动态指标=某省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当年财政支出规模-某省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上年财政支出规模。

第二步,采用反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上述两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工作得分即上述两项指标得分之和。

3.国库库款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国库库款管理工作情况。

包括库款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占比、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等4项考核指标,分值比例为6∶4∶4∶4。

第一步,根据各省报送的库款月报数据等,计算指标分月数值:
某月某省库款保障水平=某省月末库款余额÷年内月均库款流出量,其中,库款余额为国家金库中的财政存款(库款净额)与国库现金管理余额之和;
某月某省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占比=某省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1的市县级财政部门个数÷某省市县级财政部门个数,其中,设有金库的开发区、高新区等机构,作为单独财政部门统计;
某月某省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某省上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余额-某省月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余额)÷某省上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余额,其中,上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在决算会审前暂用年末执行数,决算会审后改用决算数;
某月某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某省月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累计支出金额÷(月末的当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收入+上年新增专项债券结转资金),其中,上年新增专项债券结转资金为上年发行但未使用完毕、结转到当年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以各省的库款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占比、
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分月数值进行平均,得出各省的4项指标。

第二步,计算指标得分:
各省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得分: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处于0.3-0.8之间的,得满分(即6分);库款保障水平指标为0.3以下的,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为指标得分;库款保障水平指标为0.8以上的,采用逆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占比指标得分:采用逆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指标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指标得分: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指标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指标得分: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指标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国库库款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国库库款管理工作得分即某省上述4项指标得分之和。

4.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地方转移支付结构情况。

分为静态和动态两项指标,分值比例为12∶6。

第一步,根据各省上报的转移支付结构情况得出当年和
上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静态指标=某省当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
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动态指标=某省当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某省上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

第二步,计算静态和动态指标得分:
各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静态指标得分: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静态指标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动态指标得分:动态指标小于0的,不得分(即0分);动态指标大于或等于0的,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得分即某省上述两项指标得分之和。

5.预算公开管理工作(18分)。

考核内容:各省预算公开总体进展情况。

包括预算公开、决算公开、其他信息公开管理等3项考核指标,分值比例为7.5∶7.5∶3。

第一步,通过预算公开专项核查及统计结果得出各省预
算公开率、决算公开率、其他信息公开管理指标,作为各省上述3项指标数据。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上述3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预算公开管理工作得分。

某省预算公开管理工作得分即某省上述3项指标得分之和。

6.其他财政管理工作指标(10分)。

因其他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获得财政部及部内司局通报表彰的省,参与或完成财政部重点专项工作质量较高的省,酌情加分,满分10分。

7.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1)正向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某省某项指标得分=[某省某项指标-min(各省某项指标)]÷[max(各省某项指标)-min(各省某项指标)]×分值。

(2)反向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某省某项指标得分=[max(各省某项指标)-某省某项指标]÷[max(各省某项指标)-min(各省某项指标)]×分值。

其中:max(各省某项指标)指各省某项指标的最大值;min(各省某项指标)指各省某项指标的最小值。

四、评审程序
(一)每年1月15日前,各省要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将上年即考核年度相关数据及时报送财政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二)财政部根据国库执行快报等各项统计数据,以省为单位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出现问题、债务风险未能有效控制、财政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等省,酌情扣分或取消获奖资格。

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综合排名靠前的10个省作为拟奖励省,10个拟奖励省中,东、中、西部地区原则上各不少于2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原则上各不超过1个。

(三)财政部书面通知10个拟奖励省,要求其参照本办法的考核指标,于1月31日前向财政部书面推荐财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

每个省原则上推荐1个市和1个县(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仅推荐1个县),先进典型市总数不超过10个,典型县总数不超过10个。

10个拟奖励省考核推荐有关市县要严格评审程序,明确评分标准,确保拟激励市县名单经得起检验。

(四)2月底前,财政部将拟奖励省推荐的先进典型市、县名单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五、激励措施
(一)中央财政利用督查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渠道,对10个拟奖励省分配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再由省级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分配到本省推荐的典型市、县。

奖励资金额度原则上按每个市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不低于1000万元把握,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倾斜。

(二)财政部下达奖励资金后,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奖励资金下达到先进典型市、县。

财力较好的省可统筹自有财力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典型市、县的奖励力度。

(三)省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先进典型市、县加强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于6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预算司)。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0年1月3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财预〔2018〕2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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