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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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概述二、实验室人员管理1.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的资格审批制度,确保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3.实行员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确保他们身体健康,没有携带病原微生物。

三、实验室环境管理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必须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实验室内部设施必须经常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干净卫生。

3.常规消毒:实验室内表面、工作台、仪器设备等必须经常进行消毒,使用规定的消毒剂。

四、实验室操作规程1.所有实验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喝水、抽烟等行为。

3.实验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并按规定的方式处理。

4.严格遵守实验室内的标示和警示牌,不随意触摸或移动实验器材。

5.实验室内禁止使用非法、违禁物品和药品。

6.实验操作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终止实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生物安全事故应急管理1.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如生物防护柜、消毒剂等。

3.组织定期演练生物安全应急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发生生物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确保事故不扩散。

六、其他管理措施1.严格监控实验室内的废液、废弃物的处理情况,确保按规定的方式处置。

2.实施实验室出入管理,设置出入口和门禁系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3.加强对实验室物品和资料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登记和归还制度。

4.定期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的,通过合理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确保所有实验人员都能够遵守规定,正确进行病原微生物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标准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标准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标准1. 背景实验室是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其中包含许多微生物、细菌和病毒等病原体,因此实验室的消毒管理至关重要,以保障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本文旨在制定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消毒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清洁卫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室设施、器材、仪器以及实验室操作人员。

3. 原则(1)防护第一: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第一原则,必须要保障操作人员的健康安全;(2)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消毒工作的难度和量;(3)综合治理:不仅要注重实验室设施、器材、仪器的消毒,也要注重实验室环境的综合治理;(4)环保节能:在进行消毒管理时,要考虑环保问题和节能问题。

4. 实验室消毒管理责任(1)实验室主任要负责制定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实验室管理员要负责实验室内的日常消毒管理工作;(3)实验室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并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各项消毒工作。

5.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1)实验室消毒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制度,包括实验室消毒记录、消毒药剂使用记录、消毒器械购进及维护记录等;(2)实验室消毒工作要定期开展,包括日常消毒、周年大扫除等;(3)实验室的消毒工作要针对不同场所、不同设施、不同仪器进行分类管理;(4)实验室的消毒工作要定期进行消毒效果的评估,包括空气和表面的微生物菌量监测等;(5)实验室消毒工作要采用安全易行、经济有效、无污染的消毒方法和工具;(6)实验室消毒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实验室操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消毒管理意识。

6. 实验室消毒方法实验室的消毒方法主要包括化学消毒和物理消毒两种方式:(1)化学消毒:包括酒精、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等消毒药剂的使用;(2)物理消毒:包括紫外线消毒、高压蒸汽消毒等方式。

7. 实验室消毒管理要点(1)实验室的消毒药剂要经过验收、验收合格、规范储存;(2)实验室的消毒工作要制定详细的消毒流程图,包括物品分类、消毒方法、消毒时长、消毒药剂浓度等;(3)实验室的消毒药剂要定期检测其浓度和有效性;(4)实验室的消毒药剂要防止混用和交叉感染;(5)实验室的消毒器械要经过消毒后干燥保存,避免受潮发霉;(6)实验室的消毒工作要制定应急预案,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及时处置。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炭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

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戴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

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

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烧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

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

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

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

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

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做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

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

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

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

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实验室消毒制度范文(六篇)

实验室消毒制度范文(六篇)

实验室消毒制度范文1.目的规范实验的消毒工作,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消毒。

3.消毒要求3.1基本要求3.1.1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病原微生物的仪器、设备、器具、器皿、包装物、运输工具、实验环境均视为被污染,必须进行及时、彻底、有效的消毒处理。

3.1.2根据病原微生物危害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

3.1.3根据需要应对消毒工作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消毒方法、消毒操作人员等。

3.2消毒剂及消毒方法的选择3.2.1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器械或消毒剂。

严格按照规定的作用浓度(或强度)、作用时间和作用方法进行消毒操作,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2.2浸泡消毒时要保证被消毒物品全部浸泡没在消毒剂中;擦拭消毒时要保证所有需要消毒的表面都被均匀的擦拭,不留死角。

3.2.3对存在较多有机物或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物品进行消毒时,应适当增加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3.2.4表面消毒时,应考虑表面性质。

可用消毒剂擦拭、喷洒、喷雾消毒。

光滑表面还可选择紫外线近距离照射消毒,照射距离≤____米。

3.2.5为确保压力蒸汽灭菌效果,应遵照下列原则进行操作。

3.2.5.1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应由获得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

3.2.5.2压力蒸汽灭菌温度与时间●134℃、灭菌时间≥____分钟;●121℃、灭菌时间≥____分钟;●115℃、灭菌时间≥____分钟;3.2.5.3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

3.2.5.4每次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灭菌效果化学监测,每季度进行灭菌效果生物监测。

4.消毒程序及方法____室内空气消毒4.1.1可开窗通风,自然换气,条件允许时采用排气扇机械通风。

4.1.2用紫外线灯对室空气消毒时,平均功率为1.5w/m3,照射时间≥____分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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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1. 实验室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2.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学习生物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活动安全。

四、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管理1.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1)一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2)二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3)三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中度疾病的微生物。

(4)四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轻微疾病的微生物。

2. 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实验室操作规程。

2. 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柜、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3. 实验操作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5. 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分类收集、消毒、处理。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与检查1.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6篇)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6篇)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防止污染。

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于实验室工作环境、实验台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等。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职责3.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消毒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2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____具体要求4.1实验室清洁消毒4.1.1消毒液配制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参照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有效氯消毒液。

4.1.1.2各实验区的清洁消毒工具均专用,不可混用。

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当天内使用,隔夜如使用时应根据本SOP重新配制。

4.1.2紫外消毒4.1.2.1紫外消毒须根据需要设定时间,通常为____分钟,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4.1.2.2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

4.1.3实验室消毒清洁程序4.1.3.1每次实验前一天和实验结束后对各区进行全面消毒。

包括实验台面、地板。

4.1.3.2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标本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湿布覆盖污染处____分钟,再进行擦拭,随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记录。

4.1.3.3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台面进行清洁,紫外灯照射____分钟。

4.1.3.4实验结束后,开启室内紫外灯对实验室进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____分钟。

4.1.3.5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各区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擦拭清洁。

4.1.3.6每次对使用过的移液器、镊子用____%酒精棉球进行擦拭。

4.1.3.7每周将待清洁工作服高压灭菌后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天洗涤4.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洁方法a、一项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设备应用____%乙醇进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二)就技术方法、程序和方案、生物因子、材料和设备进行定期的内部安全检查;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六)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
(七)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前的生物安全审查。
第九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以及技术规章方面的咨询工作;
(六)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第八条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二)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三)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作出停止实验的决定;
(四)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三)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第七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
第二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市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 “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
(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常规安全操作制度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前应穿着专用的实验服,严禁穿便服进入实验室,尽量减少出入实验室的次数.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严禁在工作区进行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5、用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尽可能少的产生气溶胶。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8、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二、特殊安全操作制度l、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实验室内工作。

2、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3、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4、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5、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

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

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6、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

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7、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检验科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检验科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检验科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检验科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1、布局合理,临床微生物室应设门禁开关,入口处有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每个工作区设有流动水和洗手设备、手消毒用品,作完毕后及时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2、微生物实验室需配备生物安全柜、蒸汽回收型高压消毒锅;对源于病人的原始标本如痰液等进行涂片或接种平板等工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安置位置符合要求。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规程。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表及地面进行保洁处理,湿式清扫,遇有污染时立即消毒、清洗。

4、无菌间和超净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

无菌间应配备空气消毒设备5、使用合格的一次检验用品,用后无害化处理,并有记录。

6、严格执行无菌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

7、所有被污染的针头、碎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

一次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医疗垃圾袋,统一收送焚烧。

8、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mg/l含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

抹布、拖把专室专用。

9、无菌物品及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0、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11、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1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13、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4、储血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每月对内壁进行生物学检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

检验科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21.目的规范实验的消毒工作,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规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规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规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与病原微生物相关研究、检测和诊断的重要场所。

由于病原微生物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在实验室中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规程,以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实验室设施与布局1、实验室位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如教学楼、办公楼和住宅区等。

同时,应考虑实验室周边的环境因素,如风向、水源等,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布局设计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清洁区用于存放实验用品、办公设备等;半污染区用于进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污染区则是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的区域。

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隔离措施,如缓冲区、传递窗等,以防止交叉污染。

3、通风系统良好的通风系统是保证实验室空气质量的关键。

通风系统应能够有效地排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微生物气溶胶,并保持实验室内部的负压状态,防止病原微生物向外扩散。

4、污水处理实验室产生的污水应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污水处理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实验人员要求1、培训与资质实验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病原微生物的特性、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

2、健康状况实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体检。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员不应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

3、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时,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在进行高风险实验操作时,还应穿戴防护服和正压呼吸器等。

三、实验操作规范1、标本采集与运输标本采集应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使用无菌器材,并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温、冷藏或冷冻措施,并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容器,以防止标本泄漏和污染。

2、实验准备在进行实验前,实验人员应仔细检查实验设备和试剂,确保其完好无损和符合实验要求。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XXXXX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和应急消毒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要求)本市坚持平急结合、科学精准的原则,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消毒活动,避免达不到消毒效果或者过度消毒,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将消毒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消毒工作的能力建设和财政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责任与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区人民政府主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疾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制订相关指引、标准、规范等,依法对有关消毒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消毒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消毒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领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履行该领域消毒工作行业监督指导职责。

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指导消毒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消毒员职业队伍建设等工作。

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粮食物资储备、商务、经济信息化、交通、公安、城管执法以及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毒相关管理及保障工作。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部门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有关消毒工作。

第六条(疾控机构职责)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负责起草相关消毒技术指引、标准、规范等,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质量监测、消毒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消毒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消毒。

第七条(居村委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及其部门、疾控机构做好社区消毒宣传教育和提示,落实相关消毒措施。

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赣卫科教发[2007]21号

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赣卫科教发[2007]21号

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赣卫科教发〔2007〕21号2007年9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省境内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科研、教学、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保藏及其他机构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本办法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及时处置、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境内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和交叉感染,制定本消毒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工作场所。

三、消毒原则1.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降低病原微生物数量,防止感染传播。

2. 定期消毒: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使用频率,制定定期消毒计划。

3. 预防交叉感染:采取科学的分区管理,避免不同区域之间的交叉感染风险。

4. 安全使用消毒剂:选用符合标准的消毒剂,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四、消毒程序1. 消毒前准备:a. 确保消毒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清洁度。

b. 验证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和灭菌时间。

c. 提醒员工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等。

2. 清洁准备:a. 将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清除表面污垢和有机物质。

b. 清洗工具和器械,确保无沾染。

3. 消毒操作:a. 根据消毒剂的要求,按照指定比例稀释消毒剂。

b. 均匀喷洒或擦拭消毒剂,覆盖整个工作面积。

c. 保持消毒剂作用时间,不得过早擦拭或冲洗。

d. 对特定的设备或器械,按照要求进行浸泡消毒。

4. 消毒后处理:a. 注意安全,将消毒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正确处理。

b. 清理工作区域和设备,确保无残留消毒剂。

五、定期验证为确保消毒措施有效,定期进行验证:1. 检测病原微生物的数量,评估消毒效果。

2. 检查消毒剂的储存和使用情况,确保合格。

六、培训和宣传1. 对员工进行消毒操作培训,包括正确的消毒方法和个人防护措施。

2. 常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消毒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七、应急措施1. 发生疫情或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消毒。

2. 根据相关部门的指导,执行紧急消毒计划。

八、记录和档案1. 建立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剂使用记录、消毒操作记录等。

2. 保留消毒档案和验证报告,供相关部门审核和查阅。

九、监督和检查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对消毒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十、制度修订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法规的变化,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微生物实验室灭菌管理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灭菌管理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灭菌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灭菌管理规程,保证灭菌质量,保证检测结果。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微生物实验室灭菌管理。

3职责3.1文件起草人员:负责确保按照相关规程所规定的格式进行文件的编写,并根据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文件得到批准。

3.2审核人:负责对本部门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文件进行格式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4含义及定义4.1灭菌系指物理或化学等方法杀灭或去除所有致病和非致病微生物繁殖体和芽孢的手段。

5 内容5.1灭菌操作过程5.1.1使用准备5.1.1.1检测水位,水平面高于水位器2—3毫米即可5.1.1.2将要准备好要灭菌的物品放入锅内,张贴灭菌指示条。

5.1.1.3将容器盖闭合,密封圈贴合,旋紧六个环头螺栓。

5.1.1.4看压力阀是否在关闭状态,如果不在请将其关闭。

5.1.1.5将泄气管放在一个容器里,防止蒸汽乱喷,误伤到人员。

5.1.2接通电源,打开开关。

5.1.3设定参数5.1.3.1按设定键1 次,显示温度代码(SP)设定灭菌温度。

5.1.3.2按设定键2,次,显示时间代码(ST)设定灭菌时间5.1.3.3按设定键3次,显示干燥时间代码(GST)设定干燥时间5.1.3.4按设定键4次,显示灭菌种类代码(JSHS)0为液体类,1为非液体类。

5.1.3.5根据自己所灭菌物品,设定好程序,等待返回主界面(既显示实时温度),按动启动按键开始灭菌工作。

5.2程序的选择5.2.1液体类:根据液体培养基121℃,15分钟,有其他特殊培养基,根据培养基说明,进行修改程序。

5.2.1非液体类:121℃,30分钟,有特殊情况,根据要求进行修改程序。

5.3注意事项5.3.1灭菌结束后,关闭电源,等待压力变指针归零,及时打开容器盖取出灭菌物品。

5.3.2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后,应仔细观察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使用。

5.3.3检查灭菌指示条颜色是否有变化,诺无变化需要重新灭菌,将以灭好菌的物品和未灭菌的物品单独放置,防止二次污染。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
(2)实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做好相应防护,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用流动水洗净;
(3)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实验室外活动。

2..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
(1)重复使用的器材用后应浸入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4小时,再清洗干净;
(2)浸入重络酸钾(50克溶于100毫升水)浓硫酸(1000毫升)溶液,24小时;
(3)取出,蒸馏水冲洗10遍以上;
(4)烘干,备用。

3.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
(1)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
(3)生物安全柜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表面,作用20分钟以上;然后紫外线作用20分钟以上。

4.空气消毒
(1)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1小时;
(2)当发生较严重污染时,可用低温蒸气甲醛熏蒸,作用时间6小时以上。

5.及时消毒与日常消毒
当实验室发生小型感染性材料泄露时,应及时消毒,可用2000mg/L 次氯酸钠,由外向内进行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每次试验后应对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地面等进行常规消毒。

6.彻底消毒
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每两周至少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包括台面、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生物安全柜、检毕废弃物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病原微生物管理第十条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管理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十一条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执行。

省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由省卫生厅审批;跨省运输须由省卫生厅进行初审后,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三条实验室需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目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通过民航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其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规定的要求。

(二)存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容器必须密封,容器或包装材料还应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并有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三)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所运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四)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十四条省内国家指定的菌(毒)种保藏机构(以下简称“保藏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藏机构管理办法,承担集中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物实验室⽣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物实验室⽣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实验室的设⽴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员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和废⽓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作的机构或者⼈员应当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作⼈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三条实验室⼯作⼈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致病性病原微⽣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作的机构或者⼈员报告,同时派专⼈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作⼈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

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将感染的实验室⼯作⼈员转诊⾄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第四⼗四条实验室发⽣⾼致病性病原微⽣物泄漏时,实验室⼯作⼈员应当⽴即采取控制措施,防⽌⾼致病性病原微⽣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作的机构或者⼈员报告。

第四⼗五条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作的机构或者⼈员接到本条例第四⼗三条、第四⼗四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对该实验室⽣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调查;确认发⽣实验室感染或者⾼致病性病原微⽣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进⾏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员进⾏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扩散。

第四⼗六条卫⽣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作⼈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封闭被病原微⽣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物扩散的场所; (⼆)开展流⾏病学调查; (三)对病⼈进⾏隔离治疗,对相关⼈员进⾏医学检查; (四)对密切接触者进⾏医学观察; (五)进⾏现场消毒; (六)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一、实验室消毒管理的重要性实验室是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场所,但由于活化剂、化学试剂、细菌、病毒等的存在,实验室内的病菌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因此,建立健全的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实验工作的安全和科研成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二、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1. 提供一个安全、清洁、无菌的实验环境,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交叉感染。

2. 保障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实验结果受到污染影响。

3. 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保障水平,减少职业病风险。

三、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1. 实验室定期消毒(1)定期消毒包括日常消毒和定期大消毒。

日常消毒应做到实验台面、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的清洁、消毒。

定期大消毒则需要对整个实验室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

(2)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杀菌方法进行消毒。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可使用紫外线消毒、高温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2. 实验室人员的消毒要求(1)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进行手部卫生,彻底清洁双手,并使用含酒精的洗手液进行手部消毒。

(2)实验人员在操作前,应对实验装备、实验用具和实验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无菌操作环境。

3. 实验废弃物的处理(1)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储存,包括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和一般垃圾。

(2)各类废弃物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健康产生危害。

4. 实验室空气质量控制(1)必要时,在实验室内安装空气净化设施,保障实验室内的空气质量。

(2)严禁实验室内吸烟、进食,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四、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消毒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并设立相关的消毒管理岗位。

2. 实验室管理员要负责制定实验室的消毒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实验室人员要按照消毒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并积极参与消毒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4.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效果的检测,确保消毒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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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
(2)实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做好相应防护,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用流动水洗净;
(3)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实验室外活动。

2..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
(1)重复使用的器材用后应浸入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4小时,再清洗干净;
(2)浸入重络酸钾(50克溶于100毫升水)浓硫酸(1000毫升)溶液,24小时;
(3)取出,蒸馏水冲洗10遍以上;
(4)烘干,备用。

3.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
(1)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
(3)生物安全柜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表面,作用20分钟以上;然后紫外线作用20分钟以上。

4.空气消毒
(1)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1小时;
(2)当发生较严重污染时,可用低温蒸气甲醛熏蒸,作用时间6小时以上。

5.及时消毒与日常消毒
当实验室发生小型感染性材料泄露时,应及时消毒,可用2000mg/L 次氯酸钠,由外向内进行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每次试验后应对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地面等进行常规消毒。

6.彻底消毒
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每两周至少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包括台面、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生物安全柜、检毕废弃物等。

7.每月对消毒器材、物品的状态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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