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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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
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50号)和《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饶发〔2018〕19号)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健全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质量品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新横峰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在大型制造业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力争到2022年,推广率达到100%。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江西名牌产品企业和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主力军”作用,结合不同行业和企业组织特点,积极开发应用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组织的成果经验。(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旅发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开展学习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开展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通过网络学习、培训讲座、交流研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知识。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新版标准,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面向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值服务,帮助更多企业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旅发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3.推动政府质量治理方式的转变。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获得认证,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级政府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切实提升行业质量。(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旅发委、县教育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推动质量认证制度实施
4.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力争到2022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达到100%。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管理,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诚信示范企业便利化通关模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获证企业档案,完善风险信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工信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5.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引导企业
开展节能低碳、绿色有机等高端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在医疗、教育、养老、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对质量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江西名牌产品、上饶市市长质量奖、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计生委、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6.完善认证监管机制。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三级监管体系。推动市管、公安、环保、农业、司法等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
7.创新认证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根据不同领域风险程度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分类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针对性。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行政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8.加大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行为。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禁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9.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向第三