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
(项目管理)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关于印发《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的通知扬建管(2005)22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各施工企业:经过两年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活动的实践,我们在充分听取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及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文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原扬建管(2004)21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2、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申报表3、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申请考核表4、各项指标现场考核表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快企业管理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步伐,决定开展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是对我市项目经理部整体实力的综合性表彰,是我市项目经理部的最高荣誉。
评选对象为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已完工的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的评选工作由扬州市建设局组织领导,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在扬州市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建筑业企业都可以参加优秀项目经理部的评选。
第五条参加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的建设项目规模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邗江区、新城西区)工程项目规模要求1、住宅工程:小区建筑面积10000 M2以上,多层住宅建筑面积4000M2以上。
2、公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
3、独立的安装工程:工程合同造价300万元(不包括主要设备)以上,且能独立发挥功能的完整的分部工程。
4、单项装饰工程:工程造价150万元以上。
5、市政公用环保工程: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
五亭杯检查表(装饰2017)
门窗
8分
木门窗:木门窗(扇)无扭曲变形、缝隙均匀、关闭严密,合页安装正确,门窗扇上下端油漆;拉手无松动、门吸安装牢固,有一处缺陷扣1分;
4
金属门窗、玻璃门:门窗固定牢固、门窗扇无下坠,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有倒翘,划痕,有一处缺陷扣1分;
4
Hale Waihona Puke 吊顶工程10分石膏板:板面无裂缝或修痕明显,表面平整、曲面顺畅,迭级造型吊顶平直,侧板通顺垂直,灯管无外露,末端设备排布合理,有一处缺陷扣2分。
5
小计:
70
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现场检查评分表
表2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
建设单位
参建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实体质量
(安装部分)
20分
安装部分20分
水暖管道安装坡度、走向是否正确,排列是否有序、顺直,有无油漆分色、标识清晰;管道接口是否规范,有无渗漏,一处缺陷扣1分
6
栏杆、扶手:栏杆、扶手接缝平顺、表面均匀,玻璃栏板安装平顺;木扶手无开裂、接头平滑、无油漆剥落、色泽均匀;踏步起步高度与其它踏相差明显,有一处缺陷扣1分。
4
固定家具及细部:木制固定家具门扇无翘曲变形,与顶棚、墙体交接严密、顺直;阳角线、腰线、踢脚线接口无高低不平,装饰线收口顺直,有一处缺陷扣1分。
3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泡沫塑料、复合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缺一项扣0.5分
2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缺一项扣0.5分
1
需复试的装修材料、水电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缺一项扣0.5分
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
“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
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扬州市(琼花杯)申报
扬建工[2005]9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建筑业协会、市直各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争创品牌,根据《扬州市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扬政建[2002]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条件2005年度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必须是2004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所申报工程的规模及条件须符合《扬州市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
二、推荐申报与评选审定的组织及程序凡符合申报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组织推荐。
市建筑业协会统一受理推荐申报材料,并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推荐工程进行评选。
市建设局组织审定委员会对推荐工程进行审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除严格按《扬州市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外,尚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解说词的多媒体光盘。
要求每个工程录入一个文件,文件式为VCD格式,时间2分钟以内。
2、住宅工程的住户回访记录。
住宅楼工程的住户入住率应达到70%以上,回访的住户数应与入住率基本相称。
3、反映申报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QC小组活动的材料。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市级文明标化工地证书。
申报附件材料由企业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本企业印章。
四、推荐申报及评选工作要求1、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扬州市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本年度“琼花杯”的推荐申报工作。
2、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对于弄虚作假的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企业两年的“琼花杯”参评资格。
3、评选委员会专业检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时,应对申报工程的质量水平、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先进性等方面进行重点核查,并作出书面评价。
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实施办法
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现根据扬政建(2002)393号文《关于印发<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制应建立在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综合检查评价结构的安全性、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
第三条对争创优质结构的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06为依据,建立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制,实施质量管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分。
第四条取消原《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工作程序》扬建质监(2003)10号文中的附件三(监理单位对结构创优的检查意见),更改为优质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附表三1/5~5/5)。
第五条创优工程的质量评价体系应包括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五项评价内容。
主体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并签署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附表三1/5);主体完成后,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附表三2/5)、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附表三3/5)、结构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附表三4/5)、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附表三5/5)。
第六条创优工程评分制的基本评价方法,应按如下规定执行:1、性能检测检查评价方法:检查项目的检测指标(参数)一次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按有关规范规定,经过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材料、设备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等资料完整、数据齐全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内容填写正确,分类整理规范,审签手续完备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资料完整、数据齐全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整理基本规范,审签手续基本完备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资料基本完整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内容审签手续基本完备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扬府规〔2015〕2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扬单位:《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31日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推动科技进步,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分设以下三个类别:(一)扬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扬州市企业技术创新奖;(三)扬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项目的专业分布情况,组织成立相应的专业评审组,分工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初评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扬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二)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省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2012年度扬州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项目
高邮惠民花园2号楼
40
高邮惠民花园一期15号楼
41
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宿舍楼工程
42
高邮千禧龙综合业务楼
43
高邮恒生欧洲城二期二标段1号楼
44
高邮恒生欧洲城二期二标段7号楼
45
高邮恒生欧洲城二期一标段11号楼
46
宝应开发区国际学校实验综合楼
47
宝应开发区国际学校宿舍、食堂、体育馆
48
宝应开发区国际学校行政楼
16
沈阳千缘爱都1#楼
17
沈阳千缘爱都2#楼
18
沈阳千缘爱都3#楼
19
合肥七里香榭一标段
20
盐城金色水岸3#、4#、7#
21
南京NO2006G64地块二期03、04、07号楼
22
泗阳世纪华庭一期工程
23
苏州交通枢纽B区9一13#楼
24
南京阿尔卡迪亚小区C3栋
25
南京阿尔卡迪亚小区C7栋
26
南京阿尔卡迪亚小区C9栋
9
宿迁市公安局驾驶员培训中心学员公寓
10
宿迁宿豫区职教中心实训基地教学楼
11
宿迁宿豫区职教中心实训基地食堂
12
江阴金科东方大院四期工程
13
镇江2万片/年LED级蓝宝石基板项目一期1号厂房
14
南京年产94万件高端运动服装项目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工程
15
南京邦基(南京)农牧有限公司新建饲料厂主厂房及附属车间工程
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2标
70
扬州锦通食品工业园一期3#冷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71
锦都扬州国际酒店用品城19#楼安装工程
72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现将《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调整、充实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团。
附件: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5月6日附件扬州市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苏教办关〔2019〕2号)要求,结合全省教育关工委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以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为重要抓手,坚持高质量发展,创新性工作,全面提升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要务,配合主渠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教育,全面完成《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规定的各项任务,重点实现组织领导优质化、主体工作优质化、内外协调优质化、自身建设优质化。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促进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杯优质工程奖是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___市___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
XX杯优质工程奖分设金奖和银奖,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___项,银奖每年不超过___项。
获得XX杯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工程方可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三条 XX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XX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评价,经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公布。
第四条创建XX杯优质工程奖活动,应重在过程质量管理。
创建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予支持和指导;市建设质安协会对全市创建XX杯优质工程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___市___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新建工程。
(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
(四)获得XX市结构优质工程称号。
(五)具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推荐意见。
(六)创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七)专业工程应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书面评价、推荐意见。
(八)开展__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__小组活动成果优秀奖。
(九)住宅工程应符合《XX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工程、商住楼、写字楼: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分户(层)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按图施工完成,不得甩项。
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安装工程质量,鼓励安装企业加强创优目标管理,争创安装精品工程,以名牌工程树信誉、占市场,为社会奉献安装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是全省安装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代表全省安装工程质量的先进水平。
评选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以下简称“安装扬子杯奖”)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份。
具体申报和复查时间以协会文件为准。
第四条安装扬子杯奖由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安装协会”)组织表彰,并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参加评选的企业应是省安装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六条评选的工程范围:1、省内注册的企业在省内承建的安装工程;2、部属企业在我省承建的安装工程;3、其他省、市企业在省内承建的安装工程;4、省内注册的企业在外省承建的安装工程。
第七条安装工程量规模要求:1、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含石油化工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量≥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
3、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m2的住宅安装工程;或者建筑面积≥40000m2的住宅小区安装工程。
住宅及住宅小区安装工程应包括给排水(消防水)、配电房、建筑电气或电梯等全部配套安装工程,且功能基本齐全。
4、消防安装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0m2的工业厂房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造价≥1000万元的消防安装工程。
消防系统工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整体性,同时具备不少于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等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
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
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激励建筑业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规范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以下简称琼花杯)是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琼花杯评选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分为综合项目和专业项目两大类。
综合项目是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整体申报的项目,专业项目是以装饰、安装、钢结构、照明等专业申报的项目。
综合项目中包含专业项目的,该专业项目的承建单位可作为综合项目类别中的参建单位申报,也可单独申报专业项目类别,但不得重复申报。
具备独立发包手续的项目方能申报专业项目。
第四条琼花杯每年评选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获奖工程数量一般控制在上一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5%以内,且不超过申报数量的80%。
第五条琼花杯表彰对象为获奖项目和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六条扬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琼花杯的评选工作。
成立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第七条建立琼花杯评选专家库。
琼花杯评选实行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琼花杯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位专家连续参加技术审查活动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琼花杯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3、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4、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是市优质结构和市文明工地工程;5、申报工程规模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琼花杯:1、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2、已参加过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4、工程参建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5、工程参建单位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市场准入,责令整顿或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
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最新修订版)总则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及省、市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程序对检查中各方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后予以记录,通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是按照制定的统一标准对各方主体的优良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加分和扣分,最终通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参考值。
一、信用等级的划分标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基准分为80分,其信用等级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1、优秀(绿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含90分);2、良好(蓝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70-90分之间(不含70分);3、一般(黄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60-70分之间(含70分、60分);4、较差(红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60分以下(不含60分);企业或个人在本年度中如发生严重不良行为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直接进入红牌(优良评分不抵充);企业或个人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黄牌的,第三个黄牌自动降为红牌。
二、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价周期为一年,第二个评价周期开始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分值自动调整为系统设定的基准分,但上年度的信用等级、综合评分及各项信用记录仍留存备查。
2、企业和个人本年度所有优良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申报均应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予申报。
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自动形成信用评价成果并对外发布。
3、对年度内没有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代理、检测等业绩或年度内没有信用评价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做评价。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1. 引言对于工程建设来说,优质工程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鼓励和推动优质工程的产生,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管理。
2. 评审流程(1)报送参评:参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表格中应包含工程概况、工程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内容。
(2)初审评审:初审评审由扬子杯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
评审小组将根据报送的材料对工程进行初步筛选,确保参评工程满足相关条件和准则。
(3)现场考察:初审通过的工程将进入现场考察阶段。
评审小组将赴工地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进展、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等。
在考察期间,评审小组将与参评单位进行交流和沟通。
(4)终审评审:终审评审将由扬子杯评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现场考察结果和初审评审意见,最终确定优质工程奖得主,并对优秀工程予以表彰。
3. 评审标准(1)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将根据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制定,并以实际工程情况为依据。
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施工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工程创新:工程创新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审委员会将评估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3)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评审委员会将评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投资效益:评审委员会将对工程的投资回报率、综合利用效益等进行评估,以评判工程的经济效益。
4.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管理(1)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政府代表和相关研究机构代表组成。
(2)评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评审工作进展和相关问题,并制定评审准则和流程。
(3)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公布评审结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5. 奖项颁发和奖励措施(1)优质工程奖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评定,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项。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 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
Sheet1 - 扬州市建设局
胡长龙 胡俊 周洪兵 宝应县宝坚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周洪兵 宝应县宝坚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江国富 玉东昌 贺星 徐学高 王伟 刘剑 陆继军 王伟 周朝顺 贺星 史春来 江苏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史春来 江苏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倪德桂 周小五 王才进 扬庆坤 沈红亮 陈新章 高邮建业监理公司 薛峰 周 效奎 孙 黎明 朱政 孙文昶 扬正忠 汪祖成 康往东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 蒋文忠 司 张常青 陆泉 储开平 扬州市建圣监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创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 高邮市建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 高邮市建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 宝应县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有限 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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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万飞 江苏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蒋成祥 扬州市建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 司
李怡海 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建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 司 扬州市建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 桂玉泉 司 扬州市建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 潘中林 司 桂玉泉 周志明 扬州建达监理公司 朱朝永 江苏润扬项目管理公司 王诚勇 刘国利 扬州市建卫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副) 周炳高 江苏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秦安明 扬州建厦监理有限公司 裴有础 扬州四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昌银 扬州市高智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扬子杯工程奖施工标准(3篇)
第1篇一、施工准备阶段1.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详细、具体,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
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施工方案、质量标准等。
4.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选用优质、合格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施工材料进场前,应进行检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二、施工过程阶段1.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先进、合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操作,避免因工艺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
2. 施工质量:施工质量应符合《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扬子杯工程奖评选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环保: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粉尘、废水等。
施工环保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5. 施工进度:施工进度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进度管理,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三、竣工验收阶段1.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应完整、准确,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记录等。
3. 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扬子杯工程奖评选标准。
四、持续改进1. 施工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
2. 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确保工程质量。
3. 强化质量意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扬府规〔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30日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广大组织更加重视质量发展,以质量升级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扬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
市长质量奖授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评审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定的获奖组织不超过4家。
第六条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评审标准可在扬州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下载(网址:/)。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等工作规范;(二)组织协调评审活动;(三)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候选名单。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修订评审规则;(二)建立评审专家库;(三)制定评审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四)组织开展评审业务活动;(五)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六)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奖罚制度最新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奖罚制度)最新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且于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壹”指导方针,为进壹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壹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
“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壹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
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和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联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于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于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
工程所于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于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联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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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激励建筑业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规范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以下简称琼花杯)是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琼花杯评选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分为综合项目和专业项目两大类。
综合项目是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整体申报的项目,专业项目是以装饰、安装、钢结构、照明等专业申报的项目。
综合项目中包含专业项目的,该专业项目的承建单位可作为综合项目类别中的参建单位申报,也可单独申报专业项目类别,但不得重复申报。
具备独立发包手续的项目方能申报专业项目。
第四条琼花杯每年评选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获奖工程数量一般控制在上一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5%以内,且不超过申报数量的80%。
第五条琼花杯表彰对象为获奖项目和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六条扬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琼花杯的评选工作。
成立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第七条建立琼花杯评选专家库。
琼花杯评选实行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琼花杯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位专家连续参加技术审查活动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琼花杯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3、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
4、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是市优质结构和市文明工地工程;
5、申报工程规模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琼花杯:
1、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2、已参加过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4、工程参建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
5、工程参建单位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市场准入,责令整顿或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琼花杯遵循自愿申报原则。
承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可委托市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实行打分制。
相关行业协会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情况,提交符合评选办法的项目推荐名单。
第十一条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推荐名单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与资料复核,并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形成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
第十二条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应组织专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评选委员会。
第十三条扬州市城乡建设局颁发表彰文件,公布琼花杯最终获奖名单。
第五章奖励及惩罚
第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的项目,应从已获得琼花杯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第十五条对获得琼花杯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分别记录优良行为。
各县(市、区)各部门可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六条项目获奖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和隐患,并经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确认的,取消该项目的获奖。
第十七条获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获奖,并记录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琼花杯评选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颁发的与扬州市优质工程奖评选相关的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扬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