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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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皖广院教字[2015]59号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补充和完善。

《办法》所涉及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以下简称社会责任教育),是指培养个体对他人、自然、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知、情感和信念,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

第二章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第三条社会责任教育总目标通过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社会责任教育领导体制学院成立社会责任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级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基础教学部主任、院团委书记为副主任,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职责:组织领导全院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开展和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会责任教育实施途径大学生社会责任的教育培养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

学院将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

在课堂教学中、教育活动中、社会实践中,采取具体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教育,不断探索、研究社会责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一、开发社会责任教育培养课程。

学院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主渠道,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丰富和深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的内涵。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学时)细则及 PU 平台 操作管理规定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学时)细则及 PU 平台 操作管理规定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学时)细则及PU平台操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PU平台使用,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广泛实施,为学生组织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助推成长成才提供工作载体和制度保障,现根据运行使用情况制定PU平台使用细则和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关于PU平台一、PU平台简述PU全称Pocket University,是针对高校大学生成长服务开发的互联网平台,为学生提供第二课堂在线服务。

二、PU平台用途PU平台是我院指定使用的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网络平台和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记录平台,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的重要依托和保障。

其具有客观记录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和生成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功能。

自2016级学生开始,所有与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关联的第二课堂行为均须通过PU平台管理和记录。

PU平台记录的学时学分,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资格、重大荣誉和评优推荐以及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PU平台的管理三、PU平台的管理架构学院PU平台管理分为三个层级,即校级管理、二级院(系)管理、班级和学生组织管理。

1、校级层面由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团委、学工处牵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院(系)参与。

主要负责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制度的制定和推广实施、PU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技术维护、运行使用情况监控、受理处理各类问题等。

2、二级院(系)主要负责素质学分制度和PU平台在本单位的落实使用。

包括组建工作队伍、指导监督班级和学生组织按规则使用平台、把关活动的审核和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的在线发放等。

3、班级和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具体活动的发起和组织。

四、PU平台管理人员PU平台的管理人员分为三类,即活动发起人、活动初审人、活动终审人。

1、活动发起人:具有在线发起活动的权限。

根据活动发起主体不同,发起人一般为班级负责人、学生组织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人员。

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三)专项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

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

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

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素质教育拓展计划的实施,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学院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活动列入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拓展计划包括20学分,其中第一课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13学分,第二课堂必修课4学分,第二课堂任选课3学分。

第三条:两课教学与“第二课堂”学分的构成分为必修分和选修分两类。

本科学生八学期分别计算学分,第一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3.2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二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三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4.3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四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五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8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六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七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八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7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2学分;选修课科目的有关情况于每学期初在网上公布,学生可在网上选课。

第二章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的取得第四条:根据我院学生第二课堂的现状及活动情况,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我院的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五大类。

第五条:关于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第一课堂的学分。

我院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设置,完成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六条:关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必修课的学分。

我院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设置,完成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中五类综合项目规定的必修内容的学习和实践,经过相应的考核程序,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规定的学分。

1、入学教育学分的获得:新生按照各系部要求,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经所在系部考核,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领导小组认定后,可获得0.1学分。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坚持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三)坚持以课程为载体,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四)坚持以评价为导向,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管理第四条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

第五条必修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

第六条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第七条活动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开展各类课外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课程的管理,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学分制管理第十条高中学分制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十一条学分设置:根据课程学时和课程性质,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二条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学生修读课程,应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修读课程,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课程组合。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成绩、学分、奖惩情况等。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第五章评价与激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 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 个学分构成,其中2 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 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 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科学生在四年培养计划内,至少取得2个综合素质学分。

二、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1、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核准认定后方可取得的学分。

2、综合素质学分的构成主要包括创新学分和奖励学分。

创新学分的主要项目为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发明创造等。

其中学科竞赛指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获奖。

科研成果指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的,或为社会承担横向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的,或获学校大学生科研项目且通过结项的。

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指在学校认定的有正式公开刊号(国际刊号ISSN,国内刊号CN)的学术期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与所学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

发明创造指研究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专利。

项目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见附表1。

奖励学分的主要项目为英语、计算机等课程学习、校园文化活动(含演讲、辩论、文学、书法、音乐、舞蹈、戏曲等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社会实践成果、行业证书类以及获得的奖励等。

项目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见附表2。

3、其它具有创新内涵的各种成果。

三、综合素质学分的实施办法1、个人取得的综合素质学分由个人申报,集体取得的综合素质学分由指导教师(或主办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并应取得该项目全体参加人员的同意。

申报时需详细填写《黄山学院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表》,并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以各类成果的文件或原始材料为依据。

2、申报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必须有主(承)办或归口管理部门鉴定意见,经院系初步审定,提出评定意见,记录入“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登记表”,并于第八学期第十四周报教务处审核,对于核定的综合素质学分记录进第八学期的学生成绩单,其课程名称为“综合素质学分”,学分栏标明学生所获得的总的综合素质学分。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类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二、认定时间完全学分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有两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的机会。

第一次申报、认定的时间为在校期间第七学期的**月份,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经认定达到4个学分,则录入成绩。

经审核,未达到者,可以在在校期间第八学期的**月份进行第二次申报、认定。

经第二次申报、认定,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仍未达到4个学分的学生,由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管理。

每次认定由教务处负责下发通知。

三、认定流程1.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认定材料。

2.审核。

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对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给予审核、认定。

认定依据包括文件、证书、证明等。

3.公示。

经学院认定后,学院需向学生进行公示一周。

4.记载。

经认定、公示后,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为成绩合格学生录入成绩,同时提交一份本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3)到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备案。

江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和((江西财经大学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品格塑造类,第二类:人文陶冶类,第三类:创业演练类,第四类:科研实训类,第五类:社会体验类,第六类:爱心助学类。

第四条为了便于学生修学和积累第二课堂学分,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登记采用学分绩点制,满10个学分绩点便可申请一个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绩点在一学期内相同内容项目取项目最高分,不交叉计分。

第五条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上述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六大类中每类都有必选项目,若没有参加必选项目,则不予毕业。

第六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单位:各学院素质拓展部门认定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选修及完成情况并登记录入,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

第七条修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

1、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办公室根据《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申报表》对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的同时,确认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并进行登记;2、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每学期统计一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情况,并报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办公室审核,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每学期统计一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绩点情况,审核并计算学生修学第二课堂学分。

3、经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实践学分绩点情况再下发至各学院素质拓展中心录入学分。

第二章分则第一部分品格塑造类第八条品格塑造类分每日升挂国旗、爱校月活动、合唱艺术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雷锋一月一评、精品主题班会、诚信教育活动、寝室文化节、职业规划节、感恩教育活动、红色资源教育活动、网络面对面活动、体育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15项。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学生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制班级平台细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班级平台部分细则一、目的与意义:为推进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建设的深入开展,建立规范的课余素质教育体系,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班级活动平台的内容及其要求根据班级现有条件与情况,按照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原则,班级活动平台现暂定为固定平台四项:班级暑期社会实践、百本名著阅读、班级主题班会、个人阶段目标设计;机动平台一项;每项最高可得3学分,总计15分。

(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由学院平台(25分)、系部平台(20分)和班级平台(15分)三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实际得分乘以20%即为学生本学年度的素质学分,(计算前5个学期))。

班级平台共计五项:学生课余素质教育学分制班级平台细则▲注:班级素质教育考核小组必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班级考核工作。

其实施细则为:1.班级暑期社会实践:(1)、我院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要求每一位同学都参与两次暑期社会实践,并分别写出2000字的实践报告。

(2)学院团委统一制作暑期社会实践格式稿纸(各班可上网下载),每位同学必须工整的誊写(具体要求见附件)。

并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照每班优、良、合格分别30%、50%、20%的比例确定成绩,并分别授予3、2、1学分。

学院将在系部评优的基础上,汇编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集。

(3)班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每一位同学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自觉、主动地参与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基层农村的生产与实践活动,并在实践过程中注意安全。

2.百本名著阅读活动:(1)、我院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必须在学院确定的《百本名著阅读活动书目推荐表》中,选择10本为必读书,其中《邓小平文选》第3卷、江泽民《论科学技术》两本书为指定必读书(在选择10本必读书时,7大类书目中每类至少选择1本)。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第一条素质学分认定机构及职责(一)药学系设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

由系主任、系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专业教师(每个专业一名)组成,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工作,包括素质教育活动的计划与组织、违规处理及复核上报等工作。

(二)各班成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小组。

由班主任、班长、学委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收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习体会等)并上交药学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

第二条素质学分认定范围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技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人文艺术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每个方面均列有若干个学分认定项目,具体认定项目详见第三章《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

第三条素质学分认定时间学院每学期前4周对学生进行上学期素质学分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素质学分用途1、素质教育学分必须满8学分方可毕业。

2、超出学分可作为任意性公共选修课互换学分。

第五条素质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1、素质学分共8学分,主要包括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三类项目方面,每类项目最高得分为4学分。

2、素质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两学年内完成总分的达标要求(晨操除外)。

3、学生在前两学年未完成总分达标要求的,需在第三学年提出补修申请,经系认定站审核,报学院认定中心同意后,在第三学年补修完成学分。

第六条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程序(一)学生申报。

每学期1-4周,学生对照实施办法所包含的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学院认定中心发布的其他认定项目,在班级认定小组的指导下,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并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习体会等)一并提交班级认定小组,申请认定素质学分。

(四)按班级汇总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登记表》(附件五),在班级公示三天后与公示结果(附件六)一并上交药学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

小学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分设置与评定1. 学分设置:本制度采用学分制管理,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实践、活动等纳入学分体系。

2. 学分评定:学分评定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必修学分:包括国家规定的课程学分、地方课程学分、学校课程学分。

(2)选修学分: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课程学分。

3. 学分评定标准:(1)国家规定的课程学分: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课程目标,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2)地方课程学分:参照地方课程教学大纲,完成学习任务,达到课程目标,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3)学校课程学分:根据学校课程设置,完成学习任务,达到课程目标,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课程学分:根据课程特点,通过参与活动、竞赛、展示等形式,达到课程目标,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分转换与认定1. 学分转换:学生可以在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之间进行学分转换,但需符合学校规定。

2. 学分认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可按学校规定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管理与使用1. 学分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分的统计、审核、查询等工作。

2. 学分使用:学生完成学分要求,可申请毕业、升学等。

五、奖惩与激励1. 奖励:学生在学分评定中表现优秀,可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惩罚:学生学分评定不合格,可给予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

3. 激励:学校设立学分激励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学分管理制度,我校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实行学分制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

第三条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及实习实训领域四类,并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

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一章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应按照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制定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第五条课程设置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1.必修课必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必修课包括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课等。

学生必须修读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2.选修课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

我校所开选修课分为两类: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各专业业务范围、方向、分设的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某几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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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学分制细则通知
南阳师范学院
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配合我院学分制的实施,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以保障我校新教学计划的落实。

一、素质教育学分的管理与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办公室由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实验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人员组成。

2、各系应成立相应的素质教育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主任、主抓学生工作的书记、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负责素质教育学分的具体认定与核算。

二、素质教育学分分配
素质教育学分包括文理交叉课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和专项学分。

其中文理交叉课和艺术类课程规定为8—12学分,专项学分为8学分。

凡修不够16学分者,毕业生资格审查中视为不合格。

三、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一)文理交叉课程与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学生所修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可由院系确定,亦可由学生自己选择。

各系拟修的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必须向教务处报送开课计划。

教务处确认后进行安排并组织实施。

2、文理交叉课与公共艺术类课程的成绩以考试方式予以评定。

主考单位将学生成绩一式两份,分别送至教务处与学生所在系。

学生所在系根据学生成绩登录学分。

(二)专项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需申请专项学分的学生应于每学期期终考试前一周内填写《专
项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有关材料报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审定。

学生的《专项学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系存档。

2、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逐项核定学生材料后,确定学生所获专项学分,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见附件2)。

由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一式两份),一份随期末考试成绩一并送教务处备案。

3、各系要以一定的工作方式保证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和学分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教务处也将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弄虚做假骗取学分者,按一门主修课程舞弊论处。

(三)院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核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有最终裁决权。

三、素质教育课与专项学分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文理交叉课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文理交叉课的内容与学时、学分分配如下:
选修的课程计划提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安排。

2、学生修学的文理交叉课,可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所下达的公共选修课计划的修订予以调整。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专业自行安排相关课程,以保证学生修满学分。

3、所有学生最低选修6学分的文理交叉课,毕业前此类课程不足6学分者,按不合格处理。

(二)公共艺术类课程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艺术类课程的内容与学时、学分分配如下:
系应于期末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选修课安排组织本系学生选修。

2、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一门以上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所获学分不少于2学分。

(三)专项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
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
(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
(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

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
(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

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

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
(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
(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
(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为依据。

8、英语
(1)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六级考试可获1-2学分,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八级考试可获1-2学分。

(2)此项内容也可依据学院制定的达标标准计算学分,学生毕业前至少获1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9、竞赛
1) 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得2学分、1学分、0.5学分。

获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3学分、2学分、1学分;
获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得6学分、4学分、3学分。

10、创新与发明创造
(1) 学生的发明创造获得有关技术部门认定或获得国家专利,其等
级与学分认定参考学生竟赛所获学分标准认定。

(2) 学生的创新与发明创造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并加有公章。

(3) 学校鼓励学生创新。

对因创新与发明创造而多获学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鼓励。

11、综合实验技能
各系依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并将各专业考核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核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达标学生可获1学分,此学分为理科学生必修学分。

12、素质教育学籍卡于学生毕业时由教务处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毕业档案。

四、本细则自2002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1、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
3、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籍卡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系(盖章)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
教务处印制
附件3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籍卡
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教务处实践考试科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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