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加强政府与工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支持工会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精神,结合辽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主力军。
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建设和谐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别是当前,我省改革和调整正处在关键时期,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矛盾更加复杂突出,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更需要发挥好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大局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9•【字号】衡政办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九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是充分发挥工会参政议政和社会协调作用的有利途径;是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性的重要渠道;也是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有效形式。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坚持维护政府权威与尊重工会法律地位相统一的原则,围绕衡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研究解决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衡阳经济快速发展。
二、联席会议的内容。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报市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通报市总工会工作情况,通报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
根据我市实际,协调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有关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生活福利和其它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问题,以及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问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施行以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本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作如下通知:一、继续发挥工会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支持工会在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人才强市战略、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等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立功竞赛,以及职工科技创新等活动。
(二)支持工会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搞好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
(三)支持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通过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监督企业执行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
(四)支持工会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共同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健全完善民主参与机制(一)不断拓宽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工会代表职工参与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制度。
论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论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摘要:作为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对推动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诸如认识水平不高、制度不健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妥善处理联席会议制度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关系;三是要适时修改《工会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增强联席会议制度的约束力;四是要进一步细化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五是要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机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
关键词:协商民主;联席会议;政府;工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1]这是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写入“协商民主”,不仅扩大和丰富了协商民主的范围和含义,而且将协商民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相应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通过共同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协商解决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是工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作为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联席会议自建立以来,已经成为工会源头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反映职工诉求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政府了解职工意见的十分重要的渠道,对全面深化改革,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4年5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完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工作意见,这对于积极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4•【字号】宛政办文〔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工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就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南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五聚五提”为总抓手,有效推进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联席会议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群团组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08•【字号】鄂政发[2002]22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鄂政发[2002]22号2002年5月8日)现将《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利益,实施民主监督和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增进工会与各级政府联系,使工会直接向各级政府反映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要求和意见,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建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有关职工利益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过商议可临时举行。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议题及召开时间,由决定召开会议的政府和总工会商议确定,并由决定召开会议的政府和总工会共同主持。
联席会议的有关筹备和会务事项,由决定召开会议的政府的办公厅(室)和总工会共同承办。
第五条各级政府有关领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以及政府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本级联席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可根据所讨论议题的需要,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旁听。
第七条联席会议的内容和确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经决定召开会议的政府审定后,以该级政府会议纪要正式下发。
该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该级政府的办公厅(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下年度的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03•【字号】甘政办发[2002]17号•【施行日期】2002.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2]17号)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现将《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2年4月3日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3月18日,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了第九次联席会议。
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郝洪涛主持,省长陆浩,副省长郭琨、吴碧莲、杨志明,省长助理XXX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长陆浩作了重要讲话。
现纪要如下:会议听取了省总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了省总工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建议以及需省政府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会议认为,自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以来,在省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省总工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助政府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引导和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正确处理转轨时期存在的问题,努力维护全省的社会和政治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会议强调,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工会要与时俱进,认真贯彻《工会法》,继续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切实保障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坚持健全和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05]53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22施行日期2005.12.22文号总工发[2005]53号主题类别工会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05年12月22日总工发[2005]53号)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随着我国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实施,乡镇(街道)经济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基层,在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工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客观要求。
2、乡镇(街道)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多,小型企业多,劳动关系较为复杂,给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保护和调动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是促进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选择。
3、近年来,乡镇(街道)工会围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做了大量工作。
但从整体上看,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各地发展不够平衡,作用发挥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愿望还有差距。
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期望和要求。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畅通工会组织向政府反映职工意愿的渠道,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文件有关要求,区政府确定建立市X区人民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联席会议应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等方面提出议题。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一线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提高区级以上劳模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解决落实工会改革实施方案、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方面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解决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新建、改建、迁建、扩建,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便于广大职工参加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
(六)研究解决足额收缴工会经费,按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推动企业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七)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八)政府和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2018年11月28日)沪府办发 2018 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 完善政府㊁工会㊁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㊀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㊀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㊀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现就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 联席会议 )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意义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本市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团结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㊁参与权㊁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从宏观上㊁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㊁维护好㊁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 五个中心 ㊁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二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㊁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原则坚持围绕中心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㊁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㊁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㊁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㊁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㊁促进发展㊁维权维稳㊁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㊁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市级层面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 协调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和市总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㊁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发展改革委㊁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教委㊁市科委㊁市民政局㊁市司法局㊁市财政局㊁市绿化市容局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㊁市文化旅游局㊁市卫生健康委㊁市国资委㊁市税务局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统计局㊁市体育局㊁市应急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机构名称如有变动,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单位自然替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四㊁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联席会议从市委㊁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㊁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㊁维护职工切身72 (2019年第1期)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通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㊁加快推进 五个中心 建设㊁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市委㊁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二)研究实施制造强国战略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㊁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㊁建功立业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㊁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㊁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㊁收入分配㊁劳动安全卫生㊁社会保障㊁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㊁文化㊁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五㊁联席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一)议题提出.政府方提出的议题,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会方提出的议题,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征集.议题征集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月启动.(二)议题确定.协调小组办公室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六㊁联席会议的筹备与召开(一)联席会议的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二)联席会议的筹备.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政府方参加会议人员.(三)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1.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2.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3.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4.与议题内容相关的市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5.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6.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联席会议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㊁劳模先进代表㊁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四)联席会议的议程.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市政府领导主持,一般会议议程包括:1.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2.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3.研究讨论并协商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4.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七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 (2019年第1期)82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八㊁建立完善各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一)各区㊁乡镇(街道)政府与同级工会要结合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度机制研究,推进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把党政所需㊁职工所盼㊁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㊁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党委㊁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承担政府管理职能的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或者管理机构,可参照本意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四)各区每年要将所辖各级联席会议的建制㊁实施情况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区建制和实施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2018年11月30日)沪府办发 2018 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㊁市农业农村委㊁市教委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㊀㊀为提升本市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更高质量㊁更加充分就业,帮助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㊁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 2018 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沪委办发 2018 24号),现就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㊁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增加资源供给,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非农产业发展的知识型㊁技能型㊁创新型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加快建设一支爱农业㊁懂技术㊁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广大乡村成为打响 四大品牌 和创新创业群体的重要发展空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推动农民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持续增收.(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具有公共性㊁基础性和社会性,将农民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 92 (2019年第1期)。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十政发〔2014〕37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十政发〔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目的意义和原则要求(一)目的意义。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同级工会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专门召开的会议。
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是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联系、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执政能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市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报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有关职工利益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充分调动全市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原则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政工齐抓共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
坚持切实维权,服务职工群众。
坚持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合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1•【字号】宁政办发[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24号2004年2月1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县(区)以上政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政府向工会通报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的情况,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规及重要工作部署,准备出台的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行政规章。
(二)工会向政府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反映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听取政府对工会工作的希望和建议。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和参加人员(一)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年举行一次。
如遇紧急和重要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举行。
(二)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
政府方面主要有:联系工会工作的副主席、副市长、副县(区)长,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工会方面主要有:主席和副主席及相关人员。
双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工会提出,报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筹备。
政府办公厅(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2号2005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探索加强与工会组织联系的机制和方法,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配合党委和政府工作,团结动员全省职工积极投身四川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执行《工会法》和《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党最坚定、最可靠的阶级基础。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既是我们党和国家强大的政治优势,也是政府工作的一条指导方针。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推进四川跨越式发展,实现省委提出的“五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工会工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5•【字号】湖政办发[2005]140号•【施行日期】200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有紧急和重要问题,经过协商可随时举行。
二、联席会议由政府或政府部门向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涉及到职工和工会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就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三、由市总工会在会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联席会议内容、议题(包括需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等,报市政府审定。
市政府接到市总工会的报告后,对市总工会提出的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先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商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后,由市政府确定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
四、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政府方面由市长、常务副市长、联系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会方面由主席、副主席、常委以及各部室与产业工会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由副市长或秘书长主持。
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篇一:人民政府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xxxx人民政府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改革、发展稳定中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职能,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工会间的联系,促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经研究,拟定xxxx 政府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如下:一、镇政府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年第二季度。
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镇政府联系工会的领导和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与会议内容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镇总工会主席、副主席;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内容(一)通报政府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规章和重要的工作部署。
(二)通报工会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群众的一些突出问题。
(四)研究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听取政府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取工会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席会议的筹备(一)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总工会共同负责筹备。
(二)筹备工作的主要内容:确定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负责会议议程、相关材料的起草打印。
每次会议确定后,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
五、联席会议的召开。
会议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将纪要和领导讲话、会议形成的文件、决议等报经双方领导审签后按规定程序印发。
篇二: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团委要求,我连决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上级与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现制定《八连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行政联席会议为了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连队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在盘山建设全国生态大县、全省经济强县、实现宽裕型小康县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宗旨:加强政府与工会的合作,及时沟通并研究解决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和谐盘山服务。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互相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
第四条联席会议议题由县长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与县总工会主席商定。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
由县政府确定名秘书、县总工会确定名副主席负责联系会议日常协调工作。
县政府提出的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筹备,并将有关情况在会前提供给县总工会。
县总工会可根据确定的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县总工会提出的议题,由县总工会负责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在会前提供给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并确定参加会议的具体人员。
第六条联席会议出席人员:县长或副县长、县政府秘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副主席。
会议由县政府领导同志主持。
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
第七条每次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行文下发,并指定督办部门定期向县政府和县总工会反馈落实情况。
第八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次,遇有重大和紧急问题,经双方商议可随时召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4.05.04•【文号】•【施行日期】2014.05.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2014年5月4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精神,更好地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现就完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是工会加强源头参与、反映职工意见的有效形式,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
联席会议制度是工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进一步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发展步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新的形势任务对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工会源头参与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地方工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积极作用。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工会进一步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1•【字号】晋政办发〔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联席会议是我省各级政府与工会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工会加强源头参与、反映职工意见的有效形式,也是我省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
联席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就业情况和工会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大局、服务职工群众重点工作情况。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解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数字化建设等工会中心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经费资产、阵地建设等自身建设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3.08.25•【字号】赣府厅发[2003]21号•【施行日期】200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会,省政府各部门,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自1999年我省建立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实行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13号)精神,使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由省一级迅速向市、县(区)拓展,由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向政府部门、产业行政与工会召开联席座谈会议拓展。
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86%以上的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座谈会议制度。
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政府与工会的沟通,密切了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座谈会议制度。
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各级政府工作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机制,也是各级政府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的联席座谈会议制度,完善工会民主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政府工作的群众基础,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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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和互动,及时解决深化改革中企业和职工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6〕154号)要求,经商市总工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联席会议由工会提请本级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协商可临时召开。
每次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政府相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出席会议。
必要时可安排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并邀请各主流媒体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有关各方要认真抓好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对未落实事项应作出说明。
二、着力提升联席会议议题质量
每次联席会议议题应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扣紧企业所需、职工所盼、政府所能,突出主题,切合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给予支持的事项,实实在在为基层和广大职工办实事。
当前,应重点关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议题应积极采纳基层和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与政府部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正式议题。
三、着力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
政府办公厅(室)和总工会要加强协作,对已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闽政办〔2016〕154号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促进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对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各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包括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火炬高新区,要主动沟通协调,争取在2017年上半年以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四、着力强化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领导
各级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推动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解决联席会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
支持,加强协调沟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联系,在涉及职工利益的制度建设、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时,应充分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要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